
1、施工及验收标准:
施工依据:《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50345-2012
验收依据:《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12
2、工艺流程:
施工准备→细部构造施工→检查验收
3、操作要点及技术措施:
(1)技术要求:
1.本标准适用于檐口、檐沟和天沟、女儿墙和山墙、水落口、变形缝、伸出屋面管道、屋面出人口、反梁过水孔、设施基座、屋脊、屋顶窗等分项工程。
2.细部构造工程各分项工程每个检验批应全数进行检验。
3.细部构造所使用卷材、涂料和密封材料的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两种材料之间应具有相容性。
4.屋面细部构造热桥部位的保温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
5.檐口、檐沟外侧下端及女儿墙压顶内侧下端等部位均应作滴水处理,滴水槽宽度和深度不宜小于10mm。
(2)操作要点及技术措施:
1.檐口:
1)卷材防水屋面檐口800mm范围内的卷材应满粘,卷材收头应采用金属压条钉压,并应用密封材料封严。檐口下端应做鹰嘴和滴水槽(图一)。
2)涂膜防水屋面檐口的涂膜收头,应用防水涂料多遍涂刷。檐口下端应做鹰嘴和滴水槽(图二)。
图一 卷材防水屋面檐口 图二 涂膜防水层屋面檐口
1-密封材料;2-卷材防水层;
3-鹰嘴;4-滴水槽;5-保温层;
6-金属压条、7-水泥钉
1-涂料多遍涂刷;2-涂膜防水层;3-鹰嘴;4-滴水槽;5-保温层
3)烧结瓦、混凝土瓦屋面的瓦头挑出檐口的长度宜为50mm~70mm。(图三、图四)
图三 烧结瓦、混凝土瓦屋面檐口(一) 图四 烧结瓦、混凝土瓦屋面檐口(二)
1-结构层;2-保温层;3-防水层或防水垫层;4-持钉层;5-顺水条;6-挂瓦条;7-烧结瓦或混凝土瓦
1-结构层;2-防水层或防水垫层;3-保温层;4-持钉层;5-顺水条;6-挂瓦条;7-烧结瓦或混凝土瓦;8-泄水管
4)沥青瓦屋面的瓦头挑出檐口的长度宜为10mm~20mm;金属滴水板应固定在基层上,伸入沥青瓦下宽度不应小于80mm,向下延伸长度不应小于60mm。(图五)
图五 沥青瓦屋面檐口
1-结构层;2-保温层;3-持钉层;4-防水层或防水垫层;5-沥青瓦;6-起始层沥青瓦;7-金属滴水板
5)金属板屋面檐口挑出墙面的长度不应小于200mm;屋面板与墙板交接处应设置金属封檐板和压条。(图六)
图六 金属板屋面檐口
1-金属板;2-通长密封条;3-金属压条;4-金属封檐板
2.檐沟和天沟:
1)卷材或涂膜防水屋面檐沟(图七)和天沟的防水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图七 卷材、涂膜防水屋面檐沟
1-防水层;2-附加层;3-密封材料;4-水泥钉;5-金属压条;6-保护层
1 檐沟和天沟的防水层下应增设附加层,附加层伸入屋面的宽度不应小于250mm;
2 檐沟防水层和附加层应由沟底翻上至外侧顶部,卷材收头应用金属压条钉压,并应用密封材料封严,涂膜收头应用防水涂料多遍涂刷;
3 檐沟外侧下端应做鹰嘴或滴水槽;
4 檐沟外侧高于屋面结构板时,应设置溢水口。
2)烧结瓦、混凝土瓦屋面檐沟(图八)和天沟的防水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檐沟和天沟防水层下应增设附加层,附加层伸入屋面的宽度不应小于500mm;
2 檐沟和天沟防水层伸入瓦内的宽度不应小于150mm,并应与屋面防水层或防水垫层顺水流方向搭接;
图八 烧结瓦、混凝土瓦屋面檐沟
1-烧结瓦或混凝土瓦;2-防水层或防水垫层;3-附加层;4-水泥钉;5-金属压条;6-密封材料
3 檐沟防水层和附加层应由沟底翻上至外侧顶部,卷材收头应用金属压条钉压,并应用密封材料封严;涂膜收头应用防水涂料多遍涂刷;
4 烧结瓦、混凝土瓦伸入檐沟、天沟内的长度,宜为50mm~70mm。
3)沥青瓦屋面檐沟和天沟的防水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檐沟防水层下应增设附加层,附加层伸入屋面的宽度不应小于500mm;
2 檐沟防水层伸入瓦内的宽度不应小于150mm,并应与屋面防水层或防水垫层顺流水方向搭接;
3 檐沟防水层和附加层应由沟底翻上至外侧顶部,卷材收头应用金属压条钉压,并应用密封材料封严;涂膜收头应用防水涂料多遍涂刷;
4 沥青瓦伸入檐沟内的长度宜为10mm~20mm;
5 天沟采用搭接式或编织式铺设时,沥青瓦下应增设不小于1000mm宽的附加层(图九);
图九 沥青瓦屋面天沟
1-沥青瓦;2-附加层条;3-防水层或防水垫层;4-保温层
6 天沟采用敞开式铺设时,在防水层或防水垫层上应铺设厚度不小于0.45mm的防锈金属板材,沥青瓦与金属板材应顺水流方向搭接,搭接缝应用沥青基胶结材料粘结,搭接宽度不应小于100mm。
3.女儿墙和山墙:
1)女儿墙的防水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女儿墙压顶可采用混凝土或金属制品。压顶向内排水坡度不应小于5%,压顶内侧下端应作滴水处理;
2 女儿墙泛水处的防水层下应增设附加层,附加层在平面和里面的宽度均不应小于250mm;
3 低女儿墙泛水处的防水层可直接铺贴或涂刷至压顶下,卷材收头应用金属压条钉压固定,并应用密封材料封严;涂膜收头应用防水涂料多遍涂刷(图十);
图十 低女儿墙
1-防水层;2-附加层;3-密封材料;4-金属压条;5-水泥钉;6-压顶
4 高女儿墙泛水处的防水层泛水高度不应小于250mm,防水层收头应符合上条的规定;泛水上部的墙体应作防水处理(图十一);
图十一 高女儿墙
1-防水层;2-附加层;3-密封材料;4-金属盖板;5-保护层;6-金属压条;7-水泥钉
5 女儿墙泛水处的防水层表面,宜采用涂刷浅色涂料或浇筑细石混凝土保护。
2)山墙的防水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山墙压顶可采用混凝土或金属制品。压顶应向内排水,坡度不应小于5%,压顶内侧下端应作滴水处理;
2 山墙泛水处的防水层下应增设附加层,附加层在平面和立面的宽度均不应小于250mm;
3 烧结瓦、混凝土瓦屋面山墙泛水应采用聚合物水泥砂浆抹成,侧面瓦伸入泛水的宽度不应小于50mm(图十二);
图十二 烧结瓦、混凝土瓦屋面山墙
1-烧结瓦或混凝土瓦;2-防水层或防水垫层;
3-聚合物水泥砂浆;4-附加层
4 沥青瓦屋面山墙泛水应采用沥青基胶粘材料满粘一层沥青瓦片,防水层和沥青瓦收头应用金属压条钉压固定,并应用密封材料封严(图十三);
图十三 沥青瓦屋面山墙
1-沥青瓦;2-防水层或防水垫层;3-附加层;
4-金属盖板;5-密封材料;6-水泥钉;7-金属压条
5 金属板屋面山墙泛水应铺钉厚度不小于0.45mm的金属泛水板,并应顺水流方向搭接;金属泛水板与墙体的搭接高度不应小于250mm,与压型金属板的搭盖宽度宜为1波~2波,并应在波峰处采用拉铆钉连接(图十四);
图十四 压型金属板屋面山墙
1-固定支架;2-压型金属板;3-金属泛水板;
4-金属盖板;5-密封材料;6-水泥钉;7-拉铆钉
4.水落口:
1)重力式排水的水落口(图十五、图十六)防水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图十五 直式水落口 图十六 横式水落口
1-防水层;2-附加层;3-水落斗
1-水落斗;2-防水层;3-附加层;4-密封材料;5-水泥钉
1 水落口可采用塑料或金属制品,水落口的金属配件均应作防锈处理;
2 水落口杯应牢固地固定在承重结构上,其埋设标高应根据附加层的厚度及排水坡度加大的尺寸确定;
3 水落口周围直径500mm范围内坡度不应小于5%,防水层下应增设涂膜附加层 ;
4 防水层和附加层伸入水落口杯内不应小于50mm,并应粘结牢固。
2)虹吸式排水的水落口防水构造应进行专项设计。
5.变形缝:
1)变形缝防水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变形缝泛水处的防水层下应增设附加层,附加层在平面和立面的宽度不应小于250mm;防水层应铺贴或涂刷至泛水墙的顶部;
2 变形缝内应预填不燃保温材料,上部应采用防水卷材封盖,并放置衬垫材料,再在其上干铺一层卷材;
3 等高变形缝顶部宜加扣混凝土或金属盖板(图十七);
4 高低跨变形缝在立墙泛水处,应采用有足够变形能力的材料和构造作密封处理(图十八)。
图十七 等高变形缝 图十八 高低跨变形缝
1-卷材盖板;2-混凝土盖板;3-衬垫材料;4-附加层;5-不燃保温材料;6-防水层
1-卷材盖板;2-不燃保温材料;
3-金属盖板;4-附加层;5-防水层
6.伸出屋面管道:
1)伸出屋面管道(图十九)的防水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图十九 伸出屋面管道
1-细石混凝土;2-卷材防水层;3-附加层;4-密封材料;5-金属箍
1 管道周围的找平层抹出高度不小于30mm的排水坡;
2 管道泛水处的防水层下应增设附加层,附加层在平面和立面的宽度均不应小于250mm;
3 管道泛水处的防水层泛水高度不应小于250mm;
4 卷材收头应用金属箍紧固和密封材料封严,涂膜收头应用防水涂料多遍涂刷。
2)烧结瓦、混凝土瓦屋面烟囱(图二十)的防水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图二十 烧结瓦、混凝土瓦屋面烟囱
1-烧结瓦或混凝土瓦;2-挂瓦条;3-聚合物水泥浆;
4-分水线;5-防水层或防水垫层;6-附加层
1 烟囱泛水处的防水层或防水垫层下应增设附加层,附加层在平面和立面的宽度不应小于250mm;
2 屋面烟囱泛水应采用聚合物水泥砂浆抹成;
3 烟囱与屋面的交接处,应在迎水面中部抹出分水线,并应高出两侧各30mm。
7.屋面出入口:
1)屋面垂直出入口泛水处应增设附加层,附加层在平面和立面的宽度不应小于250mm;防水层收头应在混凝土压顶圈下(图二十一)。
2)屋面水平出入口泛水处应增设附加层和护墙,附加层在平面上的宽度不应小于250mm;防水层收头应压在混凝土踏步下(图二十二)。
图二十一 垂直出入口
1-混凝土压顶圈;2-上人孔盖;3-防水层;4-附加层
图二十二 水平出入口
1-防水层;2-附加层;3-踏步;4-护墙;
5-防水卷材封盖;6-不燃保温材料
8.反梁过水孔:
1)反梁过水孔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根据排水坡度留设反梁过水孔,图纸应注明孔底标高;
2 反梁过水孔宜采用预埋管道,其管径不得小于75mm;
3 过水孔可采用防水涂料、密封材料防水。预埋管道两端周围与混凝土接触处应留凹槽,并应用密封材料封严。
9.设施基座:
1)设施基座与结构层相连时,防水层应包裹设施基座的上部,并应在地脚螺栓周围作密封处理。
2)在防水层上放置设施时,防水层下应增设卷材附加层,必要时应在其上浇筑细石混凝土,其厚度不应小于50mm。
10.屋脊:
1)烧结瓦、混凝土瓦屋面的屋脊处应增设宽度不小于250mm的卷材附加层。脊瓦下端距坡面瓦的高度不宜大于80mm,脊瓦在两坡面瓦上的搭盖宽度,每边不应小于40mm;脊瓦与坡瓦面之间的缝隙应采用聚合物水泥砂浆填实抹平(图二十三)。
图二十三 烧结瓦、混凝土瓦屋面屋脊
1-防水层或防水垫层;2-烧结瓦或混凝土瓦;
3-聚合物水泥砂浆;4-脊瓦;5-附加层
2)沥青瓦屋面的屋脊处应增设宽度不小于250mm的卷材附加层。脊瓦在两坡面瓦上的搭盖宽度,每边不应小于150mm(图二十四)。
图二十四 沥青瓦屋面屋脊
1-防水层或防水垫层;2-脊瓦;
3-沥青瓦;4-结构层;5-附加层
3)金属板屋面的屋脊盖板在两坡面金属板上的搭盖宽度每边不应小于250mm,屋面板端头应设置挡水板和堵头板(图二十五)。
图二十五 金属板材屋面屋脊
1-屋脊盖板;2-堵头板;3-挡水板;
4-密封材料;5-固定支架;6-固定螺栓
11.屋顶窗:
1)烧结瓦、混凝土瓦与屋顶窗交接处,应采用金属排水板、窗框固定铁脚、窗口附加防水卷材、支瓦条等连接(图二十六)。
图二十六 烧结瓦、混凝土瓦屋面屋顶窗
1-烧结瓦或混凝土瓦;2-金属排水板;3-窗口附加防水卷材;
4-防水层或防水垫层;5-屋顶窗;6-保温层;7-支瓦条
2)沥青瓦屋面与屋顶窗交界处应采用金属排水板、窗框固定铁脚、窗口附加防水卷材等与结构层连接(图二十七)。
图二十七 沥青瓦屋面屋顶窗
1-沥青瓦;2-金属排水板;3-窗口附加防水卷材;
4-防水层或防水垫层;5-屋顶窗;6-保温层;7-结构层
(3)质量控制要点:
1.屋面的天沟、檐沟、檐口、泛水、水落口、分格缝、变形缝、排汽管道、伸出屋面管道等部位,是屋面工程中最容易出现渗漏的薄弱环节,据调查表明有70%的屋面渗漏都是由于节点部位的防水处理不当引起的。所以,对这些部位均应进行防水增强处理,并作为施工控制重点。
2.用于细部构造的防水材料,由于品种多、用量少而作用非常大,所以对细部构造处理所用的防水材料应严格把关,严格按照《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的规定抽样复验,并提出实验报告,不合格的材料,不得在屋面节点中使用。
3.天沟、檐沟与屋面的交接处、泛水、阴阳角等部位,由于构件断面的变化和屋面的变形常会产生裂缝,对这些部位应做防水增强处理。
4.天沟、檐沟与屋面的交接处的变形大,若采用满粘的防水层,防水层极易被拉裂,故该部位需做附加层,附加层宜空铺,空铺的宽度不应小于200mm。屋面采用刚性防水层时,应在天沟、檐沟与细石混凝土防水层间预留凹槽,并用密封材料嵌填严密;天沟、檐沟的混凝土在搁置梁部位均会产生开裂现象,裂缝会延伸至檐沟顶端,所以防水层应从沟底上翻至外檐的顶部。为防止卷材翘边,卷材防水层应用压条钉压固定,涂料防水层应增加涂刷遍数,必要时用密封材料封严。
5.檐口部位的收头和滴水线是檐口处理的关键。檐口800mm范围内的卷材应采用满粘法铺贴,在距檐口边缘50mm处预留凹槽,将防水层压入槽内,用金属压条钉压,密封材料封口。檐口下端用水泥砂浆抹出鹰嘴和滴水槽。
6.砖砌女儿墙、山墙常因抹灰和压顶开裂使雨水从裂缝渗入砖墙,沿砖墙流人室内,故砖砌女儿墙、山墙及压顶均应进行防水设防处理。女儿墙泛水的收头若处理不当易产生翘边现象,使雨水从开口处渗入防水层下部,故应按设计要求进行收头处理。
7.因为水落口与天沟、檐沟的材料不同,环境温度变化的热胀冷缩会使水落口与檐沟间产生裂缝,故水落口应固定牢固。水落杯周围500mm范围内,规定坡度不应小于5%以利排水,并采用防水涂料或密封材料涂封严密,避免水落口处开裂而产生渗漏。
8.变形缝宽度大,防水层往往容易断裂,防水设防时应充分考虑变形的幅度,设置能满足变形要求的卷材附加层。
9.伸出屋面管道通常采用金属或PVC管材,温度变化引起的材料收缩会使管壁四周产生裂纹,所以在管壁四周的找平层应预留凹槽用密封材料封严,并增设附加层。上翻至管壁的防水层应用金属箍或钢丝紧固,再用密封材料封严。
10.天沟、檐沟的排水坡度和排水方向应能保证雨水及时排走,充分体现防排结合的屋面工程设计思想。如果屋面长期积水或干湿交替,在天沟等低洼处滋生青苔、杂草或发生霉烂,最后导敏屋面渗漏。
11.屋面的天沟、檐沟、檐口、泛水、水落口、分格缝、变形缝、排汽管道、伸出屋面管道的防水构造,是屋面工程中最容易出现渗漏的薄弱环节。对屋面工程的综合治理,应体现“材料是基础,设计是前提,施工是关键,经管维护要加强”的原则。因此对屋面细部的防水构造施工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4、安全操作事项:
1.所有进入工地现场的人员,必须按规定佩戴安全防护用品,遵章守纪,服从指挥;
2.使用电动工具作业时必须佩戴绝缘手套,注意用电安全。切割操作要戴好防护眼睛,以防碎片伤害操作人员。切割电线要妥善放好不得乱拉,切割机具专人操作。外人不得随意使用;
3.使用起重设备时,要按规定配备好信号工,由专职操作人员操作,非专职操作人员不得擅动。
4.在屋面瓦施工时,操作平台上的废弃杂物应及时清理,不得把施工用具放置在檐口上,以免坠落;
5.屋面无女儿墙部位临边处应搭设安全防护栏杆或脚手架,按要求挂密目网;
6.凡有严重心脏病、高血压,神精衷弱症及贫血症等不适于高空作业者不得进行屋面工程施工。上屋面前检查有关安全设施,如栏杆、安全网等是否牢固,检查合格后,才能进行高空作业;
7.不要穿硬底易滑的鞋上屋面操作;在屋面踩踏行动时特别注意安全,谨防绊脚跌倒,在平瓦屋面上行走,要踩踏在瓦头处;不能在瓦片中间部位踩踏;
8.屋面施工时应设置专门的安全管理小组,由安全员专项管理;
9.其他安全操作事项详见安全专项交底。
屋面细部构造(檐口)施工检查验收标准
单位(子单位)
| 工程名称 | 分部(子分部) 工程名称 | 屋面(细部构造) | 分项工程名称 | 檐口 | |||
| 施工单位 | 项目负责人 | 检验批工程量 | |||||
| 分包单位 | / | 分包单位项目负责人 | / | 检验批部位 | |||
| 施工依据 | 《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50345-2012 | 验收依据 |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7-2012 | ||||
| 检查与验收 | 设计要求及规范规定 | 检查记录 | 检查结果 | ||||
| 主 控 项 目 | 项次 | 项目 | 合格标准 | 检验方法 | 检查数量 | ||
| 1 | 防水构造 | 檐口的防水构造应符合设计要求 | 观察检查 | 全数检查 | |||
| 2 | 排水坡度 | 檐口的排水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檐口部位不得有渗漏和积水现象 | 坡度尺检查和雨后观察或淋水试验 | ||||
| 一 般 项 目 | 1 | 满粘范围 | 檐口800mm范围内的卷材应满粘 | 观察检查 | 全数检查 | ||
| 2 | 卷材收头 | 卷材收头应在找平层的凹槽内用金属压条钉压固定,并应用密封材料封严 | |||||
| 3 | 涂膜收头 | 涂膜收头应用防水涂料多遍涂刷 | |||||
| 4 | 檐口端部 | 檐口端部应抹聚合物水泥砂浆,其下端应做成鹰嘴和滴水槽 | |||||
屋面细部构造(檐沟和天沟)施工检查验收标准
单位(子单位)
| 工程名称 | 分部(子分部) 工程名称 | 屋面(细部构造) | 分项工程名称 | 檐沟和天沟 | |||
| 施工单位 | 项目负责人 | 检验批工程量 | |||||
| 分包单位 | / | 分包单位项目负责人 | / | 检验批部位 | |||
| 施工依据 | 《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50345-2012 | 验收依据 |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7-2012 | ||||
| 检查与验收 | 设计要求及规范规定 | 检查记录 | 检查结果 | ||||
| 主 控 项 目 | 项次 | 项目 | 合格标准 | 检验方法 | 检查数量 | ||
| 1 | 防水构造 | 檐沟、天沟的防水构造应符合设计要求 | 观察检查 | 全数检查 | |||
| 2 | 排水坡度 | 檐沟、天沟的排水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沟内不得有渗漏和积水现象 | 坡度尺检查和雨后观察或淋水、蓄水试验 | ||||
| 一 般 项 目 | 1 | 附加层铺设 | 天沟附加层铺设应符合设计要求 | 观察和尺量检查 | 全数检查 | ||
| 2 | 施工要求 | 檐沟防水层应由沟底翻上至外墙顶部,卷材收头应用金属压条钉压固定,并应用密封材料封严;涂膜收头应用防水涂料多遍涂刷 | 观察检查 | ||||
| 3 | 檐沟外侧顶部及侧面 | 檐沟外侧顶部及侧面均应抹聚合物水泥砂浆,其下端应做成鹰嘴或滴水槽 | |||||
屋面细部构造(女儿墙和山墙)施工检查验收标准
单位(子单位)
| 工程名称 | 分部(子分部) 工程名称 | 屋面(细部构造) | 分项工程名称 | 女儿墙和山墙 | |||
| 施工单位 | 项目负责人 | 检验批工程量 | |||||
| 分包单位 | / | 分包单位项目负责人 | / | 检验批部位 | |||
| 施工依据 | 《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50345-2012 | 验收依据 |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7-2012 | ||||
| 检查与验收 | 设计要求及规范规定 | 检查记录 | 检查结果 | ||||
| 主 控 项 目 | 项次 | 项目 | 合格标准 | 检验方法 | 检查数量 | ||
| 1 | 防水构造 | 女儿墙和山墙的防水构造应符合设计要求 | 观察检查 | 全数检查 | |||
| 2 | 排水坡度 | 女儿墙和山墙的压顶向内排水坡度不应小于5%,压顶内侧下端应做成鹰嘴或滴水槽 | 观察和坡度尺检查 | ||||
| 3 | 女儿墙和山墙 | 女儿墙和山墙的根部不得有渗漏和积水现象 | 雨后观察或淋水试验 | ||||
| 一 般 项 目 | 1 | 泛水高度及附加层 | 女儿墙和山墙的泛水高度及附加层敷设应符合设计要求 | 观察和尺量检查 | 全数检查 | ||
| 2 | 满粘与卷材收头 | 女儿墙和山墙的卷材应满粘,卷材收头应用金属压条钉压牢固,并应用密封材料封严 | 观察检查 | ||||
| 3 | 女儿墙与山墙 | 女儿墙和山墙的涂膜应直接涂刷至压顶下,涂膜收头应用防水涂料多遍涂刷 | 观察检查 | ||||
屋面细部构造(水落口)施工检查验收标准
单位(子单位)
| 工程名称 | 分部(子分部) 工程名称 | 屋面(细部构造) | 分项工程名称 | 水落口 | |||
| 施工单位 | 项目负责人 | 检验批工程量 | |||||
| 分包单位 | / | 分包单位项目负责人 | / | 检验批部位 | |||
| 施工依据 | 《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50345-2012 | 验收依据 |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7-2012 | ||||
| 检查与验收 | 设计要求及规范规定 | 检查记录 | 检查结果 | ||||
| 主 控 项 目 | 项次 | 项目 | 合格标准 | 检验方法 | 检查数量 | ||
| 1 | 防水构造 | 水落口的防水构造应符合设计要求 | 观察检查 | 全数检查 | |||
| 2 | 水落口杯口上口设置 | 水落口杯上口应设在沟底的最低处;水落口处不得有渗漏和积水现象 | 雨后观察或淋水、蓄水试验 | ||||
| 一 般 项 目 | 1 | 水落口 | 水落口的数量和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水落口杯应安装牢固 | 观察和手扳检查 | 全数检查 | ||
| 2 | 内坡度与附加层 | 水落口周围直径500mm范围内坡度不应小于5%,水落口周围的附加层铺设应符合设计要求 | 观察和尺量检查 | ||||
| 3 | 防水层及附加层 | 防水层及附加层伸入水落口杯内不应小于50mm,并应粘结牢固 | 观察和尺量检查 | ||||
屋面细部构造(变形缝)施工检查验收标准
单位(子单位)
| 工程名称 | 分部(子分部) 工程名称 | 屋面(细部构造) | 分项工程名称 | 变形缝 | |||
| 施工单位 | 项目负责人 | 检验批工程量 | |||||
| 分包单位 | / | 分包单位项目负责人 | / | 检验批部位 | |||
| 施工依据 | 《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50345-2012 | 验收依据 |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7-2012 | ||||
| 检查与验收 | 设计要求及规范规定 | 检查记录 | 检查结果 | ||||
| 主 控 项 目 | 项次 | 项目 | 合格标准 | 检验方法 | 检查数量 | ||
| 1 | 防水构造 | 变形缝的防水构造应符合设计要求 | 观察检查 | 全数检查 | |||
| 2 | 渗漏与积水 | 变形缝处不得有渗漏和积水现象 | 雨后观察或淋水试验 | ||||
| 一 般 项 目 | 1 | 泛水高度及附加层 | 变形缝的泛水高度及附加层铺设应符合设计要去 | 观察和尺量检查 | 全数检查 | ||
| 2 | 涂刷位置 | 防水层应铺贴或涂刷至泛水墙的顶部 | 观察检查 | ||||
| 3 | 密封及防锈处理 | 等高变形缝顶部宜加扣混凝土或金属盖板,混凝土盖板的接缝应用密封材料封严;金属盖板应铺钉牢固,搭接缝应顺流水方向,并应做好防锈处理 | 观察检查 | ||||
| 4 | 密封处理 | 高低跨变形缝在高跨墙面上的防水卷材封盖和金属盖板,应用金属压条钉压固定,并应用密封材料封严 | |||||
屋面细部构造(伸出屋面管道)施工检查验收标准
单位(子单位)
| 工程名称 | 分部(子分部) 工程名称 | 屋面(细部构造) | 分项工程名称 | 伸出屋面管道 | |||
| 施工单位 | 项目负责人 | 检验批工程量 | |||||
| 分包单位 | / | 分包单位项目负责人 | / | 检验批部位 | |||
| 施工依据 | 《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50345-2012 | 验收依据 |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7-2012 | ||||
| 检查与验收 | 设计要求及规范规定 | 检查记录 | 检查结果 | ||||
| 主 控 项 目 | 项次 | 项目 | 合格标准 | 检验方法 | 检查数量 | ||
| 1 | 防水构造 | 伸出屋面管道的防水构造应符合设计要求 | 观察检查 | 全数检查 | |||
| 2 | 渗漏与积水 | 伸出屋面管道根部不得有渗漏和积水现象 | 雨后观察或淋水试验 | ||||
| 一 般 项 目 | 1 | 泛水高及附加层 | 伸出屋面管道的泛水高度及附加层铺设,应符合设计要求 | 观察检查和尺量检查 | 全数检查 | ||
| 2 | 排水坡处理 | 伸出屋面管道周围的找平层应抹出高度不小于30mm的排水坡 | |||||
| 3 | 密封处理 | 卷材防水层收头应用金属箍固定并应用密封材料封严;涂膜防水层收头应用防水涂料多遍涂刷 | 观察检查 | ||||
屋面细部构造(屋面出入口)施工检查验收标准
单位(子单位)
| 工程名称 | 分部(子分部) 工程名称 | 屋面(细部构造) | 分项工程名称 | 屋面出入口 | |||
| 施工单位 | 项目负责人 | 检验批工程量 | |||||
| 分包单位 | / | 分包单位项目负责人 | / | 检验批部位 | |||
| 施工依据 | 《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50345-2012 | 验收依据 |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7-2012 | ||||
| 检查与验收 | 设计要求及规范规定 | 检查记录 | 检查结果 | ||||
| 主 控 项 目 | 项次 | 项目 | 合格标准 | 检验方法 | 检查数量 | ||
| 1 | 防水构造 | 屋面出入口的防水构造应符合设计要求 | 观察检查 | 全数检查 | |||
| 2 | 渗漏与积水 | 屋面出入口处不得有渗漏和积水现象 | 雨后观察或淋水试验 | ||||
| 一 般 项 目 | 1 | 垂直出入口收头处理 | 屋面垂直出入口防水层收头应压在压顶圈下,附加层铺设应符合设计要求 | 观察检查 | 全数检查 | ||
| 2 | 水平出入口收头处理 | 屋面水平出入口防水层收头应压在混凝土踏步下,附加层铺设和护墙应符合设计要去 | |||||
| 3 | 泛水高度 | 屋面出入口的泛水高度不应小于250mm | 观察和尺量检查 | ||||
屋面细部构造(反梁过水孔)施工检查验收标准
单位(子单位)
| 工程名称 | 分部(子分部) 工程名称 | 屋面(细部构造) | 分项工程名称 | 反梁过水孔 | |||
| 施工单位 | 项目负责人 | 检验批工程量 | |||||
| 分包单位 | / | 分包单位项目负责人 | / | 检验批部位 | |||
| 施工依据 | 《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50345-2012 | 验收依据 |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7-2012 | ||||
| 检查与验收 | 设计要求及规范规定 | 检查记录 | 检查结果 | ||||
| 主 控 项 目 | 项次 | 项目 | 合格标准 | 检验方法 | 检查数量 | ||
| 1 | 防水构造 | 反梁过水孔的防水构造应符合设计要去 | 观察检查 | 全数检查 | |||
| 2 | 渗漏与积水 | 反梁过水孔处不得有渗漏和积水现象 | 雨后观察或淋水试验 | ||||
| 一 般 项 目 | 1 | 标高、管径 | 反梁过水孔的孔底标高、孔洞尺寸或预埋管管径,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 尺量检查 | 全数检查 | ||
| 2 | 密封处理 | 反梁过水孔的孔洞四周应涂刷防水涂料;预埋管道两端周围与混凝土接触处应留凹槽,并应用密封材料封严 | 观察检查 | ||||
屋面细部构造(设施基座)施工检查验收标准
单位(子单位)
| 工程名称 | 分部(子分部) 工程名称 | 屋面(细部构造) | 分项工程名称 | 设施基座 | |||
| 施工单位 | 项目负责人 | 检验批工程量 | |||||
| 分包单位 | / | 分包单位项目负责人 | / | 检验批部位 | |||
| 施工依据 | 《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50345-2012 | 验收依据 |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7-2012 | ||||
| 检查与验收 | 设计要求及规范规定 | 检查记录 | 检查结果 | ||||
| 主 控 项 目 | 项次 | 项目 | 合格标准 | 检验方法 | 检查数量 | ||
| 1 | 防水构造 | 设施基座的防水构造应符合设计要求 | 观察检查 | 全数检查 | |||
| 2 | 渗漏与积水 | 设施基座处不得有渗漏和积水现象 | 雨后观察或淋水试验 | ||||
| 一 般 项 目 | 1 | 密封处理 | 设施基座与结构层相连时,防水层应包裹设施基座的上部,并应在地脚螺栓周围做密封处理 | 观察检查 | 全数检查 | ||
| 2 | 混凝土厚度 | 设施基座直接放置在防水层上时,设施基座下部应增设附加层,必要时应在其上浇筑细石混凝土,其厚度不应小于50mm | 观察检查 | ||||
| 3 | 铺设要求 | 需经常维护的设施基座周围和屋面出入口至设施之间的人行道,应铺设块体材料或细石混凝土保护层 | 观察检查 | ||||
屋面细部构造(屋脊)施工检查验收标准
单位(子单位)
| 工程名称 | 分部(子分部) 工程名称 | 屋面(细部构造) | 分项工程名称 | 屋脊 | |||
| 施工单位 | 项目负责人 | 检验批工程量 | |||||
| 分包单位 | / | 分包单位项目负责人 | / | 检验批部位 | |||
| 施工依据 | 《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50345-2012 | 验收依据 |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7-2012 | ||||
| 检查与验收 | 设计要求及规范规定 | 检查记录 | 检查结果 | ||||
| 主 控 项 目 | 项次 | 项目 | 合格标准 | 检验方法 | 检查数量 | ||
| 1 | 防水构造 | 屋脊的防水构造应符合设计要求 | 观察检查 | 全数检查 | |||
| 2 | 渗漏现象 | 屋脊处不得有渗漏现象 | 雨后观察或淋水试验 | ||||
| 一 般 项 目 | 1 | 铺设要求 | 平脊和斜脊铺设应顺直,应无起伏现象 | 观察检查 | 全数检查 | ||
| 2 | 搭盖要求 | 脊瓦应搭盖正确,间距应均应,封固应严密 | 观察或手扳检查 | ||||
屋面细部构造(屋顶窗)施工检查验收标准
单位(子单位)
| 工程名称 | 分部(子分部) 工程名称 | 屋面(细部构造) | 分项工程名称 | 屋顶窗 | |||
| 施工单位 | 项目负责人 | 检验批工程量 | |||||
| 分包单位 | / | 分包单位项目负责人 | / | 检验批部位 | |||
| 施工依据 | 《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50345-2012 | 验收依据 |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7-2012 | ||||
| 检查与验收 | 设计要求及规范规定 | 检查记录 | 检查结果 | ||||
| 主 控 项 目 | 项次 | 项目 | 合格标准 | 检验方法 | 检查数量 | ||
| 1 | 防水构造 | 屋顶窗的防水构造应符合设计要求 | 观察检查 | 全数检查 | |||
| 2 | 渗漏现象 | 屋顶窗及其周围不得有渗漏现象 | 雨后观察或淋水试验 | ||||
| 一 般 项 目 | 1 | 连接要求 | 屋顶窗用金属排水板、窗框固定铁脚应与屋面连接牢固 | 观察检查 | 全数检查 | ||
| 2 | 铺贴要求 | 屋顶窗用窗口防水卷材应铺贴平整,粘结应牢固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