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白山镇中小学教师教育教学绩效考核评分表(供参考)
| 项目 | 因素 | 评价依据 | 评价要点 | 考核办法 | 自评分 | 考核小组评分 |
| 出勤20分 | 出勤情况 | 教职工请假和管理规定,学校考勤制度和考勤记录 | 1、遵守学校考勤制度;2、课堂教学不迟到早退3、按时参加有关会议、教研活动和培训等。 | 1、教职工民主测评每项2分;2、擅自离岗、旷工每次扣2分;3、事假每天扣0.5分;4、上下班、参会等迟到或早退一次扣0.2分。 | ||
| 工作量30分 | 教学 | 学校课时量标准 | 教学课时总量 | 1、超课时每节课加0.5分;2、课时量达不到标准每节课扣0.5分;3、跨学科、跨年级加1分。4、班级学生数超过学校平均班级人数每超5人加0.2分 | ||
| 教育管理 | 行政管理人员工作量标准 | 行政管理人员任务完成情况 | 1、民主测评2分;2、按时完成各项任务8分,不能按时完成任务每次扣0.5分,扣分不封顶。 | |||
| 其他 | 学校对有关教育教学所核定的工作量标准 | 承担学校分配的教育教学工作量 | 承担学校另外分配的教育教学工作量按每天0.2分计算 | |||
| 工作表现20分 | 职业道德 | 有关师风建设文件《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 | 1、爱国守法,爱岗敬业;2、教书育人,为人师表;3、关爱学生,一视同仁;4、品德高尚,严于律己;5、不违规从事有偿家教、不向学生乱收费。 | 1、有言行违背规范,打架、侮辱他人、等,有损教师形象的每次扣1分;2、有乱收费、乱订教辅资料的每次扣2分;3、有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每人次扣0.2分;4、因工作不当,引发家长上访,产生较大负面影响的每次扣2分。 | ||
| 德育工作 | 《中小学德育工作规程》《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等 | 1、关注每个学生全面发展,注重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2、课堂教学渗透德育内容,注重教育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3、组织开展各类活动,激发学生兴趣、活跃学生生活;4、注重学生思想道德建设,心理健康教育和安全教育。 | 1、班级学生坐姿端正,视力良好,学习积极性高加2分;2、学生人生观价值观明确积极参与爱国主义读书教育活动加2分;3、开展各类活动有记录,成效显著一次加0.1分;4、学生无违法犯罪行为,无安全事故加2分;5、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学生无心理疾病加1分。 | |||
| 教学常规 | 《课程标准》教学计划和学校有关制度等 | 1、备课认真,教案齐全、规范,切合教学实际;2、精心组织教学,更新教学手段,教学切合学生实际;3、作业量适当,批改及时认真;4、辅导及时,有针对性;5、多形式评价学生学习成效,及时反馈测试信息;6、坚持教后反思。 | 1、教学计划不全,重点不突出、措施不具体、进度不合理,扣0.5分;2、备课教案能体现现代教学理念,超前备课,目标明确、方法灵活,有教学反思、有板书设计等教务部门每次检查评出abcd四等,b等扣0.1分、c等扣0.2分、d等扣0.3分;3、学生作业量适中,批改及时,卷面工整,字迹规范等教务部门每次检查评出abcd四等,b等扣0.1分、c等扣0.2分、d等扣0.3分;4、对差生辅导及时,学生成绩记录簿上学科成绩上升明显,加2分;5、实行多种形式评价学生学习成绩,建立了学生过程性评价记录,学生成长活动记录齐全,加2分。 | |||
| 专业发展 | 有关要求教师培养、培训和自我提高的法律法规以及有关规定 | 1、有个人培训计划,并有过程记录和总结;2、按时参加继续教育修满规定学时,考试考核合格;3、不断进取,积极参加教研活动,拓展专业知识,提高教育教学能力。 | 1、有个人培训计划,学习记录和总结1分;2、按时参加继续教育,考试合格1分;3、积极参加教学开放日及公开课教学、教学研讨、外出学习等培训活动2分。 | |||
| 工作成效25分 | 教学效果 | 国家课程标准,学校教学测评结果 | 1、完成国家规定的课程计划和教学目标,学生学有兴趣、学法得当,学力增强,较好掌握知识和技能;2、在学校测评中成绩良好。 | 1、按计划不折不扣完成教学任务,达到国家课程标准要求,学生学习兴趣浓厚,较好掌握知识和技能。问卷调查优秀5分、良好3分、一般2分、较差1分;2、期末教学质量检测及格率在95以上10分、80%以上8分、70%以上7分、60%以上6分、60%以下4分。 | ||
| 育人成效 | 中小学日常行为规范;辅导学生获奖文件、证书 | 1、学生身心健康,能遵守学生行为规范;2、教育或辅导学生参加各类活动取得突出成绩。 | 1、遵守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无打架斗殴现象2分;2、辅导学生参加县级读书征文、演讲等比赛获一等奖加3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分。镇级比赛一等奖2分、二等奖1分、三等奖0.5分。 | |||
| 教研成果 | 各级教育主管部门文件通知、教研论文发表依据、获奖证书 | 1、承担上公开课、研讨课等;2、参加课题研究,取得成果;3、撰写教研论文,发表或获奖。 | 1、参加县级组织的公开课、研讨课,一次1分,镇级一次0.5分;2、参加课题研究已经结题并获得好评省级3分、市级2分、县级1分;3、论文发表国家级3分、省级2分、市级1分。论文获奖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为5分4分3分,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为4分3分2分,县级一二三等奖分别为3分2分1分;4、在白山教育网上发表的论文每篇0.5分。上述发表和获奖论文不得重复计分,只记最高分。 | |||
| 其他考核5分 | ||||||
| 总 分 | ||||||
考核组组长(签字): 考核对象 (签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