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聘任专业技术职务量化评分标准及办法 | ||||||||
| 加入时间:2007-12-6 10:38:37 作者:佚名 阅读:1 | ||||||||
| 项目及分值 | 评分标准及办法(每项最高不超过满分) | |||||||
| 1、教龄20分 | 1分/年 1、计算办法:当年减去参加教育工作所在年; 2、任现职以来,病、事假半年以上扣减所在年。 | |||||||
| 2、学历5分 | 研究生毕业5分;本科4;大专2分。 按最高学历计分。 | |||||||
| 3、工作量20分 | 1、教学人员以近三年纯教学人员的平均课时为基本工作量计18分,在基本工作量的基础上平均每年每少60节扣0.1分,平均每年每超60节加0.1分,班主任每任职一年加0.2分,教研组长每任职一年加0.1分,直到满分; 2、一般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校级管理人员按一个基本工作量计18分。管理人员兼课计算工作量,平均每年每上60节,计0.1分;中层管理人员每任职一年加0.2分,校级管理人员每任职一年加0.3分。 3、课时以最近三年平均计,加分只统计最近三年,取其最高项计分。 | |||||||
| 4、取得待聘职务资格年限10分 | 2分/年 1、计算方法:当年减去取得资格所在年; 2、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后,病、事假半年以上扣减任现职年限。 | |||||||
| 5、出勤5分 | 全勤5分;事假连续3天以上—0.2分/天;病假连续一周以上—0.1分/天;旷课(旷工)—1分/节; 1、只考察上学年度出勤,以记载为准; 2、婚、丧、产假在法定时间内不扣分,超出部分,按事假对待; 3、此项总得分不计负分。 | |||||||
| 6、工作业绩40分 | ||||||||
| ⑴年度考核9分 | 优秀3分/年;合格2.5分/年;基本合格0.5分/年;不合格0分/年。 1、只取近三年年度考核等次计算; 2、因本人原因未参加考核或按规定不应该进行年度考核者,当年年度考核记0分; 3、专技年度考核和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每年取等次高的一项计分。 | |||||||
| ⑵党政表彰5分 | 校级1分/次;县(市)级2分/次;州级3分/次;省级4分/次;国家级5分/次。 只考察任现职期间,每年只取最高的一次计分。 | |||||||
| ⑶骨干教师及学科带头人5分 | 国家级5分;省级4分;州级2分;市级1分; 说明:只考察任现职期间,同时具有多个项目的,取一项记分。 | |||||||
| ⑷教学效果12分 | 累计最近三年全校人员个人教学质量奖,以最高和最低为上下线,其间平均分成5段,从高到低,教学质量奖在第1段内计12分;第2段内计11.75分;第3段内计11.50分;第4段内计11.25分;第5段内计11分。 | |||||||
| ⑸教研成果9分 | 只考察任现职以来 | |||||||
| ①本人成果5分 | 评分标准① | |||||||
| 级别 |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 | |||||
| 市、校 | 0.5 | 0.3 | 0.2 | |||||
| 州 | 1 | 0.5 | 0.3 | |||||
| 省 | 2 | 1.5 | 1 | |||||
| 国家 | 3 | 2.5 | 2 | |||||
| 论文、课件、优质课等获教育、教研部门奖励按获奖级别记分;论文、论著、教育教学经验文章,在公开发行的教育专业刊物上发表按相应级别一等奖记分;同一内容获不同级别奖励或不同刊物上发表,或者既获奖又发表的,只取最高一次记分,不重复计算;能完成的成果,几个合作完成的只取第一作者记分,确需合作才能完成的成果,如课题研究,其成员同时享受该成果的分数; | ||||||||
| ②辅导成果4分 | 评分标准② | |||||||
| 级别 |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 | 优秀奖 | ||||
| 市、校 | 0.5 | 0.3 | 0.2 | 0.1 | ||||
| 州 | 1 | 0.5 | 0.3 | 0.2 | ||||
| 省 | 2 | 1.5 | 1 | 0.5 | ||||
| 国家 | 3 | 2.5 | 2 | 1.5 | ||||
| ①辅导学生参与教育、教研部门组织或参与组织的各种知识竞赛,由组织者颁发了辅导奖或组织奖证书的,有等级的按《评分标准②》计分;未定等级的按优秀奖计分;未颁发证书的,不计分。 ②辅导学生习作等在教育刊物上发表,标明了辅导教师的按《评分标准②》一等奖计分,未标明辅导教师的不计分。 ③指导学生参与体育比赛,只给教练员计分。县(市)级的只按团体名次计分;州级以上的可按运动员个人名次或团体名次取最高一项计分。 ④指导学生参加文娱会演、歌咏比赛、演讲等活动,只给直接参与指导者计分,县(市)级的只按团体名次计分;州级以上的可按学生个人名次或团体名次取最高一项计分。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