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星光计划”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华中师范大学学生会实施“星光计划”旨在为校学生会长远发展培养后备人才,全面提升主要学生干部理论水平与实践能力,以星星之火造燎原之势,共创华大校会更辉煌美好的未来。
二、选拔要求
(一)选拔对象:
(1)在校08级本科生;
(2)在校学生会担任副职务的学生干部均可自愿报名加入;
(3)各院系有一个名额指标(可空缺),由各院系学生干部自愿报名、经院系自主选拔产生。
(二)基本条件:具备一定学生工作经验、成绩优秀、态度端正、服务意识强、综合素质佳。
三、培养方式
1、参与组织学生会大型活动。“星光计划”成员除了完成本职学生工作外,可根据个人需要,选择性地自主加入各大型活动组委会,进行能力锻炼。
2、实行团直接辅导制。对“星光计划”成员进行分组,校学生会团成员和各部进行专门指导。
3、列席学生会委员会和各部门会议。“星光计划”成员可列席学生会委员会全体会议和各部门会议。
4、对外交流。为入选“星光计划”成员提供观摩武汉其他兄弟高校品牌活动的机会。
5、学生工作研讨会。每月至少举办一次思想交流会,进行学生工作探讨。
6、精品课程班。团成员将对“星光计划”成员进行理论知识讲授,通过介绍华大学生会营运与发展、分享工作经验与方法等,为学员深入发展奠定理论根基。(详见附件二)
7、实践项目。“星光计划”成员需参加到各类实践项目中,将理论知识转换为现实成果,在交流合作中培养竞争意识与团队精神,促进自身全面发展。(详见附件三)
四、 “星光计划”运行机制
1、淘汰机制:在“星光计划”实施过程中,如有学员违背校学生会管理规定或者校学生会团和认为入选计划的同学不适宜继续参加培养,可作劝退处理。
2、档案表机制:校学生会秘书处将为每位进入“星光计划”的成员建立个人档案,记录每位学员的表现,作为后备干部选拔工作的重要参考依据。
3、入选“星光计划”的成员在推选校学生会委员会候选人方面具有优先权。
4、校学生会团成员和各部对“星光计划”成员实施跟踪指导,重点考察,其表现情况将纳入个人考评体系。
5、本实施办法的解释权属于校学生会团。
华中师范大学学生会
二〇一〇年五月十三日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照 片 | |||
| 民族 | 籍贯 | 政治面貌 | ||||
| 院系 | 专业 | 学 号 | ||||
| 担任职务 | 任职时间 | |||||
| 联系电话 | E—mail | |||||
| 个 人 简 历 | ||||||
| 在任 表现 及 工作 成绩 | ||||||
| 各部 或 院系 意见 | 签名 ____ __ (盖章) | |||||
| 备注 | ||||||
附件二:
“星光计划”精品课程安排
| 授课人 | 课程名称 | 课程时间 | 课程地点 |
| 柳 豹 | 《高校学生会工作经验概论》 | 见 具 体 通 知 | |
| 张博钧 | 《校级学生干部工作常识简介》 | ||
| 王 聪 | 《校级学生干部团队精神和沟通能力建设》 | ||
| 杜彬彬 | 《校级学生组织大型活动的运行思路》 | ||
| 焦 娇 | 《如何有效地表现自己》 | ||
| 钟慧斯 | 《华大学生会日常事务的运营与发展》 | ||
(1)课程时间与地点以校学生会秘书处具体通知为准;
(2)无故旷课以及请假次数达两次以上(包含两次)的成员取消其培训资格;
(3)课程结束后学员需上交一份学习心得,以作优秀学员的评选参照。
附件三:
“星光计划”实践培训项目
(1)组建校学生会暑期社会实践队并派出进行调研实践;
(2)新一届校学生会干部的各项选拔与招聘工作;
(3)组建第26届学生代表大会筹委会并筹备学代会的各项工作;
(4)新生手册的设计与制作;
(5)筹备新生大礼包;
(6)校学生会迎新工作(迎新点设置与宣传、发放新生大礼包等);
(7)筹备华大学生会团及各部年度述职大会;
(8)华大学生会特殊贡献奖的评选工作;
(9)华大学生会宣传日(涵盖华大学生会自身形象宣传及新生文明礼仪宣传等);
(10)开展新生军训期间的清凉送爽活动;
(11)2010-2011届迎新晚会的各项筹备工作;
(12)校学生会全体成员聘书、全委会委员聘书与星光计划结业证书的设计与制作工作;
(13)华大学生会档案整理及档案库建设工作;
(14)《华中师范大学学生会制度手册》汇编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