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规划设计与评审要点
1、绪论
高标准农田(well-facilitated farmland)是指,土地平整、集中连片、设施完善、农电配套、土壤肥沃、生态良好、抗灾能力强,与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相适应的旱涝保收、高产稳产,划定为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的耕地。
可行性研究报告是从技术、经济、效益及环境、法律法规等各种因素进行具体调查、研究、分析,确定项目是否可行,为决策者和主管机关审批的上报文件。因此,高标准农田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是项目立项必不可少的一个重要环节,应高度重视。
2、项目规划要点
2.1 现状情况要明确
(1)注意高标准农田项目的定位,项目区现状基础不能太差。
(2)厘清项目区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特别是灌溉排水、道路交通等问题,针对性要强,不出现与项目建设无关的问题。
(3)对于拆建、改建、维修的工程,要阐明其现状和建设的必要性。
2.2 水资源供需平衡分析
(1)注意内容的完整性,一般应包括代表年选择、现状年和设计水平年的水资源供需平衡分析、灌溉水质情况分析等。
(2)保证方法的科学性,灌溉需水量——以灌溉定额为依据,灌溉水利用系数取值要合理,可供水资源量增加要有依据,可供水资源量≠水资源量。
2.3 规划布局
(1)基本要求
内容充实、全面、科学,作物布局、水利工程布局、道路布局要合理合规,林网布局须注意其功能定位。
工程布局要与“项目建设必要性”部分相呼应,阐明工程解决的问题。
工程覆盖度要高,避免建成核心区。
需要强调的是,对于排水沟的规划设计往往重视不够,应加强。
(2)建设标准应符合规定
水利措施应符合规范指标,如灌溉保证率、排涝标准、灌水定额、灌溉水利用系数等。
道路标准应符合规定, 田间道路(机耕道)3~6m,生产路不大于3m。
防护林,一般不用景观树种,以乔木为主。
(3)水利工程布局注意问题
单体工程规模要符合规定,特别是桥、泵站的规模,单座泵站的控制面积要适宜。
灌溉、排水应兼顾,一般地,若农渠灌排结合,则斗渠、斗沟应分开。
渠道衬砌形式应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选取,充分论证。
排水沟护坡,要阐述其必要性,并注意其生态效应。
(4)重要工程布局要细化
对于大规模的管道灌溉系统、喷滴灌系统等,要在规划布局中专门论述,并绘制专项布置图。
2.4 图件要求
(1)项目区位置示意图
应反映项目区的区位、交通状况、骨干水源与排水河道的情况等,因此图幅范围要恰当。
(2)项目区现状图
应反映主要工程现状,特别是项目区内的灌溉水源与渠道、排水沟布设与排水出路、现有的交通情况等。
(3)项目区规划布置图
项目区“四至”边界要明确,图例要清晰易辨,比尺符合规定,工程标注全面。
工程衔接要明确,特别是渠道与泵站的衔接、电力线路与泵站的衔接、道路与桥梁的衔接、项目区主干道路与外部公路的衔接、各级排水沟相互之间的衔接、
2.5 注意引用标准、规范的有效性问题
相关的规范主要包括:
《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 30600-2014)
《灌溉排水工程设计规范》(GB 50288-99)
《节水灌溉工程技术规范》(GB/T 50363-2006)
《灌溉与排水渠系建筑物设计规范》(SL482-2011)
《泵站设计规范》(GB 50265-2010 )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
《渠道防渗工程技术规范》(GB/T 50600-2010)
《水利建设项目经济评价规范》(SL 72-2013)
3、评审重点
3.1 评审内容
(1)项目建设必要性。
(2)申报单位的合规性。
(3)技术方案的可行性。
(4)环境影响和节能评价的科学性。
(5)投资方案的可靠性。
(6)效益分析的合理性。
(7)材料合规性。
3.2 评审中重点关注的问题
(1)通常性要求:① 材料的合规性;② 申报单位的合规性;③ 申报单位的准入性。
(2)评审重点:① 项目的规划布局;② 工程规划设计;③ 项目建设内容;④ 工程概(估)算;⑤ 投资投向;⑥ 材料合规性。
(3)不可行的情况:① 不在省级“四沿”规划范围内,或与已建项目区重叠;② 规划布局严重不合理、缺少工程设计或存在严重错误、水资源不能满足需要、主要单项工程缺少建设的必要性;③ 投资投向存在严重问题;④ 概算明显偏高;⑤ 报告未达到规定深度,编制提纲不符合要求,材料明显不合规。
3.3 项目评分
项目评分包括7个方面,共2指标(见附表)。7个评分项包括:(1)项目区概况表述;(2)项目区水土资源评价;(3)项目区规划设计;(4)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5)效益分析;(6)实施管理和运行管护;(8)申报材料质量。
得分60分以下的为不可行。
附表: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专家评分表
项目名称: 评审编号:
专家组组长签名: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评审参考要点 | 标准分 | 得分 |
| 1、项目区概况表述 | 1.1 区 位 | 项目区地理位置;四址范围;涉及的县、乡(镇)、村组情况;与其他项目区的关联度 | 2 | |
| 1.2 自然状况 | 主要水文气象特征;地形地貌及土壤特点;主要自然灾害及影响程度 | 2 | ||
| 1.3 社会经济状况 | 人口及劳力;土地利用现状;生产布局与发展水平;资源优势和产业基础;经营主体及带动情况;地方财政和农民收入水平;社会化服务体系 | 2 | ||
| 1.4 基础设施状况 | 水利骨干工程现状; 田间灌排工程现状;农机化作业水平;交通与电力设施;其他制约因素 | 2 | ||
| 1.5 综合分析 | 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分析; | 2 | ||
| 项目建设的可行性分析 | ||||
| 2、项目区水土资源评价 | 2.1 耕地资源评价 | 耕地数量及质量水平;集中连片程度;植被覆盖率 | 2 | |
| 土地流转情况;可开发利用潜力 | ||||
| 2.2 水资源供需平衡分析 | 水资源总量、构成、特点及可利用水资源数量;灌溉设计保证率和灌溉定额的确定; | 4 | ||
| 现状水平年可供水量、需水量及富余或短缺的计算过程与结论; | ||||
| 设计水平年可供水量、需水量及富余或短缺的计算过程与结论; | ||||
| 针对存在问题拟采取的对策及预期效果评价。 | ||||
| 2.3 环境影响评价 | 对水资源和土壤环境的分析评价;农业生产废弃物能够有效利用,面源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 4 | ||
| 3、项目区规划设计 | 3.1 规划的指导思想与原则 | 规划的指导思想是否正确,建设目标是否明确 | 5 | |
| 与当地区域规划是否相衔接?是否体现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体现因地制宜的原则 | ||||
| 3.2 建设标准 | 建设标准是否与国家农业综合开发相关建设标准相一致 | 4 | ||
| 各项治理措施的建设标准是否符合项目区实际需要;是否符合农业综合开发和相关行业建设标准的要求 | ||||
| 3.3 水利工程规划设计 | 工程布局是否合理;是否体现因地制宜原则 | 8 | ||
| 主要单项工程建设是否能够有效消除主要制约因素;主要单项工程建设规模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 ||||
| 水源工程建设必要性是否充分;采取的灌溉和排水措施是否具有针对性,并全面推行高效节水灌溉技术;所采用的技术是否先进、实用 | ||||
| 典型设计水力计算是否准确;设计参数选取是否经济合理、符合国家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主要单项工程设计方案是否进行了方案比选 | ||||
| 3.4 农业工程规划设计 | 土地平整及土壤改良方案必要性是否充分、区域范围与面积是否明确 | 8 | ||
| 良种基地、晒场、仓库建设的必要性是否充分,规划布局是否合理 | ||||
| 农业机械及配套农机具的购置是否从实际出发,品种、型号、数量是否明确,补助标准是否符合规定 | ||||
| 农用输变电线路铺设的必要性是否充分、布局是否合理 | ||||
| 3.5 农田道路 | 新建或改建机耕道路必要性是否充分、规格是否明确 | 6 | ||
| 硬化道路的必要性是否充分、规格是否明确 | ||||
| 骨干农田道路工程是否进行了典型工程设计,并据此进行了方案比选 | ||||
| 3.6 林业工程规划设计 | 营造农田防护林、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及苗圃基地建设的必要性是否充分;树种选择的适宜性是否合理 | 2 | ||
| 3.7 科技推广实施方案 | 科技推广的主要就是路线是否明确;主推的品种和技术是否先进适用;内容或任务是否明确;技术依托及承担科技推广任务的单位是否明确;安排的科技推广经费是否符合规定比例 | 2 |
| 4、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 | 4.1 资金筹措的可靠性 | 项目资金来源与构成是否明确,和地方各级财政资金配套比例是否配合规定;本级地方配套是否列入财政预算; | 5 | |
| 自筹资金构成是否明确,并提供有关农民同意投工投劳的"一事一议"决议; | ||||
| 4.2 资金投向的合理性 | 各项治理措施是否与项目区主要制约因素相互对应,建设重点是否突出; | 5 | ||
| 各项治理措施的资金投入比重是否合理;资金使用范围是否符合规定 | ||||
| 4.3 投资估算的准确性 | 工程量计算方法是否符合相关规定、计算内容是否完整 | 5 | ||
| 估算依据是否充分、计算结果是否准确,有无错算、漏算、重算;仪器设备购置规格、数量、价格是否明确; | ||||
| 投资估算相关表格是否齐全,内容是否完整 | ||||
| 4.4 取费标准的合规性 | 勘测设计费、建设监理费、项目管理费、工程管护费等不形成实体工程费用的计列是否符合规定 | 5 | ||
| 5、效益分析 | 5.1 经济效益 | 新增粮油农产品生产能力;新增其他农产品产量;新增种植业总产值和增加值;直接受益农民人均增收额等国民经济评价内容是否完整;其评价依据是否充分,结果是否真实、客观。 | 3 | |
| 5.2 社会效益 | 新增和改善灌溉面积、新增和改善除涝面积、新增节水灌溉面积、节约水量、新增机耕面积、防灾减灾能力提高等效益是否明确;项目建设所产生的社会影响分析是否完整 | 4 | ||
| 5.3 生态效益 | 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分析是否透彻,所提出的防治措施是否得当 | 3 | ||
| 6、实施管理和运行管护 | 6.1 机构设置情况 | 组织机构是否建立健全,职责是否明确,是否建立了部门协调联动机制 | 2 | |
| 6.2 管理制度安排 | 是否按照农发项目和资金管理制度规定开展各项前期工作,并对项目实施中的管理环节做了相应制度安排 | 2 | ||
| 6.3 进度安排与建后管护 | 计划进度安排是否合理可行;工程运行管护模式、管护经费的落实等情况是否明确 | 2 | ||
| 7、申报材料质量 | 7.1 内容的完整性 | 编制单位是否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申报材料是否按照编制大纲和编制规定编写,内容是否完整,文图表数据是否一致 | 3 | |
| 7.2 格式的规范性 | 文本章节是否齐全,条目是否清晰,装订是否规范,相关手续是否完备 | 3 | ||
| 7.3 附件的齐全性 | 附件、图、表是否齐全,内容是否完整,真实 | 3 | ||
| 合计 | 100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