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姓 名 | 工 作 单 位 | |||
| 何时何学校毕业 | 最 高 学 历 | |||
| 从事教育工作时间 | 专 业 | |||
| 现任技术岗位 | 现任技术职务 及任职时间 | |||
| 申报技术职务 是 否 破 格 | 近五年 年度考核情况 |
| 母项 | 子 项 | 记 分 标 准 | 得分 | ||
| 一 师 德 师 风 | 1 | 职业道德 | 遵守职业道德规范,爱岗敬业,爱护学生。凡有损害学生利益,以教谋私等严重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行为的一票否决。 | ||
| 2 | 组织纪律 | 近五年内受到记过以上行政处分(或年终考核有一次不合格)的一票否决。 | |||
| 3 | 诚实申报 | 提供的评审材料客观真实,凡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票否决。 | |||
二 学 识 水 平 20 分 | 4 | 学历4 分 | 具有合格学历的记4分。 | ||
5 | 继续教育 8分 | 1、获州颁《校本研修结业证书》记2分;获州颁《非学历远程培训结业证书》的记2分。2、获得州颁《班主任培训结业证书》的记1分。3、提交“十二五”《教师专业成长规划书》的记1分,每个年度的教师继续教育学分达72分的记2分。 | |||
6 | 专业论文 8分 | 提交的表作应为本学科专业论文且在省级以上发表或获奖(英语、音乐、美术教师还应提供相关专业作品),经评委阅审认定为较高水平的记8-7分;一般水平的记6 - 5分;较低的水平记4 - 1分。 | |||
三 业 务 能 力 40 分 | 7 | 教学能力 20分 | 1、严格执行教学常规,提交的教案、工作计划、总结具有较高质量的记5分;质量较好的记4分,质量一般的记3分。 2、依据提交的教案(导学案),抽样评估其教学效果。能科学地处理教材,以学论教,面向全体,教学效率高,教学效果好的记8-7分,较好的记6-5分,一般的记4 - 3分。 3、参加各类教学业务竞赛获州以上奖励的记4分,县奖励记3分,校奖励记2分。 4、辅导的学生参加各种竞赛获州以上奖励记3分,县以上奖励记2分,学区(校)奖励记1分。 | ||
8 | 教育能力 8分 | 1、担任班主任或从事相关教育教学管理工作一年记3分,每多1年加0.5分,最高加2分。获得县级及其以上单项奖励(如优秀班主任、优秀班级、先进工作者、先进单位等)的记5分,获学区(校)奖的记4分。 2、在学科教学或其他相关工作中注重德育渗透,关心学生身心健康发展,且取得一定教育效果的记3分,效果一般的记1分。 3.以上1、2两项累计不能超过8分。 | |||
9 | 教研能力 12分 | 1、积极参与教研课题研究,有省级及以上立项课题记4分,州级立项课题记3分,县级立项课题记2分,校级课题或自主课题(含教学问题研究)的记1分。 2、积极参与教研活动,每年听课达20节以上并有评价意见的记2分;参与教研活动有听课笔记但无评价意见的记1分;听课每少一节扣0.1分。 3、任职期内,除表作外,有4篇省级以上发表或获奖论文的记4分,3篇记3分,2篇记2分,1篇记1分。 4、辅导青年教师参加教学竞赛活动获县级以上奖励的记2分;学区(校)级奖励记1分;有辅导无奖励记0.5分。 | |||
四 工 作 业 绩 40 分 | 10 | 教学质量 22分 | 1.任教学科成绩三年直升合格率达县第一名的记22分,每降低一个名次减0.2分,或获学区(校)第一名的记20分,每降低一个名次减1分。学校需提供带有名次排列的成绩册并加盖公章作为记分依据。 2.音体美科目的低分为17分,指导学生获得县级以上奖励一次,县城的加0.2分,农村教师加0.5分,封顶20分。(高中、初中教师需提交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盖章的任期内一次高考、中考或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数据证明材料;小学教师需提交由学区或学校盖章的任期内一次期末质量检测数据证明材料;非考试科目提交由学校盖章的学科质量考查证明材料)。 | ||
| 11 | 年度考核 10分 | 年度考核年年合格者,记10分。 | |||
12 | 出勤3分 | 任现职期间年年出满勤的记3分。一年中因事、病请假不超过10天的不扣分;超过10天的扣1分;超过30天的扣2分;超过60天的扣3分。 | |||
13 | 业务奖励 5分 | 1、在各类业务型评优评先中(如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学能手、教研之星、学习型教师、学习型校长、优秀学员、专业发展标兵等)获州级奖励的记5分;县级记4分,校级记3分。3、工作有业绩但无奖励的记2分。(只记最高奖,不重复计分) | |||
五 加 分 | 14 | 教龄、学历、资历 | 教龄每年加0.3分。提高学历的,每提高一个层级加1分。任现职超过规定年限每超一年加0.3分。 | ||
| 15 | 年度考核 | 任现职期间每评上一次“优秀”加1分。 | |||
16 | 农村任教 | 一直在农村中小学任教,迄今满10年的加2分。以10年为基数,每多一年加0.2分。有农村任教经历每年加0.2分。 | |||
17 | 综合奖励 | 1、获国家优秀教师加5分,省优加4分,州优加3分,县优加2分(颁奖部门必须是或教育行政主管部门)。2、任职期间获一等功以上奖励记5分;二等功记4分;三等功记3分;嘉奖奖励记2分。(有多项奖励的,选择最高奖项记分。) | |||
18 | 科研成果 | 经全体评委严格核实“课题申报表、研究方案、研究报告、获奖证书、颁奖部门”后,确认研究课题获得国家级奖励加4分,省级奖励加3分,州级奖励加2分,县级奖励加1分。(子课题成果降等记分;课题阶段性成果、课题组成员排名第五以后的非主要研究人员折半记分。) | |||
19 | 继续教育 加分 | 年度内参加继续教育超过72学分的,每超过10个学分加0.2分(累计加分不超过3分)。 | |||
| 20 | 扶贫支教 | 根据县教育局﹝2009﹞65号文件,每支教一年加3分,封顶9分。 | |||
| 总 分 | |||||
教师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量化评审细则
| 姓 名 | 工 作 单 位 | |||
| 何时何学校毕业 | 最 高 学 历 | |||
| 从事教育工作时间 | 专 业 | |||
| 现任技术岗位 | 现任技术职务 及任职时间 | |||
| 申报技术职务 是 否 破 格 | 近五年 年度考核情况 |
| 母项 | 子 项 | 记 分 标 准 | 得分 | ||
| 一 师 德 师 风 | 1 | 职业道德 | 遵守职业道德规范,爱岗敬业,爱护学生。凡有损害学生利益,以教谋私等严重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行为的一票否决。 | ||
| 2 | 组织纪律 | 近五年内受到记过以上行政处分(或年终考核有一次不合格)的一票否决。 | |||
| 3 | 诚实申报 | 提供的评审材料客观真实,凡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票否决。 | |||
二 学 识 水 平 20 分 | 4 | 学历4 分 | 具有合格学历的记4分。 | ||
5 | 继续教育 8分 | 1、获州颁《校本研修结业证书》记2分;获州颁《非学历远程培训结业证书》的记2分。2、获得州颁《班主任培训结业证书》的记1分。3、提交“十二五”《教师专业成长规划书》的记1分,每个年度的教师继续教育学分达72分的记2分。 | |||
6 | 专业论文 8分 | 提交的表作应为本学科专业论文且在省级以上发表或获奖(英语、音乐、美术教师还应提供相关专业作品),经评委阅审认定为较高水平的记8-7分;一般水平的记6 - 5分;较低的水平记4 - 1分。 | |||
三 业 务 能 力 40 分 | 7 | 教学能力 20分 | 1、严格执行教学常规,提交的教案、工作计划、总结具有较高质量的记5分;质量较好的记4分,质量一般的记3分。 2、依据提交的教案(导学案),抽样评估其教学效果。能科学地处理教材,以学论教,面向全体,教学效率高,教学效果好的记8-7分,较好的记6-5分,一般的记4 - 3分。 3、参加各类教学业务竞赛获州以上奖励的记4分,县奖励记3分,校奖励记2分。 4、辅导的学生参加各种竞赛获州以上奖励记3分,县以上奖励记2分,学区(校)奖励记1分。 | ||
8 | 教育能力 8分 | 1、担任班主任或从事相关教育教学管理工作一年记3分,每多1年加0.5分,最高加2分。获得县级及其以上单项奖励(如优秀班主任、优秀班级、先进工作者、先进单位等)的记5分,获学区(校)奖的记4分。 2、在学科教学或其他相关工作中注重德育渗透,关心学生身心健康发展,且取得一定教育效果的记3分,效果一般的记1分。 3.以上1、2两项累计不能超过8分。 | |||
9 | 教研能力 12分 | 1、积极参与教研课题研究,有省级及以上立项课题记4分,州级立项课题记3分,县级立项课题记2分,校级课题或自主课题(含教学问题研究)的记1分。 2、积极参与教研活动,每年听课达20节以上并有评价意见的记2分;参与教研活动有听课笔记但无评价意见的记1分;听课每少一节扣0.1分。 3、任职期内,除表作外,有4篇省级以上发表或获奖论文的记4分,3篇记3分,2篇记2分,1篇记1分。 4、辅导青年教师参加教学竞赛活动获县级以上奖励的记2分;学区(校)级奖励记1分;有辅导无奖励记0.5分。 | |||
四 工 作 业 绩 40 分 | 10 | 教学质量 22分 | 1.任教学科成绩三年直升合格率达县第一名的记22分,每降低一个名次减0.2分,或获学区(校)第一名的记20分,每降低一个名次减1分。学校需提供带有名次排列的成绩册并加盖公章作为记分依据。 2.音体美科目的低分为17分,指导学生获得县级以上奖励一次,县城的加0.2分,农村教师加0.5分,封顶20分。(高中、初中教师需提交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盖章的任期内一次高考、中考或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数据证明材料;小学教师需提交由学区或学校盖章的任期内一次期末质量检测数据证明材料;非考试科目提交由学校盖章的学科质量考查证明材料)。 | ||
| 11 | 年度考核 10分 | 年度考核年年合格者,记10分。 | |||
12 | 出勤3分 | 任现职期间年年出满勤的记3分。一年中因事、病请假不超过10天的不扣分;超过10天的扣1分;超过30天的扣2分;超过60天的扣3分。 | |||
13 | 业务奖励 5分 | 1、在各类业务型评优评先中(如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学能手、教研之星、学习型教师、学习型校长、优秀学员、专业发展标兵等)获州级奖励的记5分;县级记4分,校级记3分。3、工作有业绩但无奖励的记2分。(只记最高奖,不重复计分) | |||
五 加 分 | 14 | 教龄、学历、资历 | 教龄每年加0.3分。提高学历的,每提高一个层级加1分。任现职超过规定年限每超一年加0.3分。 | ||
| 15 | 年度考核 | 任现职期间每评上一次“优秀”加1分。 | |||
16 | 农村任教 | 一直在农村中小学任教,迄今满10年的加2分。以10年为基数,每多一年加0.2分。有农村任教经历每年加0.2分。 | |||
17 | 综合奖励 | 1、获国家优秀教师加5分,省优加4分,州优加3分,县优加2分(颁奖部门必须是或教育行政主管部门)。2、任职期间获一等功以上奖励记5分;二等功记4分;三等功记3分;嘉奖奖励记2分。(有多项奖励的,选择最高奖项记分。) | |||
18 | 科研成果 | 经全体评委严格核实“课题申报表、研究方案、研究报告、获奖证书、颁奖部门”后,确认研究课题获得国家级奖励加4分,省级奖励加3分,州级奖励加2分,县级奖励加1分。(子课题成果降等记分;课题阶段性成果、课题组成员排名第五以后的非主要研究人员折半记分。) | |||
19 | 继续教育 加分 | 年度内参加继续教育超过72学分的,每超过10个学分加0.2分(累计加分不超过3分)。 | |||
| 20 | 扶贫支教 | 根据县教育局﹝2009﹞65号文件,每支教一年加3分,封顶9分。 | |||
| 总 分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