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考核范围
1、团队会议消费:由销售人员联系接洽的客户在连锁店产生的团队、会议及协议(金卡会员)消费。
2、工作完成量:即销售经理当月签订协议量、办理/售卖会员卡量以及当月的实际消费量。
二、工资组成及提成计算
1、工资组成:固定工资+交通补贴+提成奖金
2、工资核算:
固定工资:运营部经理2400元/月起薪,起薪含基本工资、满勤奖、加班加点,
| 工资总额 | 基本工资 | 岗位工资 | 满勤奖 | 评定工资 | 绩效工资 | 交通补贴 |
| 2400 | 560 | 600 | 60 | 300 | 780 | 100 |
1)考核项目如下:
a)拜访量:每月新签订协议10 张/家,每少一家扣除10元;
b) 连续3个月每月业绩小于2800元的,视为不适合本岗位工作,由管理公司另行安排工作岗位或辞退,绩效工资按50%给与发放
2) 运营经理:
每月有6间免费房的权限(用于客户公关)。
3)个人提成奖金:
经运营经理接洽的团队会议、协议(会员)在各连锁店产生的所有消费(所有消费只包括住宿),订房按所有消费总额的8%予以提成;
4)金卡售卖(店外售卖):给予10元/张的提成。
5)各连锁店最低房价的权限:
| 连锁店 | 团队、会议 | 备注 |
| 都市万锦宾馆连锁(马鞍山路店除外) | 100 | 可根据情况酌情考虑 |
| 马鞍山路店 | 138 |
1、营销人员订房为营销经理开拓的客户及签订的协议客户到各连锁分店消费的均计入营销人员业绩,所有订房由营销人员自行统计,凡在各店消费的均由各店店长签字生效,月底由财务审核。
2、业绩含:团队房、协议公司及商务散客(必须通过营销人员预订,非销售人员的预定客户自动到店消费的,不得计入销售业绩)。
3、营销人员接待的团队、散客、不得小于各连锁店店长权限价。
四、考核管理规定
1、以上考核项目的实际消费价不得低于连锁店规定的价格,低于公司规定价格
2、销售业绩的统计由自己统计;当月消费但未实际到账的(挂账),不计入当月销售业绩,以实际款到帐日计入当月业绩。
3、销售业绩是指客户在连锁店内消费后直接支付的款项部分以及日后财务实际收回的款项部分,客户承诺但未实际产生消费的不计算在销售业绩之内。
4、非销售人员的预定客户自动到店消费的,不得计入销售业绩。
5、公司质检部每月对销售人员的业绩进行不定期抽查。销售人员、总台服务员采取任何作弊手段虚充销售业绩的,将给予虚假业绩提成10倍处罚并立即开除;
五、其他规定:
1、本销售考核责任书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与劳动合同一式两份,酒店管理公司、员工本人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两者规定不一致的地方以本责任书为准,公司总经理对本责任书具有解释权。
2、享有公司《员工守则》规定的相关福利待遇,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3、销售经理在价格上与连锁店店长具有相同的权限
4、本方案自2010年5月起试运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