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过程模型
这是由美国学者T.B.史密斯(T.B.Smith)在其《执行过程》一文中,首次提出的一个分析执行因素及其生态一执行的理论模型,因而又可称为“史密斯模型”。
史密斯认为执行所涉及的因素很多,但以如下四个为主要变量:
(1)理想化的,即合法、合理、可行的方案。具体包括的形式、类型、渊源、范围,以及社会对的认识。
(2)执行机关,通常指中具体负责执行的机构。包括执行机构的权力结构,人事配备及其工作态度,领导模式和技巧,以及执行人员的情况。
(3)目标群体,即对象,泛指由于特定的决定而必须调整其行为的群体。包括他们的组织或制度化程度、对领导的认知程度以及先前的经验。
(4)环境因素,即与生存空间相关联的因素,包括政治环境、经济环境、文化环境、历史环境等等。它是执行的路径依赖和影响因素。
下图描述了在执行过程中这四个主要变量及其相互关联对执行效果的影响过程。史密斯用“处理”一词来表示对执行中各组成要素内部及彼此间的紧张、压力和冲突等关系的反应。
执行过程模型
补充:
美国学者T.B.史密斯(T.B.Smit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