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校在收费项目中凡是学校收费规定的项目,都必须按时上交有关事项特做如下规定:
一、未经学校许可各班级每个老师不能随意收费,收费项目必须经校长同意并签字,未经签字的一律定为乱收费。
二、乱定资料的经查按照卷面价值给予10倍罚款,并且给予通报。
三、乱向家长收费的,经家长举报核实的给予20倍罚款。
四、私自收受家长礼金的,造成影响的家长投诉的,给予5倍罚款。
五、毕业班报名费经学校同意收的,教师收到报名费后10天之内必须上交,不上交的视为贪污,并按实际收交数额给予20倍罚款并给予通报。
六、培优费的收取规定:多收少报的、上课不交违背培优制度的,例如:收2个月交1个月的,或是已上课收费瞒报的,经查在班级有2人以上视为全班上课,按全班人数交费的20倍罚款,并视为贪污,给予通报,将通报发至各私立学校。
七、学校学费收到后2天之内必须上交,不上交的视为贪污,并给予10倍罚款。
八、收取学校规定的费用,如车费、水费等费用必须在两天之内上交,不上交的视为贪污,并处以应交款的10倍罚款。
九、已收费在班级不让学生讲实话,属于道德品质范畴除罚款外,给予警告、严重警告、甚至开除。
本规定自XX年X月X日开之日起生效。我们的教师涉及哪一项内容,在3天之内交纳完成,不按此追究,超过3天的一律按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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