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综合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1、公司办公室工作负领导和管理责任;
2、助公司经理建立健全公司管理机构和协调各部门之间工作,调配充实管理人员,做到有岗有人;
3、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做好宣传发动工作,总结安全生产先进经验;
4、责对外工作(包括上级部门)的联系与协调;
5、公司质量、环境、健康安全体系运行中办公室线的指导和检查工作;
6、公司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公司有关文件和资料及员工培训制度的订立、修改、完善,并监督实施;
7、公章(公司级)的使用和管理,审核用章及开介绍信、证明等必须按公司的有关规定执行和登记;
8、责公司领导指定的其它工作。
安全技术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1、委会及主管生产副经理的领导下,积极贯彻和宣传上级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把贯彻《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作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中心,抓紧抓好。
2、全工作计划和方针目标,并负责贯彻执行。
3、助领导组织安全活动日、周等活动和安全检查,制定和修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负责审定公司内部制定的安全操作规程,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参加特殊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
5、级建立定期安全生产检查活动,监督检查。明确规定公司每季或半年,分公司每月、项目部每周一次安全检查,发现问题要提出整改意见,同时按照实际情况开展不定期巡检。
6、与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会审,参加生产会,掌握施工状况、
预防预测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参加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
7、加临设电气安全工程审查和安装验收工作。参加大、中型及特殊脚手架的验收,发现问题,监督有关部门或者人员解决落实。
8、常深入施工现场,研究安全动态,提出改正意见,制止违章作业,对教育不改者或严重违章后,有权责令停止作业。
9、助领导,监督公司各级安全保证体系的正常运转,对削弱安全管理工作的单位要及时汇报领导,督促解决。
10、保护用品要检查是否符合有关质量标准,符合人体使用规定,并督促其正常使用。
11、、电、起重设备,受压容器应按有关安全技术规范进行检查,并检查使用的各种设备是否具有安全操作规程,是否派专人管理、保养。
12、把消防工作纳入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有关部门人员对火灾隐患进行整改。
13、因工伤亡事故的调查,进行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并按规定及上报,对伤亡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各岗位工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岗位工人在班组长领导下,对本岗位的安全负责。
1、遵守劳动纪律,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规则、制度,不违章冒险作业。
2、特殊工种要持证上岗,不准将设备交给无证者操作。在未熟悉设备性能和操作规程前,不得上岗操作。禁止酒后开车、驾驶机械和进入作业场所。
3、保证本岗位工作地点和设备的安全整洁,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可靠,不得随意拆除。
4、努力学习本工种的安全生产知识,增强安全意识,提高自我防护的能力。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在高处、悬崖、陡坡等处作业时必须系安全带。
5、听从领导和施工员、安全员的指挥,爱护和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不准违章蛮干。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及时反映、处理不安全因素,主动提出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建议,积极参加事故抢救工作。
6、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对上级单位或领导人忽视职工安全的错误决定和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或越级反映。
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
1、目的
为严格严格安全责任,明确各个岗位的权利和义务,保证公司生产的安全稳定运行,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各个岗位。
3、职责与分工
主管部门:安全部负责监督本制度的执行。
相关部门:各个岗位员工在日常工作中认真执行本制度。
4、内容与要求
4.1员会负责对本制度的考核工作。负责对各部门、各级人员履行安全职责情况进行考核。
4.2安全责任考核按月度进行,年终进行总结,由安环科汇总,分管安全的副经理提出奖惩意见,安全生产委员会审核,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4.3公司的安全生产实行以首长负责制为中心的各级、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签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安全责任应明确内容、时间和考核标准的奖惩办法。
4.4公司各级领导、全体员工与各职能部门,均须对各自工作范围内的安全项目负责任。
4.5车间或部门因管理不到位或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等原因发生直接经济损失一万元以上火灾、爆炸或重大伤害事故,除按《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处罚外,扣除车间负责人及事故责任人当月安全补助金,并取消车间及车间负责人和事故责任人当年评优资格。
4.6年度内车间或部门发生轻伤事故、火情、一般设备事故(责任事故),扣除按《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处罚外,扣除车间负责人及事故责任人当月安全补助金。
4.7年终部门和全体员工进行年度安全总结,结合《安全生产责任目标书》进行年度考核,按《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和《绩效考核制度》执行、兑现。
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落实深圳索诺瑞安产规定,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例会,会议时间应相对固定。
第二条 安全生产例会的参会对象为单位领导、部门经理、班组长等。
第三条 会议主要内容有:
(一)传达贯彻上级有关部门各种文件精神;通报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二)各部门上报安全生产工作月总结(上月例会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总结,含采取措施、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等)。
(三)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提出工作重点,安排下一步工作任务。
第四条 参会人员须做到:
(一)按时参加会议并汇报工作,同时上报主要工作任务情况的文字材料。
1、汇报工作时间不超过10分钟;
2、文字材料1000字内。
(二)认真听会并做好会议记录,备有安全生产工作专用记录本。
(三)参会人员原则上不得请假,如有特殊情况,须向单位负责人请假。
第五条 遵守会议纪律
(一)参会人员必须提前10分钟到场,不得迟到或早退;
(二)开会时必须将手机设置为关机或震动状态:
第六条 安全生产例会工作内容、完成任务情况、会议记录将列入年度考核内容,与相关人员奖金挂钩。
第五条 本制度从制定之日起施行。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一、厂(公司)所有人员必须积极主动参加各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活动,不断提高自身安全生产的意识和素质。
二、本厂(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按照主管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自觉参加有关安全生产知识的教育培训和考核。
三、本厂(公司)从业人员应服从本厂(公司)的统一安排,自觉参加本厂(公司)组织的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教育培训内容主要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新知识、新技术;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事故案例等。
四、凡新进厂的从业人员,应进行厂(公司)、部门、班组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1、厂(公司)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内容主要是:安全生产基本知识;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劳动纪律,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关事故案例等。
2、部门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内容主要是:部门安全生产状况和规章制度;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事故案例等。
3、班组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内容主要是: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生产设备、安全装置、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性能及正确使用方法、事故案例等。
五、新进厂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危险性较大岗位,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48学时。
六、从业人员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半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进行相应的部门、岗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七、凡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厂(公司)或车间部门应对操作者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八、凡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从业人员或培训考核不合格者,均不得上岗作业。
九、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记录按培训级别由培训单位保存。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切实加强管理,做到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特制定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1、定期检查:有公司质安副总经理每季度组织一次施工现场安全大检查,检查人员由质安部、技术部等有关部室人员组成,按照安全检查评分标准项目、内容对安全管理、外脚手架、“三保”,“四口”防护,施工用电、井字架、塔吊、施工机械等进行全面大检查。做好检查与总结相结合,检查与评比相结合,检查与奖罚相结合,检查与整改相结合。对危险隐患较多的现场进行停产整顿,对运行不良的电器设备、垂直运输设备、架设工程等要坚决停止使用。整改之后,由检查组复查合格后方可使用。项目工程部每七天检查一次。
2、验收安全检查:脚手架、井字架由现场施工员组织安装工人参加,按照检查表列的项目,确实基本达到要求后由施工员和操作班组签字,然后在自检的基础上由项目部专职安全员检查验收并签字。最终由公司质安部专职安全验收合格签字挂牌后,才能正式使用。塔吊的检查验收,由施工员组织安装工人,塔吊司机参加,按照检查表的内容进行仔细检查,确无损坏,运行正常后,由公司质安部排专人验收签字,并挂牌后方能使用。
3、班组安全检查:由班组长和兼职安全员负责进行班前班后安全检查。检查的重点是班组使用的设备 、手动、电动工具、安全帽、安全带等及作业面的防护设施,发现问题及时修复或更换,确保作业安全并作好记录。
4、季节检查:针对季节气候的特点,对可能给安全带来危害由公司或项目部生产和质安部门检查,冬季安全检查主要查防冻、防滑、防坠落、防火灾、防中毒的各项措施。暑季安全检查主要的内容是露天作业的人员的作息时间是否调整,休息的宿舍是否通风。防暑降温的饮品供应是否符合卫生的要求。检查组与由公司或公司领导带队,工会、安全个部门派员。分季检查主要的内容是各种起重设备、垂直运输设备、架设工程、电杆、临舍等有无倒塌的危险,如发现问题随时加固,分季检查应由各级领导亲自带队并直接组织现场电工、木工、架子工等参加,达到边检查边加固的目的。
5、整改与复查:对施工生产中危害职工生命安全和自身健康的各种危险因素,一旦发现,要认真研究对策,积极实施改进对策,积极实施改进措施,消除危险。
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是企业的一项长效机制,是进行企业风险防控的有效手段之一,是实现企业本质安全建设的基础。为了坚实有效的推进这项工作,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常态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通过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将人员状况、设备安全、劳动作业环境、安全生产管理等各方面存在的影响人身和生产安全的问题充分曝露出来,并不断改进提高,最终实现“人员无伤害、系统无缺陷、管理无漏洞、设备无障碍、风险可控制、人机环境和谐统一”。
第二章 隐患排查的职责
第三条 公司主要负责人应对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负全面领导责任,负责组织建立健全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组织开展公司隐患排查工作,并保证安全资金的投入,组织解决各类安全生产隐患。
第四条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项目部行政一把手为分管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负主要领导责任,各项目部负责组织完成各自范围内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第五条 安全生产管理部负责对各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通报、考核和奖励。
第三章 隐患排查的开展
第六条 隐患排查计划和方案制定应依据以下几个方面:
(一)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企业安全生产禁令》(国资委令[2010]24号)等生产标准、规范和文件。
(三)公司各种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五)公司安全生产技术标准、规范、工作标准和管理标准。
(六)其他相关安全生产相关文件和要求。
第七条 隐患排查要从人、机、环、管等方面着手,着重要排查以下几个方面:
(一)人员隐患方面:
1.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2.职工培训、安全教育以及遵章守纪情况。
3.特种作业人员的资质。
4.职工队伍素养及思想状况。
5.其他影响人员作业安全的主观因素。
(二)设备和环境方面:
1.油区、厨房液化气、升压站等重要生产区域的安全状况。
2.生产现场风机及风机变、直流电源等重要设备设施的安全状况。
3.重大危险源及特种设备的安全状况。
4.保护逻辑的合理性、可靠性。
5.各类电动工器具、安全工器具的检验使用状况。
6.公司文明生产状况。
7.作业区域内现场沟坑孔洞、平台栏杆步道等影响人员作业安全的设施状况。
8.各类安全警示标志的管理和设置情况。
9.其他设备设施及环境因素状况。
(三)管理隐患方面:
1.规章制度建设(公司的标准制度是否与国家、行业、集团、国际相关规定不符,规章制度是否齐全,管理流程是否简洁、有效、可操作,以及人员的学习掌握情况)。
2.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3.各项目部资质状况。
4.外包工程队伍资质、准入及现场管理状况。
5.特种设备管理状况。
6.重大危险源管理状况。
7.二十五项反措的执行和管理状况。
8.应急预案的编制和演练情况,以及应急物资储备和管理。
9.两措的执行落实情况。
10.两票三制的执行和管理。
11.“三讲一落实”以及安全活动的情况。
12.领导带班制度的执行情况。
13.安全防护用品发放、使用管理情况。
14.班组安全管理台帐建立和管理。
15.消防、保卫、防汛管理。
16.其它管理隐患。
第 隐患排查前要制定排查计划和方案,明确排查目的、范围,选择合理的排查方法。
第九条 隐患排查根据安全生产的需要和特点可以采用综合检查、专业(项)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周定期检查、重大保电任务检查及日常检查等多种方法。各部门可以以自查、互查等多种形式展开排查,牵头组织部门和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要随时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第十条 公司各部门和各项目部均要在本部门所负责的工作范围内开展隐患排查工作,制定隐患排查的领导小组,明确负责人和监督人,真正做到排查工作有人负责,有人监督。
第四章 隐患排查的治理
第十一条 对排查出的问题,要制定出治理方案和措施,治理方案应包括目标和任务、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机构和人员、时限和要求以及要达到的效果。重大事故隐患在治理前应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和制定应急预案。
第十二条 各项目部要将排查出各种安全生产隐患问题进行分类,并按“五确认,一兑现”的要求进行汇总,落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确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完成时间。同时要将隐患问题汇报安全生产管理部存档整理,进行闭环管理、在线管理。
第十三条 要保证整改治理的质量,彻底解决隐患问题,实现本质安全,并且要举一反三,避免发生同类问题。
第十四条 在治理过程中出现新的问题,要及时分析讨论,重新研究方案,制定整改措施,落实责任,对一些遗留问题、重大问题集思广益,彻底解决问题。
第十五条 监督体系(包括安全监督和技术监督)必须发挥监督职能,对隐患治理过程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保证各项问题按时高质量的完成。
第十六条 隐患治理结束后,隐患治理部门、提出部门要对治理结果进行逐级验收,最终形成验证和评估报告。对于治理效果不符合要求的问题要提出整改意见和整改时间,重新治理。
第十七条 各隐患治理责任部门要每月总结评比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总结治理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上报安全生产管理部。
第五章 隐患排查治理后的奖惩兑现
第十 根据隐患的大小及其危害程度,公司将对隐患发现者和治理及时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公司安全生产奖惩规定》有关条款进行奖励。
第十九条 对于不及时整改或不上报的单位和个人,一旦发现按情节严重程度,将按照公司有关管理规定严肃考核。由于整改不及时或防控措施和预案不完善、执行不到位而导致发生异常、障碍、事故的部门和责任人,按照公司的相关规定从重处罚。
第二十条 对排查工作执行不力,未能及时发现隐患,而导致事故发生的部门将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从重处罚。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随着隐患排查工作的不断推进和深化,将进行不断地调整和修改,望各部门能够在工作中提出合理建议,不断完善本制度。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从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外包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外包工程的安全管理,防止事故发生,根据安全生产法及其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工作,行政部(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外包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
1.外包单位系指进入我公司生产区域及作业场所,从事施工作业的施工队伍,必须具有相应的外包资质.
2.作业人员进入厂区需按规定在行政部进行登记,由安全主任对施工单位的资质进行审查,审查事项包括:施工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建筑施工的应审查安全生产许可证、作业人员上岗证。接受入厂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发放入厂作业证,行政部做好资格审查并备好档案.
3.本公司内部生产性、基建性外包工程必须按规定程序进行,施工合同中有关安全责任的划分的内容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审核。
4.外包单位应保证安全施工需要的机械工器具及安全保护设施、安全用具等必须齐全、有效。
5.本公司与外包单位签订安全管理协议。安全管理协议具有与项目承包合同同等法律效力,无安全管理协议的承包合同视为无效合同。
6.外包单位要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负责施工或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作业项目的技术要求,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国家相关部门培训考核持证上岗方能进行作业,本公司有权对作业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7.严格控制承包单位的承包范围,外包工程项目承包单位不得擅自将承包项目分包或转包他人;更不得将承包项目分包或转包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一经发现本公司有权令其整改,直至令其退出施工作业现场,同时要追究承包单位的管理责任。
8.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