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目的
为了加强对公司安全作业管理,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和健康,保障生产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劳动安全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作业要求
1、加强明火管理,公司生产区、作业区内不准吸烟。
2、生产区、作业区内,不准无关人员进入。
3、上班时间,不准睡觉、干私活、离岗和干与生产无关的事,在班前、班上不准喝酒。
4、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5、未经批准不准使用汽油等易燃液体擦洗设备、用具和衣物。
6、不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不准进入生产岗位。
7、安全装置不齐全的设备不准使用。
8、不是自己分管的设备、工具不准动用。
9、检修设备时彻底置换、认真分析化验,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准开始检修。
10、停机检修后的设备,未经彻底检查,不准启用。
11、未办理相关作业许可证证,不准作业。
12、未安装触电保安器的移动工具,不准使用。
13、未经培训合格的职工,不准作业;特种作业未经取证人员不准作业。
14、各作业岗位应严格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15、吊装作业要求
| 序号 | 主要安全措施 | 序号 | 主要安全措施 |
| 1 | 作业人员身体条件符合要求 | 7 | 垂直分层作业时中间有隔离措施 |
| 2 | 作业人员着装符合要求 | 8 | 作业现场设置安全警戒标志 |
| 3 | 作业人员佩戴安全带 | 9 | 遇六级以上大风或雪、雾、雨天气时,立即停止作业 |
| 4 | 作业人员劳动保护品佩戴符合要求 | 10 | 吊装重物下面严禁站人 |
| 5 | 作业现场搭设的脚手架、防护围栏符合安全规程 | 11 | 其他补充安全措施 |
| 6 | 作业现场应有充足的照明,安装临时灯或防爆灯 |
| 序号 | 用火主要安全措施 | 序号 | 用火主要安全措施 |
| 1 | 用火设备内部构件清理干净,蒸汽吹扫或水洗合格,达到用火条件 | 6 | 清除用火点周围易燃物 |
| 2 | 断开与用火设备相连接的所有管线,加盲板 | 7 | 电焊回路线应接在焊件上,把线不得穿过下水井与其它设备搭接 |
| 3 | 用火点周围(最小半径15m)的下水井、地漏、地沟、电缆沟等已清除易燃物,并已采取覆盖铺沙、水封等手段进行隔离 | 8 | 乙炔气瓶(禁止卧放)、氧气瓶与火源间的距离不得少于10m |
| 4 | 罐区内用火点同一围堰内和防火间距内油罐不得进行脱水作业 | 9 | 现场配备消防蒸汽带、灭火器、石棉布等 |
| 5 | 高处作业应采取防火花飞溅措施 | 10 | 其它安全措施 |
| 序号 | 主要安全措施 |
| 1 | 《断路作业许可证》开出后,立即通知调度、生产、消防等部门备案。 |
| 2 | 作业前弄清施工区内的地下管网、电缆和水文地质情况。 |
| 3 | 挖土前应自上而下进行,禁止采用挖空底脚的办法,使用机械挖土,要先发信号,挖掘机回转范围内不准进行其他作业。 |
| 4 | 动土接近地下电缆、管道等埋设物时要轻挖,在埋有电缆、管道等埋设物附近动土,不准用挖掘机、镐头、铁楔子。当遇到地下设备、化学物质、电缆及不可辨物体时,应停止作业,禁止接触,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
| 5 | 在靠近建筑物及构筑物的地点动土时,应按挖掘深度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挖掘机在建筑物附近工作时,与墙柱、台阶等建筑物应相距2米以上,防止碰撞。 |
| 6 | 在坑、沟内作业时,注意对有毒、有害气体的检测,保持通风良好,发现有毒气体时,应采取防护措施,并查明原因及时消除。 |
| 7 | 挖土施工应视土壤性质、湿度和挖掘深度留有安全边坡或放置固壁支撑。如发现边坡有裂缝、疏松或支撑有滑动、折断等危险征兆,应立即停止作业,采取有效措施。拆除固壁支撑时,必须按回填自下而上进行。 |
| 8 | 挖出土方堆放位置,距沟边不小于米,沟道转弯的拐角处不小于米,土方堆置高度不超过米。 |
| 9 | 在挖掘的沟周围要设置围栏及警告标志,夜间设红灯示警,工人上下班要铺设跳板,以防发生坠落事故。 |
| 10 | 禁火区内动土,应遵守禁火的有关规定,严禁吸烟。 |
| 11 | 外来施工单位进入作业现场前,作业现场所在单位对其进行进入现场安全培训教育,进行安全交底。 |
| 12 | 其他补充安全措施。 |
| 序号 | 主要安全措施 | 序号 | 主要安全措施 |
| 1 | 作业人员身体条件符合要求 | 7 | 垂直分层作业中间有隔离设施 |
| 2 | 作业人员着装符合工作要求 | 8 | 梯子或绳梯符合安全规程规定 |
| 3 | 作业人员佩戴安全带 | 9 | 在石棉瓦等不承重物上作业应搭设并站在固定承重板上 |
| 4 | 作业人员携带有工具袋 | 10 | 高处作业有充足照明,安装临时灯、防爆灯 |
| 5 | 作业人员佩带A.过滤式呼吸器B.空气式呼吸器 | 11 | 30m以上进行高处作业配备通讯、联络工具 |
| 6 | 现场搭设的脚手架、防护围栏符合安全规程 |
| 序号 | 主要安全措施 |
| 1 | 作业前对进入受限空间危险性进行分析 |
| 2 | 所有与受限空间有联系的阀门、管线加盲板隔离,列出盲板清单,并落实拆装盲板责任人 |
| 3 | 设备经过置换、吹扫、蒸煮 |
| 4 | 设备打开通风孔进行自然通风,温度适宜人员作业;必要时采取强制通风或佩戴空气呼吸器,但设备内缺氧时,严禁用通氧气的方法补充氧 |
| 5 | 相关设备进行处理,带搅拌机的设备应切断电源,挂“禁止合闸”标志牌,设专人监护 |
| 6 | 检查受限空间内部,具备作业条件,清罐时应用防爆工具 |
| 7 | 检查受限空间进出口通道,不得有阻碍人员进出的障碍物 |
| 8 | 盛装过可燃有毒液体、气体的受限空间,应分析可燃、有毒有害气体含量 |
| 9 | 作业人员清楚受限空间内存在的其它危险、有害因素,如内部附件、集渣坑等 |
| 10 | 作业监护措施:消防器材、救生绳、气防装备 |
| 11 | 其他补充安全措施 |
| 序号 | 主要安全措施 | 序号 | |
| 1 | 安装临时线路人员持有电工作业操作证 | 6 | 暗管埋设及地下电缆线路设有“走向标志”和安全标志,电缆埋深大于 |
| 2 | 在防爆场所使用的临时电源、电气元件和线路达到相应的防爆等级要求 | 7 | 现场临时用电配电盘、箱应有防雨措施 |
| 3 | 临时用电的单相和混用线路采用五线制 | 8 | 临时用电设施安有漏电保护器,移动工具、手持工具应一机一闸一保护 |
| 4 | 临时用电线路架空高度在装置内不低于,道路不低于5m | 9 | 用电设备、线路容量、负荷符合要求 |
| 5 | 临时用电线路架空进线不得采用裸线,不得在树上或脚手架上架设 | 10 | 其它补充安全措施 |
| 序号 | 主要安全措施 | 序号 | 主要安全措施 |
| 1 | 作业人员着装符合要求 | 6 | 作业时站在上风向,并背向作业 |
| 2 | 作业人员劳动保护品佩戴符合要求。在有毒物料环境中,佩戴防毒面具和空气呼吸器;在腐蚀性物料环境中,佩戴防酸碱护镜等护品 | 7 | 严禁使用产生火花的工具进行作业 |
| 3 | 关闭待检设备出入口阀门 | 8 | 高处作业时系挂安全带 |
| 4 | 设备管线撤压 | 9 | 盲板按编号挂牌 |
| 5 | 设备管线介质清空 | 10 | 其他补充安全措施 |
| 序号 | 主要安全措施 | 序号 | 主要安全措施 |
| 1 | 电力电缆已确认,保护措施已落实 | 7 | 道路施工作业已报:交通、消防、调度、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
| 2 | 电信电缆已确定,保护措施已落实 | 8 | 人员进出口和撤离保护措施已落实:A.梯子;B.修坡道 |
| 3 | 地下供排水管线、工艺管线已确认,保护措施已落实 | 9 | 备有可燃气体检测仪、有毒介质检测仪 |
| 4 | 已按施工方案图划线施工 | 10 | 作业现场夜间有充足照明:A.普通灯;B.防焊灯 |
| 5 | 作业现场围栏、警戒线、警告牌、夜间警示灯已按要求设置 | 11 | 作业人员必须佩戴防护器具 |
| 6 | 已进行放坡处理和固壁支撑 |
| 序号 | 主要安全措施 | 序号 | |
| 1 | 作业前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 9 | 将建筑物、构筑物作为锚点,需经工程处审查核算并批准;人员随同吊装重物或吊装机械升降,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并经现场指挥人员批准 |
| 2 | 吊装质量大于40t的重物和土建工程主体结构;吊装物体虽不足40t,但形状复杂、刚度小、长径比大、精密贵重,作业条件特殊,需编制吊装作业方案,并经作业主管部门和安全管理部门审查,报主管副总或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实施 | 10 | 吊装绳索、缆风绳、拖拉绳等避免同带电线路接触,并保持安全距离 |
| 3 | 事先与施工地点所在部门负责人取得联系,建立联系信号;应分工明确,并按规定的联络信号,统一指挥 | 11 | 利用管道、管架、电杆、机电设备等作吊装锚点,不准吊装;悬吊重物下方站人、通行和工作,不准吊装;超负荷或重物质量不明,不准吊装;斜拉重物、重物埋在地下或重物坚固不牢,绳打结、绳不齐,不准吊装;棱角重物没有衬垫措施,不准吊装;安全装置失灵。不准吊装 |
| 4 | 指派专人监护,并监守岗位,在吊装现场设置安全警戒标志,非作业人员禁止入内 | 12 | 用定型起重吊装机械(履带吊车、轮胎吊车、轿式吊车等)进行吊装作业,遵守该定型机械的操作规程 |
| 5 | 作业人员已按规定佩戴防护器具和个体防护用品 | 13 | 作业过程中应先用低高度、短行程试吊 |
| 6 | 夜间作业要有足够的照明 | 14 | 作业现场出现危险品泄漏,立即停止作业,撤离人员 |
| 7 | 室外作业遇到大雪、暴雨、大雾及6级以上大风,停止作业 | 15 | 作业完成后清理现场杂物 |
| 8 | 检查起重吊装设备、钢丝绳、缆风绳、链条、吊钩等各种机具,保证安全可靠 | 16 | 其他安全措施 |
| 序号 | 主要安全措施 | 序号 | |
| 1 | 检查使用的检修工具 | 5 | 检修人员配备相应的防护用品 |
| 2 | 切断检修设备上的电源,在电源开关上加挂“禁止启动”的安全标志,并加锁 | 6 | 清理检修现场的杂物,保持通道畅通 |
| 3 | 设备应经过置换、吹扫、蒸煮 | 7 | 作业现场夜间有充足照明 |
| 4 | 所有与检修设备有联系的阀门、管线加盲板隔离 | 8 | 其他补充安全措施 |
动火作业、吊装作业、动土作业、高处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临时用电作业、盲板抽堵作业等应办理相关作业许可证(票)。
四、职责
各作业人员应严格执行本制度的规定,各级管理人员应对各作业活动进行严格的监督管理。
五、记录
相关作业证(票)
六、评审修订
本制度一年评审修订一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