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总 则
第一条指导思想
第二条服务宗旨
第三条服务承诺
第四条管理
第五条管理机构
第六条管理原则
第一篇 服务质量标准
第一章 员工服务素质标准
第七条 职业道德标准
第职务态度标准
第九条着装仪表标准
第十条服务语言标准
第十一条形体动作标准
第十二条劳动纪律标准
第二章 经营服务标准
第十三条油品质量标准
第十四条油品计量标准
第十五条安全保障标准
第十六条便民服务标准
第十七条异议处置标准
第十加油操作标准
第十九条开票、收款服务标准
第二十条服务效率标准
第二十一条社会服务评价标准
第三章 站容站貌标准
第二十二条形象标识标准
第二十三条站内卫生标准
第二十四条绿化环保标准
第二十五条照明亮化标准
第二篇 操作规程
第一章 缷油操作规程
第二十六条准备
第二十七条验收
第二十缷油
第二十九条卸后工作
第二章 计量操作规程
第三十条储油罐液面高度测量(人工测量)
第三十一条油罐车液面高度测量(人工测量)
第三十二条罐底水高测量
第三十三条油品温度测量
第三十四条油品密度测量(密度计法)
第三章 加油操作规程
第三十五条准备
第三十六条加油
第三十七条结算
第三十清理
第四章 开票规程
第三十九条销售
第四十条收款
第四十一条开
第四十二条结账
第五章 记账规程
第四十三条进货记账
第四十四条销售记
第六章 特殊情况处理规程
第四十五条跑、冒油
第四十六条接卸混油
第四十七条加错油品
第四十加油机乱码
第四十九条大亏、大盈
第五十条水患
第五十一条票证、现金数量出现异常
第五十二条数、质量纠纷处理
第五十三条外线停电
第三篇 管理规范
第一章 岗位职责
第五十四条加油站员工守则
第五十五条站长岗位职责
第五十六条班长岗位职责
第五十七条安全员岗位职责
第五十加油员岗位职责
第五十九条开票员岗位职责
第六十条记账员岗位职责
第六十一条计量员岗位职责
第二章 经营管理
第六十二条进货原则
第六十三条进货管理
第六十四条营业前准备工作
第六十五条交
第六十六条现金和支票够油
第六十七条油票销售管理
第六十电子货币卡销售
第六十九条信用卡加油销售
第七十条定点加油销售
第七十一条直接销售
第七十二条加油作业
第七十三条商品流转统计
第七十四条经营纪律
第三章 财务管理
第七十五条核算加油站
第七十六条非核算加油站
第七十七条现金、支票管理
第七十管理
第七十九条月末盘点
第四章 安全管理
第八十条安全组织
第八十一条安全教育
第八十二条安全措施
第八十三条明火管理
第八十四条电气管理
第八十五条安全检查
第八十六条消费管理
第八十七条事故管理
第五章 接卸与储存
第八十油品接卸
第八十九条储存管理
第九十条其他商品进货
第六章 计量管理
第九十一条监督指导
第九十二条持证计量
第九十三条计量器具
第九十四条加油机校验
第九十五条散装油品损溢管理
第九十六条计量自动化
第七章 质量管理
第九十七条第一责任人
第九十把好进货关
第九十九条特殊情况处置
第一百条清除水杂
第一百零一条包装严密、先进新出
第一百零二条油品储存周期
第八章 设备管理
第一百零三条设备管理员
第一百零四条油罐管理
第一百零五条油罐附件管理
第一百零六条管线管理
第一百零七条加油机及附件管理
第九章 现场管理
第一百零员工形象
第一百零九条加油现场
第一百一十条广告布局合理
第一百一十一条警示公告醒目
第一百一十二条商品堆放整齐
第一百一十三条环境卫生责任制
第十章 监督、考核、评比
第一百一十四条监督管理
第一百一十五条考核管理
第一百一十六条评比
附 则
第一百一十七条适用范围
第一百一十农村销售站
第一百一十九条解释权
第一百二十条执行日期
附件一:文明用语、服务忌语
附件二:加油站消防器材配置标准
附件三:销售企业事故等级标准
附件四:加油站规范化管理工作标准
附件五:加油站岗位职责和聘任条件
附件六:投币保险柜管理办法
附表一:加油站日志
附表二:加油站经营情况季(年)报表
附表三:事故快报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加油站管理规范(试行)
总 则
第一条 指导思想。为提高国加油站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水平,树立中国石化集团良好的企业形象,不断提高经济效益,增强终端市场竞争能力,特制订本规范。
第二条 服务宗旨。坚持信誉第一、顾客至上。
第三条 服务承诺。计量准确、质量合格、明码标价、服务一流。
第四条 管理。加油站实行分级管理的。集团公司负责制定加油站统一的发展规划、服务标准、操作规程、管理规范;省(区、市)石油公司负责所属加油站的建设、经营管理和监督考核。加油站实行站长负责制。
第五条 管理机构。省(区、市)和地、市(区域)石油公司应设立加油站管理部门;县级石油公司应设立加油站管理岗位。
第六条 管理原则。坚持“以人为本,从严治内;技术创新,确保安全;科学管理,多创效益”的原则。
第一篇服务质量标准
第一章员工服务素质标准
第七条 职业道德标准。敬业爱岗,遵纪守法,文明经营。
第 服务态度标准。
一、主动热情,微笑服务,态度谦和、尊敬顾客。
二、顾客有困难,热心帮助;顾客有疑问,细心解答;顾客有意见,专心听取;顾客有误会,耐心解释。
三、对待顾客,一视同仁,不轻视、不怠慢、不讽刺、不轻薄。
第九条 着装仪表标准
一、着装统一。员工上岗时一律着统一的工作服,帽子扣戴端正,衣裤拉练到位,钮扣锁住,皮带束紧,袖口、裤腿不卷起,工作时不穿拖鞋、高跟鞋。
二、仪表端庄、服饰整洁。男性员工不留长发、长胡须,无大鬓角;女性员工不化浓妆,不涂指甲,饰物适当。不带墨镜工作。
三、员工上岗时必须在左胸前佩戴统一胸徽。
第十条 服务语言标准
一、迎送接待顾客时,使用文明服务用语,会说普通话。
二、用语准确,称呼恰当,问候亲切,语气诚恳。
三、严禁使用不负责任的、歧视性、污辱性语言,杜绝服务忌语(文明用语、服务忌语见附件一)。
第十一条 形体动作标准
一、站姿正直平稳,眼神自然,注视顾客,精神饱满,落落大方。
二、坐姿端正,不前俯后仰、不东倒西歪,不摇腿跷腿。
第十二条 劳动纪律标准
一、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
二、坚守岗位,上班时间不得无故离岗、串岗、脱岗、睡岗。
三、工作时间不准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不私自会客。严禁吸烟,严禁饮酒后上岗。
四、严格遵守服务规范、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
五、服从领导,听从指挥,按章办事,不擅作主张。
六、正确对待批评和投诉,不与顾客争吵。
第二章经营服务标准
第十三条 油品质量标准
一、售出的汽油、柴油及其它油品符合现行的国家和行业质量标准。
二、对顾客自带盛油容器,经检查洁净合格后加油。不符合要求的容器,耐心对顾客说明对油品质量的影响,劝其更换洁净容器。
三、售出的润滑油、润滑脂及其它整装商品须质量合格,包装整齐。
第十四条 油品计量标准
一、计量器具齐全,检定合格,有合格证。计量器具周期受检率100%。
二、加油机定期校验,计量精度误差控制在±0.3%内。
三、对进站加油的车辆(或送油上门),要按顾客要求的数量(或金额)加足,不得短少。
第十五条 安全保障标准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等规章制度健全,各项责任落实到人。
二、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小型石油库及汽车加油站设计规范》(GB 50156--92)和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加油站建设规定》(SHQ1--1999),报警、防盗装置、警示标志、消防器材配备齐全,完好有效,安装、摆放有序。
三、每班均应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员。
第十六条 便民服务标准
一、供应小包装润滑油、润滑脂及其它常用石油产品。
二、设置饮水设施和饮具,免费供应饮用水。
三、配备方便油桶,为途中缺油车辆提供服务。
四、开展业务咨询、介绍油品知识,帮助顾客解决油品应用疑难问题。
五、对顾客结余的到期加油券,按规定更换新油券。
六、站内厕所应对顾客免费开放。
七、设置为车辆加水的服务设施。
八、有条件的站还应提供电话通讯、洗车业务、车胎充气、简便修车工具、便利店等服务设施和服务项目。
第十七条 异议处置标准
顾客提出异议时,应热情接待,耐心听取陈述,对异议内容、原因做好记录。做到不推诿,不拖拉,认真处理,件件有回音。
第十 加油操作标准
一、加油员应熟悉加油机性能和操作规程,熟练使用加油。
二、加油时必须精力集中,细心快捷地操作,做到不冒不洒。
第十九条 开票、收款服务标准
一、开票员应熟知商品性能、用途和价格,熟练掌握操作规程,熟练使用电子结算设备。
二、开票、收款快捷、准确、无差错。
第二十条 服务效率标准
一、加油员收到加油凭证后,油开启前的作业时间不超过1分钟。加油作业全程应熟练快捷。
二、每班工作交接中断加油作业时间不超过5分钟。
三、顾客电话预订油券、油卡及油品等,应在24小时内送至。
第二十条 社会服务评价标准
一、加油站应设置意见簿(箱),公布投诉电话,接受顾客监督。
二、定期或不定期召开顾客座谈会,广泛听取顾客意见,不断改善和提高服务质量。
三、顾客满意率不低于95%,有效投诉为零。
第三章站容貌标准
第二十二条 形象标识标准
一、加油站视觉形象装饰必须符合《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加油站形象识别手册》规定。图案、文字、色彩、指示牌保持色怪鲜艳,清洁醒目。
二、加油站罩棚顶部不得安装固定的横幅、标牌、广告。
三、站区内严禁张贴、悬挂集团公司之外同业竞争单位的宣传材料、广告等。
四、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消防安全合格证、价格牌等按省(区、市)石油公司的规定摆放在固定位置。
五、站内所有建筑物外墙按照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加油站建设规定》(SHQ1--1999)装饰。墙壁无与加油业务无关的字、画和标语。
第二十三条 站内卫生标准
一、站内地面平整清洁、无垃圾、无油污、无积水,营业场所保持清洁、美观。
二、站房室内布置整洁,物品安放有序,货架商品陈列整齐,窗明几净。
三、保持加油机机身清洁,加油机机顶除油品标识牌外不得放置任何杂物。
四、员工的自行车、摩托车按指定地点停放,整齐有序。
五、站内厕所设有明显标志,做到清洁、明亮,无异味。
第二十四条 绿化环保标准
一、在不影响经营、设备检修及消防安全的前提下,因地制宜地开展绿化,种植草坪、花卉或灌木。
二、绿化布置应与周围环境、建筑物相协调。
三、站内草坪、花卉或灌木应保持成活。
四、含油污水及废油按规定处理,不得直接排出站外。
第二十五条 照明亮化标准
一、工作环境明亮,营业间照度(均布)不小于200勒克斯,罩棚下照度(距地1.2米平面)50~250勒克斯。
二、保持照明灯具及商标灯箱完好。
第二篇操作规程
第一章卸油操作规程
第二十六条 准备
一、送油罐车进站后,卸油员立即检查油罐车安全设施是否齐全有效,引导罐车至计量场地。
二、连接静电接地线,按规定备好消防器材,将罐车静置15分钟经计量后准备接卸。
第二十七条 验收
一、卸油员会同驾驶员核对罐车油品交运单记载的品种、数量,检查确认罐车铅封是否完好。
二、卸油员登上罐车用玻璃试管抽样进行外观(颜色、气味等)检查,如油品质量有异常,应报告站长,拒绝接卸。
三、测量油高、水高,计算油品数量。超过定额损耗,但在规定的0.2%互不找补幅度内,可直接接卸;超过定额损耗,又超过互不找补幅度,应报告站长,通知发货油库派计量员共同复测,复测结果记录在案,油品应予接卸,超耗待行处理。
四、逐项填制进站油品核对单,由驾驶员、卸油员双方签字确认实收数量。
第二十 卸油
一、核对卸油罐与罐车所装品是否相符。
二、通过液位计或人工计量检测确认卸油罐的空容量,防止跑、冒事故的发生。
三、非密闭式卸油,应通知加油员关闭与卸油油罐连接的加油机,暂停加油作业。
四、按工艺流程要求连接卸,做到接头结合紧密,卸自然弯曲。
五、检查确认油罐计量孔密闭良好、
六、司机缓慢开启罐车卸油阀,卸油员集中精力监视、观察卸线、相关闸阀、过滤器等设备的运行情况,随时准备处理可能发生的问题。同时,罐车司机不得远离现场。
七、卸油完毕,卸油员登上罐车确认油品卸净。关好闸阀,拆卸,盖严罐口处的卸油帽,收回静电导线。
八、引导油罐车离站。
第二十九条 卸后工作
一、待罐内油面静止平稳后,通知加油员开机加油。
二、将消防器材放回原位,整理好现场。
三、据进站油品核对单及油品交运单,填写进货验收登记表和分罐保管帐。
第二章 计量操作规程
第三十条 储油罐液面高度测量(人工测量)
一、停止使用与油罐相连的加油机,抄写停机时累计泵码数。
二、卸油后,待稳油15分钟方可计量。
三、将量油尺尺带用棉纱擦净。
四、从固定测量点将量油尺垂直徐徐放入油罐,尺铊接触油面时应缓慢,以免破坏静止的油面。
五、当量油尺铊接近罐底时(约20cm)应放慢速度,不得冲击罐底。
六、手感尺铊触底,就迅速将尺垂直向上提起,避免倾斜摆动,使液面发生波动。
七、卷尺提起后,应迅速观察油面浸湿线高度,读出油面高度;先读小数,后读大数,读数量尺带不应平放或倒放,以防油面变化。
八、测量结果应精确到毫米,每次测量至少两次,两次相差不大于1mm,取小的读数,超过时应重测。
九、每次测量的最后结果应记入测量记录表中。
第三十一条 油罐车液面高度测量(人工测量)
一、用于人工计量的停车场地,必须坚实平整,坡度不大于0.5度(5/1000) 。
二、油面平稳后再行计量。
三、具体计量程序,同第三十条三至九款。
第三十二条 罐底水高测量
一、水的高度不超过300mm时应使用检水尺;水的高度超过300mm时应使用量油尺。
二、测量时,在量油尺或检水尺上涂抹一层薄的试水膏。
三、从固定测量点将量油尺垂直徐徐放入油罐,尺铊接触油面时应缓慢,以免破坏静止的油面。
四、尺铊或检水尺触底时,应静置3~5秒钟后提尺。
五、卷尺提起后,应迅速读取试水膏变色处的毫米读数;读取时检水尺不应平放或侧置。
六、遇水、油界面不清晰、不平直,应重新按本条二至五款程序测量。
七、水高超出50mm,应及时报告站长,分析原因并进行处理。
八、每次测量的最后结果应记入测量记录表中。
第三十三条 油品温度测量
一、温度测量应在油品高度测量之后进行。
二、测量时将温度计装入保温盒。
三、将温度计置于油面高度的二分之一处测量油温,浸没时间不少于5秒钟。
四、提取温度计时要迅速,温度计离开油点到读数时的时间不应超过10秒钟;读数量应使温度计垂直,不让盒内液体洒出,视线应垂直于温度计,先读小数,后读大数。
五、使用分度值为0.5℃的温度计,应估读到0.1℃;使用分度值为1℃的温度计,应估读到0.2℃。
六、每次测量的最后结果应放入测量记录表中。
第三十四条 油品密度测量(密度计法)
一、从油罐采取油样,将油样沿量筒内壁倒入量筒,量筒应放在没有气流的地方并保持平稳。
二、将干燥的密度小心放入搅拌均匀的量筒内油样中,操作时注意液面以上的密度计杆管浸湿不得超过两个最小分度值。
三、待密度计稳定后按弯月面上缘读数,读数时必须注意密度计不得与量筒内壁接触,眼睛要与弯同的下缘成同一水平线,并估计密度计读数至0.0001克/厘米³。
四、测量油样的温度。同第三十三条三至五款。
五、测量完毕,将油样倒回油罐,收好计量器具。
六、每次测量的最后结果应记入测量记录表中。
第三章 加油操作规程
第三十五条 准备
一、当车辆驶入站时,加油员主动引导车辆进入加油位置。
二、车辆停稳,发动机熄火后,加油员应主动将油箱盖/油箱盖板打开(带锁的可等顾客开一再行打开)。
三、您好!请问加什么油?加多少升?同时将加油机泵码回零,并请顾客确认。
第三十六条 加油
一、定量加油(微机加油)
(一)根据顾客要求输入加油数据。
(二)根据顾客要求的油品将对应的加油插入车辆油箱中,提示顾客确认无误后打开加油进行加油。
(三)加油完毕,加油员须对照加油机(显示屏)的显示值,请顾客确认所加品种、数量无误后,方可收回油。
(四)把油箱盖拧紧,关上油箱盖板。
二、非定量加油
(一)根据加油机(显示屏)的显示值,请顾客确认所加品种、数量无误后,方可收回油;
(二)把油箱盖拧紧,关上油箱盖板。
第三十七条 结算
一、收取现金、加油票时,加油员必须当面唱票,并注意分辨真伪。发现假票立即没收,发现假钞应拒收,并及时报告站(班)长处理。
二、收取现金、加油票时必须按实找零。
三、收取定点加油记帐卡(单)时,加油员与顾客双方共同签字确认,并收回本站留存记帐(单)。
第三十 清理
一、当加油、结算等程序完成后,使用文明用语,及时引导车辆离开加油岛。
二、当继续有车辆来站加油时,按上述程序进行加油操作。
三、当暂时无车辆来站加油时
(一)清理手中油票、现金、记帐卡(单),及时上交银台。
(二)做好加油机及加油岛区域的卫生。
第四章 开票规程
第三十九条 销售
一、使用文明用语,询问顾客要求,主动向顾客介绍商品性能、价格。
二、整装油品销售:提示客户确认品种、规格、数量,确认包装是否完好。
三、加油票销售:提示客户确认品种,复核数量。
四、记帐卡(单)销售
(一)事先由主管公司(或加油站)与购油单位签定供销合同。
(二)根据合同按购油单位开立记帐卡(单)并留存单样。
(三)建立记帐单位档案,将记帐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车号存档。
(四)将记帐卡(单),按油品编码进行分类保存。
第四十条 收款
一、收取现金按第三十七条第一、二款的要求操作。
二、收取支票时,查验支票无折损,印鉴清晰齐全,日期、用途无涂改后登记持票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当面填写支票,待款到帐后付油(或油票)。
第四十一条 开
一、根据客户购油数量、金额开据。
二、根据加油员提供的加油数量开据。
三、当加油员提供加油金额时须按单价转化为升数,并取整再开据。
四、开据应项目齐全,无涂改现象。
五、将联交给顾客,并文明送客。
第四十二条 结帐
一、汇总当班所收现金、支票总额,与已开总额相核对。
二、汇总现金、支票、油票、记帐卡(单)等购油形式加的汽油、柴油数量,与泵码数相核对。
三、汇总核对煤油、润滑油、润滑脂、其它石油产品及其它商品销售数量、金额。
四、补开未开的汽油、柴油销售额的。
五、依据及实际销售各类成品油的数量、金额编制当班销售成品油日表及其它商品日报表。
第五章 记帐规程
第四十三条 进货记帐
一、散装油品
(一)依据购时(或内部调拨单)的品种、数量登记商品进货明细表。
(二)依据油品交运单及计量结果填写加油站进油验收核对单。
(三)依据加油站进油验收核对单登记分罐保管帐和收、发、存日记帐。
二、整装油品及其它商品
(一)依据购进(或内部调拨单)的品种、数量登记商品进货明细帐。
(二)依据整装油品进货单,核对商品品种、数量,填写入库单。
(三)依据入库单登记整装油品分类保管帐、其它商品明细帐。
第四十四条 销售记帐
一、散装油品
(一)依据销售日报表散装油品的销售量,登记库存商品明细帐、油品保管帐、已售未提帐。
(二)依据销售日报表散装油品的发油量,登记收发存明细帐、分罐保管帐、已售未提帐。
二、整装油品
(一)依据销售日报表整装油品的销售量,登记库存商品明细帐,库存分类保管帐。
(一)依据销售日报表中其它商品销售量,登记其它商品明细帐。
第六章 特殊情况处理规程
第四十五条 跑、冒油
一、当向贮存罐卸油时发生跑、冒油,应及时关闭油罐车卸油阀,切断总电源,停止营业,并向站(班)长汇报。
二、站(班)长及时组织人员进行现场警戒,疏散站外人员,推出站内车辆,准备消防器材。
三、对现场已跑、冒油品用棉纱、毛巾、拖把等进行必要的回收,禁止用铁制、塑料等易产生静电火花的器皿进行回收。回收后用沙土覆盖残留油面,待充分吸收残油后将沙土清除干净。
四、检查所有井口是否有残油,若有残油应及时清理干净,并检查其它可能产生危险的区域是否有隐患存在。
五、计量确定跑、冒油损失,做好记录台帐。
六、检查确认无其它危险隐患后继续营业。
七、分析跑、冒油原因,书面报告主管公司。
八、当向车辆加油时,发生跑、冒油,应及时关闭油,清理现场。
第四十六条 接卸混油
一、当向贮存罐卸油时发生混油,应立即关闭罐车卸油阀,停止卸油;同时关闭相应的加油机,停止加油,并向站(班)长汇报。
二、分析原因和责任,按事故处理规定及时性上报主管公司处理。
三、若柴油、汽油相混,则需清罐,并将混合油运出站外处理。
四、清除管线内和加油机混合油,确认无误后开启加油机加油。
第四十七条 加错油品
一、加油员发现加错油时,立即关闭加油机。向顾客说明原因并赔礼道歉,同时向站(班)长汇报。
二、(班)长征求顾客同意后抽出混合油,加入合格油品,并根据实际情况协商赔偿顾客经济损失,礼貌送客。
三、确认损失,上报主管公司处理。
第四十 加油机乱码
一、加油过程中,加油机出现乱码时,加油员应立即关闭加油机,向顾客表示歉意并说明原因,同时向站(班)长汇报。
二、与顾客协商确定已加油数量,并根据协商意见,补足数量。
三、停止使用该加油机,记录同罐其它加油机的字码数,对油罐进行计量,并对当事加油员进行结帐,同时通知维修部门修理加油机。
四、当班营业终了,核实损失,报站长处理。
第四十九条 大亏、大盈
一、每日发油超耗或溢余量超过定额损耗一倍以上为大亏、大盈。
二、出现大亏、大盈后,应及时复核数量和重新计量,认真查找原因。
三、采用标准计量器核对加油机的精度,发现有误,应及时检定维修。
四、检查油罐及输线是否存在渗漏,如有问题及时报告主管公司处理。
第五十条 水患
一、当发生水患时加油站应立即关闭电源开关,停止营业,同时密封油罐量油孔,防止油品外溢,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二、水患过后及时组织排水,测试油罐底水高,检查设计,检查设备,排除隐患,确认无误后,继续营业。
第五十一条 票证、现金数量出现异常
一、时出现油票量超常增长、现金量超常缩小、补开出现负数等异常现象,应及时向站长汇报,站长要根据班次、数量、品种立即进行核对,分析情况,查找原因,妥善处理。
二、记帐员按加油员收取的现金、油票、证(卡)、电子货币卡、信用卡的总额与加油量核对;开票员按加油员收取的现金与开据的核对,直至查找出原因。
三、将查找结果书面上报主管公司。
第五十二条 数、质量纠纷处理
一、顾客对油品数量提出异议时,加油员应立即查询电脑记录或用标准计量筒检测。如无误,应向顾客耐心解释,礼貌送客。如有误,应向站(班)长汇报并向顾客赔礼道歉,赔偿顾客损失,停止使用加油机,报请维修和检定。
二、顾客对油品质量提出异议时,加油员应向站(班)长汇报,及时取样,感观检查油品颜色、气味、挥发性等,如无误应向顾客耐心解释,礼貌送客。
三、感观检查认为质量有问题时,应立即停止相应油罐加油业务,取样化验,同时向主管公司报告。
四、依据取样化验结果,及时答复顾客,并按主管公司规定作出相应处理。
第五十三条 外线停电
一、当外线停电发生后,加油业务按本规范第四十加油机乱码处理。
二、准备发电。
(一)当外线停电后,及时断开配电柜中外电总闸和加油站内主要设备及大负荷设备的电源开关(如:加油机、加油区照明、微机等)。
(二)检查确认发电机的燃油、水、机油是否充足。
三、发电供电
(一)启动发电机,当发电机输出电压达到额定电压,并确认电压稳定后,打开发电机电源输出开关送电。
(二)将配电柜中的开关置于“发电”处,对站内供电。
(三)逐一开启设备开关。
(四)发电、供电过程中必须有专人监护。
四、恢复外线供电
(一)当外线来电时,注意观察外电指示灯及电压表变化情况,确认电压稳定后,准备恢复供电。
(二)断开加油站内各主要设备及大负荷设备的电源开关(如:加油机、加油区照明、微机等)。
(三)断开配电柜中发电机电源输出开关,合上外线电源总闸,向外送电。
(四)关闭发电机,清理现场,并做好下次发电的准备工作。
(五)逐一工启各设备开关。
第三篇 管理规范
第一章 岗位职责
第五十四条 加油站员工守则
一、忠于企业,爱站如家;
二、仪表端庄,言行规范;
三、文明经营,礼貌待客;
四、勤备工作,任劳任怨;
五、按章操作,确保大局;
六、团结协作,顾全大局;
七、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八、刻苦学习,不断进取。
第五十五条 站长岗位职责
一、在上级领导下,负责组织和领导全站员工开展各项经营、管理和服务工作。
二、负责本站经营业务活动,组织好经营商品的进、销、调、存工作,了解市场,开拓经营,保障供应,确保质量,提高销量。
三、加强核算,分解落实各项经济指标,控制费用支出,降低商品损耗,提高效益。
四、落实加油站安全生产责任制,开展安全教育,完善安全设施,落实安全措施,实现安全生产。
五、熟悉加油站各项经营管理环节和操作规程,合理调配人力,坚持每日指导、检查、督促各岗位员工的工作。
六、组织员工开展创建先进加油站和争当优秀加油员活动,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七、负责站内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带领全体员工遵章守纪,保持良好站风和站容站貌。
八、管理好站内设备设施,组织人员经营维护、保养,使之处于良好状态。
九、秉公办事,做好站内员工考核、分配工作,充分调动每一个中工的积极性。
十、在主管公司授权范围内,处理站内外日常事务,重大事件及时上报并协同处置。
第五十六条 班长岗位职责
一、在站长领导下,负责组织和领导全班中工开展各项经营、管理和服务工作。
二、组织好本班经营商品的进、销、调、存工作,保障供应,提高销量。
三、认真落实各项安全制度,协助站长对本班员工及顾客进行安全教育,检查、监督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
四、负责本班员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带领员工恪守“员工守则”,做好对顾客的服务工作。
五、带领本班员工,认真做好交工作。
六、在站长授权范围内,处理本班内外日常事务,重大问题及时向站长报告并协助处理。
第五十七条 安全员岗位职责
一、认真学习和贯彻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协助站(班)长对员工和顾客进行安全教育。
二、负责当班的安全管理工作,监督员工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检查出入站人员和车辆,制止影响安全的行为。
三、定期检查站内设备设施的安全状况,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定期维保消防器材,保证其有效性。
四、做好当班安全检查记录和隐患整改记录,与前后班安全员做好交工作。
第五十 加油员岗位职责
一、在站(班)长领导下,做好当班加油工作。
二、主动、热情、规范地为顾客提供加油服务,满足顾客合理要求。
三、熟悉本规范有关内容,了解经营油品的主要性能和应用知识,掌握加油机的性能特点和操作技能,并能判断和排除一般故障。
四、负责本工作场所的安全监督管理,发现不安全因素和危及加油站安全的行为及时阻止和汇报。熟悉站内消防器材性能,并会操作进行扑救。
五、做好使用设备和工作环境的卫生工作,保持加油机和工作环境整洁。
六、做好交工作,所收现金、支票、票证等如数交清并与加油机累计数码相符,做到手续完备,登记准确、及时。
第五十九条 开票员岗位职责
一、熟悉上级规定的有关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及加油站现金、支票、油票、电子货币卡、信用卡、等管理制度,规范操作,按章办事。
二、熟悉加油站经营的商品知识、商品价格和收款、开票程序,快速、准确地收款、开票。
三、认真做好本班加油员上交的现金、支票、油票、加油赁证的核对、汇总工作,核对其他商品的销售额,填制本班销售日报。
四、妥善保管、印章、现金、支票等,严防丢失,被盗。
五、熟悉站内消防器材性能,并会操作进行扑救。
六、搞好本工作场所的卫生工作,保持工作环境整洁。
第六十条 记帐员岗位职责
一、熟悉上级规定的有关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及加油站帐务管理制度,规范操作,按章办事。
二、现金、票证的结算工作做到日结日清,及时填报各种报表,及时解交现金;正确反映商品流转情况,做到帐帐、帐物相符。
三、熟悉本岗位安全防范知识,妥善保管本站现金、帐册、赁证、单据及有关印章。
四、协助站长做好经济核算工作,严格审核费用开支,努力降低成本。
五、熟悉站内消防器材性能,并会操作进行扑救。
六、搞好本工作场所的卫生工作,保持工作环境整洁。
第六十一条 计量员岗位职责
一、严格执行油品计量、卸油操作规程,认真做好油品测量、计算、记录工作。
二、收油前,查验油罐车中油品数量、牌号、质量,核对交运单。
三、每日检测储罐存油量,正确运用计量及计算方法,做好数据记录,并将结果及时交记帐员做帐。及时清除油罐中积水。
四、按月对站内油品进行计量盘点,填制库存及损溢报表,及时查明非正常盈亏原因,损耗处理必须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
五、按期校验加油机计量精度,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站(班)长。
六、妥善使用、保管、保养计量器具,按期送检。
七、熟悉站内消防器材性能,并会操作进行扑救。
第二章 经营管理
第六十二条 进货原则
一、加油站的进货必须由主管公司统一配置,不得擅自外采。
二、以销定进,合理编制进货计划,做到不积压,不脱销。
三、按照当地市场的需求配齐品种,满足顾客的需要。
四、严把进货质量关。所进油品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质量标准,杜绝不合格商品进站。
五、积极组织调进、推销国家产业和集团公司提倡的高科技、新技术等有关产品。
第六十三条 进货管理
一、加油站应向主管公司提交月、旬详细品种要货计量,并按日要货。
二、主管公司根据各站日要货计划,合理安排运输,尽量避开加油高峰期送油,同时保证加油站油品不脱销、不断挡。
三、运输部门将油送到后,加油站查验送货赁证,核对无误后,安排接卸,并填写进货验收登记表。
第六十四条 营业前准备工作
一、班前准备。人员应提前10分钟到站,整理好个人服装、仪表。
二、班(站)长进行班前训话,通报工作情况,传达上级精神,向每位当班人员提出工作要求,分配具体任务,检查人员着装。
三、备足零钱零票,备齐工作用品。
第六十五条 交
一、检查核对加油机字码累计数,交接双方加油员签字确认。
二、清点、核对、交接等加油赁证。核对无误后,双方开票员签字确认。
三、清点交接整装油品和其它商品,双方售货员签字确认。
四、检查设备完好状况,填写设备交接记录。
五、班长负责交接当班经营、管理、服务工作中其它情况,并在交拉班记录上签字。
第六十六条 现金和支票购油。
现金和支票购油时按本规范第三十七条、第四十条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收取的支票、现金要在当日送交银行或通知银行上门收取。
第六十七条 油票销售管理
一、加油站受主管公司委托,可以代销油票,并按上级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二、销售加油票要单独建帐,妥善保管,做到日清月结旬盘点,每季度剩余油票要填表上交。
三、加油票要有专人管理,内部交接手续完善,销售中发现错号、跳号、重号、缺张及错发丢失等要及时查找,并上报主管公司处理。
四、收回的加油票,应每日汇总填写日报并剪角东撕去副券后存入保险柜,由主管公司统一销毁。
五、发现假油票应立即予以没收,并报告主管公司处理。
第六十 电子货币卡销售
一、加油站受主管公司委托,可以代售加油卡(主管公司发行的专用IC加油卡、银企合作发行的联名加油卡)或向卡内圈存加油款,并单独建帐按有关规定管理。
二、加油站应对与主管公司有契约关系的其它行业发行的专用卡进行加油。
三、根据顾客需要,随时提供查询卡内余额、加油记录等服务,并配合用油单位对车辆购油情况进行管理。
四、按主管公司的规定,每日营业终了,及时将赁电子货币卡加油的信息传递到有关部门。
五、加油时要认真鉴别电子货币卡的真伪、发现伪卡、假卡,应立即向发行单位汇报,请予处理。
六、按主管公司规定,正确使用、妥善保管加油站管理卡(站长卡、员工卡等)。
七、读卡机、发卡机、加控机等专门设备应由专人负责维修、保养、保管,使之始终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第六十九条 银行信用卡加油销售
一、有条件的加油站可以和有关银行签订合同,受理信用卡加油。
二、开票员要严格执行信用卡的操作规程,按规定与银行交换数据。
三、读写信用卡的机器出现故障时应立即通知银行修理。
四、按主管公司规定及时与银行核对加油数据及油款进帐情况。
第七十条 定点加油销售
一、定点加油销售按照先付款、后加油的原则,与购油顾客办理购销手续,签定购销合同。
二、建立定点加油专户台帐,随时掌握顾客存油数量,并根据存油状况,及时通知顾客办理续购手续。
三、定点加油销售原则上不准赊销。
四、每次加油后,加油员须和定点用户(加油车司机)双方据实记录、签字、确认。
五、每日营业终了,要做好定点加油单位的登统台帐工作。
第七十一条 直接销售
一、加油站按主管公司的要求开展直接销售,销售价格按主管公司规定执行。
二、收到货款后,开据,办理提货手续,送货上门。
第七十二条 加油作业
一、车辆进站后,加油员必须严格按本规范第二篇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加油作业。
二、加油员在加油过程中不得出现以上违章操作行为。
(一)油交给顾客操作(自助加油站除外);
(二)向塑料桶等非金属器皿直接加油;
(三)车辆未熄火加油;
(四)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加油;
(五)高强电闪或雷击频繁时加油;
(六)洒、冒油品未擦拭干净,继续加油。
三、加油员应妥善保管现金和油票,严防丢失。
四、加油中加油机字码突然停走或乱码,加油员应立即停止加油,向顾客说明情况,表示歉意并报告站(班)长。同时清点所有加油凭证,盘点库存。
第七十三条 商品流转统计
一、每日营业终了,当班人员必须及时结帐。
二、加油员根据交抄录的泵码数,按品种、单价核对收了的现金、油票、加油凭证,汇总无误后上交开票员。
三、开票员核对汇总加油员上交的现金、支票、油票、加油凭证,核对润滑油、润滑脂、其它石油产品及其它商品的金额及结存量,填制当班销售日报表上报记帐员。
四、记帐员依据班组日报表,核对汇总现金、支票、油票、加油凭证,核对润滑油、润滑脂、其它石油产品及其它商品的销售数量及销售额。审核无误后,填制加油销售日报表,登记库存商品帐和已售未提帐。
五、计量员将每日定时计量的油罐实际库存量和上日入罐量上报记帐员,并根据记帐员提供的每日加油量,登记收、发、存日记帐和分罐保管帐,同时将结算的加油损、溢量报告站长。
六、记帐员必须全面掌握本站领用、已销、待销油票的动态,及时将领、销、存的数量登统入帐,并定期盘点,发现问题及时组织查清并报告站长 。
第七十四条 经营纪律。加油站全体员工必需品须严格执行以下纪律:
一、不准用油票、支票及加油凭证套取现金;
二、不准擅自改变加油机中的机、电结构及功能,人为制造计量误差谋取利益;
三、不准在加油机出现乱码时继续加油。
四、不准擅自在所售油品中掺兑任何代用品,随意改变售出油品的品名和牌号;
五、不准将溢余票款据为已有;
六、不准将溢余油品擅自出售,私分货款;
七、不准克扣顾客加油数量;
八、不准汇露本企业商业机密。
第三章 财务管理
第七十五条 核算加油站。核算(或联营加油站)必须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和有关规定设立立核算体系,建立健财务管理制度,实行严格有财务管理。
第七十六条 非核算加油站。非核算加油站由主管公司采用集中管理、统一核算的财务管理方式。
一、实行“收支两条线”的加油站,所有销售收入必须按主管公司规定当日上交,不准坐支销货款。
二、费用支出实行报帐制,日常零星费用根据主管公司规定的使用权限,从加油站的备用金中暂支,定期集中报主管公司批准报销。
三、加油站上级主管部门应帮助指导加油站对经营成果实行“模拟核算”(见附表二),并按年度考核。
第七十七条 现金、支票管理
一、加油员营业过程中收取的现金和油票,按制度规定,超过一定数额时必须及时上交开票员,不准在手中存有大量现金和油票。
二、开票员营业中收取的现金和支票必须在清点无误后及时放入专门保险柜中。站内过夜现金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夜班收取的现金、支票必须及时放入专门保险柜中。
三、收进支票必须认真核实,有不符合规定、字迹不清及涂改现象的支票一律退回。因故发生退票必须及时通知有关单位尽快联系解决/
第七十 管理
一、必须设置专人办理领用手续和负责保管工作。
二、在领用前要作好旧标的初审工作,上级主管部门对初审后的旧票进行抽查。领用后,必须在两日内盖齐防伪税号章,以防失窃。
三、启用前,应先清点,如有缺联、少份、缺目、错号等问题,应及时整本退回。
四、填开时,应按顺序号和规定份数一次复写或打印。作废的整份保存,并注明“作废”字样。各栏内容应符合管理规定,联和抵扣联应加盖单位财务印章或专用章。
五、交时,在交接登记表上把当班使用的起至号码及未用完的交给下一班次的号码填写清楚,已作废的要注明,双方签字确认。
六、不准超越规定的范围和规定的区域使用。严禁转借、买卖、代开、涂改、挖补、编造、撕毁、拆本和单联填开。
七、的缴销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各种存根联和登记帐应当保存档5年。保存期满后,由主管公司的专管人员与上级财务部门同去税务机关办理缴销手续。
第七十九条 月末盘点
加油站必须按月进行盘点,并及时编制商品收发存月报表,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
第四章 安全管理
第八十条 安全组织
一、省(区、市)公司统一制定加油站安全生产责任制。加油站应成立以站长为第一责任人、有关人员参加的安全小组。
二、加油站作业现场每班均应有安全员,负责检查督促安全管理措施的落实。
三、加油站应成立群众性的义务消防组织,经常开展消防知识学习,加强消防技术训练,做到人人懂得本站消防器材性能,并会操作进行扑救。
四、加油站应与毗邻单位建立联防组织,定期开展活动。
第八十一条 安全教育
一、加油站应定期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考核。
二、加油站应对新职工进行岗前安全教育、考核。
三、进站施工队伍在施工前,主管公司(或加油站)应与施工队签订安合同明确双方责任,落实安全措施,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防火教育。
第八十二条 安全措施
一、制订“顾客进站加油须知”,主要内容包括:
(一)站内严禁烟火。
(二)严禁顾客在站内检修车辆、敲击铁器等易产生火花的作业。
(三)严禁和汽车汽化器及塑料桶内加注易燃油品。
(四)加油车辆的司机、乘坐人员进站后不得影响加油站安全。
(五)所有机动车辆均须熄火加油。
(六)拖拉机、摩托车推离危险区域后发动。
(七)严禁在作业现场穿、脱、拍打化纤服装。
(八)不准在加油现场使用手提电话机。
二、加油站内应有明显安全警语、警示。
三、有条件的加油站应在站内适当部位设置拖拉机、摩托车的专用加油点。
四、高强电闪、雷击频繁时,应停止加油、卸油作业。
五、落产防抢、防骗、防盗、防破坏等防落措施和保安工作,确保加油站人身、财物安全。
第八十三条 明火管理
一、因设备检修等情况必须动用明火时,应书面报告上级有关部门,经批准后停止加油作业,采取可靠安全措施后方可动火。
二、除经上级有 关部门批准的用火点外,不得自行变更或扩大用火范围。
三、加油站生活固定用火点必须符合《小型石油库及汽车加油站设计规范》(GB 50156--92)和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加油站建设规定》(SHQ1--1999)规定的安全距离要求。
第八十四条 电气管理
一、安全用电规定
(一)在爆炸危险区内使用电气装置应符合电气整体防爆要求。
(二)当由变压器供电时,宜采用三相四线接零保护或三相五线专用接地线保护;当使用电网直供或邻近企业转供电时,用电设备的保护方式应与供电网保持一致。在同一加油站内,不得将一部分用电设备保护接地而另一部分保护接零。
(三)电气器具、线路必须完好无损,电气连接处应紧密牢固无腐蚀。
(四)设置在罩棚下的照明灯具要选用防护型灯具。
(五)对加油机内部的电气密封应定期检查,如发现密封不良必须立即修复或更换/
(六)加油站内不得随意装接临时电气线路。
(七)加油站营业房、休息间等场所禁止使用电炉等易引起火灾的电器。
二、防雷、防静电规定
(一)钢质油罐及其金属附件应作可靠的电气连接并接地,接地点不应少于2外。接地线与接地体的连接处应用焊接,接地线与被接地设备的连接应设断接卡,并用双螺栓连接埋地部分均用焊接。
(二)防雷、防静电接地装置每年至少在雷雨季节前检测一次并做好记录。其接地电阻值:
油罐、站房、罩棚 不得大于10Ω
输线 不得大于30Ω
卸油防静电接地 不得大于100Ω
(三)弱电系统(通讯、信号、监测和微机控制等)应按有关专业规定或产品技术的要求,采取防雷措施。
(五)定期检查加油机、加油胶管及卸油场地的导静电连接线,保持完好有效/
第八十五条 安全检查
一、加油站应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自检自查为主,上级主管监督检查相结合的原则,分级落实安全工作。
(一)加油站每周组织一次安全检查。
(二)当班安全员应对作业现场监督,发现违章行为和不安全因素,有权制止和向上级反映。
(三)加油站主管公司每月和遇重大节日要对加油站进行安全检查。
二、检查主要内容包括: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业现场安全管理、设备技术状况、灭火作战预案以及隐患整改情况等。
三、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加油站能解决的,应限期抓紧整改;加油站无力解决的,应书面向上级报告,同时采取有效的防落措施。
第八十六条 消防管理
一、成立群众性义务消防组织,站长是防火第一责任人,每个员工都是义务消防队员,应做到“三懂三会”,即懂火灾危险性,懂预防措放,懂扑救方法;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期火灾。每半年组织一次消防训练。
二、加油站应有灭火作战预案,编制图表说明,作为训练和实战的主要依据,其主要内容:
(一)组织领导和指挥系统。
(二)地理位置;油罐数量、容积;加油机位置、数量;输线走向;其它油品的存放地点、数量。
(三)建筑物的结构形式、耐火等级、面积、高度、内部设施及相互间的距离。
(四)灭火作战人员的配备、分工,警卫力量的布置,物资抢救、人员疏散措施及相应的操作程序。
(五)各种消防器材的数量、摆放位置、应急补充措施。
(六)对外通讯联络及外援力量的部署、指挥等。
三、加油站各种消防器材按《小型石油库及汽车加油站设计规范》(GB 50156-92)有关规定与置(配置标准见附件二),且摆放合理,取用方便。
四、消防器材应定专人管理,定时检查,经常养护,定期换药,保证完好有效。
第八十七条 事故管理
一、事故的分类和分级。凡在加油站区域内或作业过程中发生的人员伤亡、物资财产损失均称为加油站事故。按事故类型分为:爆炸事故、火灾事故、设备事故、生产作业事故、交通事故、人身伤亡;按事故性质分为责任事故、非责任事故或破坏事故;事故等级分为六级(划分标准见附件三)
二、事故报告
(一)发生事故后,事故当事人或发现人应立即报告站(班)长和主管公司的有关领导,紧急情况要报警;伤亡、中毒事故,应保护现场并迅速组织抢救人员及财产;重大火灾、爆炸、跑油事故,应组成现场指挥部,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二)凡属二级及以上事故,加油站应立即报告主管公司,主管公司在事故发生后15小时内将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起因、经过、造成的后果、初步分析、已采取措施等情况报省(区、市)公司,省(区、市)公司应在事故发生后20小时内,以电话、电报或传真方式,按《事故快报》(见附表三)的要求报集团公司销售管理部,涉及到人员伤亡及重大事故应立即按事故性质,相应报告企业所在地的消防、劳动部门。
(三)由于油品质量、跑油、火灾、爆炸等原因造成较大社会景响的事故,应迅速报集团公司销售管理部。
(四)发生涉及死亡的特大、重大和一级事故,由省(区、市)公司的主要领导、主管部门负责人、安全及事故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在对事故原因基本调查清楚的基础上,提出处理意见,在事故发生20天内向集团公司销售管理部汇报。
(五)凡发生一级以上事故,在事故发生后25天内,按事故报告要求写出正式报告,上报集团公司销售管理部。省(区、市)公司每半年应将辖区内所属加油站事故情况,按报表格式报集团公司销售管理部(事故报告要求、半年事故情况汇总表按《石油库管理制度》附录三的要求和表式填报)。
(六)对非上报集团公司的加油站事故报告由省(区、市)公司作出相应的规定。
三、事故调查
(一)发生二至四级事故,由主管公司组织调查;发生一级事故,由省(区、市)公司会同主管公司、当地有关部门组织调查;发生重、特大事故,由集团公司会同当地有关部门调查。
(二)外包工程乙方发生的事故,由乙方负责组织调查、处理。
(三)加油站应配合事故调查部门进行调查,提供有关资料,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拒绝。
四、事故处理
(一)事故调查和处理要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二)因忽视安全生产、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造成事故的,由企业主管部门或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企业负责人和事故责任者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门依法刑事责任。
(三)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拖延不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或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调查以及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由主管公司规定给予责任人行政处分。
第五章接卸与储存
第八十 油品接卸
一、散装油品
按本规范第二篇第一章《卸油操作规程》进行卸油作业。
二、整装油品应清点件数,复验重量,核对标识无误后办理签收手续,登记入帐。
第八十九条 储存管理
一、散装油品必须分罐建立商品保管帐,及时准确记录收、存、发数量,每月盘点,做到帐货相符,耗溢清楚。
二、整装润滑油、润滑脂及其它石油产品必须入库保管,分类堆放,标识清晰。按品种建立保管帐,定期盘点,帐货相符。
第九十条 其它商品进货与保管
一、其它商品进货应点清件数,验查生产日期及保质期,核对标识无误后办理签收手续,登记入帐。
二、按品种分别建立商品保管帐,及时准确记录收、存、发数量,定期盘点,做到帐货相符。
第六章油品计量管理
第九十一条 监督指导。加油站应严格执行集团公司《成品油计量管理标准》,并接受上级和地方计量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
第九十二条 持证计量。加油站应配备专(兼)职持证计量员。计量员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计量操作规程,按规定对油罐和油罐汽车进行计量,做出完整记录,并及时提供油罐储存油品数量的变化情况。
第九十三条 计量器具。加油站的油罐、加油机及各种计量器具必须按国家规定的周期申检或送检,经检定合格后方能使用。计量器具的配备应满足加油站计量的需要。
第九十四条 加油机校验。加油站应定期校验加油机的准确度。发现超过允差应及时上报主管公司计量部门,经确认后,停止使用,并报授权检定机构复检合格方能启用。非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和个人不得拆毁加油铅封。
第九十五条 散装油品损溢管理。散装油品应每天计算盈亏,按月报主管公司审批核销,发现屡盈应及时查明原因加以解决;零售损溢按月一次核销;运输损耗,按批次、按规定处理。
第九十六条 计量自动化。加油站应逐步采用国家有关部门认定的先进的油罐计量系统和IC卡付油系统,提高计量自动化程度和准确度。
第七章 油品质量管理
第九十七条 第一责任人。站长是本站油品质量第一责任人,并设兼职质量管理员。认真贯彻国家《产品质量法》和集团公司油品质量管理制度。坚持“质量第一、信誉至上”,售出油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发现质量问题应立即停发,逐级报告处理。属质量事故范围的按本规范第八十七条事故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九十 把好进货关。要严格监控运油车、船等容器设备的清洁度,汽、柴油的运输应专车专用。
第九十九条 特殊情况处置。油罐接卸油品后初始加油、以及在大雨、大雪天加油,应注意检查发出油品的外观质量;每日盘点时,应测量油罐水高;大雨、大雪后应随时测定水高, 时排除罐内积水,防止水杂随油发出等意外情况发生。
第一00条 清除水杂。油罐每隔三年清洗一次,罐底有水杂影响油品质量时应随时清除。
第一0一条 包装严密,先进先出。刹车油、防冻液等小包装油品,包装必须严密,不得敞口存放,各种油品应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确保油品质量。
第一0二条 油品储存周期。轻质燃料油三个月,润滑油、润滑脂六个月,对到期油品要进行周期检验。
第八章 设备管理
第一0三条 设备管理员。加油站应配备专(兼)职设备管理人员,认真执行上级制定的设备维修管理制度,做到“科学管理、正确使用、维护及时、维修按需”。同时编制设备检修计划,做好运行和检修记录,建立完整的设备技术档案。
第一0四条 油罐管理
一、经常注意观察罐体有无变形、渗漏。
二、在清罐时要注意检查罐体腐蚀程度。罐壁局部的余厚小于2.5mm或有严重点腐的应停止使用。
三、每个油罐都应有标明所装油品的明显标志,严防混油。
四、埋地油罐操作井应经常清理,做到无积油、无积水、无杂物,地上油罐应定期检查防腐涂层,及时进行修补。
第一0五条 油罐附件管理
一、进出、量油口、人孔盖无渗漏,各部件螺栓齐全,连接牢固;阀门保持启闭灵活,无渗漏现象。
二、呼吸阀、通气管、阻火器、液位计等设备定期检查保养,完好有效。
第一0六条 管线管理
一、定期观察油品埋地管线的防腐层,如有损坏应及时维修。
二、敷设管线的管沟应保持沙子填实;管沟进入建筑物、构筑物、防火堤或加油机底部,必须密封。
三、经常检查管线及各部件的连接法兰,保持密封良好、无渗漏。
第一0七条 加油机及附件管理
一、严禁用水校验加油机,以防机件锈蚀。
二、易磨损的机械部件应保持表面清洁无灰尘,无污垢,并定期加注润滑油。
三、定期检查加油机各个部件、零件的技术状况,确保正常运行。
四、在维修、更新加油及胶管时应采用自封式油和专用胶管,且启闭灵活、密封良好。
第九章 现场管理
第一0 员工形象
一、着装管理。员工着装由集团公司统一规定式样,省(区、市)公司统一制作。根据不同季节着不同的服式。一个县(市)范围内员工的换装时间应统一。
二、胸徽管理。员工胸徽由集团公司统一规定式样,省(区、市)公司统一制作,并按标准佩带。
第一0九条 加油现场。加油现场不准摆放椅、凳,上岗员工不准坐着加油,不准坐在加油岛上,不准依靠在加油机及墙、柱上。
第一一0条 广告布局合理。加油站内竖立广告牌必须报主管公司批准,必须坚持体现集团公司的品牌特色,并定期进行维护、保养,保持其内容、色泽的完整、无损、无缺。不准坚立集团公司之外同业竞争单位的商品广告牌。
第一一一条 敬示公告醒目。加油站的进出口标识、安全警告标识、安全警告标志、油品示牌、服务承诺、价格牌、监督投诉电话号码,要坚持每天班前进行检查,发现内容缺损或位置不正,要及时维修,保持完好。
第一一二条 商品堆放整齐。在柜台内、壁橱中陈列的商品、样品,要堆放整齐,美观大方。每天班前都要进行整理、清扫、补充,确保柜、橱商品丰满。
第一一三条 环境卫生责任制。加油站应建立环境卫生责任制,分片负责,责任到人。对车道、加油设备以及周围环境(包括厕所、绿化带等场所),要坚持每天进行清扫、保洁工作。站长要坚持每天检查、督促,并将检查情况作为对员工考核的内容,记录在“加油站日志”中(见附表一)。
第十章 监督、考核、评比
第一一四条 监督管理
一、监督组织
(一)县(市)以上公司要建立健全加油站监督管理组织,明确分管领导和主管部门。
(二)县(市)以上公司可根据所属加油站的数量、终端销售市场竞争情况,聘请一定数量的社会特约服务质量监督员。
二、监督内容
以本规范规定的标准和要求为依据,重点对加油站服务质量和安全状况进行监督。
三、监督方法
(一)站长必须坚持每日对全体员工的服务质量进行检查、督促;主管公司每月对所属加油站进行一次检查。
(二)加油站必须对外公布主管单位的通讯地址、服务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三)县(市)以上公司要定期或不定期向顾客发放由省(区、市)公司统一制定的《服务质量意见征询表》。且每年不少于两次,征求社会消者对加油站服务质量的意见。
(四)县(市)以上公司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特约服务质量监督员或顾客座谈会,征询对加油站服务质量的意见。且每年不少于两次,并做好记录。
第一一五条 考核管理
一、考核方法。加油站主管公司负责对加油站进行考核,实行日常督查与年终考核相结合。
二、考核内容
(一)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指成品油销售总量、人均成品油销售量;加油量、人均加油量;利润总额、人均利润额;吨油费用额的完成情况。
(二)服务质量及承诺兑现情况。指加油站员工的素质和服务表现以及服务承诺言兑现情况,顾客表扬或投诉(顾客来电、来信、来访)情况表。
(三)设备运转状况。指设备是否保持正常运转,无障碍发生,无漏油,无失准或因设备问题而中断加油等情况。
(四)安全保障状况。指不发生爆炸、火灾、触电以及由于加油站的责任,使顾客受到人身伤害和财物损失等责任事故。
(五)现场管理状况。主要指现场员工的仪表仪容、服务态度和站容站貌等情况。
三、考核标准。由各省(区、市)公司依据本规范规定的标准和要求,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
四、奖惩办法。由各省(区、市)公司根据自情况制定。
第一一六条 评比
为推动本规范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将定期开展加油站达标和评选先进活动,具体办法另定。
附则
第一一七条 适用范围。本管理规范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全资、控股、租赁、连锁加油站。其它联营加油站亦应参照使用。
第一一 农村销售站。农村销售站应执行本规范关于安全管理、数质量管理和设备管理的规定。其它方面的管理,由省(区、市)公司参照本规范制定相应的制度,报销售管理部备案(农村销售站,指设置在城市郊区、县城以上的农村,非国道、省道公路上,仅有一台加油机或无加油机、一条车道,年销售量在500吨以下的成品销售站)。
第一一九条 解释权。本规范解释权属中国石化公司销售管理部。
第一二0条 执行日期。本规范于二000年一月一日起试行。原《加油站管理制度》(试行) (中石化[87]销库字119号)同时废止。
附件一
文明用语、服务忌语
一、文明用语
1、您好; 2、欢迎光临; 3、请; 4、对不起; 5、谢谢;
6、请稍候; 7、别客气; 8、请走好; 9、欢迎再来; 10、再见。
二、顾客忌语
1、喂! 2、不知道; 3、你问我,我问谁? 4、怎么不早说!
5、急什么! 6、叫什么! 7、靠边点! 8、没零钱,找不开!
9、等着吧! 10、快点,快点! 11、关门了明天来! 12、听你的,听我的!
13、我就这个态度; 14、有本事你告去; 15、有意见,找领导去!
附件二
加油站消防器材配置标准
一、每座加油岛应设置2只8kg手提式干粉灭火器。
二、每台加油机应设1只8kg手提式干粉灭火器或6L手提式泡沫灭火器。但加油机总数超过6台时,仍按6只设置。这些灭火器应集中存放在站房前。
三、埋地或地上卧式油罐应设置1台70kg推车式干粉灭火器和1台100L推车式泡沫灭火器。
四、一、二级加油站应备5块石棉被、2m³沙子、5把铁锹。三级加油站应备石棉被动2块。
附件三
销售企业事故等级标准
1、特大事故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为特大事故:
(1)一次事故造成死亡10人及以上。
(2)一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及以上。
2、重大事故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为重大事故:
(1)一次事故造成死亡3-9人。
(2)一次事故造成重伤10人及以上。
(3)一次中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及以上,500万元以下。
3、一级事故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为一级事故。
(1)一次事故造成重伤1-9人。
(2)一次事故造成死亡1-2人。
(3)一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10万元及以上,100万元以下。
(4)一次跑、冒、漏油及油品变质在10吨及以上。
(5)一次混油混入量100吨及以上。
4、二级事故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为二级事故。
(1)一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1万元及以上,10万元以下。
(2)一次跑、冒、漏油及油品变质在5吨及以上。
(3)一次混油混入量20吨及以上。
5、三级事故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为三级事故。
(1)一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6000元及以上,1万元以下。
(2)一次跑、冒、漏油及油品变质1吨及以上。
(3)一次混油混入量2吨及以上。
6、四级事故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为四级事故。
(1)一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元及以上,6000元以下。
(2)一次跑、冒、漏油及油品变质0.5吨及以上。
一次混油混入量1吨及以上。
附表一
加油站日志
年 月 日(星期 ) 天气:
| 项目 | 内容 |
| 一、经营情况 | 1、汽油销量 升、柴油销量 升。 2、加油总量 升,其中:汽油 升、柴油 升。 3、销售收入 元,其中:成品油销售收入 元、其它商品销售收入 元。 |
| 二、优质服务 | |
| 三、安全生产 | |
| 四、设备运行 | |
| 五、站容站貌 | |
| 六、员工状况 | |
| 其他 |
附表二:
加油站经营情况季(年)报表
填报单位:
| 序号 | 项目 | 单位 | 上年实绩 | 年度计划 | 本季实绩 | 比上年同期(+-)% | 累计实绩 | 累计比上年同期(+—)% | 累计完成年计划% | |
| 1 | 一、成品油购进(调入)总量 | 吨 | ||||||||
| 2 | 其中: 汽油 | 吨 | ||||||||
| 3 | 柴油 | 吨 | ||||||||
| 4 | 二、成品油销售总量 | 吨 | ||||||||
| 5 | 其中:汽油 | 吨 | ||||||||
| 6 | 柴油 | 吨 | ||||||||
| 7 | 三、加油总量 | 吨 | ||||||||
| 8 | 其中:汽油 | 吨 | ||||||||
| 9 | 柴油 | 吨 | ||||||||
| 10 | 四、销售收入 | 元 | ||||||||
| 11 | 其中:汽油 | 元 | ||||||||
| 12 | 柴油 | 元 | ||||||||
| 13 | 五、销售成本 | 元 | ||||||||
| 14 | 其中:汽油 | 元 | ||||||||
| 15 | 柴油 | 元 | ||||||||
| 16 | 六、销售毛利额 | 元 | ||||||||
| 17 | 其中:汽油 | 元 | ||||||||
| 18 | 柴油 | 元 | ||||||||
| 19 | 七、销售税金及附加 | 元 | ||||||||
| 20 | 八、费用总额 | 元 | ||||||||
| 21 | 九、利润总额 | 元 | ||||||||
| 22 | 十、期末库存 | 吨 | ||||||||
| 23 | 其中:汽油 | 吨 | ||||||||
| 24 | 柴油 | 吨 | ||||||||
| 附注资料 | 1、本期实际在岗人员 人,其中:直接从事成品油销售经营业务人员 人。 2、本期人均成品油销售量 吨;本期人均加油量 吨。 3、本期人均利润 元; 4、本期副营收入 元;本期副营收入人均 元。 5、本期统计汇总的加油站 座,其中:全资 座,控股 座,租赁 座,连锁 座。 6、本期农村销售量 吨。 7、本期统计汇总的农村销售站 座。 | |||||||||
加油站经营情况季(年)报表填报说明
一、主要指标解释:
(一)成品油购进(调入)总量:指加油站从主管公司购进(非核算加油站为内部调入)的汽油、柴油、煤油、润滑油、润滑脂、其它石油产品(以下简称:成品油)总量。
(二)成品油销售总量:指加油站通过现金、支票、油票、电子货币卡、信用卡、记账等方式销售的成品油总量。
(三)加油总量:指加油站通过加油机直接销售的汽、柴油总量。不包括送货上门等形式销售的汽、柴油。
(四)销售收入:指加油站对外销售成品油的收入。不包从事副营及对外提供洗车等服务性收入。
(五)销售成本:指加油站对外销售成品油的收入。按主管分公司的内部调拨价(或批发价)计算。不包括加油站从事副营及对外提供洗车等服务性成本。
(六)毛利额、销售税金及附加、费用总额(包括经营费用、财务费用、管理费用)、利润总额:按现行财务制度规定的口径解释和填报。上述各项指标中不包括加油站从事副营及对外提供洗车等服务经营数据。
(七)期末库存:指期末商品所有权(非核算的加油站为商品调配权)属加油站的成品油数量。包括寄外库存数,不包括已售为提数。
(八)本期实际在岗人员:指加油站实际从事各项经营业务的人员。包括签订一年以上合同的临时人员;不包括主管公司的加油站管理人员。
(九)直接从事成品油经营业务人员:指加油站中直接从事成品油经营业务人员。不包括从事副营、服务业的人员。
(十)本期人均成品油销售量=本期成品油销售总额/直接从事成品油经营业务人员
(十一)本期人均加油量=本期加油总量/直接从事成品油经营业务人员
(十二)本期吨油费用额=本期费用总额/本期成品油销售总量
(十三)本期副营收入:指加油站经营除成品油以外的其他商品和服务业的收入。
(十四)本期副营人均收入=本期副营收入/(本期实际在岗人员-直接从事成品油经营业务人员)
(十五)本期统计汇总的加油站:指本期实际营业的加油站数量,不包括正在建设、改造尚未竣工营业及收购、租赁尚未获得经营权的加油站。
(十六)本期农村销售量:指本期通过农村销售站销售的成品油数量。
(十七)本期统计汇总的农村销售站:指本期实际营业的农村销售站,不包括正在建设尚未营业及收购、租赁尚未获得经营权的销售站。
二、非核算的加油站有关销售成本、毛利额、销售税金及附加、费用总额等指标数据,由加油站主管公司的财务部门负责提供;加油站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帮助加油站进行“模拟核算”,得出利润总额。
加油站主管公司的财务部门提供的费用总额按照财务制度规定应包括经营费用、财务费用和管理费用。要根据每座加油站的实际经营情况、占用的固定资产、流动资金、人员等,按站分别提供。
三、填报单位及上报时间:
(一)本表有石化集团公司所属全资、控股、租赁的加油站及农村销售站按季填报。上述非核算的加油站、农村销售站由主管部门指导、帮助,按季填报。
(二)省(区、市)石油公司汇总后,于季后20日前报集团公司销售管理部。省(区、市)内如何汇总上报,由各单位自行决定。
四、本表反应的经营成果,将作为集团公司对省(区、市)石油公司零售工作考核的主要依据。
附表三:
事故快报
企业名称: 事故类别:
加油站名称: 重伤人数:
事故发生时间: 死亡人数: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工龄 | 工种 | 受伤部位及伤害性质 | 严重程度 |
事故原因初步分析:
防范措施:
负责人: 填报人: 年月日
附件四:
中国石化加油站规范化管理工作标准
( 试 行 )
第一节 规范化服务标准
1.仪表仪容
1.1 着装统一、穿戴规范
1.1.1 员工上岗时穿着统一的工作服。
1.1.2 帽子扣戴端正,衣裤拉链到位,纽扣锁住,皮带束紧,不卷袖口、裤腿,不穿拖鞋、高跟鞋、带钉鞋。
1.1.3 根据不同季节穿着不同的服装,员工换装(含帽、鞋) 时间由地市公司统一规定,同一县(市)范围内着装必须一致(室内工作人员可不戴帽) 。
1.2 仪表端庄、服饰整洁
1.2.1 员工不染怪发,不戴墨镜,不留长指甲;男性员工头发不过耳、不蓄胡须,无大鬃角;女性员工长发束起,不化浓妆,不涂指甲,饰物适当。
1.2.2 员工上岗时工作服无明显油渍、污迹及破损。
2. 着装与胸徽
2.1 着装管理
2.1.1 员工上岗时穿着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油品销售事业部(以下简称油品销售事业部) 统一规定式样的服装。
2.1.2 为每位员工配发夏装、春秋装、冬装各两套。夏装每年更新一次,春秋装每两年更新一次,冬装每三年更新一次。
2.2 胸徽管理
2.2.1 员工上岗时佩戴由油品销售事业部统一规定式样的胸徽。
2.2.2 胸徽佩戴在左胸前。
2.3 安全员臂章管理
2.3.1 安全员臂章式样由油品销售事业部统一规定。
2.3.2 安全员上岗时,臂章端正佩戴在左上臂衣袖上,正面朝外,臂章上沿离肩口接缝处8cm。
3. 服务语言
3.1 主动问候、礼貌用语
3.1.1 面带微笑接待顾客,主动问候。
3.1.2 接待顾客使用文明用语(见附件),讲普通话。
3.1.3 接待顾客称呼恰当,用词准确。
3.2 杜绝忌语、文明服务
3.2.1 不对顾客讲忌语( 见附件)。
3.2.2 礼貌待人,不与顾客发生争执。
4. 形体动作
4.1 站、坐姿端正
4.1.1 员工站姿正直平稳,不倚靠墙、柱、加油机等;不双手插兜、抱肩、拢袖。
4.1.2 员工坐姿端正,不前俯后仰,不东倒西歪,不摇腿翘脚。
4.2 主动引车、动作规范
4.2.1 营业时罩棚下有员工等候服务。
4.2.2 工作情况允许时,员工主动引导车辆进站。
4.2.3 员工引车动作认真、精神饱满不单手、单指指点顾客。
5.加油操作
5.1 精准操作
5.1.1 员工上岗精力集中,加注油品做到不冒、不洒,安全操作。
5.1.2 加油时做到付油品种和数量无误,钱票找零正确,服务流畅。
5.2 操作程序
5.2.1 引车到位。车辆进站时,现场员工主动热情引导车辆进入加油位置。
5.2.2 问候顾客。车辆停稳,加油员主动上前,面带微笑,问候顾客,提醒顾客熄灭发动机,询问和确认顾客所需品种、数量及结算方式,正确引导顾客消费。
5.2.3 开油箱盖。主动征询顾客,帮助开启油箱盖。
5.2.4 加注油品。开始加油前,再次向顾客确认品种牌号与数量,并提示加油机已回零。加油过程中,对后来的顾客要热情招呼,做到“加一看二照顾三”。
5.2.5 擦拭车窗。 加油过程中,加油员在工作状况允许的情况下,主动征询顾客同意后,擦拭车窗玻璃。
5.2.6 盖油箱盖。加油结束后,加油员主动为顾客盖好油箱盖。
5.2.7 结算货款。结算货款时唱收唱付;主动询问顾客,需要开具时,迅速据实开具。
5.2.8 引车出站。加油员精神饱满、面带微笑,礼貌引导车辆出站。
5.2.9 无车辆加油时,及时清理现场。
6. 遵章守纪
6.1 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
6.2 上班时间不串岗、脱岗、睡岗,未经允许不离岗,上岗期间不私自会客。
6.3 不在加油站吸烟,不饮酒上岗。
6.4 在岗期间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6.5 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安全作业。
6.6 服从领导,所从指挥。
7. 便民服务
7.1 所有加油站均有6 项基本服务:供应饮用水、配备方便油桶、提供针线包、对外开放厕所、提供地图指路和道路信息、提供简易维修工具等。
7.2 高速公路、国道加油站增设车辆加水、紧急救援协助、提供临时休息场所等服务项目,有条件的可以提供餐饮服务。
7.3 加油站根据当地情况和顾客需求,开展特色服务。
8. 异议处理
8.1 当顾客提出异议或进行投诉时,热情接待,认真聆听,缓解顾客不满情绪。
8.2 对顾客提出的异议内容做好记录(包括时间、地点、当事人、事件原由、处理结果等)。
8.3 对待投诉做到不推诿,不拖拉,件件有回音。一般情况下,24 小时内给予顾客答复。
9. 服务效率
9.1 车辆进站到位后至油开启的时间不超过1分钟。
9.2 每班工作交接,中断加油作业时间不超过5分钟。
10. 社会监督评价
10.1 加油站设置意见箱(薄),公布 95105888、95105988 客户服务电话,接受顾客监督。
10.2 聘请社会特约监督员,广泛听取顾客意见,做好相应记录,不断改善和提高服务质量。
10.3 站方责任投诉为零。
第二节 站容站貌管理标准
1.形象标识
1.1 加油站视觉形象装饰符合《中国石化加油站形象识别手册(试行本)》(2004年6月30日) ( 以下简称《手册》) 规定。图案、文字、色彩保持色泽鲜艳、清洁醒目,无破损缺陷。
1.1.1 罩棚外檐符合《手册》规定。檐口的规格、形状、图案、字体、文字内容、颜色、尺寸比例等均符合《手册》要求。
1.1.2 招牌符合《手册》规定。招牌内容符合加油站实际情况。
1.1.3 省市公司建立相关制度,确保加油站罩棚外檐、顶棚、立柱、标牌等无破损、缺陷。
1.1.4 确保罩棚外檐、顶棚、立柱、标牌等形象标识无明显灰尘、雨迹、污渍。
1.2 加油站罩棚顶部无固定安装的横幅、标牌、广告。
2. 站内装饰
2.1 营业室内墙壁上只悬挂《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消防安全合格证》、《税务登记证》( 核算站)、《加油站登记证》,当地部门明令要求悬挂的有关制度以及主管公司要求公示的内容,进行集中编排,放在尺寸与证照牌镜框一样大小的框架内,并列悬挂。
2.2 营业室外墙壁只悬挂加油站名称牌、星级(达标)加油站牌匾、价格牌、顾客入站须知牌、便民服务公布牌、青年文明号牌、顾客意见箱及当地颁发的计量、质量信得过单位牌匾。
2.3 站内办公用具整齐划一,物品摆放有序。
2.4 站内所有建筑物外墙按照石化集团公司《加油站建设规定》(SHQ1-1999)进行涂饰。站内围墙,营业房内外墙壁应保持清洁、无破损、无涂料剥落。
2.5 加油站警示标识和指示牌按《手册》规定制作、安装和悬挂。
2.6 有条件的加油站在进出口处设立进出口指示牌。
2.7 加油站开发非油品经营占用外墙及有关设备的,经省市公司批准,且不影响加油站的整体形象。
3. 站内卫生
3.1 加油站建立健全环境卫生责任制,分片负责,责任到人,做好日常保洁工作。
3.2 站内地面平整清洁,做到无垃圾、无油污、无积水,营业场所清洁、美观,附属用房、洗车场、员工宿舍整洁有序。
3.3 营业室内布置整洁,货架商品陈列整齐,窗明几净。
3.4 保持加油机机身整洁,机顶除油品标识牌外无任何杂物。加油站不擅自在机身粘贴任何张贴物。
3.5 员工的交通工具按指定地点停放,整齐有序。
3.6 卫生用具按指定地点摆放整齐,保持清洁。
4.广告管理
4.1 按规定悬挂、张贴广告,保持内容完整、色泽鲜亮。
4.2 加油站内无同业竞争对手的商品广告。
5. 照明亮化
5.1 工作环境明亮,营业间照度均匀,不小于200 勒克斯,罩棚下照度( 距地1.2米平面)50-250 勒克斯。
5.2 保持照明灯具及商标灯箱完好。
5.3 照明灯(灯箱)开闭时间按各省市公司制定的标准执行。
6. 警示公告
6.1 加油站警示公告标识符合《手册》规定。
6.2 每日对加油站的进出口标识、安全警示标识、油品标牌、服务项目牌、价格牌、监督投诉电话号码牌等进行检查;发现内容缺损、位置不正、表面不洁,及时维修、清扫,保持完好整洁。
7. 绿化环保
7.1 在不影响经营及安全的前提下,因地制宜开展绿化。站内草坪、花卉或灌木,定人、定期养护,保持成活。
7.2 绿化区整洁干净,保持无垃圾、无杂物、无烟蒂。
7.3 含油污水经隔油池处理,不直接排放。站内垃圾集中放置在指定位置,定期处理,不污染环境。
8. 商品存放
8.1 陈列的商品、样品,摆放整齐,美观大方。每日班前对商品及货架(货柜)进行整理、清扫。
8.2 销售的润滑油(脂)有的专用货架,并摆放在突出位置。
8.3 陈列商品摆放充裕,达到整体摆放面积的2/3 以上;商品价格牌内容完整、清晰,摆放端正。
9. 厕所设备
9.1 星级站、城区站、高速公路站及省级以上旅游区的加油站建水冲式厕所。
9.2 厕所指示牌、标识牌符合《手册》规定,并保持色泽鲜艳、清洁醒目。
9.3 厕所设施、设备保持完好,能正常使用。
10. 厕所卫生
10.1 建立加油站厕所管理和保洁制度,大中型加油站的保洁费有来源。
10.2 保持厕所清洁、通风、明亮。
10.3 有除臭和灭虫措施,达到无明显刺鼻味、无蚊虫和蝇蛆滋生。
10.4 厕所专用保洁用品、用具集中、定点、分类存放,摆放有序。
第三节 经营管理标准
1 . 进货管理
1.1 加油站进货由主管公司或物流中心统一配送。
1.2 加油站按规定及时准确地向主管公司或物流中心报送数据(或提交要货计划),做到经营油品不脱销。
2. 销售管理
2.1 加油站润滑油(脂)经销场所,不得销售中国石化品牌以外的其它润滑油(脂)。
2.2 加油站不擅自赊销,确需赊销的客户由主管公司与其签署协议;加油站认真履约,确保不发生超协议数量、期限的应收账款;加油站对记账加油设立分客户、分品种的明细账。
2.3 加油站不擅自开展代存代付服务,确需代存代付服务的客户由主管公司与其签署协议;加油站认真履约,确保不发生超存量加油;加油站对代存代付设立分客户、分品种的明细账。
2.4 加油站不擅自开展预收款加油业务,确需开展预收款加油业务的,由主管公司与预收款加油的客户签署协议,加油站认真履约,确保不发生透支加油;加油站对预收款加油设立分客户、分品种的明细账。
2.5 加油站不销售任何形式的油票。
2.6 加油站不再以已售未提形式销售,该类客户一律转为加油卡。
2.7 由各级公司完善制度,确保加油站不发生任何形式的套取现金的行为。
2.8 加油机出现乱码时,立即停止加油,迅速盘点结账,查明原因,立即上报,做好记录。
2.9 不将溢余票款据为己有。
2.10 不将溢余油品擅自出售,私分货款。
3. 价格管理
3.1 加油站在显著位置公布当日销售油品的价格。
3.2 加油站严格按照主管公司(或零售管理中心)规定的价格销售。
3.3 同一油品执行不同价格时,《加油站交表》、《加油站销售日报表》的“单价”栏按不同价格分行填写。
3.4 调价管理
3.4.1 调价时,按照主管公司的规定要求,及时进行价格调整。
3.4.2 调价后及时进行结算,按调价前后时段分别填制《加油站交表》。
4. 现金和支票加油
4.1 结算时准确甄别钱币、支票真伪,做到快速无差错。
4.2 收取的支票到账后方可为顾客加油。
5. 加油卡管理
5.1 加油站按《中国石化加油卡管理制度》办理加油卡业务,做到准确、快捷。
5.2 用户加油卡只能用于支付《中国石化加油卡章程》中指定的货款。
5.3 加油站严格遵守《中国石化加油卡章程》,依据加油卡显示的信息为客户提供加油服务。
5.4 加油站按油品销售事业部及省市公司有关规定,对顾客使用加油卡中遇到的问题,给予合理解释。
5.5 不使用用户卡替代员工卡进行加油操作。
6. 客户管理
6.1 加油站建立健全客户管理档案,由专人登记并妥善保管。
6.2 客户档案建档范围:定点加油客户;加油站辐射区域范围内(或经常过往) 的购油大户;辐射区域范围内的潜在客户。
6.3 客户档案按照省市公司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制,及时更新内容。
6.4 加油站定期、不定期走访客户,保持与客户的紧密联系,做好客户维系工作,做好工作记录。
6.5 加油站充分利用客户档案信息,密切关注客户的消费动态,及时向主管公司提出营销建议,努力提高销售管理水平。
7. 竞争对手档案管理
7.1 加油站建立健全竞争对手的档案,由专人登记并妥善保管。
7.2 建档内容:加油站辐射区域范围内竞争对手的销量、价格、营销手段以及竞争对手的主要客户等。
7.3 加油站充分利用竞争对手的档案资料,分析对手的营销策略,及时向主管部门提供信息,提出营销建议。
7.4 加油站跟踪竞争对手的主要客户,了解其需求,做好记录,及时做好争取工作。
8. 非油品经营管理
8.1 按照上级主管公司统一安排,因地制宜地开展非油品业务。
8.2 非油品经营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相关制度。
8.3 非油品经营与主业相互促进,并与主业分开核算。
9. 保密管理
9.1 加油站经手的保密资料由专人负责,妥善保管,不随意复制、丢弃和处理。
9.2 未经上级主管公司许可,加油站不将企业内部的文件、资料、报表、账册、经营策略、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客户情况、加油卡销售等信息透露给无关人员。
9.3 所有员工遵守企业保密制度,不泄漏企业秘密。
9.4 未经上级主管公司许可,加油站不擅自接受新闻媒体的采访。
10. 经营分析
10.1加油站做好辐射区域内成品油的市场调研,做好每月的经营分析,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提交经营分析报告。
10.2 根据分析,确定目标市场,提出营销建议,报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适时调整或改进本站的经营管理工作,并做好记录。
10.3 与系统内相邻的加油站建立每月联络制度,相互交流竞争对手情况,共享信息,避免内部无序竞争。
11.营业前准备工作(实行交制度的加油站)
11.1 人员提前10 分钟到站,整理好个人仪表,备足零钱,备齐工作用品。
11.2 加油站站长(带班长)清点人数,登记考勤,组织员工互查仪容仪表。
11.3 加油站站长(带班长)点评工作,解决前一班问题,交待前一班未完成工作。
1 1.4 加油站站长(带班长)通报工作情况,传达上级精神。
11.5 带班长布置本班工作,向每位当班人员提出工作要求,分配具体任务。
12. 交管理
12.1 交接双方记录、核对加油机累计字码数,准确计量罐存量,交接双方签字确认。实施加油卡的加油站,交接双方进行加油卡回校,若有问题,立即查明原因并妥善处理。核对无误后,双方签字确认交接,并在《加油站交表》上签字。交接双方清点核对找零现金和,做到钱票交接清楚。
12.2 下班的带班长和收银员依据加油机走字数,分别核对记账凭证加油量、IC卡加油量、现金加油量,并依据现金加油量核对营业款,准确无误后填制《加油站交表》,并将相关账表、票款转交记账员。
12.3 交接双方清点整装油品和其它商品,发现损耗及时查明原因,妥善处理,核对无误后双方签字确认。
12.4 交接双方检查设施、设备、工具、消防器材和其它物品完好状况,做好交接,填写交接记录。
12.5 带班长负责交接好当班经营、管理、服务工作中的其它事项。
第四节 财务管理标准
1.加油机字码数管理
1.1 交时,字码数交接真实、有序、衔接,《加油站交表》记录的“走字总数”与加油机实际走字数一致。
1.2 遇加油机乱码,立即结账,清点加油凭证、计量罐存,乱码前后的字码数在《加油站交表》内分别记录。
1.3 遇加油机字码归零,归零前后的字码数在《加油站交表》内分别记录。
1.4 维修加油机将不同加油机电路板互换时,维修后的加油机字码数与互换的加油机字码数一致。维修前后的字码数在《加油站交表》内分别记录。
2. 校泵用油的“回罐”管理
2.1 发生油品回罐,填制“油品回罐”单据(单据格式由省市公司规定),由加油站站长、计量员、加油员、检修人员共同签字确认。
2.2 油品实际回罐数与报表记录回罐数一致。
3. 自用理
3.1 加油站发生自用油要填制相关记账凭证,注明时间、用途及数量,由片区经理(ME)、加油站站长和加油员共同签字确认。
3.2 所有加油站自用油不得作回罐处理。
4. 移库管理
4.1 加油站之间油品移库,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开据的“调出”“调入”单据执行。
4.2 油品调入加油站与油品调出加油站账表数据一致。
4.3 通过加油机调出的油品不做回罐处理。
5. 损溢调整管理
5.1 据每日实测罐存数填制《加油站油品分罐保管登记账》“罐实测数”。
5.2 逐日实测罐存,据实填制《加油站油品分罐保管登记账》中“累计损溢”,月末根据累计损溢情况填制《加油站商品盘点月报表》,经上级有关部门审批后逐罐调整。
5.3 每月发生油品溢余,当月做收益,不转下月抵消损耗。不同油品的盈亏不相抵,不同油罐的盈亏不相抵。
6. 营业款管理
6.1 加油员收取的营业现钞,要及时以整百、整千为单位进行整理,超限额部分及时投入保险柜。
6.2 收银员与加油员共同确认加油员上交的现钞,确认无误后投入保险柜。没有收银员的可经领班确认无误后投入保险柜。
6.3 加油站收到的预收账款、应收账款、销售货款及时放入保险柜。
6.4 加油站营业款当日全额缴存银行,不坐支,不挪用,不私存,不白条抵库,不将下日销售款填充本日销售款。
6.5 加油站每日上交银行的全部现金( 包括支票),与《加油站销售日报表》中现金收入合计栏相符。
6.6 地处偏僻、银行不能上门收款的加油站,确保现金安全送存银行,并做好交款记录。
6.7 由银行上门收款的加油站,记账员按主管公司与银行签订的收款协议的要求,主动配合银行人员做好缴款工作。
6.8 加油站采用其他方式缴款,按规定上缴营业款后,及时将划款金额通知财务部门或核算人员。
6.9 加油站建立支票购油登记册,记录客户单位名称、电话、支票号、经办人姓名、有效证件号等信息。
6.10 记账员收取客户购油支票,认真核实,有不符合规定、字迹不清及涂改等现象的支票一律退换。
6.11 发生银行退票时,加油站及时通知有关单位尽快解决;发生支票丢失,加油站立即上报主管公司财务部门或核算机构,按规定处理。
6.12 使用支票购油,必须款到付货。
6.13 有赊销业务的加油站严格履行客户购油协议,及时结清应收账款。
6.14 有赊销业务的加油站,掌握赊销客户的经营状况和资信情况,及时向主管部门提出调整客户信用等级的建议,并配合有关部门采取有力措施进行清欠。
6.15 有赊销业务的加油站与主管公司签订应《收账款回笼责任书》,同时逐级界定主管公司与加油站的应收账款管理责任,严格落实各级责任人的应收账款清欠责任。
6.16 应收账款结账日期不是月末最后一天的,结账后发生的加油量如实记录在账表内,不用其他方式隐瞒。
6.17 主管部门每月对有赊销业务加油站的月末结算情况进行审核,发现问题立即纠正。
6.18 加油站收取客户的预付货款,按主管公司的规定为客户开具收款收据,不打白条。收款收据顺号使用,按规定份数一次复写。
6.19 预收货款及时足额缴存到主管公司指定的银行专收账户,建立并如实登记预收账款明细台账。不以个人名义私自保管客户的预付货款,不用预收货款冲抵应收账款。
6.20 严格按照客户加油时的加油数量和协议价格做销售处理,同时冲减预收账款。
6.21 每月结算以后,财务部门会同加油站对用户的预收款进行核对,有误差及时查明原因,妥善处理。
6.22 预收货款不足时,加油站应提前通知用户增加预付资金,不透支加油。
6.23 加油站及时向代存代付的客户通报存油量,不出现负数加油。
7. 备用金管理
7.1 加油站的备用金由专人保管。
7.2 加油站备用金只能用于现钞换零,支付日常费用开支,不挪作他用。
8. 管理
8.1 加油站建立领用存制度,设专人负责的领用、发放和保管。
8.2 管理人员认真查点号码、份数、联次,有缺页、错号等情况,事先声明,并向主管部门调换。
8.3 专用保存在专用保险柜内。未使用的普通保存在加锁文件柜内或专用保险柜内。
8.4 已开具的存根,由专人分别检查审核无误后,及时上交。
8.5 各班组交接时,由带班长或收银员按照起止号码填制交表,双方签字确认。
8.6 按税务部门规定开具。
8.7 错票、误票等作废在全部联次上明显注明“作废”字样,并把各联粘贴( 或装订) 在存根后面,不作撕毁处理。
8.8 按照主管公司的规定时限保管使用。
9. 账表管理
9.1 统一使用油品销售事业部规定的七种账、表、单。
9.2 根据加油站实际需要,完善辅助账、表。
9.3 按油品销售事业部规定填制账、表、单。
9.4 确保账账、账表数据相符。
9.5 账表数据出现错误,按规定进行改错。
9.6 单页账面改错不超过3 处。
9.7 账表相关人员签字齐全。
9.8 按照油品销售事业部规定装订和保管账、表、单。
9.9 实行软件系统管理的加油站,其账表要符合油品销售事业部的规定。
第五节 数质量管理标准
1. 人员管理
1.1 计量员兼质量管理员,由省市公司计量管理部门培训、考核、发证。
1.2 站长和计量员是加油站油品数质量管理责任人。
2. 计量器具管理
2.1 计量器具必须齐备完好、检定合法有效,未经检定的计量器具不使用;加油机、油罐汽车等强检计量器具按周期检定,量油尺等非强检计量器具需首次检定,并建立计量器具档案。
2.2 加油机准确度控制在±0.3%以内,且未经检定不使用;除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外,其他任何人不自行拆动加油机铅封和检定合格证标志。
2.3 油罐汽车装油完毕,应对进油口和出油口予以铅封;卸油完毕,应对出油口予以铅封。油罐车容积表准确度为±O.25%。
2.4 油罐计量口上锁或铅封。
2.5 安装液位仪表的加油站用液位仪测量代替人工计量。
2.6 油罐容积表做到一罐一表,容积表准确度±o.4%;油罐密封,不渗不漏;油罐安全容量为总容量的 92-95%。
3. 管理制度
3.1 以“升进升出”体积法进行数量交接和管理。
3.2 计量人员以汽车油罐内油品体积计量数为交接依据;油库与加油站油品温差较大时,对来油量进行体积修正。
3.3 实行每日一计量,并对商品账存量进行核对和损溢分析,超标准时按规定程序处理;下雨、下雪后增加水位计量。
3.4 片区经理( ME )组织月度盘存,地市公司组织季度盘存;盘存时全面核对票证、商品账、加油机销量,并按规定程序对月盘点报表和季损溢处理凭证进行审核和审批。
3.5 未经地市公司零管部门同意,不擅自对加油机计量器、电脑板等进行维修或更换。
3.6 加油站销售的成品油及其它商品符合国家或企业质量标准,做到100%合格。
3.7 加油站不擅自在所售油品中掺兑任何添加物。
3.8 制定数质量应急处理预案,并按规定程序执行。
4. 业务流程
4.1 开业前计量、质量准备
4.1.1 开业前先将线内的杂质清除,进油后稳油24 小时,预加油500 升以上,再清洗或更换加油机滤网,直至加出的油品不浑浊,方可营业。
4.1.2 加油机经当地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合格。
4.1.3 收购的加油站,视容积表准确度及油罐清洁情况,组织清罐、检定,确保容积表准确有效。
4.2 进货验收
4.2.1 罐车停在坡度不超过0.5%的平整场地上,核对品种、数量,检查铅封是否完好。
4.2.2 来油取样,进行质量目测验收;若有异常情况,应予拒收,并及时向主管部门汇报,按主管部门意见妥善处理。
4.2.3 测量罐车来油空高,确定来油量;油库和加油站温差大时,对来油进行温差的体积修正。来油少量,及时向主管部门汇报,查明原因,造成的损失由承运方承担。
4.2.4 储油罐进油前,进行计量( 前尺),确定可卸容量。
4.2.5 卸油结束后,放净罐车底部余油,并对罐车所有出油口进行铅封。
4.2.6 卸完油15 分钟后,对储油罐进行计量( 后尺) ,测量储油罐油高、水高。
4.3 日常管理
4.3.1 每日进行计量损溢核对,若连续三天以上( 不含三天) 单边损溢超过0.3% ,且损溢量超过50L 时,查明原因,采取措施。
4.3.2 油罐内水高( 乙醇汽油除外) 超过50nnn 以上向主管部门汇报。经主管部门同意,必须排水。
4.3.3 每月液位仪计量与人工计量比对一次,油高误差超过±2mm,水高误差超过±10mm 时,报告主管部门。
4.3.4 接卸人员测量油高、水高按照 GB134-92《石油和液体石油产品液位测量法》执行。
4.3.5 每月由片区经理( ME ) 组织对加油机自校,发现超差,及时请当地法定计量检定部门校正。自校用油立即回罐,并做好记录。
4.4 盘存管理
4.4.1 加油站月盘由片区经理( ME ) 组织,季度盘点可代替当月盘点;季度盘点由地市公司财务部门组织零管、数质量部门等相关人员进行。
4.4.2 盘点人员如实填写商品盘点月( 季) 报表,对月度损溢进行原困分析,并经制单人、加油站站长、片区经理( ME ) 签字确认,按月调整有关账表;对季度损溢进行原因分析,并经制单人、加油站站长、地市公司财务部门签字确认,分管领导批准,按季核销损溢。
4.5 损溢考核与通报
4.5.1 全年考核单站体积损耗率不超过省市公司核定的指标。超耗部分由加油站站长承担。
4.5.2 每季在地市公司范围内对加油站油品损溢进行排名通报和损溢分析。
5. 质量控制
5.1 汽、柴油的运输车辆专车专用。
5.2 罐车油品质量验收:卸油前取油样,感官检验油品质量,发现有水杂、气味异常、浑浊等现象时拒绝接卸,或向主管部门汇报。
5.3 油品接卸操作前,计量员和驾驶员双方确认运单和罐车来油品种一致,确认罐车油品和收油罐油品一致,杜绝混油事故发生。
5.4 储油罐每隔3-5 年清洗一次。
5.5 储存、运输、接卸过程中,盖严罐( 舱) 口、计量孔,做好透气孔的防护,防止水杂侵入油中。
5.6 轻质油储存周期三个月,润滑油( 脂)储存周期六个月。对到期油品,加油站站长提请主管部门进行周期检验。 整装油品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确保油品质量。
5.7 储存乙醇汽油的储罐严禁含水。
5.8 汽油变号处理时,只能从高标号变至低标号;柴油变号处理时,只从低牌号变至高牌号。
5.9 地市公司每季按加油站总数的25%比例抽检。
6. 监督检查
6.1 接受上级和地方技监、工商等行政执法部门监督指导,接受客户监督。
6.2 每月由片区经理( ME )对满( 空) 油罐车铅封、加油机计量器铅封、储油罐计量口上锁或铅封、储油罐水高、油品损耗量、损耗率等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
6.3 每季由地市公司零管部门组织财务、数质量部门等人员,对加油站盘存工作进行督查。
6.4 每季省市公司以地市公司为单位进行加油站损溢排名通报,每年省市公司组织对地市公司进行1-2 次检查,并通报检查情况。
第六节 油品接卸管理标准
1 . 卸油前的核对工作
1.1 驾驶员将油罐车停放在指定位置,关闭引擎和电门。
1.2 驾驶员拉起手刹。
1.3 驾驶员和接卸人员共同核验运单、品种和数量。
1.4 接卸人员连接导静电接地线。
1.5 接卸人员放置2 只4Kg 灭火器。
1.6 接卸人员在卸油现场设置警示牌和警示线。
1.7 按卸人员确认油罐车铅封完好。
1.8 接卸人员与驾驶员双方确认来油体积数量。出现短量时,按《加油站数质量管理办法》第二十条有关规定处理。
1.9 计量员取样目测,确认油品质量,核验结果并及时记录。如油品质量异常,及时向主管公司报告并妥善处理。
1.10 计量员确认油罐可收容量大于来油容积。
1.11 计量员确认卸油胶管和接卸口连接正确、紧密,自然弯曲。
1.12 计量员确认计量孔拧紧、严密。
2. 卸油作业
2.1 加油站的卸油工作由承运驾驶员和计量员共同负责,各司其职。加油站站长为加油站卸油第一责任人。
2.2 白天接卸油品作业,加油站站长参与率不少于70%车次;站长因故不能直接参与卸油时,书面委托接卸责任人。
2.3 接卸油的油罐存油量不超过安全容量。
2.4 计量员、油罐车驾驶员等相关人员全过程在卸油作业现场做好安全监护,不从事与卸油作业无关的事情。
2.5 加油站实施卸油作业票制度。
2.5.1 “卸油作业票( 卸油程序检查表) ”由驾驶员与计量员共同完成并签发,并在站内归档备查。( 卸油作业票分卸油前、卸油中、卸油后三个阶段,在完成本阶段作业后方能进入下一阶段操作)
2.5.2 驾驶员与计量员严格按照“卸油作业票”的内容,逐项检查、确认。每项检查结果为“是”时,才进入下一项检查工作。
2.6 油罐车出油阀门由驾驶员操作,油罐卸油口阀门由计量员操作,其他人员不擅自操作。
2.7 安装液位仪的加油站,对卸油过程中发生的报警及时逐级向加油站站长、片区经理( ME ) 汇报,消除警报的权限归加油站站长,其他人员不擅自消除警报。接到警报后,加油站站长及时到现场分析、核实、查明原因,妥善处理。
2.8 卸油结束后计量员对油罐车出油阀门进行铅封。
2.9 卸油结束,计量员会同驾驶员对收油罐计量孔等处是否冒油等进行检查与确认。
3. 卸油过程监控
3.1 油罐的计量孔、人孔密封。
3.2 油罐、管线等接口无渗漏现象。
4. 卸油结束后的清理工作( 以下工作由计量员完成)
4.1 上罐车顶检查,确认油品卸净。
4.2 罐车底部余油放尽。
4.3 关闭罐车出口阀门。
4.4 解开导静电接地线,将其放回固定位置。
4.5 清理地面油污。
4.6 消防器材归位。
4.7 及时将警示牌、警示线归入库房。
4.8 检查确认计量孔未发生冒油。
第七节 安全管理标准
1.安全组织
1.1 加油站成立以加油站站长为第一责任人,安全员及相关人员参加的安全小组。负责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组织安全培训、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应急防范预案制订( 修订) 和演练等安全活动。
1.2 成立以加油站全体员工参加的群众性义务消防组。定期开展消防知识学习,参加消防训练和预案演习。落实消防安全制度,进行防火检查。熟悉加油站的火灾危险性,明确危险点和控制点,维护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熟练掌握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及时扑救初期火灾。
1.3 加油站每班均配备兼职安全员,并佩戴统一的安全员标志上岗,负责检查督促作业现场安全管理措施的落实。
1.4 加油站上级主管机构安委会成员及上述组织人员,在《安全管理记录》的《安全组织人员登记表》中进行登记,当组织人员发生变化时及时变更记录。
2. 安全管理制度
2.1 制定加油站工作人员安全责任制,明确规定加油站站长、安全员和其他员工在经营活动中的安全责任。
2.2 制定加油站安全检查制度和确保安全的措施,落实安全监督检查和措施。
2.3 制定加油站安全作业操作规定和注意事项等,杜绝违规操作。
3. 安全教育
3.1 每月对员工进行3 次安全教育活动;元旦、春节、“五一”、 “十一”和春夏秋冬四季变更时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防范教育。
3.2 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管理的指示精神,组织员工学习安全事故通报,吸取教训,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3.3 对新进员工、转岗员工进行上岗前安全培训及考核。
3.4 对进站维修,施工的临时人员,在作业前进行安全防火教育,并与施工队伍签订安全合同,明确双方责任,落实安全措施。
3.5 每年按要求签订全员《安全承诺书》。
4. 安全措施
4.1 制定“顾客进站加油须知”,主要内容包括:
4.1.1 站内严禁烟火。
4.1.2 严禁在站内检修车辆、敲击铁器等易产生火花的作业;加油区域内严禁明火作业,严禁使用明火电炉。
4.1.3 严禁直接向塑料桶等非金属容器内加注易燃油品(通过金属容器向非金属容器转加油品时,作业地点距离爆炸危险区域的安全距离必须大于5m ) 。
4.1.4 加油车辆的司机、乘坐人员进站后不得影响加油站安全。
4.1.5 所有机动车辆均须熄火加油。
4.1.6 摩托车应推离爆炸危险区域后发动。
4.1.7 严禁在作业现场穿、脱、拍打化纤服装。
4.1.8 加油区内严禁穿钉子鞋的人员进入。
4.1.9 不准在加油站爆炸危险区域内使用手机。
4.2 加油站内按规定设置安全警示语、警示牌;“顾客进站加油须知”置于醒目位置。
4.3 有条件的加油站在站内适当部位设置拖拉机、摩托车的专用加油点。
4.4 闪电、雷击频繁时,停止加油、卸油作业。
4.5 加油站收银室门窗设置防盗抢设施,有条件的加油站安装电视监控系统和自动报警装置等。
4.6 加油站制定切实可行的事故应急预案,其主要内容有:
4.6.1 应急预案的全称、依据、目的、原则和要求。
4.6.2 组织机构与职责。
4.6.3 加油站的地理位置,设备设施的分布及数量。
4.6.4 建筑物的结构形式、耐火等级、面积、高度、内部设施及相互间的距离。
4.6.5 各类突发性事故或险情的危害分析,抢险救灾的实施方案。
4.6.6 抢险人员的配备、分工,警卫力量的布置,物资抢救,人员疏散措施及相应的操作程序。
4.6.7 向上级报告的程序和方式,对外通讯联络及外援力量的部署、指挥等。
4.6.8 善后处理和演练。
5. 明火管理
5.1 因设备检修等情况必须动用明火时,按中国石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的《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办理“中国石化用火作业许可证”,经批准取得用火作业许可证后,停止作业、采取可靠安全防范措施后才动火。用火作业许可证一证一用。
5.2 用火作业坚持“三不动火”原则,即:没有经批准的用火作业许可证不用火;用火监护人不在现场不用火;防火措施不落实不用火。
5.3 除用火作业许可证批准的用火点和用火时间外,不擅自变更或扩大用火范围,不擅自延长用火时间。
5.4 用火作业完毕后,及时清理现场,用火作业许可证存档备查,保管期限为一年。
5.5 加油站固定用火点符合《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02)和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加油站建设规定》(SHQI-1999) 规定的安全距离要求。
6. 电气管理
6.1 安全用电规定
6.1.1 在爆炸危险区域内使用电气装置符合电气整体防爆要求。
6.1.2 由变压器供电时,采用三相五线制(TN-S系统)供电,设专用接地线(PE线)保护;在电源端加装过电压保护(电涌)装置;有变压器操作权的加油站,配备高压绝缘棒、高压绝缘靴和手套,并按规定进行耐压检测;操作人员须取得电工证。
6.1.3 使用电网直供或由邻近企业转供电时,用电设备的保护方式与供电网保持一致,在引入加油站配电装置时零线应进行重复接地,接地电阻不大于4Ω,在同一加油站内,不将一部分用电设备作保护接地而另一部分作保护接零。
6.1.4. 电气、线路保持完好无损,电气连接处采用专用接线头,紧密牢固。
6.1.5 设置在罩棚下的照明灯具选用防护等级不低于IP44级的节能型照明灯具。
6.1.6 加油机内部及爆炸危险区域内的防爆电气每周进行检查,发现密封性能不良或损坏的立即修复或更换。
6.1.7 加油站内不随意装接临时电气线路,因加油站维修等情况必须临时用电时,按中国石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的《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办理“中国石化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经批准取得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后,停止作业、采取可靠安全措施后再用电。
6.1.8 临时用电作业完毕后,及时清理现场,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存档备查,保管期限为一年。
6.1.9 加油站营业室、休息间等场所不使用明火电炉等易引起火灾的电器。
6.2 防雷、防静电
6.2.1 钢质油罐及其金属附件作可靠的电气连接并接地处理,接地点不少于2 处。接地线与接地体的连接处焊接,接地线与被接地设备的连接设断接卡,并用双螺栓连接,埋地部分均用焊接。
6.2.2 输线法兰连接处,法兰盘连接螺栓大于5根时,在非腐蚀环境下不跨接,少于5根时跨接,且跨接线的截面积不小于6mm2,平行、交叉的金属管线,当管壁间的距离小于100 mm 时,作等电位连接并接地。
6.2.3 静电接地装置设置在爆炸危险区域外。
6.2.4 防雷、防静电接地装置每年至少在雷雨季节前检测一次并做好记录。其接地电阻值:
油罐、站房、罩棚 不得大于10Ω
输线 不得大于30Ω
卸油防静电接地 不得大于100Ω
各类接地与工作接地、接零共用 不得大于4Ω
6.2.5 加油站的站房和罩棚采用避雷带(网) 防雷击。
6.2.6 弱电系统(通讯、信号、监测和微机控制等)按有关专业规定或产品技术要求,采取防雷措施。
6.2.7 每月定期检查加油机、加卸油胶管及卸油场地的导静电连接线,保持完好有效。
7. 安全检查
7.1 分级落实安全检查制度。
7.1.1 班组、员工坚持每日岗位安全检查,当班班长或安全员对作业现场进行监督,发现违章行为和不安全因素时,及时予以制止并向上级反映;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整改或制定防范措施,并在站长日志及相关台账上做好记录。
7.1.2 加油站每周组织一次安全检查,由加油站站长组织对加油设备、储油罐、供电设施、电气设备、消防器材、治安防范和台账记录等进行检查,重点排查加油站检查井、临近的下水井、窨窖和暗沟有无油污、油气。
7.1.3 主管公司每月组织加油站安全检查,检查的站数不少于辖区站数的1/3,并确保每个季度对所辖加油站都能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
7.1.4 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制定有效的防范和整改措施,并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责任人,限时整改。
7.1.5 根据季节特点和重大节日对加油站进行专项安全检查。春季以防雷、防静电、防解冻跑漏为重点;夏季以防暑降温、防食物中毒、防台风、防洪防汛为重点;秋季以防火、防冻保温为重点;冬季以防火、防爆、防煤气中毒、防冻防凝、防滑为重点;元旦、春节、五一劳动节、十一国庆节前以安全、治安防范、消防、设备、应急预案等为重点,特别是干部、员工的值班安排和应急预案的落实情况。
7.1.6 周检查、月检查和专项安全检查在《安全管理记录》台账中详细记录检查的时间、内容、人员和结果。
7.2 检查的主要内容: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业现场安全与卫生状况、设备技术状况、灭火作战及应急预案情况和隐患整改情况等。
7.3 对各级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实行登记、销号制,加油站能自行解决的,迅速整改;加油站无力解决的,及时书面报告上级,同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限期整改。
8. 消防管理
8.1 成立群众性义务消防组织,加油站站长是防火第一责任人,每个员工都是义务消防队员。做到“四懂四会”,即懂火灾危险性,懂预防措施,懂扑救方法,懂疏散方法;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期火灾,会实施组织人员逃生。
8.2 加油站制定符合本站实情的灭火作战预案,编制图表说明,作为训练和实战的主要依据,其主要内容有:
8.2.1 组织领导和指挥系统;
8.2.2 地理位置,油罐数量、容积,加油机位置、数量,输线走向,其他油品的存放地点、数量,排水沟及水封井的位置;
8.2.3 建筑物的结构形式、耐火等级、面积、高度、内部设施及相互间的距离;
8.2.4 灭火作战人员的配备、分工,警卫力量的布置,物资抢救、人员疏散措施及相应的操作程序;
8.2.5 各种消防器材的数量、防污染措施,救生设备的数量、摆放位置、应急补充措施;
8.2.6 对外通讯联络及外援力量的部署、指挥等。
8.3 加油站各种消防器材按《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 (GB50156-2002)有关规定配置,且摆放合理、取用方便。
8.4 消防器材落实“四定”管理,保证完好有效。(定时检查、定点摆放、定人养护、定期换药)
8.5 加油站每半年进行一次消防训练,每年组织一次灭火作战预案演习。
9. 事故管理
9.1 凡在加油站区域内或作业过程中发生的人员伤亡、爆炸、着火、跑冒油、财产损失等均为事故。
9.2 发生事故后,事故当事人或发现人立即报告加油站站长 (带班长)和主管公司。若遇特殊情况可越级上报,紧急情况应报警。
9.3 报告内容包括:发生的时间、地点、起因、经过、造成的后果、初步分析、已采取措施等情况。
9.4 发生伤亡、中毒事故,保护好现场并迅速组织抢救人员及财产;重大火灾、爆炸、跑油事故,要组成现场指挥部,启动应急预案,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9.5 加油站配合事故调查部门进行调查,提供有关资料,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拒绝。
9.6 事故调查和处理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无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人(包括有关管理人员)未受到严肃处理不放过。
9.7 事故的分类、分级,事故的报告、调查和处理,按集团公司《事故管理规定》执行。
第八节 设备管理标准
1. 合格率
在营业的加油机(流量表)合格率达到100%,其他设备完好率达到98%以上。
2. 基本要求
2.1 加油站指定专人负责设备管理。
2.2 加油站按主管公司的规定进行设备养护、检修。
2.3 加油站按油品销售事业部的规定建立健全设备台账、技术档案及检修记录。
2.4 加油站有专人负责设备台账、技术档案及检修记录的登统与保管。
3. 油罐及附件管理
3.1 经常观察罐体有无变形(下沉、倾斜)、渗漏。
3.2 清罐时注意检查罐体腐蚀程度。罐壁局部的余厚小于2.5m m或有严重点蚀的,停止使用。
3.3 每个油罐均有标明所装油品的明显标志,各品种油品的卸油口安装不同规格的快速接头,从根本上防止混油。
3.4 埋地油罐操作井经常清理,做到无积油、无积水、无杂物,油罐操作井盖有防碰撞火花措施。
3.5 进出无渗漏;量油口闭合严密、铝导尺槽完好、螺栓紧固;人孔盖螺栓齐全、连接牢固,垫圈完好不漏气;阀门保持启闭灵活,无渗漏现象。
3.6 通气管、阻火器、液位仪和防静电跨接等完好有效。
4. 输线管理
4.1 加油站输线埋地敷设;用管沟敷设的,用细沙填实。
4.2 定期检查埋地管线是否渗漏,输线的连接法兰导静电跨接是否完好有效,如有损坏及时维修。
5. 加油设备及附件管理
5.1 加油机底部保持细沙充实和干燥,连接加油机和管道的波纹管下端法兰或紧急切断阀不得埋入沙内。
5.2 易磨损的机械部件保持表面清洁,并定期加注润滑油(脂)。
5.3 每周定期检查加油机各个部位、零件的技术状况,确保正常运行。
6. 加油站消防设备
6.1 消防器材落实“四定”管理,“四定”管理卡的内容与设备管理记录相一致。
6.2 消防器材不挪作它用。
6.3 每周对消防器材进行定期保养,器材无锈蚀、皮管无开裂老化、喷嘴无堵塞、水带无破损,压力表指针处于正常范围、重量无明显减轻。
6.4 定期对灭火器进行检修换药,保证灭火器可靠有效。
6.5 消防栓阀门、端盖密封无渗漏、无锈蚀,开启灵活。
7. 电气设备管理
7.1 发、变电室和的配电室门窗朝外开,保持通风良好、无渗漏,并设置防小动物进入措施及安全警示标牌。
7.2 变压器无渗油、漏油,运行声音、油温和油位正常;高、低压引线与接线端子连接紧固,无腐蚀;跌落式熔断器完好,熔断管无裂纹、变形;避雷器齐全,接地装置完好。
7.3 配电柜(箱) 仪表、信号灯完好有效;操作把手和按钮牢固,操作灵活;刀开关、 自动空气开关、熔断器、继电器和交流接触器接点、触点紧固,无松动过流发热现象;二次回路线接线牢固,绝缘完好无损。
7.4 过流、过压、漏电及避雷等保护装置保持操作灵敏,完好有效。
8. 发电机组管理
8.1 发电机由专人管理。
8.2 保持发电机组整体清洁、无灰尘。
8.3 发电机房内不存放与操作无关的物品。
8.4 发电机组备用的燃油、润滑油、循环冷却液和电瓶满足发电要求,无油、水渗漏现象。
8.5 仅用水作冷却液的发电机组,在冬季气温低的情况下注意排水防止机体冻裂。
8.6 不经常启用的发电机组,每周空载运行一次(10-15分钟),确保处于良好状态。
8.7 发电机组作保护接地,排烟管按《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
施工规范》(GB50156-2002)接出室外,并安装阻火器。
8.8 可移动式发电机使用应符合加油站安全管理的规定。
9. 监控报警设备管理
9.1 视频监控各摄像头云台旋转灵活,图像清晰,变倍(变焦)自如,监视范围无死角。
9.2 监控录像清晰完整,回放自如,存储容量充足。
9.3 监控系统设置保密功能。
9.4 声光报警器隐蔽安装,手动开关便于操作,声音响亮,反应灵敏。
9.5 具有与、消防部门联网的GPS(卫星定位)报警监控系统,定期与相关部门对其报警可靠性进行校验。
9.6 监控报警设备发生故障,不自行拆除、检修,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尽快修复。
10. 加油卡管控设备管理
10.1 加油卡系统的安装符合加油机整体防爆要求。
10.2 加油卡系统用通讯屏蔽电缆线,屏蔽层可靠接地,与加油机共享接地,接地电阻不大于4Ω。
10.3 所有室外地埋通讯线用镀锌管穿管保护,在加油机出口端高出地面100m m,出线端口采用防爆材料进行密封,同时作可靠接地,接地电阻不大于4Ω。
10.4 室内通讯线用套管布线,经过渡盒至出线盒距地面高度为300mm,至管控PC 机套金属软管保护。
10.5 通讯线屏蔽层、保护用镀锌管、计算机外壳等与加油机保持同一接地电压。
10.6 保持管控机整体清洁、无灰尘,注意防潮,不在操作台上放置开水瓶水杯及其它杂物。
11. 液位仪、潜油泵管理
11.1 液位仪、潜油泵的安装符合《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的规定。
11.2 所有室外地埋线用镀锌管穿管保护,在油罐人孔操作井出线端口,安装防爆密封盒进行密封,或安装防爆挠性管连接设备,同时作可靠接地,接地电阻不大于4Ω。
11.3 室内通讯线用套管布线至液位仪显示器、控制箱。
11.4 潜油泵、液位仪设备发生故障,及时向主管部门汇报,并通知厂家或专业人员修理。
附件五
加油站岗位职责和聘任条件
1.1.站长岗位职责
1.2.站长聘任条件
2.1.领班岗位职责
2.2.领班聘任条件
3.1.安全员(设备管理员) 岗位职责
3.2.安全员(设备管理员)聘任条件
4.1.加油员岗位职责
4.2.加油员聘任条件
5.1.开票员(收银员)岗位职责
5.2.开票员(收银员)聘任条件
6.1.记账员岗位职责
6.2.记账员聘任条件
7.1.计量员岗位职责
7.2.计量员聘任条件
8.1.润滑理员岗位职责
8.2.润滑理员聘任条件
9.1.便利店售货员岗位职责
9.2.便利店售货员聘任条件
1.1.站长岗位职责
1.1.1.在上级领导下,负责组织和领导全站员工开展各项经营管理和服务工作。
1.1.2.负责本站经营业务活动,组织好经营商品的进、销、调、存工作;了解市场,建立健全客户档案;开拓经营,保障供应;确保质量,提高销量。
1.1.3.加强核算,分解落实各项经济指标,控制费用支出,降低商品损耗,提高效益。
1.1.4.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开展健康、安全、环保教育,完善各项设施,落实各项措施。
1.1.5.熟悉各项经营管理环节和操作规程,合理调配人力,坚持每日指导、检查、监督各岗位员工的工作。
1.1.6.组织员工开展“加油站达标创星”和“争先创优”活动,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1.1.7.负责站内员工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带领全体员工遵章守纪,保持良好站风和站容站貌。
1.1.8.管理好站内设备、设施,组织人员经常维护保养,使之处于良好状态。
1.1.9.坚持秉公办事,站务公开,做好站内员工的考核分配工作,充分调动每一位员工的积极性。
1.1.10.开展润滑油经营,组织好润滑油的销售、推广工作;开展便利店经营,组织好非油品的进、销、存工作。
1.1.11.组织制订消防灭火预案,治安防范预案,正确处理突发事。
1.1.12.认真填写《加油站经理工作日志》,在主管公司授权范围内,处理站内外日常事务,重大事项及时上报并协同处置。
1.2.站长聘任条件
1.2.1.大专以上学历,45 周岁以下,男女不限,但在较复杂地段以男性为宜。参加社会工作三年以上,最好具备加油站或零售管理工作经验。边远地区可放宽至中专(高中) 以上学历,但需从事加油站工作三年以上经历。
1.2.2.掌握一定的财务、管理、安全、设备知识。
1.2.3.具有较强的协调沟通能力,善于和各方面人打交道,排除各种纠纷。
1.2.4.有较强的管理能力,有领导指挥才能,能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
1.2.5.沉着冷静、应变能力强,能敏捷觉察危机的出现,并迅速予以有效处理。
1.2.6.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责任心强,为人公正廉洁。
2.1.领班岗位职责
2.1.1.负责组织和领导全班员工开展各项经营管理和服务工作,处理日常事务。
2.1.2.组织本班经营商品的进、销、调、存工作,保障供应,提高销量。
2.1.3.督促、落实本班员工现场管理和规范服务
2.1.4.落实各项安全制度,协助站长对本班员工及顾客进行安全教育,检查、督促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
2.1.5.负责本班员工的思想教育工作,带领员工恪守《员工守则》,做好对顾客的服务工作。
2.1.6.负责本班台帐管理工作,带领本班员工,做好交。
2.1.7.及时处理突发事件。
2.1.8.重大问题及时向站长报告并协助处理。
2.2.领班聘任条件
2.2.1.高中以上学历,45 周岁以下。
2.2.2.责任心强,有组织纪律性,有很强的服务意识。
2.2.3.执行力强,能严格执行各项管理规范。
2.2.4.掌握客户心理,善于人际沟通。
2.2.5.反应较敏捷,有较好的应变能力。
3.1.安全员(设备管理员) 岗位职责
3.1.1.学习和贯彻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对员工和顾客进行安全教育。
3.1.2.负责当班的安全管理工作,监督员工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对进站加油的车辆(船舶)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3.1.3.做好当班站内设备、设施安全状况的定点、定时检查,保持良好状态;定期维护保养消防器材,保证其完好有效。
3.1.4.做好当班安全检查记录和隐患整改记录,及时如实填制有关账、表、单,做好交接工作。
3.2.安全员( 设备管理员)聘任条件
3.2.1.高中以上学历、45 周岁以下。
3.2.2.具有丰富的安全知识、设备知识。
3.2.3.工作责任心强,职业敏感度高,具有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
3.2.4.具有较强的洞察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4.1.加油员岗位职责
4.1.1.做好当班加油工作;水上加油员还要做好加油船舶的停泊、离泊工作。
4.1.2.主动、热情、规范地为顾客提供加油服务,满足顾客合理要求。
4.1.3.熟悉加油站管理规范有关内容,了解经营油品的主要性能和应用知识;掌握加油机(流量表)的性能特点和操作技能,准确熟练地判断排除一般故障。
4.1.4.负责本场所的安全监督管理,熟悉站内消防器材性能,对危及加油站安全的行为及时阻止,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并会扑救初期火灾。
4.1.5.做好使用设备和分管责任区的卫生工作,保持环境整洁。
4.1.6.做好交工作,所收现金、票证等如数交清并与加油站累计字码(水上加油站流量表发油累计数与发油凭证累计数)相符,做到手续完备,登记准确、及时、双方签字确认。
4.2.加油员聘任条件
4.2.1.初中以上学历、50 周岁以下。
4.2.2.身体健康,品格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2.3.吃苦耐劳精神强,能适应倒班工作。
4.2.4.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服务意识,工作主动性强。
5.1.开票员(收银员)岗位职责
5.1.1.熟悉上级规定的有关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及加油站现金、支票、油票、记账卡、IC 卡、等管理制度,规范操作,按章办事。
5.1.2.熟悉加油站经营的商品知识、商品价格和收款、开票程序,快速准确地收款、开票。
5.1.3.做好本班加油员上交的现金、票证及其他加油凭证的核对、汇总工作,核对其他商品的销售额,填制本班交记录。
5.1.4.妥善保管印章、、现金、支票等,严防丢失、被盗,按规定及时送交货款。
5.1.5.熟悉站内消防器材性能,并会扑救初期火灾。
5.1.6.搞好分管责任区的卫生工作,保持环境整洁。
5.2.开票员(收银员)聘任条件
5.2.1.高中以上学历,45 周岁以下,女性为宜。
5.2.2.品格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5.2.3.了解一定财务知识,会操作计算机。
5.2.4.原则性强,工作耐心细致,一丝不苟。
5.2.5.动作灵活,服务快捷。
6.1.记账员岗位职责
6.1.1.熟悉上级规定的有关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及加油站账务管理制度,规范操作,按章办事。
6.1.2.现金、票证的结算工作做到日清月结,及时填报各种报表,及时解缴现金;正确反映商品流转情况,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6.1.3.熟悉本岗位安全防范知识,妥善保管本站现金、账册、凭证、单据及有关印章。
6.1.4.协助站长做好内部核算工作,严格审核费用开支,努力降低成本。
6.1.5.及时如实填制有关账、表、单。
6.1.6.熟悉站内消防器材性能,并会扑救初期火灾。
6.1.7.搞好分管责任区的卫生工作,保持环境整洁。
6.2.记账员聘任条件
6.2.1.财务会计类专业,中专以上学历,45 周岁以下,女性为宜。
6.2.2.品格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6.2.3.熟悉财务知识,熟练操作计算机。
6.2.4.有较强的学习能力,能迅速掌握各类账册的填报。
6.2.5.原则性强,具备诚信规范、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
7.1.计量员岗位职责
7.1.1.严格执行油品计量、卸油操作规程,认真做好油品测量、计算和记录工作。
7.1.2.收油前,查验油罐车(油船)中油品数量、牌号、质量,核对进油凭证。
7.1.3.按计量操作规程进行测量、计算,做好数据记录,及时如实填制相关账、表、单。
7.1.4.协助主管人员和站长清除油罐(舱)中积水。
7.1.5.按规定每日对站内油品进行计量,每月进行实物盘点,并对非正常盈亏要做出原因分析。
7.1.6.根据库存和出库情况,制定“加油站油品需求计划”,经站长签字确认后报主管公司。
7.1.7.协助主管部门适时校验加油机(流量表)计量精度,做好记录。
7.1.8.妥善使用、保管、保养计量器具,按期送检。
7.1.9.熟悉站内消防器材性能,并会扑救初期火灾。
7.1.10.搞好分管责任区的卫生工作,保持环境整洁。
7.2.计量员聘任条件
7.2.1.中专以上学历,45 周岁以下。
7.2.2.品格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7.2.3.熟练掌握计量技术和油品知识。
7.2.4.熟悉加油站业务流程,具有较强的洞察力和分析能力。
7.2.5.熟悉市场环境,有一定的分析预测能力。
8.1.润滑理员岗位职责
8.1.1.掌握润滑油基本知识,了解润滑油产品的性能、用途和使用中的注意事项等相关内容,并能适当地介绍商品,引导消费。
8.1.2.认真做好润滑油(脂)的入库登记和分类建帐工作,并逐日做好登统工作,配合主管公司润滑油经营部门做好定期盘点工作,确保经营商品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8.1.3.做好润滑油品的日常管理,要保持商品的充裕、货架的整洁,严格把握润滑油品的保质期,及时向主管公司提出处理意见和督促站长确保油品在保质期内销售。
8.1.4.做好润滑油品当月销售报表和下月需求计划表并及时上报主管公司润滑油经营管理部门。
8.1.5.销售货款做到日清月结,并按主管公司的规定进行管理。
8.1.6.了解和掌握加油站润滑油销售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及时反馈给主管公司润滑油经营管理部门。
8.1.7.协助站长或领班及时发现和处理加油站销售润滑油的顾客投诉、纠纷等突发事件,并及时向主管公司反映。
8.1.8.根据市场需求,向主管部门(加油站站长)提出润滑油销售计划(或建议)。
8.2.润滑理员聘任条件
8.2.1.高中以上学历,45 周岁以下。
8.2.2.语言表达能力较强,具有亲和力。
8.2.3.掌握润滑油知识,掌握客户心理,具有一定的营销知识和技巧。
8.2.4.熟悉市场,有一定的分析预测能力。
9.1.便利店售货员岗位职责
9.1.1.熟悉经营商品的性能、用途、使用注意事项等相关知识,并能恰当地向顾客介绍商品,引导消费。
9.1.2.建立商品台帐,并逐日做好商品进、销、存登统工作。
9.1.3.把握商品的保质期,提起向主管部门(或加油站站长)提出处理意见,确保商品在保质期内销售。
9.1.4.做好商品的日常管理,保持货架上商品充裕、整洁。
9.1.5.按月进行商品盘点,确保经营的商品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9.1.6.对商品销售货款做到日清月结,并按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管理。
9.1.7.做好便利店的卫生,保持环境整洁。
9.1.8.熟悉站内消防器材性能,并会扑救初期火灾。
9.2.便利店售货员聘任条件
9.2.1.初中以上学历,45 周岁以下。
9.2.2.语言表达清晰流利,具有亲和力。
9.2.3.掌握客户心理,具有一定的营销知识和技巧。
9.2.4.工作耐心,服务态度良好。
附件六:
中石化投币保险柜(收银保险柜)管理办法
进一步健全加油站资金管理,规范加油站保险柜使用流程,特制定本办法。所有加油站员工必须严格遵守本办法的有关规定。
一、销售系统所有在营加油站应统一配置投币式保险柜和普通保险柜,投币式保险柜用于存放加油员、收银员和计帐员收取的营业款项,包括现金、支票;普通保险柜用于存放备用金、印章、等重要物品。
二、保险柜必须在安装在符合安全要求的收银室或办公室内,投币式保险柜应固定安装,不允许移动使用。
三、保险柜由各单位统一采购。保险柜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并满足加油站实际需要。
四、锁匙及密码的保管
(一)保险柜钥匙和密码必须分开保管。
(二)密码保管人员变动时,必须立刻更改保险柜密码。
五、保险柜提示
为防范抢劫风险,保障员工安全,各单位应统一制作保险柜提示“保险柜仅由公司专门人员开启”。加油站应在保险柜上方、营业室、办公室的统一位置张贴该提示。
六、投币式保险柜使用流程
(一)收到现金管理
1、各省市分公司要根据《备用金额度及管理办法》确定加油员、收款员携带现金最高上限及找零金标准。
2、营业现金由加油员负责收取的站点,按下列程序投进投币式保险柜。
1)加油员将需要投放的现金以整百、整千为单位进行整理。
2)加油员按规定将需要投款的金额整理好放入投款袋,并封好封口。
3)交时,加油员应立即清点手中现金,将油款封入投款袋,并投入保险柜。
4)投款袋按颜色分班,须编号并标明姓名,确保不会同其他员工混淆。
5)加油员应对每笔投款进行登记,并及时投入保险柜。
3、营业款由收银员负责收取的站点,按下列程序投进投币式保险柜。
1)收银员将需要投放的现金以整百、整千为单位进行整理。
2)收银员按规定将需要投款的金额整理好放入投款袋,并封好封口。
3)交时,收银员应及时归集加油员或顾客手中的油款,清点完毕后应及时投入保险柜。
4)投币式保险柜:收银员应对每笔投款进行登记,并及时投入保险柜。
如遇工作繁忙时,员工应在接待完该批顾客后立即将现金按上述程序投入保险柜,以降低被抢劫的风险。投款时注意应将款项完全投入保险柜内,以确保安全。
(二)收到支票管理
一般支票(除应收、预收款外)由站长或记帐员负责收取。收到支票时应做好登记,同时填写《每班保险柜存款记录表》,支票需用信封封好后投入保险柜。
(三)收到应收款项管理
加油站应收款由加油站站长或记帐员二人负责收取,前庭不予收款。收到应收款项后应按现金和支管理流程操作,并及时投入保险柜。
(四)开启保险柜清点货款
投币式保险柜由站长和记帐员共同开启,营业款项取出后,移至符合安全要求的房间内交给记帐员核实清点。现金清点查核后,填写《保险柜现金核实表》,由加油站站长和记帐员共同签字。当站长不在场时,经手人签字后,站长需补签。
营业额较大的加油站,站长应在下午缴行或银行上门收款前对当天的营业款作一次清点,一并缴行。同时需将营业款按相应的形成日期分别填写交款单,以便交款单金额和《销售日报表》金额进行核对。如当天现金清点后不能立刻送入银行或需等待银行上门收款,记帐员必须将现金封包存入保险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