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摘 要: 本文是一篇关于电视文化概论的文章,主要从理论基础和实践经验这两大方面做了分析,说明了电视文化和人们生活各方面的联系。
电视文化理论是电视作为一种文化形态存在以来的实践积累、总结和提升。它具有权威性,同时它又面临着挑战,因为,日益多元化的现代社会文化不断地提出了更新的课题。
一、电视文化的基础理论,包括了电视文化与意识形态、电视文化与经济科技这两个部分
(一)电视文化与意识形态
什么是文化?著名思想家泰勒把人类学意义上的文化定义为“文化和文明就其人类学意义上看是知识、信念、艺术、伦理、法律、习俗、以及作为社会成员的人所需的其他能力和习惯所构成的综合体。”这一定义,几乎成为西方近百年文化研究的经典定义。实质上,文化是人类在物质生产和精神生产领域中进行创造活动的方式及这一活动的过程和结果的总和。而意识形态,据大英不列颠百科全书解释,从广义上说,可以表示任何一种注重实践的理论,或者根据一种观念系统从事政治的企图。因此,文化又分为主流文化和非主流文化。在一个社会或一个时期中,处于主导地位的文化就是主流文化,相反就是非主流文化。正如马克思、恩格斯指出的“统治阶级的思想在每一个时代都是占统治地位的物质力量,同时也是社会上占统治地位的精神力量。支配物质生产资料的阶级,同时也支配着精神生产资料。因此,没有精神生产资料的人们的思想,一般的是受统治阶级支配的。”在有阶级的国家制度中,代表国家意识的政治文化是核心,是一切其他文化的主导。在当代中国,国家意识形态的内涵,是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在其理论指导下,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文化则是主流文化。
从文化的表现形式上看,文化还分为高雅文化和大众文化。电视是一种媒介,一种大众媒介,从这种意义上讲,电视文化应属大众文化。“传媒即信息”,电视是社会公众政治信息的主要来源,是社会形成的渠道之一。电视在传递信息过程中,具有一定的政治倾向性,因此,电视文化以传媒为主要形式,以宣传或传播为主要特征。其主要功能,一是灌输作用,灌输占统治地位的思想和起主导作用的文化。二是导向作用,具有宣传的鲜明性。提倡什么,反对什么,允许什么,取缔什么,都要有鲜明的态度。三是传播作用,提高人民的思想、文化和科学素质为目的,传播不同层次的文化。
电视文化还以形象的反映和再现社会生活为其艺术特征。电视文艺要提倡主旋律,实际上就是一种艺术化了的社会意识形态。同时,它还表现为审美、娱乐和消遣功能,融思想性与娱乐性为一体,寓教于乐,达到影响、鼓舞人的作用,电视文化产业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能够从更大的范围,更多的层面提高全民的文化素养,推进整个民族的文明进程。因此,我们在电视实践中,要正确处理好文化与意识形态的关系,既防止意识形态的泛化,又要防止用文化来代替意识形态。
(二)电视文化与经济科技
电视作为电子媒介物,具有相当大的科技含量。从某种意义上讲,随着高科技的发展,电视不断地改写着自己的历史,从黑白到彩色,从模拟化到数字化,从光缆传输到卫星发射,每一次电视技术的进步,都伴随着高科技而出现,这些不仅对电子产业产生巨大影响,而且对改变电视文化的品位与风格起到不小的作用。
电视作为传播工具,也具有物质属性。从市场经济的角度分析,电视又是一种资源,电视是目前世界各领域里最宝贵的后开发型资源。市场是利用、配置资源的基础。在中国近20年的改革开放过程中,电视资源得到了广泛深入地开发。随着经济的发展,电视又担负着促进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的功能。我国制定的“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中明确指出要实现两个根本性转变,电视作为现代传媒,既担当着工具和喉舌的功能,又具有大众传媒作用。因此,必须重视现代传媒的市场化。电视文化与市场化的结合是现代社会的必然发展趋势。电视的市场化首先面临的就是充分利用和合理配置电视资源的问题,市场经济的总原则是价值规律,优化电视资源是社会主义性质和“三个有利于”决定的,是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有机结合。
电视节目生产的工业化问题是电视文化研究的又一个新课题,特别是在高科技渗透的条件下,许多影视产品的制作就不能不实行工业化,甚至形成某种高科技的工业化企业,并且这一种制作的工业化还会与文化市场发生联系,也会对艺术创作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不过,即使在高科技发展和渗透的今天乃至明天,恐怕也不可能把全部艺术生产都实行工业化,尤其是艺术生产创造,恐怕永远属于艺术家富于创造性的自由精神劳动。因此,究竟哪些艺术生产部门在哪些生产环节上需要实行何种程度的工业化,并且如何保持精神生产固有的本质和追求,不至被工业化的物质生产所冲淡或扭曲,都是必须认真研究的重要课题。工业化的电视节目生产决不能以牺牲电视的美学属性为代价,任何商业化的包装也不应该使电视传播推动其应有的人文关怀的品格。
二、电视文化的实践
电视文化是一种大众的、实用的文化,我们在研究电视文化现象的时候,必须把视觉和着重点放在电视文化的实践上,以寻求其发展规律。
(一)电视文化的大众化
电视作为一种最广泛的传播手段,所承载的文化应具有最广泛的社会文化意义。大众是一个有着丰富内涵的概念,大众在思想修养、文化素质、艺术趣味等方面是多层次、多方面的。大众文化作为一个理论概念,不是简单地迎合大众的口味,更不是媚俗,它包括普及和提高两个方面,电视传媒本身是大众文化的传播手段,但不等于其内容自然就是大众化的。
电视文化的大众化,首先是通俗化。电视文化要面向大众,多层次地反映大众的需求,任何精神生产在生产自身的同时都在生产自己欣赏的对象,而电视文化在满足多层次大众需求的时候,应在适应中注重提高自觉意识。
电视文化的大众化,还要具有思辩意识。思辩意识使节目有分量,而观众也需要思辩。思辩性、哲理性是任何作品的灵魂,而且并不只有大题材才具有思辩意义,生活中处处有哲理,作为电视工作者,应该具有智慧,在其作品中充满思辩、哲理,给人以启迪、教益。尽管思辩是抽象的、不具体的,但是电视则是活的画面,怎样生动地表达思辩——那就是“寓教于乐”。“寓教于乐”既是中国文化的传统,也是电视文化承担的社会职责。“寓教于乐”表现的关键是谁在先,是教在先?还是乐在先?这是电视文化与一般说教的根本区别。强调电视文化的娱乐性,正是由电视文化的性质所决定的。
(二)电视文化的民族历史观
文化是人类的一种创造,作为一种文明成果,它存在于社会的种种现象之中。事物在自身的发展过程中,自然地熔铸着文化,表现着文化,文化不是人为地赋予的外在之物,它受着地域、民族和历史的影响,在不同地理环境、历史阶段和不同民族中形成和积累,也在与外来文化的交流与碰撞中丰富和发展。电视文化就是文化的这种体现,一方面根植于本民族之中,另一方面受外来文化的影响。而作为一个有十亿多电视观众的、具有几千年文明史的电视大国,它必然要求电视文化来表现中华民族文化精神的品质、风格和气派。
电视文化要再现历史的真实,其民族历史观要再现已知的历史原貌,这是电视文化承担的历史责任。电视文化现象是社会生活的一面镜子,它呈现出纷纭的复杂性,一些表面上似乎不够严肃的作品,由于电视观众偏爱,如“戏说”历史剧,在理论上是很难找到根据的,正如西方有些学者认为的,在传统神话业已消失的现代社会中,大众文化已成为人类的新神话。这也是“戏说”历史剧在大众中找到共鸣的原因所在。站在“戏说”之外,会觉得历史被扭曲,而观赏之时,也其乐融融。因此,对于这一类电视节目的评判,要具体分析,注意把握好尺度,不要简单地对待。
(三)电视文化的精品意识
艺术精品是一种美学形态的文化和精神成果。陶冶出优秀的电视精品,是时代的需求。精品电视节目具有鼓舞人们上进、陶冶人类情操、净化大众心灵的艺术魅力。树立精品意识,实施精品战略,应是电视文化一贯追求的品位。电视精品是采用现代先进高科技电子技术生产出来的精品,除新闻外它具有艺术和商品的共同属性,它追求高度的思想性和艺术性的完美结合,在它身上凝铸着时代文化的精华。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电视精品生产需要遵守艺术规律和市场规律。首先,艺术生产不同于物质生产,艺术创作具有独特的规律,精品可贵,但精品的产生和生产非常不容易,不能一蹴而就,切忌“浮躁”。艺术需要创新,而“创意”在艺术领域中占有重要的地位,个性、灵感、顿悟等闪耀着天才光芒的意念是艺术创作中不可缺少的。当然,任何艺术创作都源自于生活,所以深入生活,挖掘生活是必须的。
精品生产如同“名牌”产品的生产一样,要运用 市场机制来运行,从选题开始,就需要精心策划,搞好宏观。组织精品生产,提供良好的艺术创作氛围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精品生产还必须把社会和经济效益结合起来,在把社会效益摆在首位的同时,讲求经济效益。
近几年来电视事业迅猛发展,对原有的整个社会文化格局产生强烈冲击,愈来愈成为亿万群众满足精神文化需求的主渠道。而主要靠剧场演出的电影、戏剧、音乐、舞蹈等和靠阅读方式接受的文学,均纷呈萎顿,陷入低谷乃至生存于危机之中,由于电视节目制作周期短、投资少、覆盖面广、观众多,有强烈的明星效应和大量广告的经济支持,因而使那些寻找名利双收的捷径者趋之若骛。于是,在火爆的“电视热”中出现了不少胡编乱侃、粗制滥造的劣制品,影响了电视文化的整体品位。但是,这并不是电视的过错,也不是电视事业迅猛发展的弊端,而是电视走向平衡的阵痛。随着时间的推移,人类社会的不断发展,电视文化理论与实践也将日趋完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