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绩效工资是员工工资构成中的主要组成部分,是与考核结果相挂钩的工资,是以员工绩效的有效考核为基础。
一、绩效考核:
绩效考核是考核主体综合被考核人个人的工作完成效率和完成质量、努力程度、敬业精神、团队精神、出勤情况等诸多因素进行的考核,并计算出考核结果。最终目的是让员工知道在工作中哪些优点应该继续保持和发扬,哪些不足还需要改进和提高,更好的满足工作需要和实现公司的发展目标。
二、考核主体、被考核人、考核周期、绩效工资核算部门:
考核主体:组织绩效考核人;
被考核人:参加绩效考核的员工;
考核周期:每月的1日至月末;
绩效工资核算部门:人事行政部;
三、考核方式:
被考核人先做自我考核,然后考核主体再进行考核。
四、考核主要内容:
1、工作完成效率和完成质量:指工作完成的及时性和完成质量等。
2、综合印象:指员工在日常工作中的表现和精神状态。
3、出勤考评:指实际出勤情况。
五、具体考核指标及评分标准:
1、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占考核50%的权重,评分标准如下:
| 考核指标及标准 | 配 分 | 自我 考核 | 主考核 人考核 | |
| 工作效率 | 总是能时时跟进,追踪工作,提前完成任务 | 46~50 | ||
| 大部分工作能按期完成 | 40~45 | |||
| 工作中经常需要督促或催促才能完成 | 35~39 | |||
| 大部分工作即使督促或催促仍不能完成 | 35以下 | |||
| 工作质量 | 工作出色、准确,无任何差错,几乎没有返工现象 | 46~50 | ||
| 工作质量尚好,偶尔出现返工或修改 | 40~45 | |||
| 工作经常出现疏忽或小差错,但很快修改过来 | 35~39 | |||
| 工作经常偶尔出现严重问题或大差错 | 35以下 | |||
| 考核指标及标准 | 配 分 | 自我 考核 | 主考核人考核 | |
| 工作态度责任感 | 任劳任怨,竭尽所能完成任务 | 36~40 | ||
| 工作努力,主动积极并能较好完成份内工作 | 30~35 | |||
| 有一定的责任心,偶尔需要督促才能完成工作 | 25~39 | |||
| 工作需要经常督促才能完成 | 19~24 | |||
| 敷衍了事,无责任心,做事粗心大意 | 19以下 | |||
| 协作沟通团队精神 | 积极配合他人工作,沟通畅通,协作良好,总是把团队利益放在第一 | 26~30 | ||
| 配合他人工作的积极性较高,沟通与协作基本满足工作要求,团队利益认识较高 | 20-25 | |||
| 配合他人工作的积极性一般,沟通与协作能力需要提高,团队利益认识一般 | 15-19 | |||
| 配合他人工作的积极性较低,沟通与协作能力很差,不具有团队精神 | 15以下 | |||
| 敬业精神努力程度 30% | 非常爱岗敬业,竭尽所能的努力完成领导指派的各项工作任务,针对能力不及的地方或需要学习和提高技能的在认知和行动上体现非常明显 | 26~30 | ||
| 对指派的工作任务能认真对待,比较努力的去完成,针对能力不及的地方或需要学习和提高技能的认知和行动上有体现,但不明显 | 20-25 | |||
| 针对指派的工作,努力程度一般,需要学习和提高技能的意识较低 | 15~19 | |||
| 针对指派的工作不积极努力的完成,总是拖延滞后,没有学习和提高技能的意识 | 15以下 | |||
(1)应出勤点数:指每自然月出满勤应得到的点数。员工每一工作日正常出勤即可获得20点。每个月的应出勤点数等于20点乘以满勤天数。
(2)扣点总数:每自然月因不能正常出勤或迟到早退所扣掉相应的点数的和。
(3) 实得点数=应出勤点数-扣点总数。
(4)扣点方法:正常出勤不扣点;迟到或早退扣2点;事假一天扣20点;事假2小时以内扣5点;事假4小时以内扣10点;超过4小时扣20点;病假一天扣10点;婚嫁一天扣20点;慰唁假一天扣20点;工伤假一天扣10点;旷工一天扣20点;产假一天扣20点;离职月绩效考核按出勤天数累加点数。
(5)当月扣点数累计超过200点或旷工月累计超过5天(含5天),当月不参加绩效考评,绩效工资为0。
(6)旷工月累计超过5天(含5天),按公司《劳动人事管理规定》执行。
(7)出勤考评得分计算:按实得点数除以应出勤点数的比值对应出勤考评得分。
| 序号 | 实得点数/应出勤点数 | 出勤考评得分 |
| 1 | 比值=1 | 10 |
| 2 | 0.95≤比值<0.999 | 9 |
| 3 | 0.90≤比值<0.95 | 8 |
| 4 | 0.85≤比值<0.90 | 7 |
| 5 | 0.70≤比值<0.85 | 6 |
| 6 | 0.65≤比值<0.70 | 5 |
绩效考核系数由人事行政部依据考核主体的各项考核结果相加汇总后换算成绩效考核系数。
绩效考核总分=∑考核指标分*该项权重
绩效考核系数表:
| 序号 | 绩效考核总分 | 绩效考核系数 |
| 1 | 96~100 | 1 |
| 2 | 90~95 | 0.9 |
| 3 | 80~ | 0.8 |
| 4 | 70~79 | 0.7 |
| 5 | 60~69 | 0.6 |
| 6 | 50~59 | 0.5 |
由人事行政部负责绩效工资的核算。绩效工资核算公式如下:
绩效工资=(岗位类别工资+等级工资)*绩效考核系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