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表AQ-C11-1 | 编号 | ||||||||||
| 工程名称 | |||||||||||
| 施工单位 | 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交底部位 | 塔吊 | 工种 | 塔司、信号工 | ||||||
| 交底内容: 1.塔吊运行过程中的控制原则: A、低塔让高塔。低塔机在转臂前,应观察高塔机的运行情况后再运行。 B、后塔让先塔。在两塔机塔臂交叉区域内运行时,后进入该区域的塔机要避让先进入该区域的塔机。 C、动塔让静塔。在两塔机塔臂交叉区域内作业时,在一塔机塔臂无回转、小车无行走、吊钩无运动,而另一塔机塔臂有回转或小车行走时,动塔机应避让静塔机。 D、轻车让重车。在两塔机同时运行时,无载荷塔机应避让有载荷塔机。 塔机在运行中,各条件同时存在时,必须按以上排序原则执行。 2.塔机长时间暂停工作时,吊钩应起到最高处,小车拉到最近点,大臂按顺风向停置。、人员应当面交接,交接时不得离开驾驶室,人员未到岗时,人员不得离机。交时应认真做好交记录。 3.必须严格执行“十不吊”的规定,作业时随时观察周围障碍物及相邻塔吊作业情况。 4.作业中使用对讲机进行联系,对讲机经统一确定频率后必须锁频,使用人员无权调改频率。要做到专机专用,不得转借。 5.作业过程中,塔吊司机听到指挥人员呼叫本塔吊编号并确认后,观察回转及作业区域有无其它塔吊作业后方可动作。 指挥信号工: 1遇有特殊吊装的物件,应与出租单位协商,必要时应作出吊装方案经项目审批试吊后方可进行吊装作业。 2塔吊回转半径内有高压线、高楼等障碍物时,应加强防护或设定塔机旋转区域。 3信号指挥人员应佩带鲜明的标志,便于塔司识别。 4负载降落前,必须确认降落区域安全,方可发出降落信号。 5信号工应明确所吊重物的大约重量及体积,并选择合适的吊挂点。 6每台塔吊作业,应保证有上、下各一名信号工对所属塔吊进行指挥。 7塔机的信号工所使用的对讲机必须调整为同一频率,死角区应随时观察吊、卸物前后左右有无障碍物情况,并能及时排除。 | |||||||||||
| 8指挥人员发现有另外塔机在自己所辖的作业区吊,卸时,不得强行指挥自己所辖的塔机就位吊、卸,否则,应承担塔机相碰撞事件的直接责任。 9有权拒绝现场工长及其其他管理人员的违章指挥。 针对性交底: 1.塔司、信号工必须持证上岗,严禁非司机、信号工无证上岗作业。 2.严禁酒后作业,严格遵守“十不吊”的规程,六级风以上时,不准吊卸物品。 3.塔吊司机在吊、卸物品前,均需用电铃提醒指挥工或对方司机。 4.塔吊交叉作业时,会造成吊索与吊索、吊臂与塔身、吊索与吊臂、吊物与吊臂、平衡臂等间的相互碰撞。因此应尽量错开相交机会。 5.塔吊确需交叉作业时,各自所吊物品均应回车至吊臂根部,并将吊物提升至最高点,错开后,再向外移动水平小车。 6.为避免塔吊吊臂与钢丝绳发生碰撞,当班司机必须随时观察周围塔吊运转情况,如有发生碰撞的可能,应立即停止作业,并将行走小车或吊臂运转到安全位置,待避开后再进行下一步作业。 7.塔吊吊臂及平衡臂端部与塔尖均需设立明显标志,以提醒司机与指挥人员。 8.必须确保塔吊所有安全装置齐全、灵敏有效,如发现失灵现象,立即进行修复或更换。 9.塔司必须做好交记录,、人中未当面交接不得离开驾驶室。 10.发现有另外塔机在自己所辖区域作业时,有权拒绝指挥人员的指挥。 信号工必须经过熟知自己所指挥塔机与相邻各塔机之间的距离及差高,尽可能的避免塔机交叉作业。 确需交叉作业时,信号工必须指挥各自塔机所吊物品回车至吊臂根部,并将吊物提升至最高点,错开后再向外移动小车进行作业。 | |||||||||||
| 交底人签名 | 职务 | 工长 | 交底时间 | 年 月 日 | |||||||
| 接 受 交 底 人 签 名 | |||||||||||
2、签名不够时,应将签到表附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