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分部/子分部
(或系统/子系统)
地基与基础/土方施工单位
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 负责人接受人单位分包单位
/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 负责人/
施工依据文件名称
及编号
质量验收依据文件
名称及编号
交
底 内 容
(一) 土方开挖
1、 人工开挖浅基础、管沟等
测量放线→切线分层开挖→修坡→整平 挖土自上而下水平分段进行,每层0.3m左右,边挖边检查槽宽,至设计标高后,统一进行修坡清底。相邻基坑开挖时,要按照先深后浅或同时进行开挖的原则施工。
2、 机械开挖
一般深度2m以内的大面积开挖,宜采用推±机或装载机淮土和装土;对长度和宽度较大的大面积土方一次开挖,可采用铲运机铲土;对面积大且深的基坑,可采用液压正、反铲开挖;深5m以上的设备基础或高层建筑地下室深基坑,宜分层开挖。一般机械土方开挖由翻斗汽车配合运土。
机械开挖时,要配合少量人工清土,将机械挖不到的地方运到机械作业半径内,由机械运走。机械开挖在接近槽底时,用水准仪控制标高,预留20~30cm土层人工开挖.以防止超挖。
3、 开挖到距槽底50cm以内后,测量人员测出距槽底50cm的水平标志线,然后在槽帮上或基坑底部钉上小木桩,清理底部土层时用它们来控制标高。根据轴线及基础轮廓检验基槽尺寸,修整边坡和基底。
4、 土方开挖完毕后,对基底要进行钎探。
5、基坑打钎探测完毕后,会请设计、监理、勘探及质监站等单位人员验槽。对不符合要求的软弱土层等情况作出处理记录,处理完全符合要求后,参加各方会签隐蔽工程记录。
审批人(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
交底人 [项目专业工长(施工员)或质检员]接受人(施工班组长及班组人员)审批人单位年 月 日交底人单位签名: 签名:年 月 日签名: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