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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捐赠管理办法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5-09-24 10: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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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捐赠管理办法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对外捐赠行为,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正确履行企业社会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天津市国资委监管企业对外捐赠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股份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股份公司本部及所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以下简称所属公司)。股份公司其他参股企业可参照本办法执行。第三条名词解释捐赠:是指企业自愿无偿将其有权处置的企业财产赠送给合法的受赠人,用于与自身生产经营活动无关联关系的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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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对外捐赠行为,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正确履行企业社会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天津市国资委监管企业对外捐赠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股份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股份公司本部及所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以下简称所属公司)。股份公司其他参股企业可参照本办法执行。第三条名词解释捐赠:是指企业自愿无偿将其有权处置的企业财产赠送给合法的受赠人,用于与自身生产经营活动无关联关系的公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捐赠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对外捐赠行为,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正确履行企业社会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天津市国资委监管企业对外捐赠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股份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股份公司本部及所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以下简称所属公司)。股份公司其他参股企业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 名词解释

捐赠:是指企业自愿无偿将其有权处置的企业财产赠送给合法的受赠人,用于与自身生产经营活动无关联关系的公益事业。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四条 职责分工:

1.计财部门负责办理对外捐赠资金支付及对外捐赠统计上报工作;

2.审计部门、法律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按照部门职责负责实施监督管理工作;

3.实施捐赠项目的部门作为主办部门,按照部门职责开展工作,负责履行各项决策审批手续。股份公司对外捐赠,主办部门为股份

- 1 -公司安排的对口承办部门;所属公司对外捐赠,统一由股份公司总裁办会同董秘处根据所属公司对外捐赠具体情况确定股份公司对口主办部门。所属公司主办部门由本公司结合实际情况确定。以实物资产进行对外捐赠的,由主办部门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办理资产移交手续。

第三章管理内容与要求

本章包括对外捐赠的基本原则、范围及规模、审批程序、日常管理。工作流程见《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捐赠管理流程图》(附件1)。

第一节对外捐赠原则、范围及规模

第五条 主办部门拟定捐赠方案时需遵循以下原则:

1.自愿无偿:对外捐赠不得要求受赠人在融资、市场准入、行政许可、占有其他资源等方面提供便利条件,导致市场不公平竞争;

2.量力而行:对外捐赠要按照自身经营规模、盈利能力、负债水平、现金流量等财务承受能力,合理确定对外捐赠支出规模和标准;

3.程序规范:对外捐赠要有严格的内部决策程序、规范的审批流程。所有的对外捐赠必须经过领导班子集体决策,大额捐赠要履行相应的核准程序;

4.诚实守信:已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并已经向社会公众或者受赠人承诺的捐赠,必须诚实履行,严禁各类虚假宣传或许诺行为。

- 2 -第六条 对外捐赠的范围要求:

1.对外捐赠包括:向受灾地区、定点扶贫地区、定点援助地区或者困难的社会弱势群体的救济性捐赠,向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环境保护及节能减排等社会公益事业的公益性捐赠,以及社会公共福利事业的其他捐赠等;

2.用于对外捐赠的资产应当权属清晰、权责明确,为有权处分的合法财产,包括现金资产和实物资产等,不具有处分权的财产或者不合格产品不得用于对外捐赠;

3.企业经营者或者其他职工不得将企业拥有的资产以个人名义对外捐赠;

4.除及有关部门有特殊规定的捐赠项目之外,对外捐赠应当通过依法成立的接受捐赠的慈善机构、其他公益性机构或部门进行,对于有关社会机构、团体的摊派性捐赠或赞助,应当依法拒绝。

第七条 对外捐赠要按照自身的财务承受能力,合理确定对外捐赠支出规模和标准。盈利能力大幅下降、负债水平偏高、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为负数或者大幅减少的公司,其对外捐赠规模应当进行相应压缩。资不抵债、经营亏损、捐赠行为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公司,一般不得安排对外捐赠支出。

第二节对外捐赠审批程序

第 股份公司对外捐赠程序

1.主办部门拟定对外捐赠方案;

- 3 -2.未纳入股份公司年度预算的对外捐赠事项履行相应预算外审批手续;

3.主办部门根据《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工作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程序;

4.主办部门形成议案,由董秘处履行董事会审议披露程序,达到公司章程规定股东大会权限的,履行股东大会审批披露程序;

5.须报国资及其委托人审批的对外捐赠事项,主办部门组织报审资料并转报审批,主办部门负责做好相应补充完善和解释说明工作;

6.主办部门办理捐赠手续。

第九条 所属公司对外捐赠程序:

1.所属公司将经有权决策机构审议通过后的对外捐赠方案上报股份公司,需报送资料如下:

(1)所属公司“三重一大”决策文件;

(2)所属公司董事会(或总经理办公会、股东会)决议文件;

(3)《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捐赠申报汇总表》(附件2);

(4)《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捐赠申报明细表》(附件3);

(5)其他需要报送的材料。

2.股份公司按照第3-5项履行审批程序。

3.经审批的对外捐赠事项,由股份公司主办部门将相关决策文件提供所属公司,由所属公司主办部门办理捐赠手续。

第三节对外捐赠日常管理

- 4 -第十条 对外捐赠的预算管理

对外捐赠实行预算管理,应将对外捐赠支出纳入年度预决算管理。在年度预算编制报告中,应就全年对外捐赠项目、捐赠事由、捐赠资产、捐赠范围及捐赠规模等预算安排作出详细说明。

在预算执行过程中,除重大自然灾害或突发性事件需要紧急安排的对外捐赠外,原则上不得安排超出预算范围和金额的捐赠项目。凡涉及超预算事项,应当按照股份公司预算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履行内部决策程序。

在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中,应就当年对外捐赠的实施情况及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专项说明。

第十一条 对外捐赠的披露

按照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议,对外捐赠事项实施后,主办部门将实施情况提供董秘处,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股份公司及所属公司应按季度汇总统计对外捐赠情况,相关数据纳入季度财务报表一并填报,具体填报格式和内容按照相关财务报表编制要求执行。

第十二条 对外捐赠的税务处理

原则上对外捐赠应当取得合法的财政部门印制的公益性捐赠票据。应当按照国家财税制度规定做好对外捐赠的相关财税处理工作。

第四章对外捐赠的监督与检查

第十三条 股份公司及所属公司应当重视对外捐赠项目实施效果的后续跟踪,有条件的公司应当组织对重大捐赠项目进行现场检

- 5 -查或审计,督促受赠人发挥捐赠的最大效益。

第十四条 股份公司及所属公司应加强对外捐赠的监督与检查,及时查找制度建设、工作组织、决策程序、项目实施、财务处理等方面的问题,堵塞漏洞,认真整改。严禁在对外捐赠过程中出现营私舞弊、滥用职权、转移国有资产等违法违规行为。

第十五条 股份公司将组织有关部门不定期组织抽查所属公司对外捐赠管理情况,对未按规定程序决策或未及时向国资及其委托人报告等不规范行为,依照有关规定对企业给予通报批评;对情节严重以及未及时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纪律处分并进行责任追究。

在对外捐赠过程中存在营私舞弊、滥用职权、转移国有资产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予以处理。

第五章资料管理

第十六条 主办部门负责资料的整理、保存、归档等工作。

资料管理要覆盖投资项目全过程,包括但不限于:

1.对外捐赠请示报告,包括捐赠事由、捐赠对象、捐赠途径、捐赠财产类型及捐款金额等

2.所属公司“三重一大”决策文件

3.所属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董事会决议文件

4.股份公司“三重一大”纪要

5.股份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议

6.《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捐赠申报汇总表》(附件2)

- 6 -

7.《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捐赠申报明细表》(附件3)

8.其他需要报送的材料

第六章附则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股份公司计财部负责解释。

第十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 7 -

津港股财〔2018〕XX 号附件1: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捐赠申报明细表 

编制时间: 年 月 日

编制单位(盖章): 单位:万元

序号 捐赠单位 捐赠金额 是否纳入

本年预算

捐赠财产类型 受赠人

受赠人

所在地区

企业

净资产

企业利

润总额

备注

1

2

3

……

合计 —— ——————

注:1.本表是《天津港股份公司对外捐赠申报汇总表》的附表,由股份公司所属公司统计填报。

2. “捐赠金额”是指本次捐赠资产总价值,包括现金和实物资产等,实物资产按账面净值填列。

3. “受赠人”栏应填列捐赠受益对象,如某某灾害受灾地区、希望工程等。

4. “受赠人所在地区”应注明受赠人所在省、市、县(旗)等行政区域。

5. “企业净资产”是指股份公司所属公司的上一年末企业净资产。

6. “企业利润总额”是指股份公司所属公司的上一年度利润总额。

- 1 -附件3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捐赠申报汇总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盖章) 联系部门及联系人 电话

捐赠对象(机构)

捐赠事由 捐赠日期

本次捐赠资产 本年累

计捐赠

额 本年预

算捐赠

总额

净资产

利润

总额

捐赠总额 其中:现金资产 其中:非现金资产

注:1.本表由股份公司所属公司填报(1份)。

2. “捐赠对象(机构)”栏填列承办捐赠或组织捐赠活动的公益性组织或部门,如“市民政局、

市红十字会”。

3. “本年累计捐赠额”是指股份公司所属公司的包括本次捐赠在内的累计对外捐赠金额。

4. “净资产”和“利润总额”填列股份公司所属公司位上一年末财务决算中的相应数据。

5. “本年预算捐赠总额”填列股份公司所属公司年初纳入年度预算的对外捐赠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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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捐赠管理办法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对外捐赠行为,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正确履行企业社会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天津市国资委监管企业对外捐赠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股份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股份公司本部及所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以下简称所属公司)。股份公司其他参股企业可参照本办法执行。第三条名词解释捐赠:是指企业自愿无偿将其有权处置的企业财产赠送给合法的受赠人,用于与自身生产经营活动无关联关系的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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