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国现行的天然气定价机制实行以国家定价为主、市场调整为辅的管理形式,即由和地方依据天然气供应的自然流程实行分段管制。依据2005年12月国家发布的《关于改革天然气出厂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和2002年建设部颁发的《关于加快市政公用行业市场化进程的意见》的规定,我国天然气价格由出厂价、管输价、城市管网价三个部分组成,出厂价加管输价形成天然气的门站价格,门站价格加城市管网价形成天然气的最终用户消费价格。在定价模式上,无论是出厂价、管输价还是天然气终端价格,我国均采取成本加成的定价模式,即根据天然气的补偿成本加合理利润并兼顾用户承受能力来确定我国天然气价格。
我国现行天然气定价机制,将过去计划内天然气与油气田自销天然气价格进行了统一,理顺了价格“双轨制”所导致的出厂价格混乱的局面,并规范了市场供应主体的行为,适应于当时我国单一气源供应的格局。但伴随我国多气源(国产气、进口管道气、进口LNG)、多管线相互调剂、联合供气格局的形成,这种价格管理模式落后于我国天然气工业及其市场发展趋势,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国内天然气价格和国际市场天然气价格脱轨。以西气东输为例,目前来自塔里木盆地的西气东输一线的平均气价
为0.71元/立方米,到达上海的门站价格为1.4元/
立方米,终端用户价格为2.5元/立方米。而西气东输
二线工程到我国境内首站霍尔果斯站,气价就达到2
元/立方米,输到我国中部地区价格达到2.5元/立方
米,是目前宁夏、长庆天然气价格的两倍以上。这种天
然气价格倒挂的局面将严重阻碍我国对海外能源的
有效利用,并影响我国多管线供气的有效运行。
2.长周期性和刚性的天然气调价机制抑制了天然气工业的快速发展。虽然2005年确定了我国天然气价格与替代能源价格挂钩的调价机制,但我国天然气出厂价格除了2007年11月上调工业用气出厂价格400元/千方米以外,一直未做调整。这样刚性的价格调整机制导致了我国天然气价格与替代能源的比价不合理。这种比价关系的不合理,从需求上来看扭曲了我国能源的消费结构。从供给上看压缩了我国生产企业的利润空间,致使天然气生产企业在天然气的勘探、开发投入受到严重的制约。
3.天然气上、下游之间存在的利益冲突。天然气产业由于其特有的管道属性,其供给过程涉及天然气开采商、输管道运输商、地方配气商以及各级等多个相关利益主体。从天然气产业链利益分配上看,按全国天然气价格构成的平均水平计算,目前我国天然气勘探开发部分(即井口价)占45%,管输费占25%,门站后的城市配气管理费占30%。这说明在我国天然气价格构成中占据绝大份额的不是商品本身价值而是输送服务费用。这种收入分配格局反映了产业链条中租金或成本主要集中在中下游环节,即中下游厂商在利益分配中占据优势地位。在我国天然气价格全链条严格管制的情况下,上下游厂商将对既定价格展开争夺,2009年冬季我国南方多个城市出现“气荒”现象是其突出表现。
二、国外天然气定价机制的借鉴
国外一些天然气价格规制的成功模式,可以为我国天然气定价机制改革提供有益借鉴。依据天然气市场结构和气源结构的不同,国外形成了两种典型的价格管理模式。
1.竞争性定价的美国模式。上世纪80年代以前,双重管理的价格体系导致美国天然气价格偏低,引发天然气生产投资不足,出现了天然气供不应求的局面。1985年美国颁布FERC436号法令,实施管道“第三方准入”制度,即国家以法规形式强制管道开放,所有管道必须面向供气商和用户开放,在公平费率基础上提供无歧视准入。“第三方准入”制度
对我国天然气定价机制改革的思考
——
—兼论国外天然气价格管理模式的经验借鉴
李永波
内容提要:随着我国天然气行业的发展,天然气定价机制也需作
相应的完善。本文梳理了我国现行天然气定价机制所存在的问题,借
鉴国外比较成功的天然气管理模式,对我国天然气定价机制改革给
出建议。在我国天然气上游生产领域,实行与国外接轨的综合成本加
成定价;在管输领域加强监管;在下游配气领域,实行净回值定价,建
立天然气波动平抑基金,稳定价格。
关键词:天然气定价机制价格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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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天然气管道公司成为开放式运输商,用户可以直接向生产商购买天然气,实现了“气与气”之间的竞争。19年美国颁布了《天然气井口价格解除管制法》,该法案要求上游勘探开发业务开放、取消所有的井口价格控制,从而实现了由市场竞争形成井口价格的定价机制。1992年通过FERC636号法令要求管道公司将天然气销售、输送、储存服务进行分类,相对地提供服务,并实行分类计价,这样形成了相对完善的竞争性价格定价机制。从美国天然气价格管理模式的演变来看,美国模式是将天然气供应进一步区分出竞争环节和自然垄断领域,在可以引入竞争的部分引入竞争,实行市场定价。对自然垄断部分进行管制,促使管道公司、当地配气商降低成本,提高效率。
2.垄断性定价的法国模式。在法国,法国燃气公司(GAZ DE FRANCE)基本垄断了天然气的生产、管输和销售,其市场份额达到91%。并且在气源结构上,法国的天然气供应严重依赖于从国外进口。这种垄断的市场结构和国内外双重气源混合供气的格局形成了垄断性定价的法国模式。法国模式对天然气价格管理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如何使国内外天然气价格进行对接;二是如何对垄断定价进行管制,以形成相对公平的市场价格。法国大部分进口天然气是通过长期合同进行交易的。通过长期合同交易的天然气主要采用市场净回值方法确定天然气价格,即天然气公司在边境或海边天然气交付点支付给国外供气商的气价,是根据天然气与其他燃料竞争的加权平均值谈判决定,其中包括天然气输送和储存成本及相关税负。通常,天然气基价与石油价格指数挂钩,与石油价格的变化基本同步。这样便可保证合同期内天然气的有效价格与市场价值有广泛的一致性。因此市场净回值定价法是法国整个天然气链的定价基础。法国模式对天然气下游公司的定价是通过回报率来控制的。天然气最终用户价格按天然气的市场价值确定,民用和商用天然气的管输费按成本加利润的方式制定。为进一步实现对管输这一自然垄断领域的,法国要求天然气公司实行管输与销售业务分开经营、核算。
3.两种模式的运行对比。无论是美国模式还是法国模式,从实际运行效果看,都达到了预期的目的,实现了国内天然气的稳定供给,并基本反映了天然气的市场价值,但从价格水平来看,法国天然气价格普遍高于美国。表1列出了2000-2008年两种模式下美国和法国的天然气价格对比。
三、推进我国天然气定价机制改革的对策建议
从国外天然气的管制模式和发展历程我们可以看出,天然气定价机制与天然气工业发展阶段和市场结构密切相关。目前,我国天然气工业在发展阶段上处于从“单一气源”向“混合气源”过渡的转型时期。在市场结构上我国天然气既区别于美国的竞争性市场结构,也区别于法国的一体化垄断性市场结构,我国形成的是上、下游两段垄断的市场格局。我国天然气所处的发展阶段和市场结构使我国天然气定价机制改革必须处理好两种矛盾:一是天然气国内外价格接轨与消费用户承受力的矛盾;二是如何协调上下游利益分配的矛盾。这两种矛盾也决定了我国天然气定价机制改革的短期任务和远期目标。对于我国天然气价格改革,需要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首先,改革上游天然气价格形成办法,在天然气生产领域,建立生产成本加成与挂钩国际相结合的综合井口定价模式,改变我国天然气价格倒挂的局面。我国天然气与国际接轨已势在必行。放开我国井口价格管制与国际市场简单接轨的方式,在国际市场价格高涨时,可能导致我国天然气消费用户难以接受,在价格低迷时会导致我国天然气生产受到抑制,因为在天然气勘探、开采过程中,我国存在较高的生产成本。因此,在以成本加成的方式形成我国井口指导价格基础上,加权国际气价进行综合平衡是我国较为现实的选择。国际气价的参考对象可以为原油价格指数或LNG(液化石油气)价格,也可以为按照热值当量计算的可替代能源价格。
其次,在天然气管输领域,强化对管输成本的监管。继续采用成本加成的定价办法或两部定价机制,降低天然气的管输成本。
再次,完善我国天然气调价机制,建立天然气价格波动平抑基金,实现对天然气下游用户的稳定供应。我国目前天然气定价机制所导致的矛盾,很大程度上源自我国刚性的调价机制。刚性的调价机制加剧了我国天然气价格与国际能源价格倒挂的局面,并进一步深化了我国上游油气公司与下游配气公司之间的利益博弈。因此,我们必须改变配气市场的定价办法,要由成本加成改为市场净回值定价,对下游配气公司实行回报率管制,同时成立天然气价格波动平抑基金,避免消费者承受过大的价格波动。具体说来,下游配气市场按净回值定价方法形成的门站价格和上游按综合加成形成的门站价格之间的差价就构成了该平抑基金的资金来源和支出。当国际市场低迷时,按净回值定价的门站价格高于上游按综合加成形成的门站价格,这种价差形成平抑基金的资金积累。相反,在国际市场价格高涨时,支出平抑基金来补贴市场,稳定天然气价格。
最后,在理顺我国天然气价格基础上,有步骤地允许“第三方进入天然气管输网络”,在上、下游引入竞争,逐步在我国天然气市场形成竞争规制的价格形成机制,并创造高度竞争的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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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经济管理学院)
表1美、法天然气价格对比(以净热值为计算基础)
单位:美元/吨油当量
资料来源:Energy Price and Taxes,IEA Statistics2008(4):363-365.“—”表示未得到
思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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