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电监会关于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要求及现场运行规程相关规定要求,特制订以下防止锅炉承压部件爆漏事故措施:
严防锅炉缺水和超温、超压运行,严禁在给水流量计失灵、安全阀解列的状况下运行。严格执行锅炉超温考核管理规定,在机组启、停和正常运行时加强对各受热面壁温的监视,一旦超温必须及时调整,若调整无效应申请停炉处理。防止锅炉运行超压超温;
锅炉超压水压试验和安全阀整定应严格按规程进行,试验或整定前技术部门应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防止升压过快或压力、温度失控造成超压超温现象。
防止设备大面积腐蚀,坚持启动、运行、停用全过程化学监督,定时分析,品质不合格的给水严禁进入锅炉,蒸汽品质不合格严禁汽机冲转。运行人员按化学要求进行工况调整,机组正常运行时凝结水精处理设备严禁退出运行。在凝汽器不锈钢管发生泄漏凝结水品质超标时,应组织检修、运行人员及时查找、堵漏。水冷壁结垢超标时,要及时进行化学清洗,防止发生垢下腐蚀及氢脆,坚持进行锅炉停用保护,防止炉管停用腐蚀。
抓好燃煤管理,科学合理做好掺煤配烧工作,掺烧煤种不严重偏离设计煤种,运行中加强锅炉燃烧配风调整,改善贴壁气氛,防止主燃烧区缺氧产生还原性气氛,避免高温腐蚀。
防止炉外管道爆破,按照巡回检查制度,运行人员应定期对炉外管道巡视,对管系振动、水击等现象应分析原因,及时制定技术措施予以实施。当炉外管道有漏汽、漏水现象时,必须立即查明原因、采取措施,不准盲目拆开保温查找漏点,防止管道爆破伤人,必须拆保温检查时,应得总工程师同意,并在确保安全前提下才能进行。若不能与系统隔离进行处理时,应汇报总工程师批准,做好安全警界,落实安全措施;如泄漏很大,对人身或设备构成重大隐患时,应立即停炉。
在锅炉启动阶段维持稳定的给水流量(不得低于540t/h),正常运行中给水投自动,通过煤水比调节,保持合适的中间点温度。
运行人员在锅炉启停时应严格按照启停曲线进行,加强对锅炉膨胀指示器的检查和抄表工作,防止升温、升压、升负荷速度过大而造成受热面超温、拉裂。投停燃烧器应力求相邻相对配风力求均匀,防止局部热负荷过高或水冷壁附近缺氧。
运行中应勤于调整、善于调整,改善过热器、再热器的工作环境,加强对受热面管壁温度的监视,防止受热面和管屏超温。检修和运行人员应加强对吹灰器的维护和检修,保证吹灰器的正常投用,防止炉膛、过热器、再热器管排结焦,发现结焦应及时处理,防止大焦块砸坏冷灰斗和水冷壁,以及引起过热器、再热器管排超温。
停炉后的冷却应严格按照规程规定执行,防止冷却速度过快而造成受热面拉裂损坏。特殊情况,需加快冷却速度必须由总工程师批准。
加强对锅炉泄漏报警装置的监视,当发现水冷壁、过热器、再热器、省煤器管发生爆漏时,应及早停运,防止冲刷扩大损坏其它管段。其他部位发生爆漏,运行应加强运行参数分析,视爆漏的部位和发展趋势决定是否停炉,防止爆漏扩大产生严重后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