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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教育制度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5-09-24 10:14:14
文档

培训教育制度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制度1目的为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增强职工的安全生产知识技能和守法意识,使公司的安全教育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防止工伤事故,减少职业危害,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规范,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所属各部门、车间、班组全体员工,及在本公司生产区域内与本公司有业务往来相关方人员。3职责3.1人事科负责各类取证教育和新员工三级教育管理工作;3.2各部门负责配合与各部门相关的安全教育工作。5管理要求5.1形式5.1.1安全科教电影、电视以及幻灯片。5.1.2报告,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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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制度1目的为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增强职工的安全生产知识技能和守法意识,使公司的安全教育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防止工伤事故,减少职业危害,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规范,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所属各部门、车间、班组全体员工,及在本公司生产区域内与本公司有业务往来相关方人员。3职责3.1人事科负责各类取证教育和新员工三级教育管理工作;3.2各部门负责配合与各部门相关的安全教育工作。5管理要求5.1形式5.1.1安全科教电影、电视以及幻灯片。5.1.2报告,讲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1目的 

    为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增强职工的安全生产知识技能和守法意识,使公司的安全教育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防止工伤事故,减少职业危害,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规范,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所属各部门、车间、班组全体员工,及在本公司生产区域内与本公司有业务往来相关方人员。 

3职责 

3.1人事科负责各类取证教育和新员工三级教育管理工作;

3.2各部门负责配合与各部门相关的安全教育工作。

5管理要求 

5.1形式 

5.1.1安全科教电影、电视以及幻灯片。 

5.1.2报告,讲课以及座谈、安全知识竞赛及安全日活动。 

5.1.3安全教育展览、宣传挂图、事故案例、黑板报,简报。 

5.1.4现场教育、安全会议、班前班后会等。 

5.2对象与内容 

5.2.1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5.2.1.1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接受安全培训,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非煤矿山、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安全资格培训考核合格,由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发给安全资格证书。 

    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认定的具 备相应资质的培训机构培训合格后,由培训机构发给相应的培训合格证书。 

5.2.1.2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非煤矿山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 全资格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5.2.1.3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a生产方针、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b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专业知识; 

c重大危险源管理、重大事故防范、应急管理和救援组织以及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规定; 

d职业危害及其预防措施; 

e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f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g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5.2.1.4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a生产方针、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b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卫生等知识; 

c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及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方法; 

d应急管理、应急预案编制以及应急处置的内容和要求; 

e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f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g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5.2.2操作岗位人员 

5.2.2.1对操作岗位的进行新员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和生产技能培训和考核,考核 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 

    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是指公司(厂)级、部门(车间)级和班组级,分别由相关部门组织实施。 

5.2.2.2对新上岗的人员,岗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非煤矿山等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5.2.2.3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设施投入使用前,应对有关操作岗位人员 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教育内容主要有: 

a安全性能; 

b安全技术规程; 

c安全防护; 

d事故应急措施等。 

5.2.2.4操作岗位人员转岗、离岗三个月以上重新上岗者,应进行部门(车间)、班组级安全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5.2.2.5公司(厂)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a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b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c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 

d有关事故案例等。 

    非煤矿山等生产经营单位公司(厂)级安全培训除包括上述内容外,应当增加事故应急救援、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及防范措施等内容。 

5.2.2.6部门(车间)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a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 

b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 

c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 

d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 

e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 

f本车间(工段、区、队)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 

g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h有关事故案例; 

i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5.2.2.7班组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a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b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 

c有关事故案例; 

d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5.2.2.8复工教育、培训 

    对以下情况的人员,在恢复生产前要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a对因其他原因影响需要停产15天(含15天)以上的部门(车间)人员。 

b因工伤休息超过15天(含15天)以上的人员。 

c一线员工休假在15天(含15天)以上的人员。 

5.2.3特种作业人员 

5.2.3.1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从业人员。 

    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 

5.2.3.2特种作业主要包括: 

a电工作业 

b焊接与热切割作业 

c高处作业 

d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作业 

e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 

f安全监管总局认定的其他作业 

其它按照《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的特种作业目录执行。 

5.2.3.3特种作业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a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b经社区或者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健康合格,并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症、精神病、痴呆症以及其他疾病和生理缺陷; 

c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d具备必要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 

e相应特种作业规定的其他条件。 

5.2.3.4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以下简称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5.2.3.5特种作业操作证每3年复审1次。 

5.2.3.6特种作业操作证需要复审的,应当在期满前60日内,由申请人或者申请人的用 人单位向原考核发证机关或者从业所在地考核发证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a社区或者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 

b从事特种作业的情况; 

c安全培训考试合格记录。 

    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届满需要延期换证的,应当按照前款的规定申请延期复审。 

5.2.3.7特种作业人员在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内,连续从事本工种10年以上,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经原考核发证机关或者从业所在地考核发证机关同意,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复审时间可以延长至每6年1次。 

5.2.4特种设备作业人员 

5.2.4.1定义: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统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 

5.2.4.2从事特种设备作业的人员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 

5.2.4.3申请《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a年龄在18周岁以上; 

b身体健康并满足申请从事的作业种类对身体的特殊要求; 

c有与申请作业种类相适应的文化程度; 

d具有相应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 

e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其他要求。 

作业人员的具体条件应当按照相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执行。 

5.2.4.4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a作业时随身携带证件,并自觉接受用人单位的安全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检查; 

b积极参加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 

c严格执行特种设备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规章制度; 

d拒绝违章指挥; 

e发现事故隐患或者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管理人员和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 

f其他有关规定。 

5.2.4.5《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每3年复审一次。持证人员应当在复审期届满3个月前,向发证部门提出复审申请。对持证人员在3年内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不间断作业要 求和安全、节能教育培训要求,且无违章操作或者管理等不良记录、未造成事故的,发证部门应当按照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准予复审合格,并在证书正本上加盖发证部门复审合格章。 

    复审不合格、逾期未复审的,其《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予以注销。 

5.2.5全员教育、培训 

    人事教育科负责每年开展一次全员安全教育。 

5.2.6其他人员的教育、培训 

5.2.6.1实习人员必须按照“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管理。 

5.2.6.2对外来参观、学习等人员由人事教育科对其进行有关安全规定、可能接触到的危害及应急知识等内容的安全教育和告知,并配备相关的劳动防护用品后,方可并由专人带领进入生产现场。 

5.2.6.3对来到公司承担维修、服务的所有合同方单位,相关部门在签订前,必须向合同方单位告知,必须安排足够的时间接受公司人事教育科的教育、培训,否则不得进入生产作业区域。 

5.2.6.4对一些优秀的合同方和长年有业务往来的合同方的日常安全培训工作,也可由人事教育科委托相关责任部门来进行。 

5.2.7日常安全教育 

5.2.7.1各部门每月要有部门月度安全例会,班组要有班前班后会。班组每日开工前要有十分钟的安全提示。并填写《部门安全培训签到表》。 

5.2.7.2生产例会或每月安全例会,人事教育科传达上级安全生产的指示精神,分析事故案例。 

5.3考核 

5.3.1公司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由有资质的培训机构负责考核、发证。 

5.3.2内部考核结束后,由组织培训的部门对参加培训的人员进行测试,考试成绩达到60 分以上为合格,低于60分的要重新培训、考试,考试不合格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5.3.3考试成绩优异的学员,相关部门应将其成绩纳入到安全业绩考核中。 

5.4效果评估 

5.4.1培训结束后,应将组织培训的部门应组织学员对培训教师进行培训效果评估。 

5.4.2应采纳学员提出的建议和意见,不断提高培训质量、水平。 

5.4.3人事教育科也可对参加培训的学员的培训效果进行抽查。 

5.5档案管理 

5.5.1上述所有培训都要有培训记录。 

5.5.2培训记录要字迹工整,不得涂抹,不得用铅笔记录,保持整洁。 

5.5.3员工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卷要永久保管,其他记录保存5年。 

5.5.4档案借阅、销毁按相关规定执行。 

6对违反本制度的部门和人员,按公司《通用考核标准》执行。 

7记录 

《培训需求表》 

《培训计划》 

《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记录》 

《转岗人员教育培训记录》

《复工人员教育培训记录》  

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书》 

《特种作业操作证》 

附件一             安全教育培训需求识别表

                          时间:  年  月  日

培训需求识别部门
安全培训内容选择(确定项后打√)培训层次选择(确定项后打√)备注
部门级公司级外部
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培训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新员工三级培训教育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教育

安全生产责任制教育
岗位操作规程教育

公司及部门适用法律法规教育
企业安全标准化评定标准学习

应急预案教育与演练

事故回顾(事故案例学习)
职业危害及预防和应急处理措施教育
劳动防护教育
危险源辨识与评估教育消防安全教育
作业现场风险辨识与控制措施教育
“四新”教育
转岗复工教育
备注:

一、公司级培训实施时间由公司统一安排确定。

二、以下安全培训将根据情况随时安排:

1、新进人员三级教育、转岗、离岗三个月后上岗者安全教育。

2、检修安全教育,由各单位内部自行组织安排培训并记录,时间安排在检修前、检修中。

3、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设施投入使用前培训由相关单位组织实施。

4、对外来参观、学习等人员进行有关安全教育和告知,由对口单位带领到安全部门进行安全教育或告知。

5、其他临时新增项目随时补充。

识别单位负责人:                       制表人:

附表二、                 年度培训计划

序号培训项目参加人员培训时间考核方式记录档案备 注

1主要负责人
2安全员
3电工
4电焊工
5叉车司机
6新员工
7全员
8应急预案
9职业健康
10应急演练
11转岗复工
12四新人员
13
14
15
16
编制/日期

批准/日期

附表三               新员工三级教育记录卡

姓 名

性 别

入厂时间最高学历
身份证号 
住 址

工 种

厂级

安全

教育

主要内容:

(本公司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安全生产方面的经验教训等方面教育。事故应急预案及应急预案演练、防范措施等。)

教育日期:                    学时:          教育负责人:

车间级

安全

教育

主要内容:

(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工艺流程标准。自救、互救救急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岗位生产特点,设备安全装置,操作规程、规章制度和正确使用劳保用品等方面教育。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本岗位所发生事故经验教训。)

教育日期:                    学时:          教育负责人: 

班组级

安全

教育

主要内容:

(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有关事故案例;其它需要培训的内容。)

教育日期:                    学时:          教育负责人:

入厂教育完毕后,考试成绩:    分     受教育者签名:          年  月  日

备注:入厂三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24小时。

附表四            “转岗复工”安全教育卡片

姓 名

性 别

入厂时间最高学历
身份证号
转出部门原岗位
转入部门现岗位
调动理由
原部门岗位离岗时间
复工原因复工日期
车间级

安全

教育

主要内容:

(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工艺流程标准。自救、互救救急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岗位生产特点,设备安全装置,操作规程、规章制度和正确使用劳保用品等方面教育。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本岗位所发生事故经验教训。)

教育日期:                    学时:          教育负责人: 

班组级

安全

教育

主要内容:

(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有关事故案例;其它需要培训的内容。)

教育日期:                    学时:          教育负责人:

考试成绩:    分     受教育者签名:          年  月  日

培训时间
培训内容新工艺 □      新材料 □       新技术 □      新设备□

培训地点责任部门
负责人记录人
参加人员
主要内容1、工艺、设备、材料、技术特点:

2、操作规程:

3安全注意事项:

备注: 

附表五                 “四新”安全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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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制度1目的为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增强职工的安全生产知识技能和守法意识,使公司的安全教育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防止工伤事故,减少职业危害,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规范,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所属各部门、车间、班组全体员工,及在本公司生产区域内与本公司有业务往来相关方人员。3职责3.1人事科负责各类取证教育和新员工三级教育管理工作;3.2各部门负责配合与各部门相关的安全教育工作。5管理要求5.1形式5.1.1安全科教电影、电视以及幻灯片。5.1.2报告,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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