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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项目简介 (4)
1、项目名称 (4)
2、项目建设单位 (4)
3、项目建议书编制依据 (4)
3.1法规及相关文件 (4)
3.2标准规范 (7)
第二章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8)
1、项目提出的背景和依据 (8)
2、现有信息系统装备和信息化应用状况 (8)
3、项目建设的意义和必要性 (11)
3.1是健全行业信用体系,营造交通运输市场诚信风气的需要 (11)
3.2是规范市场秩序,促进交通运输市场良性竞争的需要 (12)
3.3是降低安全隐患,提升交通安全和应急保障能力的需要 (12)
3.4是提升监管层次,提高市场能力和社会管理能力的需要 (13)
第三章需求分析 (13)
1、港货运输局业务现状 (13)
1.1港航货运局职能 (13)
1.2业务现状 (15)
2、功能需求 (18)
2.1行业主管部门的功能需求 (18)
2.2从业务企业和从业人员的功能需求 (19)
2.3社会公众的功能需求 (20)
3、系统性能需求 (20)
3.1系统处理能力 (20)
3.2系统存储能力 (21)
3.3网络传输能力 (21)
3.4系统可靠性 (21)
3.5系统安全级保密性 (21)
3.6系统易用性 (22)
3.7系统可扩展性 (22)
第四章项目建设方案 (22)
1、建设目标与主要建设任务 (23)
1.1初步建设完善行业数据资源中心 (23)
1.2建设港航货运行业信用信息交换平台 (24)
1.3建设完善信用管理业务应用系统 (24)
2信息资源 (25)
2.1信息内容 (25)
2.2信息采集 (25)
2.3信息整合 (26)
2.4信息共享 (26)3应用支撑平台和应用系统建设 (26)
3.1概述 (26)
3.2应用系统 (27)
3.3信用信息公众服务系统 (29)
4、网络系统建设 (30)
5、数据处理和存储系统建设 (30)
6、安全系统建设 (30)
7、软硬件配置清单 (32)
8、机房及配套工程建设 (34)
第五章项目成果形式 (34)
第六章项目组织机构和人员 (34)
1、系统建设组织管理 (34)
2、开发组组织机构和人员 (35)
第七章项目实施进度 (36)
1、项目进度说明 (36)
2、项目进度安排表 (36)
第八章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 (36)
1、投资估算依据 (36)
2、投资估算说明 (37)
3、资金来源与落实情况 (37)
附表 (38)
附表1:硬件设备和软件购置清单 (38)
附表2:应用系统定制开发工作量核算表 (40)
附表3:项目进度安排表 (41)
附表4:项目投资估算 (42)第一章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2、项目建设单位
单位负责人:
项目责任人:
3、项目建议书编制依据
3.1法规及相关文件
3.1.1国家
1)《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办发
[2007]17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004年第406号令
3)《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令2003年第
5号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2001年第335号令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管理条例》,2008
年第544号令
5)《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2007年第494号令
6)《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1994年第195号令
3.1.2交通运输部
1)《公路、水路交通信息化“十二五”发展规划》,交通运输部,
2011年
2)《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4年第14号
3)《关于建立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体系的指导意见》,交公路发
[2006]683号
4)《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交公路发[2009]731号5)《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交公路发[2009]733号
6)《水运工程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交水发[2008]510号
7)《水运工程建设市场主要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试
行)》,交水发[2008]511号
8)《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信用评价办法(试行)》,交质监发[2009]5号
9)《关于印发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信用评价办法(试行)的通
知》,交质监发[2009]318号
10)《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运输市场诚信体系建设的意见》,交
运发[2011]157号
11)《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交公路发[2008]382号
12)《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试行)》,交公路发[2006]294号
13)《机动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试行)》,交公路发[2006]719号
14)《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办法(试行)》,交公路发[2008]280号
15)《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试行)》,交公路发[2011]463号
16)《国内船舶管理业规定》,交通部令2001年第3号
17)《国内船舶运输经营资质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1年第1号
18)《水路运输违章处罚规定(试行)》,交通部令第22号,1990
年9月28日
19)《航运公司安全诚信管理办法(试行)》,海安全[2007]398号
20)《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安全诚信船舶、安全诚信船长评
选规定》,海船舶[2005]53号21)《关于进一步开展交通运输行业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
通知》厅科技字[2012]120号
3.1.3广东省
1)《广东省企业信用信息公开条例》,(2007年7月27日广东省
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2)《广东省企业信用信息收集和公开管理规定》,粤府办[2009]
114号
3)《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公路建设项目档案的管理办法》
4)《广东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和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粤
交基[2008]145号
5)《广东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广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
务委员会公告第144号
6)《广东省水路运输管理实施办法》,1988年
7)《广东省水路运输服务业管理办法》,粤府(92)130号发布,
令第33号修正
8)《广东省交通厅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实施细则》,粤交
运[2007]54号
9)《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出租汽车企业质量信誉考核的管理
办法》,粤交运[2011]548号
10)《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机动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实施
细则》,粤交运[2007]923号
11)《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机动车驾驶培训质量信誉考核的管
理办法(试行)》,粤交运[2009]1361号
12)《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实施办法》
13)《关于整顿和规范水运市场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交水函
[2007]1869号
14)(《关于加强我省水运市场行业监管工作的通知》,粤交水函
[2009]1144号
3.2标准规范
1)GB/T11457-1995软件工程术语
2)GB/T14394-1993计算机软件可靠性和可维护性管理
3)GB/T8567-2006计算机软件文档编制规范
4)GB/T9385-2008计算机软件需求规格说明规范
5)GB/T14394-2008计算机软件可靠性和可维护性管理
6)GB/T19000394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标准第三部分
7)GB4943-2001信息技术设备的安全
8)GB/T22240-2008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
指南
9)GB/T25058-2010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实施
指南
10)GB/T22239-2008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
本要求
11)GB50174-2008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
12)JT/T697.1-13-2009交通信息基础数据元第1-13部分
13)JT/T785-2010道路运输管理与服务系统数据交换接口
14)JT/T414-2006道路运输电子政务平台信息分类与指标
15)JT/T415-2006道路运输电子政务平台编目编码规则第二章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项目提出的背景和依据
社会信用体系是现代市场经济的重要制度安排。信用是现代市场经济的基石,没有信用就没有良好的经济和社会秩序。交通运输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基础性产业和服务性行业,交通运输系统的高效安全运行关系到国计民生、千家万户。交通运输信用体系是社会信用体系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加快建设和完善全国交通建设和运输市场诚信体系,形成“监管、企业自律、社会监督”的市场诚信体系,对规范交通建设和运输市场秩序,维护公平正义,提高运输安全水平和服务质量具有重要作用。
2、现有信息系统装备和信息化应用状况
港航货运局的信息化建设按其功能可分为业务办理、公众服务、综合监控3大类。每类系统按建设推进情况梳理分为已建、在建、待建3类,共28个项目。各类信息化系统项目建设情况如下:(一)业务办理类
已建的业务办理系统项目共12个,按其使用情况又可分为继续使用、计划整合、有待升级改造3类。继续使用系统有OA系统、省港航系统、港口设施保安系统、深圳港口危险货物作业管理系统、汽车维修行业信息网;计划整合系统有省运政系统、市运政系统、行政审批系统、信访投诉系统、集装箱整治系统;有待升级改造的系统有二级维护(元征系统)、机动车驾驶培训信息网。其中二级维护(元征系统)是2002年借助社会资金建设项目,目前已无法满足业务办理需求,急待升级;机动车驾驶培训信息网由安技处通过部门预算资金开发建设,无法落实年度维护经费,急待升级改造。
在建设的业务办理系统有阳光政务系统、交运通系统、港运通升级改造、机动车强排系统。其中阳光政务系统和交运通系统是建设重点,两个系统是加强基础设施、拓展行业数据采集的主要抓手;港运通系统的升级改造主要是实现其与阳光政务系统的数据对接。
待建的业务办理系统有视频会议系统,列入委规划项目。
(二)公共服务类
已建的公共服务系统有信息查询机、窗口排队叫号系统。其中信息查询机系统下一步需要与阳光政务系统对接,增加系统功能。
待建的公众服务系统有港航货运局信息发布平台、货运综合信息系统(物流信息交换平台)、港航企业信息交换平台。其中,港航货运局信息发布平台将通过委门户网站整合项目实现,货运综合信息系统列入智能交通(1+6)项目。
(三)综合监控类
已建的综合监控系统为窗口视频监控系统。
在建的综合监控系统为港航货运局行业管理监管平台(E行网电子地图)。
待建的综合监控系统有道路运输危险品监管系统、GPS监控系统升级改造、行业管理视频监控系统、港航货运监控分中心监控室系统。其中前三项列入智能交通(1+6)项目,最后一项列入委规划项目。
各系统具体建设情况见下表。
表2-1港航货运管理局各系统建设情况一览表
港航货运局信息化建设需求总体上主要有三点。一是港航货运局的业务涉及港航、货运(包括危险品、普货、集装箱)、维修、驾培,现状是需使用14个系统办理各类业务,亟需整合。二是各业务板块迫切需要通过提升管理手段来加强行业监管。三是尽快实现网上电子政务,提升服务水平,提高工作效能。
3、项目建设的意义和必要性
3.1是健全行业信用体系,营造交通运输市场诚信风气的需要
近年来,交通运输行业已经开始着手建立信用体系,交通运输部陆续发布了信用管理相关规章制度,广东省交通运输厅也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出台了相关实施细则,但是落实执行情况多不如人意。其中重要原因之一便是诚信建设信息化进程缓慢。
由于没有建设完善的诚信信息系统和信息平台,企业和从业人员信用状况相关信息的采集、统计、传递等在基本上还是依赖于手工操作,导致信息采集不准确、统计不全面、记录不完整、沟通不及时,信息不能互通共享等情况普遍存在,信用评定没有信息来源的支撑,严重影响评定工作的公正公平性。另外,信用信息也无法及时反馈给企业和群众,社会公众无法辨明良莠。
因此,通过建设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工程,加快建立完善交通运输市场信用体系,有助于营造“一处失信,处处受制”,“表彰先进,守法经营”的交通运输市场诚信风气,增加运输市场参与主体间的相互信任,提高返程空载车船利用率,降低社会运输成本。
3.2是规范市场秩序,促进交通运输市场良性竞争的需要
规范交通运输市场秩序,必须大力打击非法经营,鼓励合法经营,建立优胜劣汰的市场竞争机制,维护、企业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交通运输市场的特点是点多、线长、面广、流动性强,市场监管的工作量和难度较大,靠传统的人工监管、信息处理难以达到有效监管市场的目的。
因此,通过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建设工程的实施,实现全市范围内交通运输市场监管信息的交换、共享和利用,能有效解决市场一体化和监管属地化之间的矛盾,及时、准确、完整地记录、保存和调用监管对象信息,实现对交通运输市场的全面、动态监管,弥补监管漏洞,促进交通运输市场的良性竞争。
3.3是降低安全隐患,提升交通安全和应急保障能力的需要
事实表明,无资质经营行为和违法违章经营行为,是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的极大威胁,这在历年重大道路运输事故、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工程重大安全事故中表现尤为突出。另外,近年来我省发生多起出租车罢运、货车暴力冲关、黑帮势力把持客运线路等社会事件,威胁国家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必须严格市场监管,营造良好市场
竞争环境,科价运量,努力消除不和谐因素。
因此,通过公路水路建设与运输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建设工程的实施,进一步加强对从业企业、车辆、船舶和人员的诚信经营行为的动态跟踪管理,对于不符合或违反安全生产要求的企业、车辆、船舶和人员,及早发现及早整改,情节严重者和无法达到相应安全水平的企业及人员应及早清退出市场。
3.4是提升监管层次,提高市场能力和社会管理能力的需要
长期以来,我省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的重心放在行政审批与规费征收上,对交通运输市场经济运行情况缺乏全面及时掌握。随着交通运输管理工作职能的变化,以及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要求交通运输管理机构加强对交通运输经济运行动态监管,进一步转变观念和管理方式,积极探索建立行之有效、便于操作、易于推广的管理机制和运行模式,提高交通运输市场动态监管水平,提高交通运输经济统计信息工作质量和使用效率,更好地为各级和行业管理部门提供科学决策支撑,为发展国民经济服务。
交通运输市场化程度较高,经营主体分散流动,相关经济运行数据获得相对比较困难,需要借助信息技术实现对信息的采集和分析。通过开展公路水路建设与运输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建设工程,不仅能提高交通运输管理机构对市场经营行为的监管能力,还能提高其对市场经济运行活动的能力,将市场监管和社会管理水平提升到一个新的层次。
第三章需求分析
1、港货运输局业务现状
1.1港航货运局职能
港航货运局是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设立的专门管理港航货运行业相关业务的专业职能部门,主要有以下十大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道路货物运输、货运站(场),港口、航运,机场、航空货物运输、机动车维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以下简称货运、维修、驾培行业)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标准;参与拟订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规范和标准,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参与拟订有关货运、维修、驾培行业相关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专项规划、发展、发展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负责全市货运、维修、驾培行业的监督管理;维护行业及相关服务业的经营市场秩序;分析评估行业运行状态,提出改善建议或解决方案;负责行业数据、信息的收集、分析评估、上报反馈和发布工作;负责行业从业人员管理;负责建立行业企业及从业人员信息库及信用平台。
(四)依据权限,负责有关货运交通运输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一般服务事项和行政收费工作;负责市交通运输委行政服务窗口的管理和服务;负责统一受理市交通运输委行政审批事项和一般服务事项。
(五)负责全市货运、维修、驾培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维护稳定和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工作;负责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和港口内危险货物作业的安全生产监管;参与相关事故调查处理。负责全市货运、维修、驾培行业的服务质量、经营行为的投诉处理工作。
(六)参与现代物流项目认定和货运、维修、驾培重点企业认定工作,行业专项资金及财政资助资金申请审查工作。
(七)负责港口岸线、航道、锚地和港口陆域的监督管理;参与深圳港口与国内外港口间的协作与交流;参与多式联运的组织协调实施工作;参与协调处理与周边港口在引航组织、通航秩序、锚地使用和防台应急等方面的问题。
(八)负责实施和推广智能交通有关货运、维修、驾培行业的规划、、标准和项目,推动行业的智能化发展;组织货运行业有关的科技推广应用工作;参与相关公共信息平台有关的建设工作。
(九)承办有关提案、议案、投诉、咨询、信访工作。
(十)协助交通行政执法支队开展交通行政执法工作。
1.2业务现状
港航货运局的业务涉及港航、货运(包括危险品、普货、集装箱)、维修、驾培、从业人员多个业务板块。设有11个业务科和10个行政业务窗口进行业务管理。各板块主要管理对象及业务情况如下:(一)货运业务板块主要办理普通货运(包括集装箱运输、重型自卸车、普通货运)、危险货物运、货运站、堆场、货运代理的行政许可、日常监管、安全检查、质量信誉考核等业务。
集装箱运输业务的管理对象为集装箱运输业户、车辆(集装箱车、牵引车)、驾驶员和车主。主要业务种类有:办理业户的许可、开业和变更,车辆的新增和年审实质审查(现场评分表),车主的联系方式管理,以及驾驶员的联系方式、从业资格管理等。港航货运局设有集运组管理此类业务。
重型自卸车业务的管理对象为重型自卸车业户、车辆(泥头车、专项作业车、专项运输车)、驾驶员和车主。主要业务种类为:业户的许可、开业和变更,车辆的新增、年审实质审查(现场评分表),车主的联系方式管理,以及驾驶员的联系方式、从业资格管理。相应业务同样由集运组进行管理。
普通货运的管理以10台营运车辆为界分别进行管理。营运车辆在10台以下的普通货运,管理对象为:国内普通货运的业户(经营范围仅为“普通货运”,且非集运组、普货组所辖业户)和车辆(营运车辆数小于10台),以及港澳客货运的业户和车辆。业务种类为:国内货运及港澳客货运业户的许可、开业和变更,国内货运及港澳客货运车辆的新增、年审签章(现场评分表)、IC卡制作发放、综检签章和二维签章。港货局设有窗口组、10个行政业务窗口(皇岗负责港澳业务)进行该类业务的管理。
营运车辆在10台以下的普通货运,管理对象为普通货运业户(经营范围仅为“普通货运”,且非集运组所辖业户)和车辆(营运车辆数大于10台,不含集运组所辖车辆)。业务种类为:业户的许可、开业和变更,车辆的新增许可、年审实质审查(现场评分表)和变更许可。港货局设有普货组进行该类业务的管理。
危险货运业务的管理对象为危险货运业户和车辆。业务种类为:危险货运业户的许可、开业、变更、四率量化考核和安全检查,危险货运车辆的新增审批、年审实质审查(现场评分表)、日常监管和安全检查。港货局设有危运组进行该类业务的管理。
货运站管理的对象为货运站业户和站内运营企业。业务种类为货运站业户的许可、开业和变更。对应的业务组为集运组。
堆场管理的对象是堆场业户。业务种类为办理业户的许可、开业和变更。负责堆场管理的业务组为集运组。
货运代理的主要业务是负责办理货运代理业户的备案。
(二)港航板块主要办理港口企业、水运企业的日常监管、安全检查、年审以及协助港航处办理行政许可等业务,此外还负责交通部五日报表、节假日报表的统计汇总工作。
港口企业管理的对象有港口、业户、码头、港区、仓库、堆场、证件等。业务种类包括港口企业申请受理、实质审查,港口企业安全检查,港口企业日常监管,以及港口作业证年审的前置审批和协助港航处完成审批。
水运企业管理的对象有水运企业、船舶、证件、从业人员等。业务种类包括水运企业申请受理、实质审查,水运企业安全检查,水运企业日常监管,水运企业年审工作的受理、前置审批,以及协助港航处完成年审工作。
此外,报表统计工作主要是按照交通部每日生产快报信息的要求,每5天由港口企业报送相关信息,港货局负责督促及汇总,形成交通部五日报;春节、五一、国庆等法定假期由港口企业统计报送港口信息,港货局负责督促及汇总,形成节假日报表。
港航板块的所有业务均由港航组负责办理。
(三)维修板块主要负责办理特区内维修企业行政许可,指导辖区局实施监管、日常监管、安全检查、年审等业务,主要管理对象为全市一、二类维修企业及特区内所有的维修业户(含4S店、强排业户)、车辆检测及维护数据。具体管理内容如下:
(1)指导全市(含各辖区局)维修企业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一、二类维修企业许可、开业、变更、质量信誉考核业务;负责特区内非一、二类维修业户许可、开业、变更、质量信誉考核业务,指导各辖区局对所辖非一、二类维修企业进行管理;强排企业资格认定;强制维护资质许可、过程监管及出证。
(2)车辆检测及维护数据,包括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数据的签章确认,监控技术等级的评定过程;对车辆每次维护情况进行确认、签章,并打印二维卡,监控二级维护过程;维修行业监督及检查。
该板块的所有业务均由维修组负责办理。
(四)驾培板块主要办理驾培相关业务的行政许可、日常监管、安全检查、质量信誉考核等,具体管理内容如下:
(1)驾校、报名点、训练场、理论教室的行政许可、现场核查、新增、变更、日常行为检查、驾校质量信誉考核;
(2)教学车的指标管理、新增、变更、车辆更新核查及备案;
(3)教练员的聘用或解聘备案、质量信誉考核;
(4)学员管理:监管学员报名情况(严控驾校招生人数)、监管学员培训过程、跟踪学员考试成绩及协调考场设置;
(5)学时管理:利用GPS监控、视频监控等手段,对驾校上传的学时数据进行监管,避免弄虚作假;(6)驾培成绩的通过率、超期率、滞考率等数据管理。
该板块的业务由驾培组负责管理。
(五)从业人员板块主要负责从业人员的考试、培训、管理(备案)等业务。具体管理内容如下:
(1)从业人员考试管理,包括审查编写相关题库、组织实施无纸化考试、监管考试(报名、约考、报到、考试等)过程、考试成绩核准、资格公布等;
(2)从业人员培训,包括组织参考人员的培训、组织已领证人员的再培训;
(3)从业人员备案管理,包括资格证核发、增减从业资格受理、外地在深人员备案、质量信誉考核等。
该板块业务由从业人员组、从业人员窗口(暂为翠山路窗口及西乡窗口,以后10个行政业务窗口均将设立从业人员受理窗口)进行管理。
2、功能需求
2.1行业主管部门的功能需求
港航货运局作为全市港航货运行业的主管部门,需要通过该系统征集、评价、发布、上报全市经营企业及从业人员的信用信息,并对违规企业和从业人员进行奖惩;需要通过该系统建立行业数据中心和数据交换共享平台,实现跨区域、跨部门的运输行政执法信息的交换和共享。
(一)征集监管对象的信用信息,建立一户式信用档案
1)基本信息:监管企业和从业人员的基础信息、资质信息、信用
等级、奖惩经历等;
2)良好行为信息:对于从业企业和从业人员受到的奖励、社会公
众反应的良好信息,需要及时采集,向社会公示,同时也是信
用评价加分的依据;
3)不良行为信息:主要包括从业企业和从业人员在营运过程中违
法违规受到的处罚信息,在其他地区受到的处罚信息需要及时
交换到本地;社会公众对于从业企业和从业人员关于服务不到
位、服务质量低下等问题举报、投诉等信息;媒体曝光的不良
行为信息。
4)其他部门的相关信息:与、工商等部门的信息交换和共享。
包括门对道路运输车辆的交通违章处罚信息,从业企业
和人员交通事故(同等以上责任)等信息;工商部门对于从业
企业的注册变更、工商处罚等信息。
(二)对监管对象进行信用评价
根据广东省公路水路建设与运输市场相关信用考核办法,建立相应的信用考核指标体系,通过对企业及从业人员信用等级评价,实现行业分类监管。信用信息管系统应具有信用指标管理功能,能够实现对信用指标的动态管理,可以对评价指标的分值权重进行修订,在指标发生部分变动时能够通过指标管理功能适应新的要求。
(三)通过信用记录,完善监管手段
行业管理部门需要通过信用信息,完善监管手段,引导企业及从业人员诚信守法经营。例如,行业管理部门在进行工程建设招投标,客运线路招投标、技改资金补助等决策时,通过查询信用信息,给予诚实守信企业相关优惠;对于具有严重失信行为的企业/人员,例如重大运输安全事故(同等以上责任)的相关企业,通过建立“黑名单”制度,对其他业务办理进行或冻结。
2.2从业务企业和从业人员的功能需求
(一)填报信用相关信息
对于从业企业、人员的基本资料、良好行为信息,需要从业企业、人员自行填报,经相关部门审核后入库。系统应具有用户管理、用户权限分配和相关信息填报管理的功能。
(二)查询和申诉本企业、本人信用记录和评价结果
对于行业监管部门公布的信用记录,从业企业和人员可以通过本系统查询本企业和本人信用记录档案。对于信用记录中认为有异议的,可以提出申诉,由相关部门查实后做出决定。
(三)查询行业中其他从业企业和从业人员信用记录和评价结果
企业在参与市场竞争中,在监督竞争对手,选择合作伙伴,招聘从业人员时,需要通过系统查询市场中相关从业企业、从业人员的信用记录。信用记录档案中不但有公共信息,也会有一些企业和人员的保密或隐私信息,因此需要系统提供公开查询和授权查询两种方式。对于保密或隐私信息,必须取得被查询人许可的情况下方可查询,因此系统需能保存信用查询记录,便于以后追查。
(四)检举和投诉的功能
从业企业、从业人员可通过系统检举、投诉其他企业、人员隐瞒的失信行为。
2.3社会公众的功能需求
社会公众需要通过本系统,投诉企业或人员服务质量差等失信行为,经相关部门核实后计入企业或从业人员诚信档案。社会公众需要通过本系统,查询企业或从业人员诚信档案,了解其经营资质和信誉状况,便于选择合作伙伴或委托其承担运输业务。
3、系统性能需求
3.1系统处理能力
根据系统的功能需求,初步估算系统功能处理能力应满足以下要求。
各类从业企业、从业人员信息采集处理日均5000笔;
处理的投诉信息日均150笔;
信用评价信息按照每季度一次,每次处理评价企业和人员达6000笔;
日均查询处理2000笔。
3.2系统存储能力
按照《广东省企业信用信息公开条例》、《广东省企业信用信息收集和公开管理规定》、《广东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和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结合实际管理业务需求,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从业企业及从业人员基本信息需长期保存(按信息系统生命周期计算,设定为10年);良好行为信息、不良行为信息需在线存储3年;信用评价信息需在线存储2年。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广东省道路运输市场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实际管理业务需求,企业、车辆、船舶及从业人员基本资质许可信息需长期保存(按信息系统生命周期计算,设定为10年);行政处罚、通报批评、投诉等不良行为信息,表彰表扬等良好行为信息,日常监管等动态信用信息需在线存储3年;信用评价信息需在线存储2年。
本系统存储能力应能满足以上要求。
3.3网络传输能力
按照《YD/T1171-2001IP网络技术要求-网络性能参数与指标》、结合系统功能需求,部-省-市-县四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运输管理机构应通过交通行业专网24小时联通,数据传输时延小于100ms;工程项目建设单位、从业企业、社会公众可通过系统互联网接入通道在24小时在线访问系统,数据传输时延小于200ms。
3.4系统可靠性
本项目建设的业务管理类系统要求系统的可用性(A=MTBF(平均无故障工作时间)/MTBF+MTTR(平均维修时间))至少为99.5%;信息服务类功能的可用性至少为99.9%。
13.5系统安全级保密性
根据《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公通字〔2007〕43号)、《关于进一步开展交通运输行业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通知》(厅科技字〔2012〕120号)等规范要求,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分为五级,等级的确定需要综合考虑信息系统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三个方面的影响。
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以提升行业管理水平、规范市场秩序、促进信用信息服务为目的,形成全面反映从业企业及从业人员信用状况的信用信息基础平台。系统一旦受到破坏,将影响信用信息管理与服务工作的开展,对企业、从业人员的利益产生损害,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损害。
根据以上分析,本系统安全总体上遵循信息系统等级保护第二级的规范要求进行建设,系统的安全保障需要具有持续性和实时动态的特点,减少人为因素的影响和判断,减少机械的信息搜集工作、提高评估效率及准确性,使等保的符合性检查变成一个动态和实时的行为,随时反应最新的安全状态,评估结果可作为系统管理员进行安全整改的依据,减少人为诊断可能导致的失误和安全漏洞的产生,将合规性检查规范化、标准化和流程化的进行管理。
3.6系统易用性
系统应提供友好的人机操作界面,系统设计应以用户为中心,符合不同类型的用户角色固有的管理和使用习惯,能使用户以较快的速度找到自己最关注的功能操作和数据信息,方便用户学习和掌握,提高系统使用效率。
3.7系统可扩展性
信用体系建设是一项艰巨而又长期的工作。因此,要求系统的体系架构具有较高的可拓展性,能方便部署新的业务应用系统或信息的应用功能,可方便地增加硬件设备、扩容链路带宽。
第四章项目建设方案1、建设目标与主要建设任务
1.1初步建设完善行业数据资源中心
依托港货局现有数据资源软、硬件基础设施条件,在完善信用信息指标、信用评价指标的基础上,全面梳理、整合现有业务系统中企业、车辆、船舶、人员等基础数据,以及有关交通管理、货物运输等业务数据库和信用管理、综合执法、行政许可等主题数据库资源,进一步完善交通共享信息资源库,整合共享、工商、海关、保险等其他部门的相关信用数据,构建深圳市货运行业从业企业、人员的“一户式”基础信用档案。主要包括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数据库、道路运输市场信用数据库、水路运输市场信用数据库和信用交换业务数据库等。上述数据库均部署在厅数据中心。
(1)建设港航行业信用数据库
实现港口企业、水运企业信用数据的存储和分类管理,整合整合共享、工商、保险、海关等其他部门相关信用数据的基础上,为港航行业信用信息服务提供数据支撑。
(2)建设货运行业信用数据库
按照道路运输市场信用体系整体要求,在梳理现有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相关信用数据,整合共享、工商、保险等其他部门相关信用数据的基础上,建设完善道路货运行业信用数据库。主要包括道路运输市场从业企业、营运车辆、从业人员等基础数据库,行政执法、日常监管、信用管理等业务数据库,为实现道路运输行业资源共享、业务协同提供基础支撑保障。
(3)建设维修行业信用数据库
按照道路运输市场信用体系整体要求,梳理现有业务数据,完善维修企业、维修业户、车辆检测企业以及从业人员等基础数据库,行政执法、日常监管等业务数据库,建设维修行业信用数据库,整合共享工商、、保险等相关信用数据基础,为实现维修行业信用资源共享提供基础支撑保障。
(4)建设驾培行业信用信息交换业务数据库
建设驾培行业信用信息交换业务数据库,梳理现有业务数据,完善驾培企业、教学车辆、教练员以及从业人员的基础数据,整合与、工商、保险等其他管理部门之间信用信息交换共享,提供数据支撑和数据存储条件。
1.2建设港航货运行业信用信息交换平台
在广东省公路交通信息资源整合与服务工程所建设的数据交换
平台基础上,建设完善信用信息交换与共享平台,实现企业、车辆、船舶、人员等基础数据,有关行政审批、违章处罚等业务数据部-省-市-县四级联网交换与共享,以及信用评价信息部省间交换与共享;实现与海事、、工商、海关、保险等其他部门间信用信息的横向交换与共享。
1.3建设完善信用管理业务应用系统
一、建设港航货运行业信用信息系统
(1)按照交通运输部《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信用评价办法》、《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信用评价办法(试行)》、《广东省交通厅关于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和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的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在现有广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管理系统基础上,进一步梳理信用信息数据指标项,完善信用信息征集、审核、发布流程,实现对从业企业以及从业人员的信用信息动态跟踪管理;
(2)开发数据共享接口,按照交通运输部相关要求,完善信用信息征集、共享、上报功能;通过接口与其他系统、其他部门实现数据共享,减少数据录入、审核和维护工作量;通过接口将来自工商、、海关、保险等部门的共享信息入库。
二、建设完善公路水路建设与运输市场信用公众信息服务系统
建设港航货运行业信用公众信息服务系统,作为统一的对外服务
窗口,为社会公众提供行业信用信息“一站式”服务。主要内容包括:经营企业及从业人员的信用信息查询(包括基本资质信息、良好行为信息、不良行为信息、信用评价结果等)、服务质量评价、投诉建议等服务,充分发挥社会各方监督作用。
信息服务渠道包括网站、智能手机客户端以及微信公众账号服务。
2信息资源
2.1信息内容
为满足港航货运行业信用管理的需要,系统需要采集的信息内容主要有从业企业和从业人员的基本信息、良好信息、不良信息和信用评价信息。
2.2信息采集
本次工程数据采集方式主要包括数据交换平台、Web Service接口、人工录入等方式。应结合各类数据源的特点及数据更新及交换要求,综合考虑网络等技术条件,确定各类数据采集方式,并明确采集的责任单位、更新要求和采集方式。
2.3信息整合
根据各项应用所需数据资源的来源、属性和使用要求,并按照一数一源、数据安全等相关技术要求,确定本工程的数据库总体上由业务数据库、基础数据库、共享业务数据库、主题数据库、目录数据库组成。数据库建设遵循信息资源规划思想,坚持一数一源的原则,避免重复采集。
2.4信息共享
与相关部门数据交换共享要求:
为相关部门提供的数据
数据需求方数据内容
工商从业企业基础信息、信用评价结果信息
从业企业、营运车辆、从业人员的基础信息、信用评价结果信息
需要从相关部门获取的数据
工商企业工商登记注册和注销信息、信用、消费投诉信息
车辆、人员的违法、记分、事故信息
3应用支撑平台和应用系统建设
3.1概述
应用系统建设是整个港航货运行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软件建设的核心内容,应用系统总体框架如下图所示。
3.2应用系统
根据信用系统的功能需求,应用系统包括从业企业和从业人员的信用信息征集、评价、发布、统计分析以及数据接口五个功能。
一、信息采集
通过信息信息指标的统一管理,实现对信用信息征集指标类及指标项的动态管理。
按照信用信息指标的要求,在整合现有业务系统各类信息资源的基础上,实现对基本信息、良好行为信息、不良行为信息等信用信息的动静态采集。主要采集方式包括:
1)通过数据共享或数据抽取等方式,整合现有道路运输业务数据
库中有关道路运输行政许可、行政执法信息,按照统一的信用
指标体系整理入库。
2)通过与部级道路运输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数据交换接口,征
集本省道路运输企业、车辆、从业人员在外省的违章及处罚信
息。
3)通过与公路路政部门治超管理系统等系统数据接口,征集道路
运输企业、车辆超限、超载等违章及处罚信息;通过与交警等部门数据共享接口,整理运输车辆交通违章、运输安全事
故等不良行为信息。
二、信用评价
根据道路运输市场相关信用管理办法,以从业企业和从业人员信用管理为两条主线,依托准确、可靠的运政许可信息、公众投诉信息、违法违章信息等数据,实现对从业企业/人员信用考核评价工作的电子化、自动化管理。接受对信用评价结果有异议的申诉,并录入处理结果。
三、信息发布
1)通过Web service或数据库共享等方式,为道路运政管理系统、
执法管理系统等业务系统提供数据共享服务,业务系统通过该
服务查询从业企业、从业人员基本信息、良好行为信息、不良
行为信息、信用评价结果信息,强化业务管理与信用管理的协
同应用,实现“许可-监管-退出”闭环管理。
2)以IC卡为信息共享介质,在客运站、危货运输装载点、货运
源头治超点等地,通过读取IC卡道路运输证件信息,实现对
企业、车辆、人员的基本信息、信用等级等信用信息的快捷查
询。
3)通过接口发布到信用信息公众服务系统,为社会公众提供信用
信息公示公告、公开查询、投诉处理、舆情监测等服务。
四、数据接口
实现与省级系统、外部系统间的数据交换和共享,包括:
1)上报接口:向部上传本省道路运输从业企业、营运车辆、从业
人员基础信息、重大不良行为信息和信用评价结果信息。
2)道路运输行政执法信息共享接口:上报外省企业、车辆、人员
在本省的违章及处罚信息,从部下载本省企业、车辆、人员在
外省的违章及处罚信息并自动入库。
3)外部接口:将来自工商、、安监等部门的共享信用信息入
库,同时将相关信用信息共享给本省其他部门。
五、统计分析
统计分析子系统主要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分析:
质量信用分析:从企业层面、行业层面、区域层面、时间层面几个方面,查询分析当前的企业质量信用考核情况,如企业排名,企业的质量信用变化情况、各个区域的质量信用情况等等。
信用事件分析:通过对质量信用事件的分析,统计分析企业在给定时间的违信行为。
(1)企业质量信用事件报表:统计企业质量信用事件分析报表。
(2)企业质量信用情况报表:统计企业质量信用分布情况报表。
(3)企业历史质量信用报表:统计历年的企业质量信用分布情况报表。
(4)从业人员质量信用报表:统计系统内从业人员质量信息情况。
(5)事件来源分析报表:分析质量信用事件的数据来源。
3.3信用信息公众服务系统
信用管理系统提供统一的查询接口,支持多种接入方式对外向公众公示考核结果,提供多接入一站式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公众能够通过多种接入方式参与到信用管理系统的运作中来,为信用管理系统合理运行提供积极意义。
一、信用信息服务内容
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为从业企业和从业人员提供信用提示、信息查询、信用服务、信用投诉、信用公示、法规等信息;
二、服务方式
为公众提供信用信息服务的方式包括互联网(Web)、智能手机客户端(APP)以及微信公众账号等渠道;
按照功能要求开发信用信息服务网站、开发信用信息智能手机客户端(APP)以及微信公众服务系统;
4、网络系统建设
本次项目应根据信用信息采集、传输及应用的需求,完善现有通信信息网络系统,主要包括交通政务、互联网、无线通讯网络。应遵循国家电子政务网络要求,交通政务同政务内网物理隔离,交通政务同互联网逻辑隔离。
原则上信用信息采集、信用评价、信用数据交换共享等应用部署在交通政务;信用信息发布与查询等应用部署在互联网;通过移动通信方式采集信用信息的相关应用部署在无线通讯网络。
现有网络系统条件,已实现了市级交通系统的信息交换和信息共享,能够承载本次工程对于网络系统的要求,因此本次工程将依托现有网络系统,不再进行重复建设。
5、数据处理和存储系统建设
本次工程应充分复用现有主机存储条件,进一步优化配置,提高主机及存储资源的利用效率,同时应采用云计算、大数据、绿色节能等先进技术。主机及存储系统主要包括数据库服务器、应用服务器、数据交换前置机、存储备份设备等,为应用系统运行提供基础硬件环境。
6、安全系统建设
本项目信用信息主要包括货运行业从业企业、从业人员信用信息
数据、信用评价数据等,一旦相关信息因攻击等情况外泄,将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严重损害,并对社会秩序、公共利益造成一定的损害。
本项目应按照《交通运输行业重要业务系统等级保护定级指南》、《交通运输行业重要业务系统等级保护基本要求》、《交通运输行业重要业务系统等级保护定级实施策略》等相关文件要求,确定系统安全等级保护级别,原则上安全等级应不低于二级。应充分依托现有安全条件,形成与业务应用紧密结合、技术上安全可控的信息安全和保密解决方案,对于现有安全系统不满足要求的进行完善建设。相关建设要求如下表。
等级保护二级各安全防护节点防护要求及主要防护措施:
二级安全保护等级
技术要求措施
总体要求防护措施
身份鉴别和自主访问控制要求身份鉴别,允许设置给
其他用户共享资源,非
授权访问
网络要求:防火墙要求基于状态过滤;
VPN接入控制粒度为单个用户;
主机和应用要求:对操作系统和服务器
进行访问控制
强制访问控制等保二级未要求等保二级未要求
安全审计对网络、主机、应用系统、
用户行为进行审计、记录
网络、主机和应用要求:网络流量分析
服务器访问和上网行为审计
完整性和保密性保护数据和信息完整性要求;对
信息加密、防泄漏、可重用
要求
网络要求:硬件冗余设计和防地址欺骗
功能;
应用要求:对敏感信息加密;
数据要求:具备自动备份功能剩余数据
要清除
边界防护防止非授权外联要求网络要求:防止内部用户非法外联
资源控制分配用户资源使用权限,保
护主机和系统资源要求
应用和主机要求:通过防火墙控制单个
用户和系统总共连接数
入侵防范和恶意代码防范要求防范病毒等恶意代码;
检测入侵攻击网络、系统行
为要求
网络、主机和应用要求:服务器和重要
终端安全杀毒软件;边界有入侵检测和
防病毒网关可信路径设置等保二级未要求等保二级未要求系统防渗透措施等保二级未要求等保二级未要求安全管理平台等保二级未要求等保二级未要求备份与恢复等保二级未要求等保二级未要求密码技术应用等保二级未要求等保二级未要求
环境和设施安全要求基本的防水、火、雷、
潮等,以及设备、设施、介
质防盗防破坏;基本的电磁
防护需求
基建要求
8、机房及配套工程建设
机房建设应充分利用现有机房条件。按照《GB50174-2008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GB/T2887-2011计算机场地通用规范》等标准规范的要求,对不满足要求进行建设完善。
第五章项目成果形式
1)《需求规格说明书》纸质文档及电子文档;
2)《技术方案》纸质文档及电子文档;
3)系统设计方案包括《概要设计说明书》、《详细设计说明书》、《数据库设计说明书》纸质文档及电子文档;
4)《系统测试报告》纸质文档及电子文档;
5)培训资料包括:《用户操作手册》、《系统培训手册》;纸质文档及电子文档;
6)系统软件拷贝及应用系统源代码软件拷贝。
第六章项目组织机构和人员
1、系统建设组织管理
为了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成立以局领导带头的项目领导小组,下设法规组、信息指标研究组、对外联络组和开发技术组。
项目领导小组
法规组信用指标研究组对外联络组开发技术组
法规组:研究交通运输行业法律法规,为制定信用评价体系提出法律保障;
信用指标研究组:研究制定信用体系指标和评价流程;
对外联络组:协调其他部门单位,保证外部数据的获取和接入;
开发技术组:负责项目的实施和主要技术的研究;
2、开发组组织机构和人员
序号职位人数职责描述
1项目经理1负责整个项目的沟通协调,任务分派
2业务分析师2负责对项目的需求进行分析
3交互设计师1负责对应用系统的交互进行设计
4美工1负责对应用系统的界面进行设计
5开发工程师6代码编写
6测试人员3对系统进行测试
7文案编写2编写相关文档第七章项目实施进度
1、项目进度说明
项目开发周期为7个月,其中需求调研0.5个月,原型搭建1个月,需求调研0.5月,系统设计1个月,测试0.5个月,统实施及环境部署3个月,系统培训0.5个月。
2、项目进度安排表
工作阶段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作成果会议安排
需求调研项目需求调研
1个月《技术方案(含项目实
施计划)》
向建设单位
汇报
2014年4月
搭建初步原型根据需求调研结果,
启动原型搭建
0.5个月
初步原型
向建设单位
汇报
2014年5月
需求分析开展需求分析
0.5个月
《需求规格说明书》
向建设单位
汇报,并征
求各相关单
位
2014年6月
系统设计根据需求分析结果,
启动系统设计
1个月《概要设计说明书》、
《详细设计说明书》、
《数据库设计说明书》
向建设单位
汇报
2014年7月
测试启动项目测试0.5个月
《系统测试报告》
向建设单位
汇报
1014年7月
系统实施
及环境部署系统实施及环境部署
3个月软件拷贝及源代码软
件拷贝、《安装部署手
册》
向建设单位
汇报
2014年11月
系统培训开展系统培训
0.5个月《系统培训手册》、《用
户操作手册》
向建设单位
汇报
2014年12月
第八章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
1、投资估算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电子建设工程概(预)算编制办
法及计价依据》;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管
理暂行办法》;
3)中国软件行业协会《软件开发和服务项目价格构成及评估方
法》;
4)交通部公告2007年第33号《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
编制办法》(JTG B06-2007);
5)信息产业部《电子建设工程概预算编制办法及计价依据》
HYD41-2005;
6)交通运输部公告2011年第83号《关于公布公路工程基本建
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局部修订的公告》;
7)设计费按照国家计委、建设部计价格[2002]10号文《工程勘察
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
8)《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
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
9)《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标准》;
10)相关厂商的产品报价。
2、投资估算说明
本项目工程建设总投资609.32万元,其中硬件设备购置费用126万元,软件购置费用为371万元,系统集成费用为29.82万元,其他工程和费用为29.82万元。预留费用为52.68万元。
3、资金来源与落实情况附表
附表1:硬件设备和软件购置清单
项目名称:港航与货运行业信用信息服务管理系统单位:万元
序号设备及软件名
称
主要性能
指标
参考品牌及
型号
所属系统及
部署位置
单价数量总价说明总计:497.00
一硬件设备(一)网络设备
1网络交换机1000M,24
端口
华为AR2240网络系统
2.00
2
4.00
小计 4.00(二)
服务器和计算
机设备
1服务器部门级服
务器
IBM System
x3750M4
数据处理和存
储系统10.00
10
100.00
2PC机终端系统
0.8010
8.00
小计
108.00(三)存储设备
1
小计
(四)安全设备
1防火墙天融信
NGW4000
安全系统14.00114.00
小计14.00(五)其他设备
1
小计
-
二软件
(一)系统软件
1操作系统Window2008Ser
ver
网络系统
1.00
10
10.00
小计
10.00(二)应用软件
1数据中心定制开发应用系统96.00196.00
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定制开发应用系统
190.00
1
190.00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定制开发应用系统
75.00
1
75.00
小计361.00(三)安全软件
1
小计
三标准规范
1
小计
-附表2:应用系统定制开发工作量核算表
项目名称:港航与货运行业信用信息服务管理系统单位:万元
序号应用系统名称
工作量核算(人月数)单价总价
需求分析
和建模
程序
开发
软件
测试
应用推
广
万元万元
一数据中心建设
数据资源中心建设262330.00数据交换平台建设262330.00外部数据接口222318.00内部数据接口222318.00小计8166.00
二货运行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建设
信用指标管理子系统262 2.525危品运输行业信用管理子系
统
261 2.522.5驾培行业信用管理子系统261 2.522.5港航行业信用管理子系统282 2.530普货运输行业信用管理子系
统
261 2.522.5重货运输行业信用管理子系
统
261 2.522.5维修行业信用管理子系统261 2.522.5车辆检测行业信用管理子系
统
261 2.522.5小计165010190
三信用信息服务系统
WEB服务子系统263 2.527.5智能手机APP服务子系统283 2.532.5微信公众账号服务子系统141 2.515小计518775总计2984250361附表3:项目进度安排表
工作阶段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作成果
会议安
排
需求调研项目需求调研
1个月
《技术方案(含项目实
施计划)》
向建设单位
汇报
2014年4月
搭建初步原型根据需求调研结果,
启动原型搭建
0.5个月
初步原型
向建设单位
汇报
2014年5月
需求分析开展需求分析
0.5个月
《需求规格说明书》
向建设单位
汇报,并征
求各相关单
位
2014年6月
系统设计根据需求分析结果,
启动系统设计
1个月《概要设计说明书》、
《详细设计说明书》、
《数据库设计说明书》
向建设单位
汇报
2014年7月
测试启动项目测试0.5个月
《系统测试报告》
向建设单位
汇报
1014年7月
系统实施
及环境部署系统实施及环境部署
3个月软件拷贝及源代码软
件拷贝、《安装部署手
册》
向建设单位
汇报
2014年11月
系统培训开展系统培训
0.5个月
《系统培训手册》、《用
户操作手册》
向建设单位
汇报
2014年12月附表4:项目投资估算
项目名称:港航与货运行业信用信息服务管理系统单位:万元
序号费用名称
投资概算金额
合计
说
明分项目1分项目2分项目3合计
总计:609.32--609.32609.32(一)建筑工程费
1机房建设或改造费---2机房设备购置费---3配套设施建设费---
小计:-----(二)硬件设备购置费-1网络设备 4.00 4.00 4.00 2服务器100.00100.00100.00 3存储设备--4安全设备14.0014.0014.00 5其他设备8.008.008.00小计:126.00--126.00126.00(三)软件购置费-1系统软件10.0010.0010.00 2应用软件361.00361.00361.00小计:371.00--371.00371.00(三)系统集成费29.8229.8229.82
-
小计:29.82--29.8229.82(四)其它工程和费用-1建设管理费9.949.949.94 2前期工作费用--3设计费--4工程监理费14.9114.9114.91 5招投标费 4.97 4.97 4.97 6培训费--7建设期通信线路费--8标准和规范费用--9其他--
小计:29.82--29.8229.82(五)项目预备费52.6852.6852.68
-
小计:52.68--52.6852.68说明:
1)系统集成费=(硬件设备购置费+系统软件购置费)×6%;
2)项目管理费=〔(一)+(二)+(三)〕×2%;
3)项目招标费=〔(一)+(二)+(三)〕×1%;
4)工程监理费=〔(一)+(二)+(三)〕×3%;
5)预备费=〔(一)+(二)+(三)+(四)〕×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