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检查项目 | 检查内容 | 检查结果 |
一、通道 | 1.主消防通道宽度最低不少于3m, 商店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两个。 2.商店地下室应设立的安全出口,疏散用的大门应向疏散方向打开。 | |
| 二、布局 | 食品、化妆品等商品,应陈放在有防护和空气清洁的地方。 | |
三、营业员 | 1.进行健康检查,领取健康合格证,并经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工 作。 2.营业员两年一次健康检查,从事销售食品的营业员每年一次健康检查。 3.销售食品时,要求营业员穿戴白色衣帽工作服,不准戴戒指、涂指甲油。 | |
四、卫生 | 1.采用湿式清扫,店内挂禁烟标志。 2.定期对公共场所的空气、空调、照明等进行检测并公布检测结果。 3.柜台、楼梯扶栏、休息椅等应每天进行擦拭、消毒。 4.禁止柜台外堆放商品,禁止柜台内存放私人物品。 5.商场开门半小时后、关门半小时前不允许大批量现场送货,只能用小推车小批量补货。 6.商场内厕所应有标示,专人负责,定期清洗和消毒,做到无臭、无蚊蝇滋生。 7.定期开展杀虫灭鼠活动,做到场内无病媒昆虫和老鼠。 | |
五、电梯 | 1.使用的各类电梯必须有“生产许可证”、“出厂合格证”。 2.电梯安装、维修保养和操作等作业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和考核,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操作证》。 3.必须将电梯的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固定在电梯的醒目位置。 4.严禁用客梯和电动扶梯运货,严禁用货梯载客。儿童乘坐电梯必须有成年人陪同。 5.电梯操作工不得擅自离开电梯,无客运货运任务时,电梯须停在底层待命。 6.操作工暂离开电梯时,必须锁好电梯门。 7.在用电梯实行定期安全检验制度,定期检验周期为1年。 8.建立电梯维修、检查、保养档案,严格 进行电梯年检、月检、日检。 | |
六、防火管理 | 1.重要机房和库房明确防火责任人。 2.制定防火制度,配备灭火器材。 3.易燃易爆危险品,专地存放、专人保管,不得与其他物品混装、混堆、混放,并远离火源。 4.易燃易爆物品有严密的领用制度。 5.营业现场及重点防火部位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 6.动用电焊、气焊等明火切割施工的,事先提出书面申请,领取“动火证明”专人现场监护。 7.动火现场必须配备灭火器材,事后必须清理检查现场,确认无隐患方可离开。 | |
七、消防设施 | 1.商场必须有消防水源、自动灭火和报警系统。 2.设施每月保洁一次,每季度检查保养一次,保证设施完好率百分之百。 3.严禁圈占、埋压、堵塞消防设施。 4.配备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完好。 5.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关闭状态(有保持防火门关闭标识)。 6.保持消防车通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畅通。 7. 工作人员是否掌握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 |
八、配电房 | 1.门口悬挂警示牌“有电危险,禁止人内”;作业时,悬挂“有人作业,禁止合闸”。 2.值班电工必须持证上岗,坚守岗位,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3.配电房内不得存放任何杂物。 4.在送电、停电和双电源切换时,必须按规范操作,并有人在旁监护,严防倒送电。 | |
九、安全用电 | 1.商场对供用电实行统一管理,由正式电工安装维修。 2.不得私自乱拉乱接电线,不准超负荷用电,不准使用不合格的电料及保险装置。 3.生产、营业性用电线路必须与照明用电线路分开,下班时必须切断生产、 营业性用电电源。 4.‘每年对商场电线、电器设备进行一次检查和绝缘检测。 5.柜台内、附属仓库及堆货场场所严禁使用电炉、电热杯等电热器具。 6.商场内使用电熨斗、电铬铁,必须用绝缘体隔热,用后切断电源。 7.柜台经营电器商品,每个配电板使用不超过两个样机,大功率电器(KW以上)只允许一个样机。 8.严禁用样机烧水、热饭、取暖等。 9.施工用电必须经职能部门审核后方可使用。 10.用电线路、设备必须有可靠的漏电、触电等保护装置。 11. 按规定配备应急照明。 | |
| 十、安全制度类 | 人员管理、用电管理、库房管理、商场管理、消防安全、班后清场、应急预案 演练记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