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编制依据
1.设计文件及设备技术说明书。
2.《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JBJ23—96).
3.《起重吊运指挥信号》 GB 5082—85
4.与本工程相关的规范和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其他的技术文件。
二、适用范围
根据施工设计图纸,屋顶花园土方、沙石、苗木及其他材料均采用汽车吊装.
三、主要设备
| 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吊车 | 35T | 台 | 1 | |
| 小挖机 | 小 | 台 | 1 | |
| 锁扣 | 20T | 个 | 4 | |
| 斗 | 1m³ | 个 | 2 | 吊装约0.6—0。8m³ |
| 钢丝绳 | φ16mm | 根 | 4 | |
| 其他辅助工具 | ||||
吊装作业地点应选择在交通方便、地面平坦密实、远离架空电线和坑穴沟渠的位置。本工程位于武汉江岸区,施工区域场地狭宽阔,混泥土楼房周围无高压架空线,吊装条件较好。现场吊机的使用,主要为吊装土方、沙石砖、苗木及其他材料,吊机采用斗装吊运,每斗约0。6—0。8m³,每吊约10—15min。因屋顶花园垂直高度为16m,加上四周女儿墙2.8m,施工区域有市政路可供行动,为吊装的机动灵活性,故选择35T轮胎汽车吊。汽车吊先开至离屋面的市政路面上架设,材料运输至距吊车最近的地方,由吊车直接起吊;其中土方运输至吊车架设近点,以小挖机装斗吊运。
五、吊机参数配置
| 类别 | 项目 | 单位 | 数值 |
| 工作性能参数 | 最大额定总起重量 | kg | 35000 |
| 基本臂最大起重力矩 | KN.m | 1225 | |
| 基本臂最大起升高度 | m | 11.2 | |
| 最长主臂最大起重力矩 | KN。m | 638 | |
| 主臂最大起升高度 | m | 33 | |
| 副臂最大起升高度 | m | 48 | |
| 工作速度 | 单绳最大速度 | m/min | 110 |
| 回转速度 | r/min | 0—2。4 | |
| 起重臂伸出时间 | S | 70 | |
| 起重臂起臂时间 | S | 50 | |
| 行驶性能参数 | 最高行驶速度 | Km/h | 70 |
| 整车总质量 | kg | 35040 | |
| 最大爬坡度 | % | 26 | |
| 最小转弯半径 | m | 12 | |
| 最小离地间隙 | m | 0.23 | |
| 接近角 | ° | 17 | |
| 离去角 | ° | 11 | |
| 尺寸参数 | 外形尺寸(长x宽x高) | mm | 13312×2494×3500 |
| 支腿纵向跨距 | m | 5。4 | |
| 支腿横向跨距 | m | 6.0 | |
| 主臂长 | m | 10。5~33 | |
| 主臂仰角 | ° | -2~80 | |
| 副臂长 | m | 8。5~14.5 |
| 参数 | 型号 | — | TAZ5363J |
| 发动机型号 | - | WP10-290 | |
| 发动机功率/转速 | Kw/(r/min) | 213/2200 | |
| 最大扭矩/转速 | N。m/(r/min) | 1160/1300-1600 |
现场共配置8个人员,分别如下:地面固定钢丝绳人员2个,屋面指挥员兼安全员1个,屋面吊斗材料卸载2人,地面指挥员兼安全员1个,吊车司机1个,小挖机司机1个。
七、吊装作业安全控制措施
1。坚持起重机械十不吊:
斜吊不准吊;
超载不准吊;
散装物装得太满或捆扎不牢不准吊;
指挥信号不明不准吊;
吊物边缘锋利无防护措施不准吊;
吊物上站人不准吊;
埋入地下的构件情况不明不准吊;
安全装置失灵不准吊;
光线阴暗看不清吊物不准吊;
六级以上强风不准吊.
2.凡从事起重、吊车、装卸、指挥作业人员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培训,具备操作起重、吊车的技能和熟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经考试合格后取得上岗证,且必须持证上岗,非本工种人员,不得操作。
3。凡从事起重、吊车作业的司机、司吊、司索工、信号指挥班前一律不准饮酒.作业前班组长应交任务、交安全,并做好出车前的准备工作。
4。出车前,司索工必须认真检查非车作业的钢丝绳、扣、卡环、钩子、撬棍和木墩等,是否齐全.2。作业道路平整坚实,一般情况纵向坡度不大于3‰,横向坡度不大于1‰。行驶或停放时,应与沟渠、基坑保持5m以外,且不得停放在斜坡上.起重机作业区路面的地耐力应符合该机说明书要求, 当地面平整度与地耐力不能满足要求时,应采用钢板、道木等铺垫措施,以确保机车的作业条件。
5。各类施工机具在进场施工前,必须保养完好,严禁吊车带病作业。吊装作业人员必须定岗定员,上岗前必须经过培训合格.汽车吊、司索工、龙门吊操作人员和起重指挥(信号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6。起重机械应具备有效的检验报告及合格证,并经进场验收合格;起重机械驾驶人员、起重指挥及起重挂钩人员等特种作业必须持有效的特种操作人员上岗证。汽车吊必须由起重机司机驾驶。
7.起重吊装作业所用的吊具、索具等必须经过技术鉴定或检验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8。起重机信号指挥人员应经正式培训考核并取得合格证书。其信号应符合国家标准GB 5052—85《起重吊运指挥信号》的规定,指挥人员的哨音、手势和旗语应洪亮、正确、清楚.起重机在地面,吊装作业在高处作业的条件下,必须专门设置信号传递人员,以确保司机清晰准确地看到和听到指挥信号。
9。起重吊装作业的区域,必须设置有效的隔离和警戒标志;涉及交通安全的起重吊装作业,应及时与交通管理部门联系,办理有关手续,并按交通管理部门的要求落实好具体安全措施.
10.起重吊装作业的全过程,必须设专职人员进行安全监控。
起重吊装作业时,起重臂和重物的下方严禁有人停留、工作或通过;重物吊运时严禁从人和起重机驾驶室上方通过;严禁用起重机载运人员,并严格实行重物离地20~30cm试吊,确认安全可靠,方可正式吊装作业.
11.吊装时必须有统一的指挥、信号.起重吊装指挥人员作业时应与操作人员密切配合,执行规定的指挥信号;操作人员应严格按照指挥人员的信号进行作业,当信号不清或错误时,操作人员可拒绝执行。
12.当工作地点的风力达到5级时,不宜进行起吊作业;当风力达到6级及以上或遇有大雪、大风、雷电等恶劣天气及夜间照明不足的情况,不得进行起吊作业。
13。起重机不得在架空输电线路下面作业,通过架空输电线路时,应将起重臂落下,并保持安全距离(见下表);在架空输电路一侧工作时,无论在何种情况下,起重臂、钢丝绳、被吊物体与架空线路的最近距离不得小于小表规定:
| 输电线路电压 | 1KV以下 | 1~20KV | 35~110KV | 154KV | 220KV |
| 允许与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m) | 1。5 | 2 | 4 | 5 | 6 |
15。汽车吊装在作业前,必须全部伸出支腿,支腿必须支垫牢靠(吊车脚用方木或δ=30mm厚钢板支垫),回转半径内不得有障碍物。调整机体时回转支承面的倾斜度在无荷载时不大于1/1000,支腿的定位销必须插上;底盘为弹性悬挂的起重机,放支腿前,必须先收紧稳定器;作业中严禁扳动支腿操纵阀;调整支腿必须在无载荷时进行,并将起重臂转至正前或正后方再进行调整。
16.操作前应检查确认距尾部回转范围50cm内无障碍物;吊机停止作业时,应按止动器,收紧吊钩和钢丝绳。
17。起重所用的钢丝绳应不起油、无死弯,在任何一个断面内的断丝量不得超过此断面总根数的5%.
18.起吊作业时,被起吊物必须绑扎牢固。吊钩的悬挂点与被起吊物的重心在同一垂直线上,吊钩的钢丝绳应保持垂直。两支点起吊时,两付吊具中间的夹角不应大于60°,吊索与物件的夹角宜采用 45°~60°,且不得小于30°。落钩时应防止被起吊物局部着地引起吊绳偏斜。被起吊物未固定或未稳固前不得将起重机械松钩.
19。吊索与物件棱角之间应加设垫块保护。
20.吊装现场所有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
21。钢筋等细长和多根物件必须捆扎牢靠,多点起吊。单头“千斤”或捆扎不牢靠不准吊。
22.起重工作完毕后,在行驶之前,必须将稳定器松开,四个支腿返回原位,起重臂靠在托架上时需垫50mm厚的橡胶块。吊钩挂在汽车前端时钢丝绳不要收得太紧.
23.不准载荷行驶或不放下支腿就起重.在不平整的场地工作前,应先平整场地,支腿伸出应在吊臂起升之前完成,支腿的收入应在吊臂放下搁稳之后进行。支腿下要垫硬木块,在支点不平的情况下,应加厚垫木调整高低,以保持机身水平。
24.起吊重物转移时,应将重物提升到所遇到物件高度的0。5m以上。
25.严禁起吊重物长时间悬挂在空中,作业中若遇突发故障,应立即采取措施使重物降落到安全的地方(下降中严禁制动)并关闭发动机或切断电源后进行维修;在突然停电时,应立即把所有控制器拨到零位,并采取措施将重物降到地面.
武汉百步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18年8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