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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08版重庆市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5-09-24 10:2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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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08版重庆市

建筑智能化系统设备安装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地方计价定额2008版总说明一、《重庆市安装工程计价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根据建设部颁布的2000年《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GYD-201-2000~GYD-211-2000、GYD-213-2003)、2000年《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重庆市安装工程单位基价表》、2003年《重庆市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CQXHL-203-2003)、现行有关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国家产品标准、安全操作规程,并参考了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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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建筑智能化系统设备安装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地方计价定额2008版总说明一、《重庆市安装工程计价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根据建设部颁布的2000年《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GYD-201-2000~GYD-211-2000、GYD-213-2003)、2000年《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重庆市安装工程单位基价表》、2003年《重庆市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CQXHL-203-2003)、现行有关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国家产品标准、安全操作规程,并参考了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
建筑智能化系统设备安装工程计价定额

            -重庆市地方计价定额2008版

总 说 明

一、《重庆市安装工程计价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根据建设部颁布的2000年《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GYD-201-2000~GYD-211-2000、GYD-213-2003)、2000年《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重庆市安装工程单位基价表》、2003年《重庆市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CQXHL-203-2003)、现行有关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国家产品标准、安全操作规程,并参考了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其他资料等依据和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进行编制的。 

二、本定额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的安装工程,具体的适用范围见各册说明。本计价定额共分十四册,包括: 

第一册:机械设备安装工程; 

第二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 

第三册:热力设备安装工程; 

第四册:炉窑砌筑工程; 

第五册: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 

第六册:工业管道工程; 

第七册:消防安装工程; 

第八册:给排水、燃气工程; 

第九册:通风空调工程; 

第十册: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 

第十一册: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 

第十二册:通信设备及线路工程(另行发布); 

第十三册:建筑智能化系统设备安装工程; 

第十四册:长距离输送管道及其他工程。 

三、本定额是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安装工程编制和审核工程预算、工程标底、最高限价、工程结算的依据;是编制企业定额、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参考依据;也是编制概算定额和建设工程投资估算指标的基础。 

四、本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目前多数施工企业的施工机械装备程度,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为基础编制的,反映了社会平均人工、材料、机械消耗水平。本定额中的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除规定允许调整外,均不得调整。

五、本定额用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以综合工日表示。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辅助用工、人工幅度差。人工单价为28.00元/工日。人工单价包括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辅助工资、职工福利费和劳动保护费。 

六、本定额材料消耗已包括施工中消耗的主要材料和辅助材料,辅助材料中的零星材料合并为其他材料费。本定额中材料消耗量用“()”表示的材料为未计价材料,未计价材料费另行计算。本定额人工、材料、成品、半成品和机械燃(油)料价格,是以定额编制期的价格为依据确定的基价,作为计取费用的基础,其价差可参照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所在地的信息价格或市场价格进行调整。 

七、本定额已包括材料、成品、半成品从工地仓库、现场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安装地点的水平运输以及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 

八、本定额中已包含材料、成品、半成品、设备的水平和垂直运输: 

1.设备:包括自安装现场指定堆放地点运至安装地点的水平(100m)和垂直运输(±10m); 

2.材料、成品、半成品:包括自施工单位现场仓库或现场指定堆放地点运至安装地点的水平(300m)和垂直运输(高度20m以下); 

3.垂直运输基准面:室内以室内地平面为基准面,室外以安装现场地平面为基准面。

九、本定额不包括机械原值在2000元以内、使用年限在两年以内、不构成固定资产的 工具用具性小型机械及施工仪器、仪表的耗用量,该项“工具用具使用费”已包含在企业管理费中。 

十、本定额的缺项,按2008年重庆市建筑、装饰、市政、仿古建筑及园林、修缮工程计价定额及现行本市相关定额执行;再缺项时,由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共同编制一次性补充定额,并报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备案。 

十一、本定额的“工作内容”中已说明了主要施工工序,次要工序虽未说明,但均已包括在定额项目内。

十二、定额中注有“×××以内”或者“×××以下”者,均包括×××本身;“×××以外”或者“×××以上”者,则不包括×××本身。 

十三、本总说明未尽事宜,详见各册说明。

分 册 说 明

一、《建筑智能化系统设备安装工程》(以下简称本计价定额)适用于新建、扩建建筑项目中的通信系统设备、计算机网络系统设备、建筑设备监控系统、有线电视系统设备、扩声

、背景音乐系统设备、电源与电子设备防雷接地装置、停车场管理系统设备、楼宇安全防系统设备、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设备安装、调试以及综合布线系统工程。

二、本计价定额主要依据的标准、规范有: 

1.《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T 50314-2000; 

2.《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工程验收规范》GT/T 50312-2000; 

3.《集群通信工程设计暂行规定》YD 5034-97; 

4.《卫星通信地球站工程设计规定》YD 5050-97; 

5.《移动通信基站防雷与接地设计规范》YD 5068-98; 

6.《通信电源设备安装工程验收规范》YD 5079-99; 

7.《智能网工程设计暂行规定》YD 5035-97; 

8.《有线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 50200-94; 

9.《卫星广播电视地球站设计规范》GYJ 41-; 

10.《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 50198-94;  11.《会议电视系统工程验收规范》YD 5033-97;  12.《厅堂扩声系统声学特征指标》GYJ 25-86; 

13.《城市住宅和办公楼通信设施验收规范》YD 5048-97; 

 14.《入侵报警工程技术规范》; 

 15.《安防电视监控工程技术规范》; 

 三、下列内容执行其他相应计价定额: 

1.电源线、控制电缆敷设、电缆托架铁件制作、电线槽安装、桥架安装、电线管敷设、电缆沟工程、电缆保护管敷设,执行第二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相关定额。 

2.通信工程中的立杆工程、建筑物防雷及接地系统工程执行第二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和其他相关定额。 

3.通信工程中天线基础、土石方工程执行《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 

四、本计价定额中的操作高度(指操作物高度距楼地面的距离),均按5m以下编制的,如超过5m时,其超过部分的人工工日乘以下列系数(见下表):

五、脚手架使用费按单位工程人工费为基础的4%计算,其中人工工日占25%。   

六、高层建筑(指高度在6层或20m以上的民用建筑)增加的费用按下表计取(以人工费为基础)。 

七、关于下列各项费用的规定 (不作为计费基础)。 

1.安装与生产同时进行增加的费用,按工程总人工费的10%计算。 

2.在有害身体健康的环境中施工增加的费用,按工程总人工费的10%计算。  

八、为配合业主或认证单位验收测试而发生的费用,在合同中协商确定。 

九、本册计价定额的设备、天线、铁塔安装工程按成套购置考虑,包括构件、标准件、附件和设备内部连线。 

十、本计价定额中的工作内容已说明了主要的施工工序,次要工序虽未说明,但均包括在内。

第一章 综合布线系统

说 明

1.本章计价定额包括:双绞线、光缆、漏泄同轴电缆、电话线和广播线的敷设、布放和测试工程。 

2.本章不包括的内容:钢管、PVC管、桥架、线槽敷设工程、管道工程、杆路工程、设备基础工程和埋式光缆的挖填土工程,若发生时执行《重庆市安装工程计价定额》第二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和土建工程相关计价定额子目。 

3.本章双绞线布放计价定额是按六类以下(含六类)系统编制的,六类以上的布线系统工程所用计价定额人工费按相应子目用量增加20%计列。 

4.在已建天棚内敷设线缆时,所用计价定额子目的人工费按相应定额的用量增加80%计列。 

计 算 规 则

一、双绞线缆、光缆、漏泄同轴电缆、电话线和广播线敷设、穿放、明布放以“米”计算。电缆敷设按单根延长米计算,如一个架上敷设3根各长100m的电缆,应按300m计算 ,以次类推。电缆附加及预留的长度是电缆敷设长度的组成部分,应计入电缆长度工程量之内。电缆进入建筑物预留长度2m;电缆进入沟内或吊架上引上(下)预留1.5m;电缆中间接头盒,预留长度两端各留2m。 

二、制作跳线以“条”计算,卡接双绞线以“对”计算,跳线架、配线架安装以“条”计算。 

三、安装各类信息插座、过线(路)盒、信息插座底盒(接线盒)、光缆终端盒和跳块打接以“个”计算。 

四、双绞线缆测试以“链路”或“信息点”计算,光纤测试以“链路”或“芯”计算。

五、光纤连接以“芯”(磨制法以“端口”)计算。 

六、布放尾纤以“根”计算。 

七、室外架设架空光缆以“米”计算。 

八、光缆接续以“头”计算。 

九、制作光缆成端接头以“套”计算。 

十、安装漏泄同轴电缆接头以“个”计算。

诗意、成套电话组线箱、机柜、机架、抗震底座安装以“台”计算。 

十二、安装电话出线口、中途箱、电话电缆架空引入装置以“个”计算。

第二章 通信系统设备安装工程

说 明

一、本章计价定额包括铁塔、天线、天馈系统,数字微波通信,卫星通信,移动通信,光纤通信,程控交换机,会议电话、会议电视等设备的安装、调试工程。 

二、本章铁塔的安装工程计价定额是在正常的气象条件下施工取定的,本计价定额不包括铁塔基础施工、预埋件的埋设及防雷接地施工。楼顶铁塔架设,相应人工费上调25%。 

三、安装通信天线: 

1. 楼顶增高架上安装天线按楼顶铁塔上安装天线处理。 

2. 铁塔上安装天线,不论有、无操作平台均执行本计价定额。 

3. 安装天线的高度均指天线底部距塔(杆)座的高度。 

4. 天线在楼顶铁塔上吊装,是按照楼顶距地面20m以下考虑的,楼顶距地面高度超过20m的吊装工程,按照本册说明的高层建筑施工增加费用计取。 

四、光纤通信,光纤传输设备安装与调测计价定额10Gb/s、2.5Gb/s、622Mb/s系统按1+0状态编制。当系统为1+1状态时,TM终端复用器每端增加2个工日,ADM分插复用器每端增加4个工日。 

五、会议电话和会议电视的音频终端执行有关章节计价定额。 

六、有关电话线、广播线的布放计价定额,执行第一章相关计价定额。 

计 算 规 则

一、铁塔架设,以“吨”计算。 

二、天线安装、调试,以“副”(天线加边加罩以“面”)计算。 

三、馈线安装、调试,以“条”计算。 

四、微波无线接入系统基站设备、用户站设备安装、调试,以“台”计算。 

五、微波无线接入系统联调,以“站”计算。 

六、卫星通信甚小口径地面站(VSAT)中心站设备安装、调试,以“台”计算。 

七、卫星通信甚小口径地面站(VSAT)端站设备安装、调试、中心站站内环测及全网系统对测,以“站”计算。 

八、移动通信天馈系统中安装、调试、直放站设备、基站系统调试以及全系统联网调试,以“站”计算。 

九、光纤数字传输设备安装、调试以“端”计算。 

十、程控交换机安装、调试,以“部”计算。 

十一、程控交换中继线调试,以“路”计算。 

十二、会议电话、会议电视系统设备安装、调试,以“台”计算。 

十三、会议电话、会议电视系统联网测试,以“系统”计算。

第三章 计算机网络系统设备安装工程

说 明

一、本章计价定额包括计算机(微机及附属设备)和网络系统设备,适用于楼宇、小区智能化系统中计算机网络系统设备的安装、调试工程。 

二、本章有关缆线敷设计价定额执行第一章有关计价定额。电源、防雷接地计价定额执行第七章有关计价定额。本计价定额不包括支架、基座制作和机柜的安装,发生时,执行《重庆市安装工程计价定额》第二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相关计价定额。 

三、试运行超过1个月,每增加1天,则综合工日、仪器仪表台班的用量分别按增加3%计列。 

计 算 规 则

一、计算机网络终端和附属设备安装,以“台”计算。 

二、网络系统设备、软件安装、调试,以“台(套)”计算。 

三、局域网交换机系统功能调试,以“个”计算。 

四、网络调试、系统试运行、验收测试,以“系统”计算。  

第四章 建筑设备监控系统设备安装工程

一、本章计价定额适用于楼宇建筑设备监控系统安装调试工程。其中包括多表远传系统;楼宇自控系统。 

二、本章计价定额不包括设备的支架、支座制作,发生时,执行第二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相关计价定额。 

三、有关线缆布放按第一章综合布线工程相关子目执行。 

四、全系统调试费,按人工费的30%计取。

计 算 规 则

一、基表及控制设备、第三方设备通信接口安装、抄表采集系统安装与调试,以“个” 计算。 

二、中心管理系统调试、控制网络通信设备安装、控制器安装、流量计安装与调试,以“台”计算。 

三、楼宇自控管理系统安装、调试,以“系统”计算。 

四、楼宇自控用户软件安装、调试,以“套”计算。 

五、温(湿)度传感器、压力传感器、电量变送器和其他传感器及变送器,以“支”计算。 

六、阀门及电动执行机构安装、调试,以“台”计算,其中法兰式阀门含相应安装法兰安装。 

第五章 有限电视系统设备安装工程

说 明

一、本章计价定额适用于有线广播电视、卫星电视、闭路电视系统设备的安装调试工程。

二、本章天线在楼顶上吊装,是按照楼顶距地面20m以下考虑的,楼顶距地面高度超过20m的吊装工程,按照本册说明的高层建筑施工增加费用计取。 

计 算 规 则

一、电视共用天线安装、调试,以“副”计算。 

二、敷设天线电缆,以“米”计算。 

三、制作天线电缆接头,以“头”计算。 

四、电视墙安装、前端射频设备安装、调试,以“套”计算。 

五、卫星地面站接收设备、光端设备、有线电视系统管理设备、播控设备安装、调试,以“台”计算。

六、干线设备、分配网络安装、调试,以“个”计算。 

第六章 扩声、背景音乐系统设备安装工程

说 明

一、本章计价定额包括扩声和背景音乐系统设备安装调试工程。 

二、调音台种类表示程式:①+②/③/④ 

“1”为调音台输入路数;“2”为立体声输入路数;“3”为编组输出路数;“4”为主输出路数。 

三、有关布线计价定额按第一章综合布线系统工程的计价定额执行。 

四、本章设备按成套购置考虑。 

五、扩声全系统联调费,按相应人工费的30%计取。 

六、背景音乐全系统联调费,按相应人工费的30%计取。

计 算 规 则

一、扩声系统设备安装、调试,以“台”计算。 

二、扩声系统设备试运行,以“系统”计算。 

三、背景音乐系统设备安装、调试,以“台”计算。 

四、背景音乐系统联调、试运行,以“系统”计算。 

五、电子钟安装,以“部”计算。 

六、双信息插口安装,以“套”计算。 

七、会议电话汇接机安装,以“架”计算。 

第七章 电源与电子设备防雷接地装置安装工程

说 明

一、本章计价定额适用于弱电系统设备自主配置的电源,包括太阳能电池、开关电源。

二、有关建筑电力电源、蓄电池、不间断电源、布放电源线缆,按第二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相关计价定额计列。 

三、太阳能电池安装,已含吊装太阳能电池组件的工作,使用中不论吊装高度,执行同一计价定额标准。 

四、电子设备防雷接地系统: 

1.本章防雷接地计价定额适用于电子设备防雷接地安装工程。建筑防雷、接地计价定额执行第二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有关计价定额;建筑智能化系统设备设计有接地体时执行第二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有关计价定额。 

2.本章防雷接地设备按成套供应考虑。 

计 算 规 则

一、太阳能电池方阵铁架安装,以“10m2”计算。 

二、太阳能电池安装,以“组”计算。 

三、开关电源安装、调试,整流器、其他配电设备安装,以“台”计算。 

四、天线铁塔防雷接地装置安装,以“处”计算。 

五、电子设备防雷接地装置、接地模块安装,以“个”计算。 

六、电源避雷器安装,以“台”计算。 

第八章 停车场管理系统设备安装工程

说 明

一、本章设备按成套购置考虑,在安装时如需配套材料,由设计按实计列。 

二、有关摄像系统设备安装、调试,按本册第九章有关计价定额执行。 

三、有关电缆布放按本册第一章有关计价定额执行。 

四、本章分系统联调包括:车辆检测识别设备系统,出/入口设备系统、显示和信号设备系统,监控管理中心设备系统。 

五、分系统联调费,按人工费的30%计取。

计 算 规 则

一、车辆检测识别设备、出入口设备、显示和信号设备、监控管理中心设备安装、调试,以“套”计算。

 

 二、分系统调试和全系统联调,以“系统”计算。

第九章 楼宇安全防范系统设备安装工程

说 明

一、本章计价定额适用于新建楼宇安全防范系统设备安装工程。楼宇安全防范系统工程包括:入侵报警、出入口控制、电视监控设备安装系统工程。 

二、本章设备按成套购置考虑。 

三、安全防范全系统联调费,按人工费的30%计取。

计 算 规 则

一、入侵报警器(室内外、周界)设备安装工程,以“套”计算。 

二、出入口控制设备安装工程,以“台”计算。 

三、电视监控设备安装工程,以“台”(显示装置以“m2”)计算。 

四、分系统调试、系统集成调试,以“系统”计算。 

五、电子巡更系统安装,以“台”计算。 

六、安全检查设备安装,以“台”计算。 

七、金属武器探测门安装,以“套”计算。

第十章 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设备安装工程

说 明

一、本章计价定额适用于新建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设备安装工程。住宅小区智能化设备安装工程包括:家居控制系统设备安装、家居智能化系统设备调试、小区智能化系统设备调试、小区智能化系统试运行。 

二、有关综合布线、通信设备、计算机网络、家居三表、有线电视设备、背景音乐设备、防雷接地装置、停车场设备、安全防范设备等的安装、调试参照本册相应计价定额子目。 

三、本章设备按成套购置考虑。 

计 算 规 则

一、住宅小区智能化设备安装工程,以“台”计算。 

二、住宅小区智能化设备系统调试,以"套"(管理中心调试以“系统”)计算。 

三、小区智能化系统试运行、测试,以“系统”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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