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公司经营财务风险点梳理
| 序号 | 风险识别 | 风险说明 | 风险应对措施 |
| 1 | 筹资风险 | 筹资成本变动风险 | 银行变化,贷款额度,规定最低贷款利率等,需要做好分析预案,贷款前充分考虑以上因素,确定最终贷款金额。 |
| 2 | 筹资规模变化风险 | 1、公司年度工作目标明确,任务指标明确; 2、推行预算管理,预算做精做细做准确 3、尽量避免预算执行过程中得大幅度调整,避免资金断链。 | |
| 3 | 还款计划变化风险 | 银行变化,或出借人发生特殊情况要求提前还款,需要发挥预算管理职能,及时调整全年预算,协调收入、支出,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 |
| 4 | 投资风险 | 成本利润实现风险 | 1、编制投资报告、计算成本、预计利润,可行性研究后通过董事会同意,进行投资; 2、编制投资预警方案,投资回报出现较大偏差时及时调整。 |
| 5 | 违约风险 | 1、投资发生后,投资本金及利润不能按照约定收回,注意投资协议的签订,约定有利的担保条款予以保证; 2、按照公司实际状况确定投资项目、投资额及可以承受最大投资亏损。 | |
| 6 | 经营风险 | 销售定价风险 | 销售定价是决定利润实现的重要因素之一,建立销售定价体系,重视销售定价。 |
| 7 | 存货(即开发产品)管理风险 | 产品投入市场时机、投入比例、留存比例、清仓时机准确抓好 |
| 序号 | 风险识别 | 风险说明 | 风险应对措施 |
| 1 | 分公司资金管理 | 1、各城市公司资金分散,不利管理,并且不利于资金利用; 2、分散管理易生小金库。 | 1、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 2、资金预算管理制度,严格按审批计划进行支付; 3、执行现行集团结算中心管理办法。 |
| 2 | 审批权管理 | 1、审批权分散,不利成本控制; 2、不利廉政建设。 | 1、严格按照审批权进行支付; 2、特殊业务视具体情况进行审批。 |
| 3 | 财务制度建设 | 1、无制度或制度不明确,导致工作无标准、员工无目标; 2、造成工作效率低,质量低 | 建立健全各项财务制度,并贯彻执行 |
| 4 | 岗位分工、职责管理 | 分工、职责不明确,不利监督 | 完善岗位分工、职责管理制度 |
三、财务操作实务风险点梳理
| 序号 | 风险识别 | 风险说明 | 风险应对措施 |
| 1 | 现金管理 | 1、现金安全保管; 2、现金盘点长、短缺; 3、白条抵库 | 1、建立现金管理制度,规定现金使用范围、现金盘点、现金库存限额; 2、辅助备用金管理制度; |
| 2 | 银行资金管理 | 1、银行票据使用不当,如不填收款单位,加盖银行印鉴后丢失会造成资金损失; 2、不得开具空头支票,会造成人民银行的罚款。 3、网银盾的安全保管与使用:作用视同印章,注意密码的保管 4、银行及时对账,注意银行余额。 | 1、建立银行账户管理制度,规定建户、销户审批; 2、银行票据管理与使用:明确票据保管负责人、使用必须填收款单位,使用情况逐笔登记; 3、明确网银盾保管人,使用网银逐笔进行登记 4、每月5日前须取得全部银行上月对账单,对账无误后报结算中心复印件,本月无发生业务的复印发生上月对账单并注明“本月无业务”; 5、银行对账单与账面余额不符须填制“银行余额调节表”,并与银行对账单一并保存; |
| 3 | 资产管理 | 1、资产记录不清,使用状况不明,造成公司财产不能有效利用,重复购置,浪费资源; 2、资产损失记录不清,造成公司资产损失。 | 1、建立完善资产管理制度; 2、公司行政办公室与财务部共同进行公司资产管理,均需设立资产明细账; 3、两部门定期共同组织资产清查,及时了解资产情况; 4、资产购置、报废、处置应明确标准执行。 |
| 4 | 印章管理 | 1、银行预留印章安全保管:丢失会造成资金损失,甚至合同损失等; 2、银行预留印章与银行票据不得一人保管,不得一人带出,避免个人错误造成公司损失。 | 1、银行预留印章安排专人负责保管; 2、明确印章使用范围、用章审批; 3、银行预留印章使用登记使用登记表,临时交接做好登记; 4、银行预留印章带出使用需两人以上同行; |
| 5 | 财务票据管理 | 1、票据安全保管,不得同印章同人保管,避免自盖章自使用; 2、票据使用及缴销:使用情况核对避免开具收据收款不入账,避免私用等。 | 1、公司票据由总公司财务会计负责保管,各城市公司领用; 2、票据领用及缴销做好登记。 |
| 6 | 项目实施财务意见流程 | 1、无此流程,在合同等签订中对财务相关事项许有未尽事宜。 | 1、项目实施构成中,应设置财务意见流程,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得税金、收付款等财务项目事项提出相关专业意见。 |
| 7 | 收入管理 | 1、坐支收入,易生小金库; 2、收入不及时入账甚至不入账,造成私用、私吞等。 | 1、建立收支两条线制度,规范收入、支出; 2、各项收入需财务与经办部门(销售、物业)及时核对,避免损失。 3、配合收据管理,查看收入登记是否齐全。 |
| 8 | 会计档案管理 | 1、出纳不得保管记账凭证, 2、会计保管记账凭证,翻阅借出需审批,避免单据丢失,造成资金损失; 3、会计档案保管严格执行最低保管期限。 | 1、明确各类档案保管人; 2、各类保管年限规定:会计凭证15年,会计账薄15年(其中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25年),银行对账单及调节表5年,会计报表及主要财务指标保管3年,月、季度会计报表5年,年度会计决算报表永久保存,会计移交清册15年,会计档案保管清册25年,会计档案销毁清册25年。 |
| 9 | 按揭保证金管理 | 业主银行按揭由公司提供阶段担保,如不能及时办理抵押,由于业主个人信用不良会造成公司损失 | 明确负责人,及时办理房产证、抵押手续,财务负责他项权证出具后,报银行解冻保证金。 |
| 10 | 往来单位-应收账款管理 | 应收账款经办部门及经办人员需重视,财务列专项明细记账,避免坏账。 | 经办部门与财务部共同重视完成。 |
| 11 | 往来单位-应付账款管理 | 对账不及时,会发生超付或未全额取得风险。 | 对外付款应加大核对力度:财务与成本对账、财务与外单位财务对账,及时确认及欠款金额。 |
| 12 | 费用报销 | 1、取得不合规风险 2、费用审批权限 | 1、既要严格按照财务支付中报销流程及审批权限执行,也要零活掌握,确需领导审批的特殊业务必须视情况报领导审批。 2、取得注意合规,识别真假,具体参照《财务管理办法-费用报销要求及单据审核标准》。 |
| 序号 | 风险识别 | 风险说明 | 风险应对措施 |
| 1 | 专业知识储备 | 知识欠缺,导致财务处理不规范,存在违规风险及纳税风险 | 1、根据岗位确定必须取得的最低专业职称:出纳岗位取得助理会计师(初级)及以上资格;会计岗位取得会计师(中级)及以上资格;领导岗位取得高级会计师及以上资格。通过组织职称培训取得,重点是自学。 2、除会计专业资格外,税法知识及年年变化很多,应及时了解,及时掌握。通过事务所税法整理取得。 3、财务管理知识应重点积累,从传统的会计职责过渡到现代企业会计职责,即从简单记账到财务管理。通过多种渠道培训积累知识。 |
| 2 | 廉政风险 | 财务人员素质参差不齐,诱发廉政风险,导致公司财产损失。 | 1、岗位职责明确; 2、建立监督机制; 3、梳理财务制度,规避人员风险。 4、建立财务人员委派制度,轮岗制度。 5、培养员工无私奉献、爱岗敬业、高责任心的工作作风。 |
| 序号 | 风险识别 | 风险说明 | 注意问题(要求) |
| 1 | 营业税及附加税风险 | 所有收入依法计算税金按期缴纳, 税率: 营业税 5% 城市维护建设税 7% 教育费附加 3% 地方教育费附加 2% 地方水利建设基金 1% | 1、《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或者销售不动产,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2、《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五条规定,纳税人的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三条规定,条例第五条所称价外费用,包括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罚息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但不包括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代为收取的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一)由或者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性基金,由或者省级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二)收取时开具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印制的财政票据; (三)所收款项全额上缴财政。 3、《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纳税人的营业额计算缴纳营业税后因发生退款减除营业额的,应当退还已缴纳营业税税款或者从纳税人以后的应缴纳营业税税额中减除。 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问题解答[之一]>的通知 《国税函发[1995]156号》十八、问:对于转让土地使用权或销售不动产的预收定金,应如何确定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答: "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或销售不动产,采用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此项规定所称预收款,包括预收定金。 |
| 2 | 土地风险 | 1、按月度预缴; 2、预缴基数注意与营业税交税基数进行配比; 3、预缴比例分普通住宅及非普通住宅之分,面积144平米上下分界; 4、清算过程:成本核算过程严格按照《国税发[2006]187号》文要求进行。 | 济南市地税局发《济地税函[2010]272号》文,自2011年1月1日起执行,主要内容: 1、决定按照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类型分别设置土地预征率,即普通标准住宅项目2%,非普通标准住宅及其他各类经营用房产项目3%。 2、在税务系统“在线监控-税收预警-省局预警”中设置了“营业税和土地申报收入额预警”,通过两税申报依据的比对分析,提高土地预征申报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3、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87号)中关于应清算项目和可清算项目的具体规定选取符合条件的清算项目。 4、对确需核定征收的,要严格按照税收法律法规实施核定。根据总局“核定征收率原则上不得低于5%”的具体要求,我市土地核定征收率为普通标准住宅项目5%,非普通标准住宅及其他各类经营用房产项目6%。 |
| 3 | 企业所得税风险 | 1、按季度预缴; 2、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 3、注意汇算清缴调整项; | 1、《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得税预缴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299号)第一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按当年实际利润据实分季(或月)预缴企业所得税的,对开发、建造的住宅、商业用房以及其他建筑物、附着物、配套设施等开发产品,在未完工前采取预售方式销售取得的预售收入,按照规定的预计利润率分季(或月)计算出预计利润额,计入利润总额预缴,开发产品完工、结算计税成本后按照实际利润再行调整。 《关于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未完工产品计税毛利率确定问题的通知》(济地税发(2009)71号)第一条规定,开发项目位于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长清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的,未完工产品计税毛利率为15%。 德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我市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预征率的通知《德地税发【2011】57号》:自2012年1月1日起房地产业(包括转让土地使用权):企业所得税:计税毛利率为14%,换算后按照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收入的1.5%预征;经济适用房、限价房和危改房的计税毛利率按5%执行。 2、《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国税发[2009]79号)第四条规定,纳税人应当自纳税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进行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企业所得税税款。 3、汇算清缴调整项注意查看《2009年31号文》 |
| 4 | 土地使用税风险 | 1、按季度缴纳; 2、停止缴纳条件; | 1、起征时间:《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的通知》(财税〔2006〕186号)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2、 2、终止时间:《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2号)第三条规定,纳税人因房产、土地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而依法终止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的,其应纳税款的计算应截止到房产、土地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的当月末。在实际操作时,应为土地使用权实际转移时间的次月,即开发产品实现销售的次月。土地使用权实际转移时间以销售开发产品最终开具正式销售的时间为准。《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其他协议文件约定房屋交付的当月末,未按《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其他协议文件约定房屋交付的,土地使用税的征收截止时间为房屋交付的当月。房地产开发企业商品房销售期间,应逐月统计已交付和未交付部分,并按建筑面积比例分摊计算当月应缴纳的土地使用税。 |
| 5 | 印花税风险 | 1、小税种应充分重视; 2、按月度交,按次交等分类; 3、应交印花税分类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令[1988]第11号》、财政部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的通知《财税字[1988]第255号》第二条 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①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②产权转移书据;③营业帐簿;④权利、许可证照;⑤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2、税目税率: 购销合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技术合同——万分之三; 加工承揽、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合同、货物运输合同、产权转移书据——万分之五; 财产租赁合同、仓储保管、财产保险合同——千分之一; 借款合同——万分之零点五; 营业账薄,记载资金的账薄,按固定资产原值与自有流动资金金额万分之五贴花,其他账薄按件贴花五元。权利、证照按件贴花五元。 |
| 6 | 房产税风险 | 1、自有房产类 2、无偿使用类 3、和注册公司时办公场所有关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国发[1986]90号》: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 2、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8号》 第一条规定,无租使用其他单位房产的应税单位和个人,依照房产余值代缴纳房产税。 |
| 7 | 个人所得税风险 | 1、全员全额申报; 2、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支付所得的单位或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3、次月15日前申报、缴纳。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令第4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令第600号》: 一、有下列各项个人所得的应纳个人所得税: 1.工资、薪金所得;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4.劳务报酬所得;5.稿酬所得;6.特许权使用费所得;7.利息、股息、红利所得;8.财产租赁所得;9.财产转让所得;10.偶然所得;11.经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二、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个人所得超过规定数额的,在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或者没有扣缴义务人的,以及具有规定的其他情形的,纳税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纳税申报。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 三、扣缴义务人每月所扣的税款,自行申报纳税人每月应纳的税款,都应当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 |
| 8 | 风险 | 1、税务集团规定的合法凭证; 2、国、地税规定; 3、必须加盖专用章; 4、真伪查询; | 1、《营业税细则》第19条 :条例第六条所称符合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凭证(以下统称合法有效凭证),是指: (一)支付给境内单位或者个人的款项,且该单位或者个人发生的行为属于营业税或者征收范围的,以该单位或者个人开具的为合法有效凭证; (二)支付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或者性基金,以开具的财政票据为合法有效凭证; (三)支付给境外单位或者个人的款项,以该单位或者个人的签收单据为合法有效凭证,税务机关对签收单据有疑义的,可以要求其提供境外公证机构的确认说明。 (四)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合法有效凭证。 2、《关于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的意见》(国税发〔2008〕88号)规定,不符合规定的不得作为税前扣除凭据。 ①国税主要指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所提供的。分为专用、普通 。 ②地税主要是指境内提供本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所提供的。 3、注意防伪标记的变化。(具体到每种,不容易说全,经验更重要),具体标准详见《费用报销审核要求》。 4、2011年1月1日起,全国统一使用新版普通。 票种设置按照的填开方式,将简并为通用机打、通用手工和通用定额三大类。 ①通用机打 通用机打分为平推式和卷式。 ②通用手工 手工分为千元版和百元版2种 。 ③通用定额 定额按人民币等值以元为单位,划分为壹元、贰元、伍元、拾元、贰拾元、伍拾元、壹佰元,共7种面额。 5、新《管理办法》自2011年2月1日起,纳税人开具必须加盖专用章,旧式专用章可以使用至2011年12月31日。使用财务专用章不再有效。 6、①新版国税自2011年1月1日起使用。 ②新版地税自2011年1月1日开始启用,新、旧版交叉使用至2011年3月31日,2011年4月1日起,旧版全部作废,停止使用 。 7、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规定了的印刷、领购、开具、保管、检查、罚则。 8、可以通过电话、网上查询真伪。 |
| 9 | 征管法 | 1、纳税过程中实操风险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令第49号》:总则、税务管理、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税务检查、法律责任、附则六章分别详细叙述了税收征收管理中的具体操作。 2、《税收征收管理法》相关规定如下: 第三十二条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第六十二条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