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海淀区卫生局关于颁发 护龄30年荣誉证书、证章的通知 辖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根据京卫医字〔2010〕63号文件精神,请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认真学习,按照要求上报。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北京市2010年三十年护龄发证人员登记表》一式两份。 二、加盖医疗机构和海淀区卫生局公章。 三、申报材料以书面和电子版形式上报海淀区卫生局医政科审核后,按照时限统一上报北京市卫生局。请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准时上报,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四、申报海淀区卫生局时间: 2010年3月29日、30日将书面材料、电子版和工本费(支票或现金)报送海淀区卫生局医政科811室。 联系人:谢静东 联系电话:883219 邮箱:wytbb1997@163.com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三日 1.北京市卫生局关于颁发护龄30年荣誉证书、证章的通知(京卫医字〔2010〕63号) 2.(85)卫医字第34号 |
(85)卫医字第34号
关于表彰长期从事护理工作人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计划单列市卫生局,有关部、委、本部直属单位:
建国以来,我国护理事业在各级党和的领导与关怀下,有了很大发展。广大护理工作者,常年战斗在防病治病第一线,为救死扶伤、保障人民健康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为了表彰他们的功绩,提高他们的社会地位,鼓励护士长期从事并热爱本专业,更好地为人民服务,我部决定:对建国以来从事护理工作30年的护士颁发“荣誉证书”和“证章”(以下称简两证)。
一、表彰范围和人员:凡截至1985年5月31日以前护龄达30年者,有资格接受表彰,包括在卫生、工交、农垦、文教等系统所属的各级各类医疗单位中直接护理病人、从事护理技术操作和营养配制工作的护士(含护士、助产士、护师、主管护师、主任护师。下同):在医学院校专职从事护理专业教学工作的护士;在卫生行政部门专职从事护理管理工作的护士;在各级护理学会和护理专业刊物从事学术或编辑工作的护士。也包括够条件的离、退休护士。对“三种人”、刑事犯罪分子及犯有严重错误的人,不予表彰。医疗事故肇事者也应根据程度,免予表彰。
二、三十年护龄确定方法:原则上必须以累计从事护士工作达30年为发证主要依据。
(一)属于下列情况,现仍从事护士工作的,可计入护龄:
1、因冤、假、错案而被迫脱离护士工作的,可计入护龄。
2、经组织批准离职进修护理专业知识的时间。
3、因公负伤治疗休息的时间。
(二)原系护士,现已改做其他工作的人员,如从事护士工作已达30年可发两证,不足30年不发。
(三)原改行的护士,现已归队继续从事护士工作,其护龄虽不足30年,但工龄已满30年者可发两证。
(四)从事护理工作满30年,但正式取得护士职称的时间不足30年,现仍从事护士工作的,其取得护士职称前、后从事护理工工作的时间,可合并计算护龄。如现已改做其他工作,其护龄仍从正式取得护士职称的时间开始计算。
三、凡符合条件的人员,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计划单列市卫生局审查汇总(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职称、护龄、单位),于1986年1月31日前报我部医政司。铁路系统由铁道部卫生局审查汇总,其他工交、文教单位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审查汇总。
四、证书和证章统一由卫生部监制,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代发。
五、颁发荣誉证书、证章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希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加强领导,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审查评定工作。我部初步定在1986年“5.12”国际护士节统一颁发证书和证章,望各地注意表彰和广泛宣传。
附件1
京卫医字〔2010〕63号
北京市卫生局关于颁发护龄30年荣誉证书、证章的通知
各区县卫生局:
为对长期从事护理工作的护士予以鼓励,根据《卫生部关于颁发护龄30年荣誉证书、证章的通知》(卫办医发〔2002〕30号)要求,现将2010年颁发护龄30年荣誉证书、证章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证范围、护龄确定原则、审核及发放办法和要求等,按卫生部《关于表彰长期从事护理工作人员的通知》(〔85〕卫医字第34号)精神执行,时间截至2010年5月31日护龄满30年的护士(含2006年5月31日以来符合条件的离退休人员)。
二、“两证”工本费(每套20元)由护士所在医疗机构安排解决,不得向护士本人收取。
三、各区县卫生局要切实承担起审核责任,严格把关,做到不虚报、不漏报。
四、请各区县卫生局代为统计辖区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中截至2010年5月31日之前有资格获得30年护龄荣誉证书、证章的护士数量并汇总,于2010年4月1日前将电子表格和工本费(支票或现金)报送市卫生局医政处。
附件:北京市2010年三十年护龄发证人员登记表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二日
附件
北京市2010年三十年护龄发证人员登记表
填表单位:_______区(县)卫生局(盖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合计: 人
| 序号 | 姓名 | 工作单位 | 出生日期 | 参加护理工作时间 | 实际护龄(年) | 执业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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