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基、基桩工程质量验收监督检查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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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09-24 10:26:45
地基、基桩工程质量验收监督检查程序
地基、基桩工程质量验收监督检查程序发表时间:2008-12-611:36:03点击数:341 地基、基桩工程质量验收监督检查程序一、基桩、地基处理工程完成后,建设或监理单位应组织勘察、设计、施工单位和检测机构进行质量验收,并通知市质安站进行监督检查(检测单位对基桩、经处理的地基进行检测之前,建设单位应通知市质安站,质安站对检测机构的资质、人员资格进行核查)。二、建设单位应当在验收2个工作日前向市质安站提交《地基、基桩工程质量验收监督通知书》及相应验收资料,并填写《工程技术资料签收登记表》。三、
导读地基、基桩工程质量验收监督检查程序发表时间:2008-12-611:36:03点击数:341 地基、基桩工程质量验收监督检查程序一、基桩、地基处理工程完成后,建设或监理单位应组织勘察、设计、施工单位和检测机构进行质量验收,并通知市质安站进行监督检查(检测单位对基桩、经处理的地基进行检测之前,建设单位应通知市质安站,质安站对检测机构的资质、人员资格进行核查)。二、建设单位应当在验收2个工作日前向市质安站提交《地基、基桩工程质量验收监督通知书》及相应验收资料,并填写《工程技术资料签收登记表》。三、
| 地基、基桩工程质量验收监督检查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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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08-12-6 11:36:03 点击数:3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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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基、基桩工程质量验收监督检查程序 一、基桩、地基处理工程完成后,建设或监理单位应组织勘察、设计、施工单位和检测机构进行质量验收,并通知市质安站进行监督检查(检测单位对基桩、经处理的地基进行检测之前,建设单位应通知市质安站,质安站对检测机构的资质、人员资格进行核查)。 二、建设单位应当在验收2个工作日前向市质安站提交《地基、基桩工程质量验收监督通知书》及相应验收资料,并填写《工程技术资料签收登记表》。 三、地基、基桩工程质量验收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基础开挖到设计标高; 2.基坑、基槽、管沟基底的土质和几何尺寸符合设计要求; 3.已标出基础轴线、标高; 4.备有地基、基桩工程的质量保证资料; 5.备有地基、基桩工程的各分项的工程自评资料; 6.备有设计图纸及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7.备有基桩的检测报告。 四、资料审核有欠缺的,项目责任监督工程师及时下发工程资料欠缺单,并限期补齐;资料基本完整的,由项目责任监督工程师报分管站领导确认参与验收监督检查的人员和日期,并通知建设单位。 五、市质安站参加验收监督检查的人员由分管站领导安排:单项工程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下或7层以下的工程由项目责任监督工程师和指定的任一名监督工程师参加;其它工程由一名站领导、项目监督工程师和指定的任一名监督工程师参加。 六、对地基、基桩工程验收的监督重点抽查下列内容: 1.基桩、地基处理的施工质量及检测报告、验收记录、验槽记录; 2.防水工程的材料和施工质量; 3.地基基础子分部、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情况。 七、有关单位和人员签署《基桩工程质量验收报告》或《地基处理工程质量验收报告》,并在3个工作日内提交市质安站。 八、市质安站完成对地基、基桩工程的监督检查工作,审查质量验收报告后,由项目责任监督工程师提出该部份的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
地基、基桩工程质量验收监督检查程序
地基、基桩工程质量验收监督检查程序发表时间:2008-12-611:36:03点击数:341 地基、基桩工程质量验收监督检查程序一、基桩、地基处理工程完成后,建设或监理单位应组织勘察、设计、施工单位和检测机构进行质量验收,并通知市质安站进行监督检查(检测单位对基桩、经处理的地基进行检测之前,建设单位应通知市质安站,质安站对检测机构的资质、人员资格进行核查)。二、建设单位应当在验收2个工作日前向市质安站提交《地基、基桩工程质量验收监督通知书》及相应验收资料,并填写《工程技术资料签收登记表》。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