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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5-09-24 10: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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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X应急发〔2019〕32号XX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2019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的通知各镇(街道)、工业园区,局各股室,执法大队:现将《XX县应急管理局2019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XX县应急管理局2019年3月29日XX县应急管理局2019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为加强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规范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行为,增强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的计划性和针对性,切实排查和化解安全生产领域风险隐患,构建“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追责”的工作机制,根据《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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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X应急发〔2019〕32号XX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2019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的通知各镇(街道)、工业园区,局各股室,执法大队:现将《XX县应急管理局2019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XX县应急管理局2019年3月29日XX县应急管理局2019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为加强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规范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行为,增强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的计划性和针对性,切实排查和化解安全生产领域风险隐患,构建“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追责”的工作机制,根据《安
X应急发〔2019〕32号

XX县应急管理局

关于印发2019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镇(街道)、工业园区,局各股室,执法大队:

现将《XX县应急管理局2019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XX县应急管理局

2019年3月29日

XX县应急管理局

2019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为加强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规范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行为,增强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的计划性和针对性,切实排查和化解安全生产领域风险隐患,构建“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追责”的工作机制,根据《安全生产法》、《、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和《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监管总局令第24号)和《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安监总〔2017〕150号)有关规定,以及省、市、县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安全监管力量和县应急局工作职责,制定XX县2019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指导思想。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强化底线思维,严格按照安全生产“分级负责、属地监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推进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镇(街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国家、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及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常态化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强力推进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厉打击和坚决查处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有效减少一般事故,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的发生,着力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甘肃省安全生产条例》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为主线,以督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核心,以排查治理事故隐患为重点,按照严格执法、文明执法、规范执法、廉洁执法的要求,大力推进监管执法规范化建设。转变执法方式,增强企业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内生动力,把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落到实处。加大执法力度,严格实行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的执法要求,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采取法律手段,对违法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实行最严厉的责任追究,切实发挥安全监管执法的警示、震慑作用。着力优化整合县、镇执法资源,优势互补,合力攻坚,杜绝执法监察死角盲区。确保直管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监督检查率达100%,综合监管行业领域督查、巡查、指导、协调覆盖率达100%,事故隐患整改复查率达100%,重大安全隐患整改率达到100%,重大危险源监控率达到100%,非法违法行为查处率达到100%。

(三)主要任务。

1、全面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和《甘肃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精神,严格执行国家和标准,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和自由裁量权;着力加大执法培训,大力提升安全监管人员执法能力和水平,规范执法程序,明确执法内容和标准,强化执法检查;加强执法档案管理工作,健全完善执法台帐,规范行政处罚案卷制作,提高案卷质量;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强化服务意识,做到公正廉洁执法,树立良好执法形象。通过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宣传教育培训等多种形式,将国家、省市县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工作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到各生产经营单位的工作实际中去。

2、强化对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强化对危化品、煤矿、非煤矿山、烟花爆竹、涉爆粉尘、有限空间等重点行业领域和发生过事故、存在重大隐患企业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会同有关部门加大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消防安全、城市燃气等行业领域安全监管执法力度,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检查,严格大型集会活动的安全管理,督促企业狠抓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全面排查各类安全隐患,积极做好隐患整顿治理工作,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严密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监督检查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和企业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落实情况,并对检查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和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促,对有关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3、着力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工作。指导各有关部门按照生产安全事故预防的要求,积极做好本行业、本系统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体系建设工作;对各级各类应急预案进行审查、抽查,确保应急预案科学有效;在全县重点领域、高危行业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应对突发生产安全事故的处置能力。

4、加强对有关部门和镇(街道)安全生产工作的督促指导。对同级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镇()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及时指出和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反馈督查巡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着力推进安全生产行业管理、属地监管主体责任的进一步落实。

二、行政执法人员数量和总法定工作日、监督检查工作日、其它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

(一)行政执法人员数量。县应急局有行政执法人员12人,县安全生产执法大队有行政执法人员13人,共25人,实际从事日常执法检查23人,符合县级监管部门不得低于在册人数的80%、专门执法机构不得低于在册人数的90%的要求。

(二)总法定工作日、监督检查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

1、总法定工作日。是指国家规定的法定工作日和本部门行政执法人员总数的乘积。2019年全年共365天,有52周,双休日104天,元旦、春节、五一、端午、国庆等法定假日共计29天,法定工作日232天,行政执法人员23人,总法定工作日5336天。

国家法定工作日=全年总天数-双休日-法定节假日=365-52×2-29=232个工作日;

总法定工作日=国家法定工作日×监管人员数量=232×23人=5336个工作日;

其中:2019年全年总天数365天;

双休日=52周×2天/周=104天;

国家法定节假日29天。

2、其他执法工作日。是指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实施行政许可,组织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调查核实安全生产投诉举报,参加有关部门联合执法,办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登记、备案,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办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完成县或者上级监管部门安排的执法工作任务预计所占用的工作日。根据近三年数据测算,其他执法工作日为830天。

1.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监管:200个工作日;

2.实施行政许可:250个工作日;

3.组织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起数×事故调查人数×调查处理天数=2×4×15日=120个工作日;

4.调查核实安全生产投诉举报:件数×调查人员数×调查处理天数=10件×2人×3日=50个工作日;

5.参加有关部门联合执法:次数×参加人数×执法天数=20次×2人×1日=40个工作日;

6.办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登记、备案:50个工作日(建设项目“三同时”审查、烟花爆竹经营许可、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等);

7.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30个工作日;

8.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10个工作日;

9.完成县及有关部门、上级监管执法机关组织的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各种大检查和安委会督查):60个工作日;

10.指导企业开展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标准化建设等:20家×1日=20个工作日; 

合计:200+250+120+50+40+50+30+10+60+20=830个工作日。

3、非执法工作日。是指单位值班、参加学习、培训、考核、会议,检查指导下级安全监管部门工作,参加党群活动,病假、事假,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预计所占用的工作日。根据近三年数据测算,非执法工作日为12天。

1.机关值班:232个工作日×1人=232个工作日;

2.学习、培训、会议总共安排:2日/月×12月×23人=552个工作日;

3.考核总安排:20个工作日;

4.病假、事假总安排:23人×3日=69个工作日;

5.检查指导下级安全监管执法机关工作:检查人数×次数(每季度一次)×镇(街道)数=3人×4次×19=228个工作日;

6.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等规定,公务员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总安排:6人×5日+4人×10日+13人×15日=265个工作日;

7.党群活动共安排:23人×1日×12月=276个工作日;

合计:232+552+20+69+228+265+276=12个工作日。

4、监督检查工作日。是指安全监管部门对生产经营单位开展监督检查的工作日,包括对重点检查单位开展监督检查所需要的重点检查工作日和对重点检查单位以外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监督检查所需要占用的一般检查工作日。其数额为总法定工作日减去其他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所剩余的工作日。2019年度监督检查工作日为3694天。

测算依据如下:

总法定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执法工作日,即:5336-830-12=3694个工作日。

三、重点检查安排

根据原国家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应急总〔2017〕150号)要求,结合全县生产经营单位实际,核定重点检查单位125家,其中煤矿7家,非煤矿山20家,危化企业46家,烟花爆竹企业38家,工贸企业14家(见附件)。

(一)煤矿。

1、基本情况。共有企业7家,其中:联合试运转2家,停产2家,停建3家。

2、检查频次及时间。全年逐矿检查不少于24轮次,每月2次,占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任务15%。

3、监督检查重点内容。围绕重点企业、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重点对井工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落实情况;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安装维护,瓦斯治理情况;探放水制度、井下防治水措施、水害应急救援措施、物资配备等煤矿防治水情况以及机械、电气、通风系统建设管理情况等进行执法检查;露天煤矿重点检查煤层自然发火、片帮、滑坡、道路挡车墙、煤场防火、排土场安全监管等防、管、控措施落实情况。

4、牵头领导及责任股室。

(二)非煤矿山。

1、基本情况。共有企业20家,其中: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6家,小型露天采石场7家,砖瓦粘土矿(砖厂)7家。

2、检查频次及时间。全年逐企业检查不少于12轮次,每季度至少1次,占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任务15%。

3、监督检查重点内容。重点对自上而下分台阶开采、采用中深孔爆破、机械二次破碎、防边坡垮塌、排土场安全管理等方面进行执法检查;对国家禁止使用的工艺设备淘汰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尾矿库重点对新建项目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4、牵头领导及责任股室。

(三)危险化学品。

1、基本情况。共有生产经营单位和建设项目46家。其中:化工企业、项目12家,加油站25家,醇基燃料经营7家,氧气、乙炔经营2家。

2、检查频次及时间。全年逐企业(项目)检查不少于4次,其中:化工企业(项目)不少于24轮次;加油站,醇基燃料经营,氧气、乙炔经营单位不少于4轮次,每季度至少1次,占年度监督检查任务的20%。

3、监督检查重点内容。围绕危险化学品企业自动化控制安装、设计诊断等重点工作,重点检查涉氯、涉氨、加氢等重点危化企业安全距离符合情况,自动化控制系统、安全仪表系统(SIS)安装、运行情况,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编制及修订情况,动火、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等特殊作业安全管理情况,重型防化服、空气呼吸器等应急救援防护器材的配备及维护情况,应急救援演练情况等。

4、牵头领导及责任股室。

(四)烟花爆竹。

1、基本情况。共有储存、经营单位38家,其中:仓储批发企业1家,经营门店37家。

2、检查频次及时间。全年逐单位检查不少于4轮次,占年度监督检查任务的10%。

3、监督检查重点内容。烟花爆竹批发企业重点检查防雷、防静电设施和视频监控设施的配备及维护使用情况;烟花爆竹产品的标识、登记、流向情况;是否存在超量储存、超范围经营或经营超标、非法产品等违法违规行为。烟花爆竹经营零售网点重点检查是否持证经营,是否实行专店或专柜销售,是否超量储存、超范围经营,是否违规经销超标非法烟花爆竹产品,是否在销售场所违规试放烟花爆竹等问题。

4、牵头领导及责任股室。

(五)工贸等行业。

1、基本情况。包括冶金、建材、纺织、商贸、轻工、烟草、机械、工贸等行业。

2、检查频次及时间。全年对重点生产经营单位检查不少于4轮次,占年度监督检查任务的15%。

3、监督检查重点内容。重点检查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及安全责任落实情况,安全生产投入情况,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情况,安全生产设施设备维护、检修及运行情况,作业现场安全管理情况,隐患排查和治理情况,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应急管理情况,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落实情况等。

4、牵头领导及责任股室。

(六)重要节假日及重点时段。

1、基本情况。全国、省市县“”、 暑期(汛期)等重要时段及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等重点节假日期间。

2、检查频次及时间。在每个重点时段和重点节假日期间对重点企业、重点项目、重点场所、重要环节、重要点段进行针对性的安全监督检查。占年度监督检查任务的5%。

3、监督检查重点内容。重点检查安全责任制落实,安全防护措施落实,重点部位、重点场所、重点环节的监测监控,应急预案的修订完善及应急保障、应急值守等情况。

4、牵头领导及责任股室。

(七)安全生产大巡查。

1、基本情况。按照《XX县安全生产大巡查实施办法》对各镇(街道)、县安委会成员单位进行巡查。

2、检查频次及时间。全年安全生产大巡查不少于4次,每季度不少于1次,占年度监督检查任务的10%。

3、监督检查重点内容。重点检查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制度落实情况,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开展情况,安全生产改革发展措施落实情况,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情况,安全生产重大活动开展情况等。

4、牵头领导及责任股室。

四、一般检查安排

一般检查安排,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双随机一公开”摇号系统确定。受执法队伍人员数量,2019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一般检查安排,只随机选取被检查单位。

(一)基本情况。对道路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城镇燃气、学校、医院、敬老院、商场、超市、宾馆、饭店及其他重点行业领域进行综合督查检查。

(二)检查频次及时间。重点道路交通运输企业、建筑施工工地、城镇燃气公司、城区学校、公立医院、敬老院、大型商场超市及宾馆饭店等重点单位安全生产抽查检查均不少于4次,每季度不少于1次,占年度监督检查任务的10%。

(三)监督检查重点内容。重点检查企业安全生产有关证照持有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建立落实情况;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安全管理机构建立情况;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情况;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情况;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制定修订及演练情况;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情况。

(四)牵头领导及责任股室

五、检查方式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采取“四不三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层、直到现场、直面问题)和突击检查、明查暗访等方式进行,按照行政执法人员和待查对象“双随机”的方式随机确定。并检查根据情况适时邀请相关专家参加。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依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开展监督检查活动,是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和《甘肃省安全生产工作条例》,明晰应急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责任的有效举措。各承担监督检查任务的股室应提前做好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实施的各项准备工作,细化检查内容,明确执法要求,妥善处理好日常工作事项,不能以人员、装备、时间不足为由影响监督检查计划的实施,维护监督检查计划的严肃性。

(二)严格程序,规范执法。各股室及执法检查人员要抓住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重点、难点。监督检查过程中,要严格依照现行有效法律、法规、规章,规范监督检查的各个环节,做到程序合法、操作规范、自由裁量权使用得当、文书填写规范。要规范安全生产案件查处行为,对每一起行政处罚案件,从程序、事实、证据、法律依据等环节进行严格审核把关。要在政务网站、政务信息公开栏等及时公开监督检查的依据、检查事项、检查方式、检查程序和检查结果,接受社会监督,确保依法行政、规范执法,持续提高监督检查工作质量。

(三)落实责任,强化整改。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直管行业中查出的一般隐患要督促企业制定整改方案,按照责任、措施、时限、资金、预案“五落实”的要求进行整改,并按期报送整改情况;对查出的重大隐患要建立台账,挂牌督办,跟踪督促整改,严防隐患整改不落实、走过场。

对不属于监管范畴的,要及时函告相关镇和部门督促整改。

(四)健全台账,留痕管理。各责任领导和责任人要根据本计划的安排,制定所属行业详细检查计划并开展相关工作,并对检查过程、检查结果和隐患整改复查情况实行台账管理。

要按照行政执法工作要求开展执法检查,规范使用、如实填写各类行政执法文书,详细记载非法违法行为。建立并完善监管执法档案资料,做到客观、全面、真实。

(五)廉洁自律,依法行政。各责任领导和责任人要严格执行、省市县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规定,增强遵纪守法观念和意识,自觉慎用手中权力,做到依法执法、廉洁执法,并接受监督检查对象的监督。要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格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违章行为严格依法处理。对不依法履行职责或者违反法定权限和程序不作为、乱作为的,依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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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县应急管理局                          2019年3月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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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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