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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建价办字[2007]40号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5-09-24 10:17:54
文档

郑建价办字[2007]40号

标   题:转发河南省建筑工程标准定额站关于执行《河南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管理办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文号:郑建价办字(2007)40号颁布时间:2007年10月9日浏览:31郑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公室文件郑建价办字(2007)40号转发河南省建筑工程标准定额站关于执行《河南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管理办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各建设、施工、监理、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及各有关单位:现将《河南省建筑工程标准定额站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豫建设标[2007]15号)转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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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标   题:转发河南省建筑工程标准定额站关于执行《河南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管理办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文号:郑建价办字(2007)40号颁布时间:2007年10月9日浏览:31郑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公室文件郑建价办字(2007)40号转发河南省建筑工程标准定额站关于执行《河南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管理办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各建设、施工、监理、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及各有关单位:现将《河南省建筑工程标准定额站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豫建设标[2007]15号)转发

标    题:转发河南省建筑工程标准定额站关于执行《河南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管理办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文号:郑建价办字(2007)40号 

颁布时间:2007年10月9日

浏览:31

郑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公室文件 

郑建价办字(2007)40号 

转发河南省建筑工程标准定额站关于执行 

《河南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 

措施费计价管理办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各建设、施工、监理、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及各有关单位: 

现将《河南省建筑工程标准定额站关于执行<河南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管理办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豫建设标[2007]1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单位执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反映到郑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公室,以便及时解决。 

二○○七年十月九日   

 

附件:

河南省建筑工程标准定额站文件

 

预建标定[2007]15号 

河南省建筑工程标准定额站关于执行《河南 

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 

管理办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各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现就执行《河南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管理办法》(豫建设标[2006]82号)中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一、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中的基本费应足额计取,工程造价结算及审核时不得调减。现场考评费在工程造价结算及审核时应按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核发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率核定表》进行计算。奖励费根据获奖级别按豫建设标[2006]82号文第十四条规定进行计算。 

二、附表1序号1的建筑工程适用总包工程,包含房屋建筑中的土建工程及其配套的安装、装饰等工程,其中安装工程的综合基价计费基数指的是不含未计价材的安装费。 

三、附表1序号6的费率适用于单独发包的安装工程。 

四、单项工程造价在5000万元以上的工程,其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率暂由各市定额站(造价办)负责单独测算,报省站备案后方可计算。 

五、豫建设标[2007]22号文中第四条关于扣除临时设施费的规定,应理解为费用调差,在取费程序差价栏内单列。  

   特此通知  

二00七年九月二十九日 

文档

郑建价办字[2007]40号

标   题:转发河南省建筑工程标准定额站关于执行《河南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管理办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文号:郑建价办字(2007)40号颁布时间:2007年10月9日浏览:31郑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公室文件郑建价办字(2007)40号转发河南省建筑工程标准定额站关于执行《河南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管理办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各建设、施工、监理、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及各有关单位:现将《河南省建筑工程标准定额站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豫建设标[2007]15号)转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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