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条: 为了严格公司管理制度,合理控制公司经营费用,根据公司经营活动的特点,特制订制度。
第二条: 费用报销的控制原则:计划管理、分级负责、层层把关。由各部门经理负责本部门人员费用报销的实质性、合理性的一级审查;
由财务经理对报销票据的合法性进行二级审查;由总经理进行最后的审核批准。
第三条: 费用的控制实行计划管理,由需要支付费用的部门或个人先行填写“用款申请单”,列明:费用的性质、费用的用途、费用的预计金额、
款项支付预计时间等要素,先报部门经理审批同意后,报总经理审批,待取得总经理签署同意的“用款申请单”后方能执行。
第四条: 费用发生过程中,原则上必需由两人或两人以上同时参与或执行,并互相监督和共同承兑相关责任。
第五条: 费用发生过程中,当事人应充分取得费用的相关单据,如:合约或协议、合法的票据等,如因未能取得合法(被税务机关认可)的票据而
遭受财务经理剔除的部分支出,公司原则上不予以承担,由当事人自行负责。
第六条: 费用发生完毕后,当事人应及时将收集到的费用单据加以整理归类,采用公司统一印制的“费用报销单”规范粘贴,粘贴过程中应区别费用 性质(如:交通费、住宿费、餐饮费、招待费、办公费等)分类粘贴,便于归类计算和整理。
第七条: 当事人在填写“费用报销单”时,应遵照“实事求是、准确无误”的原则,将费用的发生原因、发生金额、发生时间等要素填写齐全,
并签署自己的名字,交共同参与的人员复查,并请其在证明人一栏上签署其姓名。“费用报销单”的填写一律不允许涂改,尤其是费用
金额,并要保证费用金额的大、小写必须一致,否则无效。
第:当事人应将填写完整、附件齐全的“费用报销单”和已经审批过的“用款申请单”一起送交本部门经理进行审批,部门经理应重点对费用发生 的真实性、费用预算金额与实际金额的差异合理性进行审查,部门经理审查无异议后,应在“费用报销单”部门经理一栏签署审批意见并签 署部门经理的名字。
第九条:当事人将取得经过本部门经理审批签署后的“费用报销单”以及原审批的“用款申请单”送交财务经理进行审批,财务经理应重点对“费用报 销单”后所附的原始和单据进行合法性审查,对费用金额的计算进行复核稽查。财务经理审查无异议后,应在“费用报销单”财务部门一 栏签署审批意见并签署财务经理的名字。
第十条:当事人将取得本部门经理、财务部门经理审批签署后的“费用报销单”以及原审批的“用款申请单”一起,通过公司内部单据传递程序报送到 公司总经理处,由总经理进行最后的审查和审批。总经理一般仅从“费用报销单”的形式要素上进行审查,看报销审批程序和相关人员的签 字是否齐全、字迹是否真实。
总经理审查无异议后,在“费用报销单”总经理一栏签署审批意见并签名。
第十一条:当事人取得审批齐全的“费用报销单”以及“用款申请单”后,应在3天之内送交财务部门的出纳员手上领取资金,出纳人员
应对“费用报销单”进行审核,重点看报销单是否有涂改、费用的计算是否正确、后附的是否齐全合法,审批手续是否齐备。 出纳人员在审核无误后方能付款。
第十二条:本管理制度的制订、修改和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
第十三条:本制度经公司总经理审批签署实施,修改时亦同。
公司日常费用报销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的财务管理,合理调度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财政,结合本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 请款报销程序
第二条 请款报销的审批权限
(一) 公司购置固定资产、公司领导出国费用及日常费用支出须经总经理签字;
(二)各部门所有报销单据必须经部门主任签字后,才能汇总交公司总经理审批。
第三条 请款审批手续
(一) 请款人员因公需要领用现金或支票时,应填写“借款单”经部门主任初审签字;
(二) 请款人员执“借款单”到公司总经理处审批;
(三)请款人员执审批后的“借款单”到财务部,财务负责人根据公司的资金状况确定是否予以支付。若支付,经会计制单、审核,由出纳按照批准金额予以支付;
(四) 请款人员请款后必须及时报销。借款不得超过7天,差旅费借款必须在返回公司上班之日起5天内报销。
第四条 报销管理程序
(一)请款人员在任务完成之后要及时报销,原则是前账不清,后账不借;
(二)报销时,报销单上应注明所办事由和用途,并附原始单据和,经部门主任审核签字,总经理批准后到财务部报账;
(三)会计人员对报销凭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合理性予以复核;
(四)报销人执复核后凭据和报销单到出纳处核销(由双方当面对“借款单”剪角为凭);
(五)请款购置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还应附验收单。
第三章 差旅费报销程序
第五条 关于差旅费报销标准的规定
(一) 坐车船的规定:原则上公司领导及具备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可以乘坐火车软席、轮船二等舱及飞机,其余人员出差火车路途时间10小时以内一律乘坐火车硬席、卧铺及轮船三等舱,超过10小时、并且确实工作需要乘坐飞机者,必须事先报请公司领导批准。特殊情况要由总经理批准;
(二)出差人员的住宿规定:公司领导及具备享受乘坐软席车的人员,住宿
费标准为三星级(含三星级)以下饭店的标准客房,一般人员不应超过200元/日;与高一级领导一同出差,可按高一级领导同星级标准执行;参加会议人员凭会议通知单及相关票据实报实销;
(三) 出差住勤补助:工作人员出差外地的伙食补助,不分途中和住勤一般地区每人每天补助标准为15元,特区补助标准为20元(按实际天数计算),参加会议人员凭会议证明报销;
(四)夜间乘火车补助规定:出差期间在夜晚(从晚八时至次日晨七时之
间,在车上过夜6小时以上)未坐卧铺的,发给夜间乘车补助费,其标准为:按夜间乘坐慢车硬座或直快列车硬卧票价的60%发给乘车补助,乘坐特快列车的,按特快硬座票的50%发给乘车补助;乘卧铺者,不予补助;
(五)白天和夜间的划分:早六点至晚八点为白天时间,其余时间为夜间
时间。白天行车超过6小时者,按一天计算补助;不足6小时满4小时者,按半天计算补助;不足4小时者,当天不计算住勤天数。白天行车以及夜间行车不超过5小时者,不准购买卧铺,连续乘车的时间超过12小时者除外。 夜间乘坐长途汽车、轮船最低一级舱位(统舱)超过6小时的,每人每夜按伙食补助标准,另行发给补助费;
(六)关于私事绕道的报销规定:趁出差或调动工作之便,事先经公司领
导批准就近回家省亲、办事,所发生的车船票,一律按直线距离报销,多开支的
部分由个人自理,不发放绕道和在家期间的一切补助费;
(七)出差期间市内交通费及业务招待费经公司领导审批财务审核后报销;
(八)其他费用报销标准按照有关规定审核报销。
第四章 交通费、通讯费报销程序
第六条 交通费、通讯费报销管理的规定
(一)报销标准
1.交通费报销标准
(1)部门主任、副主任每月不得超过300元;
(2)广告部征集人员每月不得超过600元;
(3)其他部门工作人员因公外出办事每月不得超过200元;
(4)特殊情况由总经理核定报销金额。
2.通讯费报销标准
(1)员工通讯费每人每月不得超过150元;
(2)特殊情况由总经理核定报销金额。
(二)报销范围
1.有私车可按上述标准报销油票,但不报出租车票;
2.若无特殊情况,跨月出租车票、通讯费不予报销;
3.节假日出租车票不予报销(特殊情况需说明原因,经各部门
主任批准后给予报销);
4.因公外出应经部门主任核准,否则不予报销。
第五章 报销时间规定
第七条 报销时间
(一) 每月10日—20日为报销时间,遇节假日不顺延。过期未报销的部分当月不再予以报销。借领支票一周内报销,差旅费借款在回公司上班后5天内报销,限额支票3天内报销;
(二) 周一、三下午财务部进行内部核算,不办理请款报销查账等业务。
第 报销办法
(一) 本人填写好报销单,经部门主任审核签字,交部门主管、公司领导批准后由专人汇总统一交到财务部;
(二)财务部按照规定核审后予以报销。
第六章 附 则
第九条 本规定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有限公司差旅费报销规定
为完善公司管理,加强财务监督与控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适用范围和使用原则
本规定适用对象为公司本部全体员工(销售业务人员适用《销售管理办法》)。
“出差”指因公到**市以外地区处理公司事务。
出差标准分二级:副总、总监(含)以上;其他员工。
公司各部门人员要本着合理、节约、高效的原则使用差旅费。能够通过其他方式解决的事务,尽量不安排出差,禁止以出差为由外出旅游或参加其他私人性质的活动;在时间允许的情况下,能坐火车的就不安排乘飞机,能乘坐一般列车,就不安排特快或动车组;同等住宿条件下,住宿费应就低不就高,能多人同住的应安排标准间、多人间;每笔差旅费的使用必须有明确的目的;出差完成后必须向上级主管汇报工作成果,上级主管有责任对差旅费使用情况进行了解和管理。
第二条、出差申请
凡出差人员出差前必须详细填写“出差申请单”,经审批通过后方能出行。
一、出差审批流程:公司副总经理、总监出差,需报总经理审批;其他员工,需报本部门、主管副总审批。出差人员凭申请单可以到财务资产部门借支相应得钱款。
注意事项:出差申请单上需注明出差地点、出差事由、出差期限,并需注明是否带司机。出差确实需要带车的,须报总经理批准,由车辆管理部门安排。几人同时出差时,可以每人单独填写“出差申请单”,也可以由一人填写“出差申请单”,并注明随行人员。
二、出差申请单更改:出差人员因特殊原因,中途需变更出差路线或延长出差时间,要事前请示主管领导同意并在出差返回后五个工作日内,填写 “出差变更申请单”,写明实际出差日期及实际出差路线,提交部门、分管副总审批。“出差变更申请单”需随原“出差申请单”一起贴入“费用报销单”报销。
第三条、报销程序
一、出差人员必须在出差结束后5个工作日或一周内,到财务资产部办理审核报销手续。
二、报销差旅费程序
(一)、出差人员填写“差旅费报销单”,单上需注明分类项目金额及报销单据数量,将差旅费单据和出差申请单粘贴在报销单中,并在报销单上签名。
(二)、部门负责人审核无误后,在“差旅费报销单”上签字确认。
(三)、出差人员按差旅费报销流程审批通过后,交财务资产部报销费用。
第四条、报销标准
一、日常性出差
公司各部门人员日常性出差,其差旅费开支由往返路费、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构成。出差过程中发生的其他费用(如复印、购买办公用品、宴请送礼、小型会议费等)不属差旅费报销范畴,需另行办理报销手续。差旅费报销时要求提供各报销项目对应的正式,各项费用分开列明,超标及超范围费用不予报销。
各项目标准如下:
(一)、往返路费:往返路费包括**市至出差目的地的飞机票、火车票、船票、长途客车票以及上述票据的附加费用,按所到达地区现行票价实报实销。
1.往返交通工具的使用标准上限:
副总、总监(含)以上人员可乘坐飞机经济舱,火车卧铺,轮船二等舱。
其他员工出差乘火车。乘坐火车,从晚上8时至次日晨7时之间在车上过夜的,或连续乘车时间超过10小时的,可购卧铺和软座票。
“特殊情况”下可乘飞机,但要在出差申请单中特别注明,并由部门负责人及主管副总审批。
“特殊情况”是指:
**至目的地无直达列车,或虽有直达列车,但超过12小时车程;
处理紧急公务;
与副总、总监(含)以上人员一同出差;
飞机票与火车票同等价值。
2.往返路费附加费用包括:
机票附加费用:机场巴士(的士)费用、机场建设费、改(退)票费、保险费、行李托运费。
火车、轮船、长途客车附加费用:订票费、改(退)票费。
(二)、交通费:交通费指乘坐出租车、大巴、地铁等公用交通工具费用,实行限额报销,只报不补,带车出差不再报销交通费,报销上限标准如下:
| 交通费报销上限 | 副总、总监以上(每人) | 其他人员(每人) |
| 一类地区 | 50元/天 | 35元/天 |
| 二类地区 | 35元/天 | 25元/天 |
| 三类地区 | 25元/天 | 20元/天 |
1.地区分类
一类地区:北京、上海、广州、深圳
二类地区:合肥、福州、兰州、南宁、贵阳、海口、石家庄、郑州、哈尔滨、武汉、长沙、长春、南京、南昌、沈阳、呼和浩特、银川、西宁、济南、太原、西安、成都、拉萨、乌鲁木齐、昆明、杭州、重庆、天津等各省会城市及直辖市。
珠海、汕头、三亚、大连、烟台、青岛、桂林、厦门、济南、苏州、无锡、宁波
三类地区:上述以外地区
2.报销限额(单位:元/天/房间)
职务
| 地区 | 副总、总监以上 | 其他 |
| 一类地区 | 350 | 250 |
| 二类地区 | 300 | 200 |
| 三类地区 | 250 | 150 |
1、多人一同出差,尽量安排标准间和多人间,无特殊情况,禁止安排单间。
2、在深圳出差,尽量安排在**的协议单位以享受折扣价;多人同住,报销限额就高不就低;住宿费用符合前款有关规定,并低于报销限额的,按住宿标准与房间价差额部分的50%给予奖励。
(四)、伙食及通信补助费
伙食及通信补助费采取限额补助,只补不报的形式。一类地区每人每天40元,其他地区伙每人每天25元。
二、出席会议、培训学习。
对于外出参加会议或培训的人员,报销时,需提供会议或培训通知备查。
(一)、若会务费/培训费中已含食宿费用,不再报销住宿费,不再领取伙食补助,按会议单位所收取的费用实报实销。往返路费、交通费按日常性出差标准执行。
(二)、若会务费/培训费中不含食宿费用,按日常性出差标准报销差旅费用。
(三)、由接待方邀请并由对方承担费用的出差人员,各项费用已由对方负担,不再给予报销及补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