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设局 赵金松
随着我县中心城区的不断发展,城镇化进程进一步加快,拆迁安置工作已成为整个城市建设过程中的重要工作。拆迁安置工作牵涉到千家万户,如何确保建设工程顺利征用土地,切实搞好拆迁户的安置工作,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因此,认真研究我县当前城市拆迁安置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维护拆迁群众在城市化进程中的利益,成为一个具有现实意义的研究课题。借此全县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难得机遇,我在多方走访、认真调查、深入思考的基础上,对这一课题进行了研究和探讨,也总结出了一些肤浅的意见和看法。
一、基本情况
我县位于南阳盆地东沿,交通便捷,区位优势明显。近年来,我县把建设中等城市作为城市发展的目标,抢抓发展机遇,大力实施“一河三区”和“城建带县”战略。城市建设步伐明显提速,城市绿化、美化和规范化管理水平显著提高,继续完善城市总体服务功能,人居环境进一步改善。近两年来,共完成城市建设投资达10亿元,新建城市道路12条8000米;改扩建城市道路3条1400 米。预计实施征地拆迁29户,累计拆除房屋约5500平方米,拆迁安置量大任务重。
二、我县开展拆迁安置工作中主要做法
拆迁安置工作情况复杂、矛盾突出、任务繁重。在工作中,我县克服种种困难,冲破重重阻挠,取得了一些成绩,积累了一些经验。
(一)领导重视是搞好拆迁安置工作的保证。拆迁安置工作牵涉面广,情况错综复杂,没有强有力的领导组织作保障,工作很难开展,为加强领导力量,强化保障措施,一是建立了领导联系项目制。按照“一个项目、一位领导、一套班子、一种模式”的工作思路,由一位局领导联系一个具体项目、在严格执行的前提下,对该项目的拆迁安置全权负责,形成了对拆迁安置工作齐抓共管的领导格局。二是成立了拆迁安置工作办公室。拆迁安置办公室负责对全县拆迁安置进行全面处理,并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人,提出了处理意见,确定了交办时间。我县大部分拆迁安置工作都有了较大的进展,为以后的开发建设和拆迁安置工作夯实了基础。
(二)宣传到位是搞好拆迁安置工作的基础。拆迁安置工作是一项性很强的工作,加大有关法律、法规和的宣传力度,引导群众正确认识和掌握拆迁安置工作有关,正确对待拆迁安置中的矛盾和问题十分必要。在工作中,我县注重多途径、多形式、多方位做好有关法律宣传工作和拆迁户的思想工作。
(三)依法办事是搞好拆迁安置工作的关键。拆迁安置工作事关每一位拆迁群众的切身利益,稍有不慎,就会引起矛盾,造成不稳定因素,只有严格依法律办事,才能将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一是严格按补偿,二是严格坚持“三公开”原则,三是严格坚持“三带三包”,即带感情、带、带拆迁方案,包协议签订、包过渡、包稳定。
(四)把握原则,妥善安置是搞好拆迁安置工作的重点。
我县始终坚持让利于民、妥善安置的原则。一是明确拆迁属性。把新城区房屋拆迁定性为土地附着物补偿,统一安置补偿标准,简化操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二是让利于拆迁户,尽量照顾群众利益。三是人性化安置拆迁户。拆迁户房屋占地面积在安置宅基地标准以下的,给足一个宅基地或优先帮助安排经济适用住房、租用廉租房。四是坚持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与强制拆除相结合。对拆迁户坚持“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方法做工作,同时对无理取闹的钉子户依法强制拆除。五是做好拆迁户后勤服务工作。及时兑现资金和安置地块,帮助拆迁户解决建房中的水、电、道路和建房手续,帮助他们及时建房。使拆迁户“搬得出、安得下、稳得住、能发展”。
三、近年的城市拆迁安置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在我县实际拆迁过程中存在几个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少数干部群众对拆迁安置的了解不够、理解不透,或者误解了拆迁安置。由于缺乏拆迁主体和被拆迁人之间的对话交流的渠道,作为拆迁主体一方对群众的疑问不能正确解答,或者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敷衍塞责,上推下压,引起群众的不满。
2、在拆迁调查工作中,对补偿标准的尺度掌握出现偏差。尽管部门按照拆迁,制定了统一补偿标准,但由于对同类房屋的结构、装修、价格等问题的认同上存在差异;对居民建在集体土地上与国有土地上的房屋估价混同;对拆迁地面积的丈量、拆迁标的物的估价不统一,出现个别超面积丈量、超值估价等现象,致使被拆迁人之间相互攀比,引发矛盾。
(二)拆迁安置工作较为滞后,超期过渡现象严重。
拆迁安置工作理顺不畅。部分项目管理人员责任心欠佳,导致很多项目前期工作难以落实;部分拆迁单位及拆迁户对拆迁工作不配合,漫天要价,导致有些项目的拆迁工作难以推进。
(三)失地农民的生活出路问题难以解决。
被拆迁后,农民失去了赖以生存的土地,且绝大部分农民除农活外无别的一技之长,较难找到工作,安置补偿费又十分有限,缺乏足够的资本开展经营活动,必然给社会带来不稳定因素。
四、对策和建议
1、加大拆迁安置法律宣传的力度。
在多年来的拆迁安置工作中,我们积累了一些成功的经验,其中重要的一点就是对拆迁安置法律的宣传。在每项重点工程建设的拆迁征用地之前,首先召开动员大会,向被拆迁村组和拆迁户发放大量的宣传资料,是一项有益的必不可少的工作。但是,从调查了解的情况看,主要存在的问题是对相关法律宣传的广度和深度不够。为此,在进行重点工程拆迁工作的时候,我们除了开好动员会外,要加强相关法律宣传工作。对参与拆迁安置工作的干部要进行相关法律的学习和培训,尤其对被拆迁范围内的村组党员和干部进行更深层次安置补偿法律的学习和宣传,利用他们的辐射作用,教育和提高全体被拆迁安置群众的法律素质。对可能出现和已经出现的问题,特别是对基层党员干部发现和提出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加以认真负责地解释和说明。实践证明,只要我们及时做好拆迁安置相关法律的宣传工作,就能够得到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许多矛盾都可得到预防和解决。
2、坚持拆迁调查、安置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由于当前重点工程的拆迁工作任务繁重,特别是拆迁安置工作时间紧,且工作量大,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在拆迁调查工作中实行大兵团作战,这往往是要以牺牲公正为代价的,也成为产生安置拆迁纠纷的原因之一。为此必须切实把握好公正与效率的关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平保稳定。在拆迁安置补偿过程中,主管部门对土地征用要公开进行,把征用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和征用土地用途、范围、面积、补偿依据以及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办理征地补偿登记地点、期限等,在被征用拆迁地予以公告;对拆迁补偿要公开进行,把征用地拆迁数量、补偿依据、补偿费数额、被安置人员数量、农业人员安置方式、房屋安置方式、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及其具体实施的步骤等,在被征用拆迁地予以公布,接受被拆迁地群众的监督,防止被拆迁人的合法利益受到侵犯。特别是安置对象和房屋拆迁等补偿安置到人到户的,更要十分注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时成立核查组,掌握统一补偿标准,对群众提出的异议进行复核调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纠正,确保重点工程拆迁安置工作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下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因拆迁安置不公而引发矛盾。
3、转变工作作风,树立良好形象。
城市建设利国富民,对加速经济发展和加快城市化进程意义重大。同时,拆迁安置补偿费的发放到位,涉及到被拆迁群众的直接利益,也是被拆迁群众最关心、最实际、最容易引发各种矛盾焦点问题,这些都对工作提出了很高的要求。重点工程建设中的拆迁安置工作,从一个侧面体现了部门工作作风的好坏和工作水平的高低。在拆迁安置补偿过程中,转变工作作风在一定程度上促使工作水平的提高。我们保持优良的工作作风,就会得到广大被拆迁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使工程项目建设有序推进;反之就会遭到部分拆迁群众的抵触,使重点工程建设受到阻滞。为此我们要牢记“五心”,转变作风,打造诚信形象。即在拆迁安置工作中,接待群众咨询要热心;调查补偿情况要细心;听取群众意见要耐心;核实安置补偿标准要公心;善后安置要关心。此外,要保持拆迁安置工作的延续性,切实落实对被拆迁群众的承诺,勤政为民,真正做好被拆迁群众的公仆,从而树立起的良好形象,获得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
4、探索建设小区统一安置模式。
一是要坚持先安置后拆迁的原则。坚持对所有工程严格实行“先安置后拆迁”的原则,采用“项目+安置”的办法,将安置地与建设项目一并办理手续,一同报建。二是要实行集中留地,统一安置,积极推行成功经验。即:一是集中统一重建安置。坚持统一规划设计、统一报建、统一建设、统一质监、统一物业管理,利用有限的土地资源、科学、合理地安置好农民,做到高标准规划、高质量建设、高水平管理,使安置小区联体成片功能完善、设施齐备、适宜居住。二是因地制宜,发展产业。充分利用农民生产安置用地,采用土地入股、自主开发等方式,大力发展后勤服务业和商贸业,使农民变股民,从经营中分红获利,建立稳定的收入来源。三是多途径安排农民就业。安排拆迁农民从事物业管理和后勤服务;积极与征地建设单位协调,在用工上优先考虑当地农民,鼓励失地农民从事个体经营和兴办企业,并提供一定的优惠。
5、创新劳动就业服务,促进失地农民就业市场化。
一是要加强对失地农民的培训工作。培训重点主要是引导性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两个方面。引导性培训主要是对失地农民开展基地权益保护、法律知识、城市生活常识、寻找就业岗位等方面的培训。职业技能培训主要是在充分尊重失地农愿的基础上,开展家政服务、餐饮、保健、建筑等行业和知识的技能培训。二是结合项目解决失地农民的就业问题。加强工程建设的协调与合作,在工程建设中,从建筑工程中找岗位,在建设后,在物业管理和卫生保洁中找岗位。
6、创新管理服务,促进拆迁户逐步城市化。
一是要加快安置区社区的建设。对新建成的农民安置小区,要按照城市社区的规范和要求,不断完善社区日常管理,促进社区管理由农村范式向城市范式转变。二是要加快社区文化建设。失地农民一般受教育程度较低,生活方式中有许多不适宜城市生活习惯。今后,要以城乡文明融合为目标,通过开办培训班、组织社区文化活动等形式,尽快促进失地农民生活方式和行为习惯的城市化转变。
二○一○年八月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