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动化工程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
一、总则
1.为适应新形势下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根据教育部《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3]219号文件)及《研究生学生手册》,经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小组讨论一致同意,特修订自动化工程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的实施细则。
2.根据文件研究生的学业奖学金额度和获奖最高比例如下,各年级的情况会有所不同,以当年的研究生手册规定,研究生院相关通知为准。
学业奖学金等级、最高比例和奖励额度
| 类别 | 学业奖学金等级 | 最高比例 | 额度(元/年.生) |
| 博士研究生 | 一等奖 | 10% | 18000 |
| 二等奖 | 30% | 13000 | |
| 三等奖 | 60% | 10000 | |
| 硕士研究生 | 一等奖 | 20% | 10000 |
| 二等奖 | 25% | 8000 | |
| 三等奖 | 30% | 4000 |
我院所有在册学历教育,该学年完成注册的自筹研究生(全日制),不含定向和委培研究生,包括硕士、博士一至三年级。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当年评奖资格
1.评奖年度内违反法律法规、校纪校规,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者;
2.无故不参加学校或学院组织的政治学习、组织生活或统一活动者;
3.轻视实践,必修实践环节考核未通过者;
4.导师认为不宜参评者;
5.思想政治道德考核不合格者;
6.申报材料有弄虚作假、欺骗组织等行为者。
四、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
(一)硕士一年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新生奖学金)
1.所有录取类别为自筹推免生均可获得二等以上学业奖学金,其中“211高校”推免生均为一等学业奖学金。
2.根据奖学金名额,按照录取优先顺序进行评定(不分专业),录取优先顺序:第一志愿、院内调剂、校内调剂、校外调剂,同一优先级按总成绩(初试+复试)从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
注释:
1)第一志愿:报考本校自动化学院,且报考专业与录取专业相同考生;
2)院内调剂:报考本校自动化学院,报考专业与录取专业不同的考生;
3)校内调剂:报考电子科大其他学院考生。
(二)硕士二年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
入围资格:
1.学生成绩学分资格审查标准合格, 由研究生科教学系统为准,达到培养方案要求的课程学分。
2.必须参加至少10次自动化学院学术活动和20次自动化学院研分会活动,参与次数主要以研分会统计表、辅导员审核为准。
评定方法:
奖学金评定成绩由学业成绩、综合素质测评两个模块构成,达到评定资格的同学,按照奖学金总分排名评定奖学金等级。如果在当年有发表高水平文章统一纳入研三年级参评。
1.学业成绩
硕士学位课程相对学分积总分算法:
其中:1)为某门学位课的实得分;
2)k为该研究生学位课程的及格总门数;
3)为某门学位课的学分;
4)为某门学位课程的平均分:学校统考课程的平均分以学院参与该课程考试的成绩总分为单位;非学校统考课程的平均分以学院参与该课程考试的成绩总分为单位(若该课程授课老师不唯一且考试试卷不同,则按不同试卷分开计算)。
2.综合素质测评
综合素质测评分包括优秀骨干、科技创新能力、文化素质、其他四个部分组成,研究生在当年9月份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逾期不受理。
【优秀骨干】
凡是评比当年度担任校院两级的学生干部,包括校、院研究生会干部、班长、班委、党支部干部、助管,由辅导员对各干部考核,根据考核成绩予以加分,只记最高项,不累加。
| 职务 | 优 | 良 | 一般 |
| 研究生会团成员 | 5分 | 3分 | 2分 |
| 班长、支部、研会、助管 | 4分 | 3分 | 2分 |
| 研究生会干事 | 3分 | 2分 | 1分 |
【科技竞赛】
参加校级及以上单位组织的文体类竞赛获奖,凭获奖证书可获得相应评分。不同赛事评分可累加。同一赛事计入最高获奖项。团队参赛个人相应得分减半。
| 项 目 | 评分值 | ||
| 科技竞赛 | 国家级 | 一等奖 | 8分 |
| 二等奖 | 6分 | ||
| 三等奖 | 5分 | ||
| 省市级 | 一等奖 | 7分 | |
| 二等奖 | 5分 | ||
| 三等奖 | 4分 | ||
| 校级 | 一等奖 | 5分 | |
| 二等奖 | 3分 | ||
| 三等奖 | 2分 | ||
参加院级(研分会、学院)、校级(校团委、校研会等)及以上单位组织的文体类竞赛获奖,凭获奖证书或文件可获得相应评分。多个赛事获奖评分可累加,同一赛事只记入最高分值奖项,团队参赛获奖的个人对应分值减半。
| 项 目 | 评分值 | ||
| 文体竞赛 | 国家级 | 一等奖 | 7分 |
| 二等奖 | 6分 | ||
| 三等奖 | 5分 | ||
| 省市级 | 一等奖 | 5分 | |
| 二等奖 | 3分 | ||
| 三等奖 | 2分 | ||
| 校级 | 一等奖 | 3分 | |
| 二等奖 | 2分 | ||
| 三等奖 | 1分 | ||
| 院级 | 一等奖 | 2分 | |
| 二等奖 | 1分 | ||
| 三等奖 | 0.5分 | ||
1.凡是为国家公益事业做出贡献的,加5分。(以国家承认的公益组织出具的证明为准)。
2.参与社会实践,为学院、学校、社会做出突出贡献,并获得奖励的,加3分。(以获奖证书为准)若为团队获奖,评分减半。
3.作为技术骨干指导本科生参与各类竞赛做出突出贡献者,加2分
(三)硕士三年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
三年级硕士奖学金主要以科研为主,由学院奖学金评审小组根据导师的招生人数和前一年的科研给各个导师分配名额,具体评奖等级由导师根据同学的科研评出。如果入学以来在SCI检索源刊物以第一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学生第二作者,学生执笔)发表文章,由奖学金评审小组直接评为一等奖学金,具体需学生提供相关证明;在EI检索源刊物以第一作者发表文章,导师分配奖项可以考虑在原有奖学金基础上提升一级。
奖学金名额分配指数计算方法:
指数=导师(团队)学生总人数/年级总人数*0.5+导师(团队)科研经费/学院总经费*0.5;
名额=研究生院分配总名额*导师(团队)指数;
导师(团队)科研经费按照上一年考核结果计算。
(四)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
博士一年级学业奖学金全部为三等奖。
博士二、三年级学业奖学金主要由奖学金评定综合评定:
1.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凡是以第一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学生第二作者,学生执笔)发表论文,学术成果突出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学术论文以所发表的正式刊物或者录用通知和汇款凭据为依据。
2.发明专利突出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包括已经获得申请号的学生发明人。
3.积极投身科学技术研究,科研能力比较突出者优先。
4.博士阶段学术科研成果参评的申请人以增量成果参评。
(五)本细则由电子科技大学自动化工程学院奖学金评审小组负责执行和解释。
奖学金评定小组由学院主管研究生副院长、副、研究生科科长、教学秘书、辅导员、学位委员会成员、学生代表组成,评定方法将挂在学院网站上公布,评定结果将在研究生科公告栏进行公示。
自动化工程学院
2014年6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