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文件编号: | |
| 文件版本: |
| 制 定 | 审 核 | 批 准 |
1 目的
为了对相关方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行为施加影响, 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增强相关方的环境意识,促使其改善环境行为,从而保证公司的质量管理、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体系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程序。
2 范围
2.1本程序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对其相关HSE行为施加影响之活动。
2.2关注组织的HSE状况或受其影响的个人或组织的相关方包括施工方、原材料供应商、运输承包商、废弃物回收商、劳保用品供应商、设备供应商、消防器材供应方、、社区等。
3 定义:无
4 引用标准:无
5 职责
5.1安环科负责对工程合同方等相关方进行评估并对其施加影响;
5.2供应部负责对原料和辅料供应商相关方进行评估并对其施加影响;
5.3 销售部负责对客户施加影响;
5.4 安环科负责对废弃物处理方等相关方进行评估并对其施加影响;
5.5 安环科负责并监督与检查各部门对相关方施加影响的效果。
5.6安环科负责对消防器材供应方进行评估和施加影响。
5.7综合办负责对外来参访人员、职工家属EHS行为施加影响。
5.8设备科负责对设备供应商进行评估并施加影响。
6 程序内容
6.1 相关方的分类
6.1.1 A类相关方:
6.1.1.1向公司提供对环境有重大影响的产品的供应商,如:化学品供应商。
6.1.1.2要求其提供合法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必要时提供有关环保方面的许可证或专业资质证明文件。
6.1.1.3要求供应商提供化学品相关特性表或其它相关资料(如化学品安全数据表MSDS(化学品安全说明书(Material Safety Data Sheet),必要时应提供运输资料证明。
6.1.2 B类相关方:为公司服务时,对公司或对社会的环境有重大影响的相关方,如:危险品废物回收处理公司。
6.1.3 C类相关方:负责向公司提供对环境无重大影响的产品的供应商,如:纸箱、胶袋、钢材、辅料等供应商,施工承包商、运输方、回收商,如:废纸皮、无害包装容器等回收商或运输公司。
6.2 相关方的管理
6.2.1对来公司参观、学习、考察、检查、办理业务的来访者,对口接待部门、单位负责向相关方宣传公司环境方针、职业健康安全方针,传达公司有关在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规定,并要求其遵守。来访者需要进入生产现场时,综合办或者安环科应向他们介绍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提供必需的防护用品,以确保他们的安全。必要时向所有相关方传达本公司环境方针和环境管理程序文件,优先选择通过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供应商、回收商和施工承包商。
6.2.2对材料、设备供方的管理
6.2.2.1各部门在选用材料、设备时,除考虑满足使用要求以外,还应考虑其安全性能、能耗和对环境的污染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严禁选用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
6.2.2.2确定材料、设备供方前,首先应对供方进行评审,在产品质量相同的条件下,优先选用环境、安全业绩好的供方;
6.2.2.3选择供应商进行采购物品时,首先考虑采购物品的废弃物的处置问题,减少公司的危险废弃物的产生。
6.2.3 公司针对不同种类相关方拟定环境控制要求,针对不同相关方采取不同措施进行施加影响与控制。
6.3对相关方职业健康安全的影响
6.3.1对需重点施加影响的相关方
6.3.1.1对需重点施加影响的相关方,由各责任部门向其提供本公司的环境方针并与其签定《相关方环境协议》;
6.3.1.2安环科及有关部门不定期地对相关方的环境进行跟踪检查,跟踪检查视情况而定。跟踪检查的主要内容有:
——与本公司有业务来往的人员是否理解公司的环境方针;
——是否因环境问题受到相关方的投诉;
——是否因环境事故受到上级主管部门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处罚;
——员工是否接受过环境方面的培训;
——是否配置了必要的环境功能保护设施、安全防护设施;
——是否有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方面的管理规定、是否认真执行;
——查看工作现场,检查是否有环境事故及安全隐患;
——同上一次检查比,环境功能表现是否有了明显改善;
6.3.1.3对不符合要求的相关方提出整改意见,对因整改不符或拒绝整改可能造成严重环境污染、或劳动安全事故、或已经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或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的相关方,公司有权做出限期整改、减少订货、更换供应商等措施,对其施加影响。
6.3.2对一般施加影响的相关方
由各部门每年以文件的形式向对应的相关方宣传公司的环境方针、环境保护常识等,不断提高其环境保护意识;
6.3.3 安环科负责监督与检查各部门对相关方施加影响的效果;
6.3.4对相关方的投诉按照《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进行处理。
6.4对相关方环境施加影响的一般要求
6.4.1对供应商的要求
6.4.1.1供应部应要求供应商提供经营许可证;
6.4.1.2对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有影响的产品供应商应提供产品标准;
6.4.1.3化学品供应商应提供相应产品的资料;
6.4.1.4提供化学品以及对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有影响的产品供应商、应对产品的运输和装卸等环节进行控制。
6.4.2对工程施工方的要求
6.4.2.1生产主管、设备部门等相关业务部门,应要求施工方提供施工许可证以及现场人员的上岗证;
6.4.2.2要求施工方按照本公司的要求对施工产生的噪声与尘扬进行控制,对施工中所产生的废弃物进行集中、妥善处理,防止污染;
6.4.3对运输公司的要求
6.4.3.1销售部应要求运输公司提供资质证明、车辆年检证明,并规定在厂区非紧急情况下不准鸣笛;
6.4.3.2危险化学品的运输,运输公司应具有危险品运输许可证
6.4.4对生活物资供应商的要求
a)食品供应商应提供工作人员的健康证明;
b)生活物资在运输过程中不得有泄露,车辆不得在厂内鸣喇叭。
6.4.5对废弃物回收商的要求
6.4.5.1应要求废弃物回收商提供营业执照和批准的特殊资质证书;
6.4.5.2应定期对有毒有害废弃物的回收商的处理能力、设备进行检查,保证废弃物处理的安全。
6.5相关方的评审和处置
6.5.1公司对A、B类相关方应收集有关资料,定期进行调查评审,确保其适合公司环境相关事项的要求。
6.5.2 对于能满足公司环境相关要求的A、B类相关方应予以保留;对暂不能满足公司环境要求的应采取控制措施,使其在承诺的时间内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具体按《纠正/预防措施管理程序》执行;对不能满足本公司环境相关要求的相关方,应根据实际情况考虑终止与其合作。
6.5.3供应部每年根据实际情况对其相关方发出调查表,进行环境评估,根据调查情况对相关方进行评价分析并总结,确定如何对相关方进行影响与控制。
6.6相关人员进入公司场所的控制
6.6.1相关方及相关人员在公司内不得随意吸烟,乱扔烟头。
6.6.2相关方的车辆要停放在指定地点,不能随意停车;确需在厂内行驶时,必须限速(5公里/时),礼让行人,不得鸣笛,不得洒漏货物和随意倾倒污物,不得污染公司的环境。
6.6.3未经批准相关方人员不准靠近公司的仓库、车库、作业现场等设施和安全重点部位。
6.6.4相关人员不准私自接线用电和用水,因施工需要应事先办理使用手续。
6.6.5严禁员工带小孩进入工作场所,到公司办事的员工家属不能在生产现场逗留。
6.6.6施工单位、绿化、垃圾委托处理单位的设施设备要放置指定地点,不得靠近公司生产现场。施工应减少噪声和污染。
7 参考文件及附件
7.1《不符合、纠正与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7.2《外来人员入厂须知》
8 记录表单: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