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文件名称 | 环境有害物质管制程序 | |||
| 编 号 | LTS-QP-008 | 制 定 | 审 核 | 核 准 |
| 版 次 | A/0 | |||
| 页 次 | 第1页共3页 | |||
| 制定单位 | 品质部 | |||
| 生效日期 | 2011-10-01 | |||
| 修 订 履 历 | |||||
| 修订日期 | 新版次 | 页次 | 修订叙述 | 修订单位 | 修订者 |
| 2011-10-1 | A/0 | 第一次发放 | 品质部 | 庞建河 | |
确保公司产品符合欧盟ROHS指令要求及满足客户对环保产品的要求.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我司来料、制程、出货所有有关环境有害物质管制产品。
3.0 定义
3.1环境有害物质:在部件、装置等含有的物质中,本公司或客户判断对地球环境和人体存在显著影向的物质。
3.2环保物料:指能满足我司环境有害物质管制标准的物料和辅材料.
3.3环保产品: 指能满足我司环境有害物质管制标准的成品.
4.0职责
4.1营销部:负责受理客户提出的环境有害物质管制要求.
4.2环境有害物质管理委员会:负责推动并维持环境有害物质管理体系的有效性.
4.3品质部:负责环境有害物质管制工作的推进及相关的资料归档管理,并依据客户要求提供相关环境有害物质管理的资料,跟催协调各单位的环境有害物质管理工作的执行状况。
5.0作业内容
5.1营销部接到客户关于环境有害物质管制的要求时,将有关的资讯联络品质部,由品质部根据客户要求的环境有害物质管制标准并参照国家、国际相关法规,依照其中比较严格的要求制定我司的《环境有害物质管制标准》.
5.2依《文件管理程序》将《环境有害物质管制标准》发行相关部门,采购将此标准传达所有供应商,相关部门依《环境有害物质管制标准》制定具体措施,使产品的环境有害物质的含量符合此标准.
5.3以后当客户提出环境有害物质管制要求超出过现在正在执行的《环境有害物质管制标准》时,由营销部召集相关部门商讨是否加严环境有害物质管制标准,如通过,则由品质部修改《环境有害物质管制标准》,并依5.2条规定作业;如不通过,则由营销部通知客户,我司暂时不能满足其环保要求.
5.4研发部在产品设计和开发时应将环境有害物质管理方面的要求列入产品要求的输入和输出的产品相特性, 应能满足我司及客户环境有害物质管制标准.
5.5当材料及工艺标准发生变更时, 应重新验证环境有害物质管制的符合性.
5.6采购部在采购环保物料前应同相关部门对供应商进行评审,评审包括资料、样品、现场进行评审.
5.7经评审合格的供应商列入《环保供应商清单》,采购在采购环保物料时应在订单上写上环保要求.
5.8采购或品质部应要求供应商在产品外箱上贴上环保标识.
5.9品质控制
5.9.1品质部IQC应根据《来料检验控制程序》针对供应商来料,从包装标示有无贴环保标识,按环保物料标准进行作业.
5.9.2品质部IPQC对制程产品进行环保管制, 依环保物料标准进行监督作业.
5.9.3品质部QA对产品出货进行环保管制, 依环保物料标准进行检验作业.
5.9.4品质部应每年至少一次对经常使用的原材料、零部件、辅材料抽取一定的样品送检测基构进行SGS检测.
5.10仓储部管制
5.10.1仓储部原材料仓、成品仓应对环保物料与非环保物料设计明确的标识,不可混放和混装.
5.10.2仓库应依先进先出原则进行发料或备料.
5.11生产部应对用于生产环保产品的治工具, 辅材料应作出明确的标识,当有非环保产品存在时需划分非环保产品和环保产品放置区域,不可混放.
6.参考文件
6.1《文件管理程序》
6.2《环境有害物质管制标准》
7.0表单/记录
7.1《供应商评估表》
7.2《IQC来料检验规范》
8.0流程图
(见右流程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