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项目的工程质量管控,提升工程品质,强化各工程责任人的质量意识,有效降低客户投诉率,确保项目工程的顺利交付。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长征地产开发范围内所有未竣工交付的项目。
三、依据
分户验收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家现行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规范、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以及施工合同的有关要求进行。
四、分组
长征地产作为住宅工程分户验收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成立分户验收组,实施分户验收工作。分户验收管理组必须包括下列人员:长征地产公司项目部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长征地产公司营销部负责人、物业公司项目负责人,组长由长征地产公司项目负责人担任。
分户验收实施组分组标准为:每小组组长由管理组成员担任,小组成员必须包含各专业工程人员。各单位、各部门负责人将参加分户验收小组的人员名单及职务已书面形式上报地产公司。长征地产项目部根据人员情况将分户验收小组分组名单发文通知各相关单位。
五、 验收条件
住宅工程具备以下条件的,方可进行分户验收:
(一)已完成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全部工程内容,各分部工程(含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
(二)施工单位已自行组织内部进行分户验收,并将检查的问题维修完毕;
(三)施工单位已向监理单位提交工程分户验收申请,并经过建设、施工、监理三方进行的初验,且将检查的问题维修完毕;
(四)各户套内分项工程具备以下质量验收条件:
1、已完成套内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
2、套内各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
3、所涉及的套内工程质量技术资料完整;
4、套内分项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均符合要求;
5、水、电接通;
6、墙面50线、地面各测量点标识、各设施、管道的标识已按统一标准完成。
六、验收单元
分户验收应以住宅工程中每套住宅为基本验收单元,分户验收小组组织施工单位在图中注明检查部位和数量,对工程实体质量按图进行逐户检查,分户验收小组中施工单位填写检查记录表。
七、主要检查验收内容
(一) 室内验收
1 、房间尺寸偏差检查;
2、 楼地面、墙面和顶棚面层质量;
3 、门窗工程材料质量和安装质量;
4 、防水工程质量检查;
5、 给水、排水系统安装质量;
6 、室内电气工程安装质量;
7、 安防系统功能与质量;
(二) 楼梯间、电梯间验收
1、 建筑结构外观及尺寸偏差检查;
2 、门窗安装质量检查;
3、 栏杆、扶手质量检查;
4 、电气工程安装质量;
5、 公共设施质量检查;
(三) 屋面验收
1、 屋面积排水状况检查;
2、 屋面渗漏水及防水检查;
3、 出屋面各种管道、设备、防雷检查;
(四)地下车库、自行车库验收
1、 建筑结构外观及尺寸偏差检查;
2 、门窗安装质量检查;
3、 排水系统质量检查;
4 、电气工程安装质量;
5、 安防系统功能与质量;
(五)商铺及辅助用房验收
1、 建筑结构外观及尺寸偏差检查;
2 、墙面、地面和顶棚面层质量;
3 、门窗安装质量检查;
4、 防水工程质量检查;
5、 室内电气工程安装质量;
6、 给水、排水系统安装质量。
八、标准
分户验收合格的标准为:套内各分项工程达到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设计文件的要求,其中主控项目对应合格率100%,一般项目对应合格率85%。
九、程序
分户验收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1、施工总承包单位自检合格后,向监理单位提交分户验收的书面申请,并经建设、施工、监理三方组织进行的初验。
2、初验合格后由长征地产组织地产公司、建筑公司、监理公司、物业公司及相关分包单位进行分户验收。成立分户验收小组。
3、分户验收组以实测实量、检查观感质量的方式逐户进行验收,由验收小组将每处不合格部位做好详细书面记录。
4、对户内工程质量不符合规范或设计要求的,监理单位应书面责成施工单位整改,并由原分户验收小组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整改复查任有不合格项目,继续监理单位应书面责成施工单位整改,完成再复查,直至全部合格。
5、分户验收全部合格后,长征地产项目部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物业公司负责人在《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汇总表》(附表一)上签字及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并在每户住宅张贴《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户内)(附表二),并在每层公共部位张贴《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公共部位)》(附表三)。长征地产项目部负责表格汇总完善后交质检站备案。
6、分户验收复查全部合格后,三日内由长征地产项目部与物业公司将分户验收资料与工程实体办理书面移交手续。
十一、流程图
附表一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汇总表
| 工程名称 | 结构及层数 | 面积 | ㎡ | ||||
| 建设单位 | 开工日期 | 总户数 | |||||
| 监理单位 | 施工单位 | ||||||
| 内容 | 验收情况 | ||||||
| 室内 | 根据《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办法》要求,组织相关单位于20 年 月 日—20 年 月 日对本工程进行了分户验收。 共验收 户,形成《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室内)》 份,验收合格 户,验收不合格 户。对屋面进行了24小时蓄水(2小时淋水)试验,发现屋面渗漏处 处,外窗设置淋水带 层(带)并进行了淋水试验,发现外窗渗漏 个,室内有防水要求房间进行了24小时蓄水试验 间(其中卫生间 间,厨房 间,阳台 间),发现渗漏 间。 | ||||||
| 公共部位 | 共验收公共部位 个检查单元(其中外墙 个检查单元,楼(电)梯、通道 个检查单元,地下室 个检查单元),形成《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公共部位)》 份,验收合格 个检查单元,验收不合格 个检查单元。 | ||||||
| 验收结论 | |||||||
| 建设单位(公章) 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 | 监理单位(公章) 总监理工程师: 年 月 日 | 施工单位(公章) 项目经理: 年 月 日 | |||||
2、本表一式四份,一份由建设单位将此表同分户验收方案、分户验收小组成员表一同交工程监督机构备案,另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各一份。
3、每幢住宅工程应有房(户)号立面分布图和地下室检查单元示意图,作为本表的附件。
4、验收结论包括合格或不合格,对分户验收过程质量情况也可作必要的描述。
附表二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户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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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名称 | 房(户)号 | 幢 单元 室 | ||||||
| 建设单位 | 监理单位 | |||||||
| 施工单位 | 物业单位 | |||||||
| 序号 | 验收项目 | 检查内容 | 验收结论及记录 | |||||
| 1 | 室内空间尺寸 | 室内净高、净开间尺寸 | ||||||
| 2 | 门窗 | 窗台高度、渗漏、门窗开启 | ||||||
| 3 | 楼地面、墙面和天棚 | 裂缝、空鼓、脱层、地面起砂、墙面爆灰 | ||||||
| 4 | 防水工程 | 外墙渗漏,屋面、卫生间等坡向、渗漏 | ||||||
| 5 | 栏杆 | 栏杆高度、竖杆间距、防攀爬措施、栏杆玻璃 | ||||||
| 6 | 采暖工程 | 散热器、地辐热、管道安装 | ||||||
| 7 | 给排水工程 | 管道渗漏、坡向、地漏水封、阻火圈设置、套管 | ||||||
| 8 | 电气工程 | 插座相位、接地、控制箱配置 | ||||||
| 9 | 其它 | 排烟气道、空调孔位置等 | ||||||
| 综合验收结论 | ||||||||
| 建设单位 | 监理单位 | 施工单位 | 分包单位 | |||||
| 项目负责人: 验收人员:
年 月 日 | 总监理工程师: 专业监理工程师:
年 月 日 | 项目负责人: 项目技术负责人: 专业工长: 年 月 日 | 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 | |||||
| 物业公司 | ||||||||
| 验收人员: 年 月 日 | ||||||||
附表三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公共部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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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名称 | 检查项目及部位 | |||||||
| 建设单位 | 监理单位 | |||||||
| 施工单位 | 物业单位 | |||||||
| 序号 | 验收项目 | 主要检查内容 | 验收记录及结论 | |||||
| 1 | 外墙 | 窗角斜裂缝 墙面裂缝 | ||||||
| 2 | 楼(电)梯、通道 | 楼梯踏步、梯段及平台净宽 电梯候梯厅深度、电梯门净宽 高层疏散外门及通道宽度 公用走道净高 栏杆、扶手及安装质量 | ||||||
| 3 | 地下室 | 墙面及天棚渗漏、裂缝 地面裂缝、起砂 通道净高 | ||||||
| 4 | 建筑节能 | 对照图纸检查施工质量否符合建筑节能设计要求 | ||||||
| 综合验收结论 | ||||||||
| 建设单位 | 监理单位 | 施工单位 | 分包单位 | |||||
| 项目负责人: 验收人员:
年 月 日 | 总监理工程师: 专业监理工程师:
年 月 日 | 项目负责人: 项目技术负责人: 专业工长: 年 月 日 | 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 | |||||
| 物业公司 | ||||||||
| 验收人员: 年 月 日 | ||||||||
2、每个检查单元填写本表一张,本表一式三份,建设、监理、施工各一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