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分会
黔招协通(2010)01号
关于部分招标代理机构在“六盘水钟山区
大湾供水工程建设项目”比选中
低价竞标行为的通报
各招标代理机构:
经查,2010年元月29日上午9时,部分招标代理机构在参与“六盘水钟山区大湾供水工程建设项目”比选时,以低价竞争招标代理资格。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一、项目名称:
六盘水钟山区大湾供水工程。
总投资为575万元,按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的第九条规定上下浮动幅度不得超过20%,该项目应收招标代理服务费3.37万元。其中:
1、贵州业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价为5750.00元;
2、贵州泰禾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报价为6700.00元;
3、贵州三力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报价为18000.00元;
4、贵州信和招标有限公司报价为25000.00元;
5、贵州同辉招标有限公司报价为32000.00元。
最后中标单位为:贵州业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处理意见:
由于贵州业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于2010年3月5日致函业主要求取消其该项目的代理招标资格,业主于2010年3月6日复函同意取消贵州业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该项目代理资格。
为进一步规范招标代理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促进招标代理行业的健康发展,对参与低价竞标的贵州业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等五家公司提出通报批评。
希望各招标代理机构引以为戒,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贵州省工程招标代理行业自律公约。
二〇一〇年三月三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