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暂行办法
为了进一步适应现代制造企业的发展要求,充分调动员工继续学习深造的积极性,形成奋发向上的精神状态,创建学习型组织。公司将对符合条件的在职员工进行奖励,具体办法如下:
一、奖励对象:
在业余时间以自学考试、成教等方式进行学习,掌握对本公司生产、管理方面或本人现在岗位有积极作用,通过考试获得证书或结业证明并在本公司继续工作满两年的在职员工。
二、奖励方式:
(一)在学习和考试期间所缴纳,与所获毕业或结业等证书有关的学费、教材费等费用,公司予以报销。报销分两年,每年末兑现一半。
(二)给予一次性经济奖励。(对在区一级以上技能比赛上获奖的职工同样适用)。
经济奖励标准
(三)作为制定岗位工资标准时的依据之一。
(四)作为职位、职称的晋升条件和高技、技师的内聘条件。
(五)符合条件的职工需填写《职工再教育经济奖励申请表》,与所获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一起交人力资源部核准,经总经理审批后,按规定发放。
三、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对公布之前获得毕业、结业等证书的职工不适用。
四、禁止职工伪造证件,骗取奖励。一经发现,勒令退回奖励并进行通报批评。
五、本办法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南通棉花机械有限公司
2010年8月2日
职工再教育经济奖励申请表
重庆市港航管理局合川航道管理段
职工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为建立学习型单位,提高全员职工自身素质,鼓励职工学知识,学文化、学技能,对职工自学、参加成人教育、函授获得学历、技术职称升级、技能升等、升级等实行有效管理,予以
支持、奖励,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在岗职工教育(学习)培训管理奖励制度
(一)职工参加学历教育:
1、凡我段在岗职工经单位同意后皆可通过成人考试等方式,进入电大、党校等成专院
校深造学习或参加自考。
2、在电大、党校等成专院校学习或参加自考的职工,其学习期间的一切学杂费用由其
本人自负,我段不予报销。
3、我段职工原则上不允许脱产学习,主要利用业余时间学习,当工作和学习发生矛盾时,应以工作为重。因此,我段职工在每次参加学习前应当经科室、各站(台)负责人同意,并在段人事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否则作旷工处理。
4、对通过参加各类成人高校学习或参加自学考试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职工,单位按以下标
准给予一次性奖励。
(1)与航道有关的专业(即专业对口的港口航道、法律、新闻、会计、行政管理等);
研究生:2000元;大学:1600元;大专(含高职):1200元
(2)其它专业研究生:1800元;大学:1300元;大专(含高职):1000元
(二)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及职称评定:
1、凡为取得本人技术职称或技能资格而参加的资格培训的报名费、资料费、考试以及培训费、交通费、差旅费、伙食费等费用(包括考试前培训、外语培训等),单位一律不予报销。
2、专业技术人员为取得本人职称资格所参加职称确定、评审等费用,皆由个人承担,单位
不予报销。取得资格后,聘任的按人事部门规定,与本人工资挂钩。
(三)经单位同意后取得专业技术等级升等考试合格和专业技术职称升级考试合格(同等次升级不再给予奖励),对取得任职资格的按以下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
1、高级职称:1800元;
2、二等船长、二等机长:1600元;
3、三等船长、三等轮机长、中级职称:1500元;
4、四等船长、四等轮机长、助工职称:1200元;
5、高级工:800元;
6、中级工:700元;
7、初级工:600元。
(四)其他
职工凡需要参加各类学历教育和专业证书班学习的,以及报考技术职称,工人技术等级的,必须事前由本人书面申请,经部门领导同意并报单位人事分管领导批准,由劳动人事部门登
记备案,方可报考。
二、职工子女升学奖励制度
凡职工子女考入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层次以上的,单位给予一定奖励(以国家统招上线录取为准,凭录取通知书、高考成绩通知书复印件等相关书面证明为准):
1、重点大学本科(一本):奖励800元(含第一批次录取的一般大学本科)。
2、一般本科(二本):奖励600元(含重点大学第二批次录取的一般大学本科)。
3、一般本科(三本):奖励500元(第三批次录取的本科)。
公司出台《职工学习深造奖励办法》
2009年11月作者:赵时勋
日前,公司出台《职工学习深造奖励办法》。《办法》包括适用范围、奖励办法和有关规定三部分,对公司员工参加学历深造、专业技术职务深造、工人技术资质深造和执业资格深造的奖励标准做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奖励分为一次性奖励和按月享受相关津贴两种。
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是事关公司未来发展的大事,人力资源能力是人才培养的核心。为充分发挥职工学习深造的积极性,鼓励职工提高个人技术和知识水平,继续考取更高级别学历及资质,同时提高公司员工整体素质及水平,公司出台了《职工学习深造奖励办法》。今后公司还将积极为员工创造有利条件,以促进各级各类人才的培养,为公司又快又好发展提供强大的人才和智利支持。(本报记者赵时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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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发挥职工学习深造的积极性,鼓励职工提高个人技术和知识水平,继续考取更高级别学历及资质,同时提高公司员工整体素质及水平,制定本办法。
职工学习深造奖励办法
一、适用范围
公司范围内所有在岗的城镇职工,不包括不在岗职工、退休返聘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股份制公司可参考本办法制定相关奖励办法。
二、奖励办法
(一)学历深造奖励:取得比现有学历高级别的由国家教育部认证(不含民办教育院校)的学历。
1、取得大专学历,一次性奖励800元;
2、取得大本学历,一次性奖励1000元;
3、取得研究生学历,一次性奖励2000元。
(二)专业技术职务深造奖励:取得比现有专业技术资质高级别的由国家人力资源及社会保障部或北京市人事局认证的专业技术资质的,按照住总集团相关调资文件要求,在由公司聘任后,按月享受专业技术职务津贴。
1、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200元/月;
2、中级专业技术职务:300元/月;
3、非工程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高级经济师、高级政工师等):600元/月;
4、高级工程师:800元/月;
5、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1200元/月;
6、专家级专业技术职务:2000元/月。
(三)工人技术资质深造奖励:取得比现有技术资质高级别的由国家人力资源及社会保障部或北京市劳动局认证的技术资质或职业资格的,按照公司《关于实行工人技师聘用制度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在由公司聘任后,按月享受工人技术津贴。
1、工人高级工:150元/月;
2、工人技师:300元/月;
3、工人高级技师:600元/月。
(四)执业资格深造奖励:取得比现有执业资格高级别的由国家人力资源及社会保障部或北京市人事局认证的执业资格的,并由公司按照市人事局相关要求进行了资质注册,且由公司聘任后,按月享受职业资格津贴。
1、企业法律顾问/一级建造师/一级建筑师/注册造价师等:1200元/月;
2、其他各类执业资格按照住总集团及公司其他规定或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级别享受津贴。
三、有关规定
1、除学历深造奖励为一次性奖励以外,其他各种资质深造奖励均为按月享受、动态变化,即被公司聘任则享受津贴,若被解聘则取消津贴。
2、各种奖励均由各单位在预算工资总额中列支,并进入个人收入台帐及缴费基数。
3、在取得高一级专业技术资质,但未被公司聘任的人员,仍享受原有已被聘任级别的津贴标准。
4、公司内部调动人员,继续聘用的享受原聘任津贴标准。
5、各类津贴标准根据住总集团相关调资文件进行调整。
四、本办法自2009年10月15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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