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目的
为了加强动火作业过程的过程控制和安全管理,预防火灾、爆炸等事故的发生,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各部门管辖区域内带气、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职责和要求。
3 职责
3.1 安全管理部
安全管理部负责公司动火作业的管理工作,负责三级以上动火作业方案的审核,抽查作业现场,对动火作业进行监督检查。
3.2 动火现场负责人
动火现场负责人必须对进行作业的上下游系统、工作附近的区域、工作内容、承包商和将要进行工作的区域内正在进行的其它工作等有详细和完整的了解。制定动火作业方案,填写动火作业的申请表。
3.3 监护人员
监护人员应有动火作业部门人员担任,负责检查作业前的安全防范措施,作业前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动火作业现场的安全监护。
3.4 动火作业人员职责
动火作业人员需严格按照劳保用品佩戴要求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品,严格按照现场负责人的指令和施工方案作业,遵守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办法,坚决禁止违反动火作业制度。
4 工作程序
4.1 动火作业的分级
根据作业部位危险性以及发生事故的严重程度分四级:
4.1.1 一级动火作业:门站、储配站、CNG加气站、高压管线、中压管道DN≥150mm管线、中压阀门、区域调压站内带气动火作业;在场站防爆区域内使用非防爆电气设施,场站内其他可能产生火花的作业,如场站内防腐工程。
4.1.2 二级动火作业:中压管道DN<150mm管线,低压DN≥150mm管线、调压箱、调压柜内带气动火作业;门站、储配站、CNG加气站、高压管线、中压管道DN≥150mm管线、中压阀门、混空气站工艺管道、区域调压站、其他易燃易爆区域安全间距内不带气动火作业。
4.1.3 三级动火作业:低压DN<150mm管线带气动火作业;中压管道DN<150mm管线,低压DN≥150mm管线、调压箱、调压柜、可燃物区域安全间距内不带气动火作业。
4.1.4 四级动火作业:其他管径动火作业;楼栋调压箱出口至引入管、户内立管的带气动火维修、散装户的安装连接、用户燃气设施的拆、改、移、安、置换等相关的带气动火作业。
4.2 动火作业审批
4.2.1 四级动火作业
作业申请部门经理审核动火作业方案,批准动火作业许可证。
4.2.2 三级动火作业
作业申请部门经理负责审核动火方案中的作业内容和实施步骤;公司安全技术部经理负责审核动火方案中的风险评估和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批准动火作业许可证。
4.2.3 二级动火作业
作业申请部门经理与部门分管副总负责审核动火方案中的作业内容和实施步骤;公司安全管理部经理与分管安全副总负责审核动火方案中的风险评估和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并由分管安全副总批准动火作业许可证。
4.2.4 一级动火作业
作业申请部门经理与分管副总负责审核动火方案中的作业内容和实施步骤;安全管理部经理与分管安全副总负责审核动火方案中的风险评估和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总经理批准动火作业许可证。
4.3 动火作业证签发
作业申请通过后,由作业监护人员领取动火作业证,四级作业证由作业部门签发,一至三级作业证由安全管理部签发。
4.4 动火作业证张贴
作业前监护人员对现场进行各项安全检查后,现场张贴动火作业证。
4.5 动火作业证注销
4.5.1 作业中止或结束,应由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在许可证上进行签字确认。
4.5.2 现场负责人应组织应消除火种、清理和恢复现场,由监护人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之后,方可离开。
4.5.3 作业结束后,监护人员收回动火作业证,并到安全技术部注销。
4.5.4 《动火作业申请单》、《动火作业方案》及《动火作业许可证》等资料应保存两年以上。
4.6 动火作业证注意事项
4.6.1 实施动火作业必须提前三天提出申请,超过三天未领取《动火作业许可证》的必须重新办理申请书。
4.6.2 动火作业许可证有效时间为8小时,如因故需延期的必须经批准后才可延期,但延期最长不超过8小时。
4.6.3 作业现场关键要素发生变化必须重新办理作业许可证。
4.6.4 作业申请部门应严格按照动火作业管理规定进行作业审批,不得擅自降低作业等级。《动火作业申请单》、《动火作业方案》由作业部门提供,并按权限进行审批;《动火作业申请单》等资料由作业部门负责建立台账、安全管理部归档备案。
4.6.5 “三不动火”
a) 没有经批准的动火作业不动火;
b) 监护人不在现场不动火;
c) 防火措施不落实不动火。
4.7 动火作业安全技术要求
4.7.1 动火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4.7.2 动火单位监护人必须亲临现场检查,落实防火措施。
4.7.3 进行动火作业时,须先清理作业周围的易燃易爆物品,清除时严禁使用金属工具、金属器具,以免产生火花。
4.7.4 动火作业人员在作业前要明确走火通道;动火作业现场要有相应的消防灭火措施和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
4.7.5 动火作业前,检查电焊、气焊、切割等动火作业所需工具、器具的安全可靠性。
4.7.6 固定动火区须设立醒目的警示标志;固定动火区距离可燃易燃物质的设备、储罐、仓库等应符合国家防火间距要求。
4.7.7 动火作业部位须在动火作业前进行采样或安全分析合格后,才允许动火。
4.7.8 在燃气设备、管道、储罐旁动火,要先消除静电。
4.7.9 凡在生产、储存、输送可燃气体的设备、压力容器及管道上动火,应先切断物料来源并加盲板与装置隔离,经清理分析合格后才允许动火。
4.7.10 动火作业安全监护人要佩戴明显标志,动火作业过程中不得随意离开现场,当发现有危险时,立即停止作业。
4.7.11 进入设备、压力容器内动火作业,应办理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并保持动火作业现场的空气流通,将设备、压力容器上的人孔、法兰孔等打开,进行自然通风,或采取机械通风等办法。
4.7.12 气焊切割动火作业时,乙炔气瓶、氧气钢瓶放置要符合安全间距要求,即乙炔瓶与氧气瓶之间的间距不少于5m,乙炔瓶、氧气瓶距离明火的间距不少于10m。
4.7.13 加强特殊作业环境下动火作业的监控。五级或五级风以上的天气,禁止露天动火作业;露天作业遇下雨天气时,应停止焊接、切割等作业;在高处进行动火作业,其下部地面如有危险物,应采取措施防止火花溅落。
4.7.14 夜间动火作业的现场应有足够的照明设备,灯具须符合防爆安全要求。
4.7.15 重大危险区域动火作业因故中断半小时以上,需进行分析合格后,才可重新进行动火作业。
4.7.16 动火作业现场燃气泄漏,要立即停止动火作业;动火作业人员感到身体不适,有窒息症状,应立即撤离作业现场,并及时向动火作业指挥报告。
4.7.17 拆除管线的动火作业,必须先查明其内部介质及其走向,并制定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
4.7.18 安全管理部有权随时检查动火作业,如发现违反动火作业管理制度或发生危险时,有权立即停止动火作业,并根据违章情节严肃处理。
5 动火作业应急管理
5.1 现场负责人应明确作业人员的应急分工;作业人员应熟悉应急处置措施,会使用应急器材和物品。
5.2 作业现场应配备必要的应急器材和物资,并建立清单。
5.3 作业过程中,发生燃气大量泄漏等情况时,应停止带气、动火作业,立即启动应急方案,及时停止供气,关闭管线进出口阀门;如需扩大停气范围的,应及时通知调度中心及相关部门。
5.4 作业过程中,发生突发火灾等情况,应停止带气、动火作业,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5.5 作业过程中,造成人员受伤等情况,应立即停止作业,立即救治伤员。
6 相关文件
6.1 《华润燃气控股有限公司作业许可管理指引》(2014版)
6.2 《华润燃气控股有限公司带气、动火工作安全管理指引》(2014版)
7 相关记录
7.1 《动火作业申请单》
7.2 《动火作业许可证》
7.3 《动火作业监护记录》
7.4 《动火作业换班记录》
动火作业申请单
编 号:
| 申请部门 | 工程名称 | |||
| 动火作业危险级别 | □ 四级 □ 三级 □ 二级 □ 一级 | |||
| 动火作业地点 | 动火作业项目 | |||
| 动火作业现场负责人 | 动火作业安全 监护人员 | |||
| 动火作业实施人员 | 资质证编号 | |||
| 动火作业时间 | ||||
| 动火作业申请日期 | ||||
| 备 注 | ||||
| 作业方案及示意图:(可附页) | ||||
| 危害辨识及风险评估(可附页) | 安全措施(可附页) | |||
| 部门经理 审核/审批(四级) | 安全管理部经理 审核/审批(三级) | |||
| 分管领导 审核(二级) | 分管安全领导 审核/审批(二级) | |||
| 总经理审批(一级) | ||||
许可证编号:
| 作业单位 | 申请人 | 联系方式 | |||||||
| 华润现场作业负责人 | 监护人 | 监理 | |||||||
| 作业地点: | 作业级别 | ||||||||
| 预计作业时间: 年 月 日 时—— 年 月 日 时 | |||||||||
| 作业内容 | |||||||||
| 作业执行人姓名: | 资质证编号: | 作业负责人: | |||||||
| 1. | |||||||||
| 2. | 联络电话: | ||||||||
| 3. | |||||||||
| 危害辨识及风险评估(可附页) | 安全措施(可附页) | ||||||||
| 动火部位示意图 (可附页) | |||||||||
| 作业负责人 意见 | 作业负责人: | ||||||||
| 日期: 年 月 日 | |||||||||
| 审核部门 意见 | 审核人: | ||||||||
| 许可时限 | 年 月 日 时— 年 月 日 时 | 日期: 年 月 日 | |||||||
| 签发人 意见 | 签发人: | ||||||||
| 日期: 年 月 日 | |||||||||
许可证编号:
安全措施
| 落实情况 | 监护人: | ||||||||
| 日期: 年 月 日 | |||||||||
| 现 场 安 全 措 施 检 查 | 已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 是□ 否□ 不适用□ | |||||||
| 紧急程序已解释给参与此工作的所有人员? | 是□ 否□ 不适用□ | ||||||||
| 已通知受影响的部门、客户及相关人员? | 是□ 否□ 不适用□ | ||||||||
| 已测试通讯及求救器具? | 是□ 否□ 不适用□ | ||||||||
| 可导致危险发生的机器已有效地关掉? | 是□ 否□ 不适用□ | ||||||||
| 需动火的设备是否已采取有效地隔离? | 是□ 否□ 不适用□ | ||||||||
| 需动火的设备是否已经清洗置换?不存在可燃的气体、液体和尘粒等? | 是□ 否□ 不适用□ | ||||||||
| 已提供了足够的个人劳动保护用品?是否正确穿戴? | 是□ 否□ 不适用□ | ||||||||
| 现场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 | 是□ 否□ 不适用□ | ||||||||
| 易燃品离动火现场8米以上? | 是□ 否□ 不适用□ | ||||||||
| 切割、焊接设备经检验且状态良好? | 是□ 否□ 不适用□ | ||||||||
| 天气状况是否良好或已采取应对措施? | 是□ 否□ 不适用□ | ||||||||
| 氧气瓶与乙炔气瓶间距不小于5m,二者与动火作业地点不小于10m,并未在烈日下曝晒? | 是□ 否□ 不适用□ | ||||||||
| 距动火点30m 内不得排放各类可燃气体? | 是□ 否□ 不适用□ | ||||||||
| 距动火点15m 内不得排放各类可燃液体? | 是□ 否□ 不适用□ | ||||||||
| 其它安全预防措施(可附页): | |||||||||
| 检查人: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 |||||||||
| 动火分析 | 1. 时间: 时 分 可燃气体浓度: | 分析人: | |||||||
| 2. 时间: 时 分 可燃气体浓度: | |||||||||
| 3. 时间: 时 分 可燃气体浓度: | 日期: 年 月 日 | ||||||||
| 测试仪器: | |||||||||
| 监护人意见: | 作业负责人意见: | ||||||||
| 监护人: 日期: 年 月 日 | 作业负责人: 日期: 年 月 日 | ||||||||
| 作 业 | 起止时间 | 年 月 日 时 分— 年 月 日 时 分 | |||||||
| 结 果 | 正常□ 变更□ 中断□ 撤销□ | ||||||||
| 非正常结果 原因 | 中断的处理 | 继续使用□ 重新办理□ | |||||||
| 监护人意见: | 作业负责人意见: | ||||||||
| 监护人: 日期: 年 月 日 | 作业负责人: 日期: 年 月 日 | ||||||||
| 备注:在动火作业前必须进行动火分析。合格标准为连续3次测定燃气浓度值(每次间隔时间不少于5min)均符合要求才可动火。 | |||||||||
| 编号: | |||
| 换 班 记 录 | 人: 人: 交接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 ||
| 换 班 记 录 | 人: 人: 交接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