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目的
为了规范XX公司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编号标识工作,达到统一、醒目、美观、整洁的目的,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特种设备管理。
三、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编号标识管理标准
(一)字体和字号大小要求
1.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编号标识应直接喷涂在特种设备的醒目位置,便于观察;字体必须统一、端正,同类型设备的字间距离保持一致,并保持横平竖直,排列整齐、美观,且要求特种设备上喷涂的标识与使用登记证编号一一对应。
2.中文为仿宋体,英文字号为正体大写。为保持美观一致,应根据模板涂刷或喷涂。
3.根据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定标识色为红色。
(二)压力容器标识规定
1.立式、卧式安装的反应式、分离式和储存式压力容器,标识均横向喷涂醒目位置(设备铭牌上面10cm处),其字体大小根据压力容器直径确定,如下表:
| 压力容器直径(mm) | ≤500 | 500-2000 | ≥2000 |
| 注字代号字号 | 150 | 300 | 500 |
| 注:字间距根据现场设备情况定 | |||
| 压力容器换热面积(m2) | ≤100 | 100-400 | ≥400 |
| 注字代号字号 | 150 | 300 | 500 |
| 注:字间距根据现场设备情况定 | |||
1.每个分厂(装置)质监局只出具一个压力管道使用登记证编号。
2.所有压力管道使用登记证编号喷涂位置根据工业管道标识规范进行确定,即每条管道只需在第一个管道的识别符号之前喷涂一次即可。
3.字体大小的规定:凡压力管道或保温层外径大于或等于90mm时,一律在压力管道上注字,其字体大小如下表:
| 压力管道或保温层外径(mm) | 90-200 | 200-500 | ≥500 |
| 注字代号字号 | 150 | 300 | 500 |
| 注:字间距根据现场设备情况定 | |||
(四)起重设备标识规定
起重设备使用登记证编号喷涂于醒目位置,其字体喷涂大小根据额定载荷确定,如下表:
| 起重设备额定载荷(t) | ≤10 | 10-30 | ≥30 |
| 注字代号字号 | 150 | 300 | 500 |
| 注:字间距根据现场设备情况定 | |||
锅炉使用登记证编号统一用最大号字体(500)喷涂于醒目位置。
四、本办法由设备部负责组织检查并监督实施。
五、本办法由设备部负责解释、修订。
六、本办法不适用于电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