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项 目 | 内 容 | 分值 | 评 分 方 法 |
| 1、建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部门,完善管理职责 |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小组结构合理、职责明确,有运行记录 | 10 | ① 查阅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小组组成的正式文件(2分)。 ② 查阅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小组职责条例(1分)。 ③ 查阅小组成员的资质和构成是否符合规定(1分)。 ④ 查阅会议记录(查阅过去1年中的会议原始记录)和参会人签名(3分)。 ⑤ 全体会议至少2次/年,小组成员出席人数≥3/4。(3分) |
| 2、健全抗菌药物管理各项制度 | 根据本院情况制定抗菌药物管理制度 | 10 | 查阅抗菌药物管理各项制度。 |
| 3、抗菌药物使用监测及干预 | (1)药学部门监测本院抗菌药物用量 | 10 | ① 查阅每年2次定期公布抗菌药物用量的有关记录和报告(3分)。 ② 查阅日常抗菌药物用量动态监测原始记录(3分)。 ③ 现场查看药学部门对抗菌药物用量监测工作(4分)。 |
| (2)管理小组对抗菌药物过度使用予以干预 | 10 | ① 检查干预行为记录(4分)。 ② 核对干预前后医院抗菌药物用量变化(6分)。 | |
| 4、耐药菌监测 | 检验科定期(1~2次/年)总结分析病原菌耐药性监测数据 | 10 | ① 查阅定期公布的全院耐药菌监测报告(3分)。 ② 查阅病原菌耐药性监测原始资料(3分)。 ③ 抽查5名医师对本院耐药菌知晓情况(4分)。 |
| 5、医院感染监测 | 医院感染管理科定期(3~6个月)总结、分析医院感染监测资料 | 10 | 查阅定期公布的医院感染监测报告。 |
| 6、培训 | 医务处(科)对全院相关医务人员每年组织至少2次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相关知识培训 | 10 | ① 查阅培训原始记录(4分)。 ② 抽查5名医师对本市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实施细则和本院抗菌药物管理制度知晓情况(6分)。 |
| 7、检查考评 | 管理小组每季度对本院抗菌药物使用量排名前10名医师和前3名科室的合理用药进行检查考评 | 20 | ① 查阅原始考评记录(10分)。 ② 考评结果公示(5分)。 ③ 违规行为采取相应处罚措施(5分)。 |
| 8、抗菌药物使用率 | 随机抽查出院病人病史100份,统计使用抗菌药物病人百分比 | 10 | ≦50% |
科室 病人姓名 住院号 检查者:
入院诊断 确诊诊断 确诊日期
| 检查项目 | 检查内容 | 分值 | 评分方法 | 得分 | 扣分原因 |
| 抗菌药治疗性应用 | 用药指征 选用药物类别、 品种、剂量、疗程 其他 | 20 | 有10 选用药物 5 剂量疗程 5 | ||
| 抗菌药预防性应用 | 围手术期预防用药 指征,其他预防用药指征 选用药物类别、品种、 疗程、开始给药时间 | 15 | 有5 选用药物 5 疗程、开始给药时间5 | ||
| 抗菌药联合应用 | 联合用药指征 联合用药品种、疗程 | 15 | 有8 品种 4 疗程 3 | ||
| 抗菌药物局部应用 | 局部用药指征 选用药品种、剂量、 疗程 | 10 | 有5 选用药物 5 剂量疗程 5 | ||
| 抗菌药在病理情况下应用 | 肾功能减退患者 或肝功能减退患者 或其他 | 10 | 选用药物 5 选用剂量、疗程 5 | ||
| 抗菌药在特殊生理情况下应用 | 老年人或新生儿 或小儿,或妊娠期、 哺乳期 | 10 | 选用药物5 剂量、疗程 5 | ||
| 严重不良事件和重要不良事件 | 不良事件的报告和处理 | 10 | 有报告 5 正确处理 5 | ||
| 病原微生物检测及药敏 | 细菌培养及药敏送验及应用情况 | 10 | 及时送细菌培养 5 按有临床意义的 细菌药敏结果 调整用药 5 |
| 关于印发《淮安市基本药物使用目录(第一批)》的通知 |
| 日期:2010-11-24 浏览694次 栏目责任编辑:卫生局 |
各医疗卫生机构: 根据《江苏省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办法》和省医改目标责任状要求,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地区须以省辖市为单位在省公布中标(入围)的基本药物产品中,选择确定基本药物使用目录。现将淮安市确定的《淮安市基本药物使用目录(第一批)》(见附件1)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对我区基本药物目录的使用提出以下几点要求: 一要严格执行。《淮安市基本药物使用目录(第一批)》在我区各乡镇卫生院(含区医院分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备使用,并实行零差率销售,各单位不得随意增减基本药物使用目录。各单位基本药物的采购由区卫生局基本药物代理采购办公室在“江苏省药品集中采购与监管平台”上统一采购。各单位于每月15日、30日(节假日顺延)分别报送“基本药物采购计划表”(见附件2),为便于汇总和格式的兼容性,各单位一律采用Office2003电子表格制作“基本药物采购计划表”电子文档并打印纸质文档一式两份,纸质文档一份单位留存,一份报区卫生局代理采购办公室,电子文档请发送至电子邮箱:hyqdcb@163.com 。“基本药物采购计划表”的填写要求内容完整、清楚,签章齐全,否则不予受理。 二要明确进度。我区于2010年12月1日起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在12月份的31天过渡期内,各单位要做好库存药物清理工作。2011年1月1日起,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单位不得再使用目录外药品。各单位务必在本月底之前将《淮安市基本药物使用目录(第一批)》内容准确无误地更新维护到收费管理系统中。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单位本月起不再进入市招标市场招标。 三要强化培训。区卫生局在前一阶段已经组织各单位相关人员学习《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加强合理用药管理,保证规范使用基本药物。各单位要在近期组织各级各类人员进行相关知识培训并将培训方案报区卫生局科教科。 四要加强沟通。各单位要将基本药物目录使用情况及时反馈到区卫生局医改办,经医改办汇总上报,由市对各单位的反馈情况,对基本药物使用目录进行适当的调整和完善。 其他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如区医院、区保健所、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也应将基本药物作为首选药物,按规定使用一定比例的基本药物。 附件1:淮安市基本药物使用目录(第一批).xls 附件2:基本药物采购计划表.xls 二○一〇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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