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
二〇一〇年八月
目 录
前 言
本施工质量控制要点由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归口管理。
本施工质量控制要点研编单位为江西省江西省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
本施工质量控制要点主要起草人:许润龙、胡钊芳、栾建平、彭东领、樊文胜、卢世军、郭捷菲、吴幸华、熊茂东、荣耀、谭显峰、钱宇峰、邹涛。
江西省高速公路施工质量控制要点
1 综合管理篇
1.1 按照开展规范化管理年活动的总体要求,全省高速公路质量目标是:实现高速公路建设项目质量优良品率达到100%,杜绝重大质量事故以及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安全事故;打造出2-3个处于全国领先水平的典型示范工程,培育出一批优秀团队,锻炼出一批技术人才。参建单位要强化勘察设计、项目管理、监督检查、信用评价等方面工作,大力推进高速公路质量、安全管理标准化、规范化,大力营造抓质量,出精品的质量氛围;规范管理,精细施工,将“粗活细作、细活精做、精益求精”的精细化管理理念贯穿于工程建设全过程,实现高速公路建设质量和管理水平的整体提升。
1.2 进一步落实质量责任制和质量责任追究制度。
公路项目建设管理、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试验检测、技术咨询等从业单位和人员,在项目设计使用年限内,对质量负终身责任。各建设项目应按照《关于印发全面落实交通建设工程质量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的通知》(赣交质监字【2008】2号),全面落实工程质量责任制,明确工程质量行政领导责任制、工程质量岗位责任制和加强工程质量责任制落实的监督管理措施和要求。建立文件资料的签字认证和归档管理制度。在层层落实质量责任的同时,向上逐级报备责任人档案;真正做到责任落实有章可循,责任追究有据可查。如出现重大质量问题,经交通主管部门鉴定后,将追究相关从业单位和责任人责任。
1.3 应按照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条例,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建设、监理、施工单位的质量安全管理责任和义务。
1.3.1 厅质监站要进一步加强对建设各方质量安全行为的监督管理,狠抓责任落实。对存在的实体质量问题和现场安全隐患,应分析原因,查找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质量保证体系的漏洞,界定和追究参建各方的责任,督促各参建单位建立健全运转有效的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建立质量安全管理长效机制的效果。
1.3.2 省厅即将制定出台《交通重点工程项目办管理办法》,就项目办责任、工作职责、奖励与处罚等进行规范;从明年起,省厅将依据该办法对各重点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和绩效评比。
项目业主应强化履行质量安全管理职责的意识,要依法对项目建设实施有效管理,必须切实履行对合同规定的履约要求、质量标准和安全生产条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职责。坚决杜绝片面注重进度,忽视质量安全管理的现象。
1.3.3 项目监理机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对工程实施监理,并对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监理机构对存在的质量、安全隐患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书面报告项目业主。施工单位拒不整改、不停止施工或者屡改屡犯的,监理机构应当及时向项目业主、厅质监站和省厅书面报告。
1.3.4 施工单位应严格按合同履约,落实合同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建立健全质量安全自检体系,对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承担主体责任。
1.4 进一步加强施工、监理单位业绩信用考核,有效规范从业单位行为。项目业主要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强对所属施工、监理单位的监督管理,对质量问题突出、管理缺失、影响恶劣的施工、监理单位,项目业主不得对其遮掩或仅做形式上的通报批评,必须立即对其进行严肃处理和责任追究。厅质监站要充分利用信用评价手段,对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一抓到底,认真处理,加大对施工、监理单位业绩信誉和从业行为的监管力度。
1.5 加强现场监督检查,严把质量关口。
1.5.1 省厅将根据实际质量、安全状况,适时安排质量、安全专项检查整治活动。
1.5.2 厅质监站应加强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督查,每年每项目安排不少于四次质量监督检查。组织试验检测单位开展对比试验,对试验结果进行抽检复查。
1.5.3 开工前,项目业主要加强参建单位履约检查。要对照合同要求对参建施工、监理单位的进场履约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和考核,达不到合同要求的人员、设备必须立即更换,直至满足合同要求。特别是桥涵构造物砼生产必须按照合同文件的要求集中拌和。
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业主要成立专门的质量巡查组,并组建检测中心或委托第三方检测单位,对施工工艺、过程控制、实体质量以及监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1.6 加强多层次的作风建设和业务技术培训工作,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和技术水平。
1.6.1 省厅重点在、法规等方面组织培训。
1.6.2
厅质监站重点负责技术规范、标准、办法等方面的培训,以及质量监督人员行政执法和业务技术培训。
1.6.3 项目业主要组织对项目管理人员上岗前的统一培训;施工、监理单位进场前也应进行业务培训和考核;项目建设过程中针对问题适时举办专题学习和现场交流观摩学习活动,总结教训,推广经验。
1.6.4 监理单位应加强对监理人员的业务培训。根据项目建设特点和工程进展,每月定期组织开展监理人员业务学习,总结上月监理质量、安全控制的经验教训,重点学习宣贯下阶段工程质量安全监理要点,及时有效地提高监理人员业务素质,加强事前主动控制。
1.6.5 施工单位应进行业务培训和考核,加强事前主动控制。
1.7 为文明施工,规范管理,尽可能减小砼构造物施工对路基施工的影响,砼拌和站、梁场设置应遵循以下原则:
1.7.1 项目业主应根据项目建设特点,在编制招标文件时明确隧道、桥涵砼拌和站及梁场的设置原则和具体要求。宜将砼拌和站、梁场等场站建设费用根据招标文件明确的要求,分细目单独列入100章,并明确具体的计量条件。
1.7.2 砼生产宜集中拌和。特别是涵洞、通道等小型构造物,招标文件应明确砼需集中拌和。
除地形狭窄,没有条件的隧道施工外,拌和站严禁设置在路基填筑范围内。
1.7.3 梁板宜集中预制,原则上不允许将梁板预制场设置在填筑路基范围内。如确有特殊情况,满足不了上述要求的,应设置在已达路床标高的路段,具体方案应报监理工程师批准。
1.7.4 所有拌和站应采用自动计量的拌和设备,拌和设备宜有砼外加剂的自动计量装置。单机生产能力和规模应根据现场施工情况选定,一般应不小于50m3/h;应经标准计量部门标定,并加强过程校验,确保计量准确。
砼拌和站应配备相应数量的专用砼运输车辆、输送泵等配套设备及与拌和楼功率相应的备用发电机。严禁使用小型农用车运输砼。
1.7.5 砼拌和站通行道路应硬化,场地四周应设置排水沟,利于雨水向场外排出。并应在场地外侧合适的位置设置沉砂井及污水过滤池,严禁将站内生产废水直接排放。
1.7.6 堆料场宜设置在拌和场内地势较高的部位,取料口应低于料场底(尾)端,排水坡度不宜小于3%,以避免污水污染集料。堆料场必须用砼硬化,硬化前进行压实处理,硬化厚度不宜小于15cm。不同规格集料必须严格分仓隔离堆放,各档材料间应设置砼或浆砌分隔墙,墙厚及墙高的确定应以分隔有效、杜绝窜料为原则,但墙厚不宜小于36cm,墙高不低于1m;
1.8 设计招标时,总体设计单位必须明确设计责任人和各专业负责人,以及其职责。在施工图设计阶段,总体设计单位要根据不同地质勘察结果、以及相应的工程规模进行桥梁桩基试桩;通过试桩验算校核桩基参数选择的合理性,优化桩基设计。对于桥涵结构物相同或相近的,总体设计单位应负责编制和提供相关的标准图。
1.9 高速公路要全面推行设计外业验收和设计监理制度。高速公路项目外业完成后,项目业主应组织设计及相关单位并邀请有关专家进行外业验收。外业验收的内容、程序和要求在设计招标时应予以明确。今后高速公路项目应实行设计双院制审查制和设计监理制,设计监理单位由项目业主通过招标或竞价等方式,选择具有相应资质和同类项目设计咨询经验的单位来承担,设计监理的内容、程序、职责和权利等,除在设计监理合同中明确外,在设计招标时应作为设计合同的一部分内容予以明确,设计监理的主要职责是配合项目业主对外业勘探、方案比选、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工作的过程监督、审查、验收,并形成设计监理签认资料
1.10 合理划分设计界面。
1.10.1 主体设计单位除完成公路主体设计工作外,也应完成对服务区、观景点、收费站房等的选位和规划,以及服务区匝道、停车区及服务区、收费站等的总体设计。主体设计单位还要对当地电网状况进行充分调查,对施工临时用电和永久用电做出系统规划和设计。沿线设施的总体设计应进行详细评审(可以单独评审或与主体工程一并进行评审);评审应重点考虑其位置、规模、功能和总体方案布局是否合理,是否满足要求。
1.10.2 机电设计单位在主体设计单位提供的总体方案基础上进行施工图设计,必须达到照图施工、照图安装的深度。
1.10.3 房建设计单位仅在主体设计单位总体设计方案的基础上,对服务区、收费站等沿线设施进行设计;对场内管网、机房净空、防雷接地等设计要和机电设计单位充分沟通。实施时要做到房建场地建设以及引道应与路基工程同步完成。
1.11 抓住关键环节,强化“三个阶段”的设计优化完善工作。
项目业主应在施工放线后正式开工前、路基桥隧基本完成时、附属工程实施前三个阶段,组织设计、施工、建设协调、监理单位进行施工图设计的现场复核和优化完善工作。
1.11.1 在施工放线以后,路基、桥隧、涵洞施工前,项目业主应组织相关单位对施工图设计全面进行现场核查,重点核查施工图设计与现场实际地质、水文、地形及地物等的符合程度。根据放线以后桥涵、隧道等构造物的具体位置及路线横断面情况,对洞门位置、形式和边仰坡、桥隧长度,小桥涵的位置、数量、结构形式,局部路段的线位、标高、填挖方的高度、坡度等全面进行复核,设计单位应及时优化完善施工图设计,杜绝涵洞等构造物设置不合理,不能真正实现设计意图的现象。
宜在桥头及隧道口设20m长的水泥混凝土错层斜搭板,垫层及以上各路面结构层均骑在搭板上;搭板下及离搭板10m范围内路基0-50cm采用8%预拌石灰土或3%预拌水泥土填筑压实,以控制桥头路面开裂。
1.11.2 在路基桥隧工程基本完成时,对于全线排水系统、边坡防护工程及桥隧等已完工程由项目业主组织设计、监 理、建设协调、施工单位,根据已完工程及现场的地质、水文、地形、地物等实际情况,全面进行质量回头望和进一步核查,继续进行优化完善,并结合路段的土基及水文地质情况对路面工程进行优化完善。
1.11.3 在交安、机电、房建等附属工程实施前,项目业主应组织相关设计单位对交通安全设施、机电外场设备逐处进行核查和优化,其中机电管线通过桥梁、横穿路面、隧道预埋等重点核查。
1.11.4 项目业主应在设计阶段组织有关单位做好长大纵坡及特殊路段公路运营安全设计评价、山区公路设计防洪评估和路基高边坡整体稳定性验算的组织及验收工作。
1.12 施工招标要结合路基、桥隧、路面、房建、机电等工程特点和特殊技术要求,编制体现本项目施工要点的招标文件。对SMA、ATB、OGFC面层结构施工、连续刚构桥梁施工、三车道隧道施工等技术要求高、施工难度大的工程,不能照搬《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而应根据项目特点编写有关条文。其中机电工程标段应按系统划分,宜大不宜小。
1.13 提早做好施工前各项准备工作。项目业主在全面施工前要组织做好征地拆迁和主要进场施工便道的修建工作,山区桥隧比较集中的还需结合永久用电,提前架设电力线路,为施工单位顺利开工创造良好的环境。
1.14 合理组织施工,均衡安排生产,确保各项工程在其最佳季节和最佳时段完成。
1.14.1 高填深挖路基应按照控制工程的要求提前安排,除特殊情况外,应确保成型路基至少有一个雨季的沉降稳定期。
1.14.2 路基线外和边坡的绿化及生物防护工程应纳入路基、桥隧招标中,与路基工程同步实施,确保整个施工期内所有绿化季节能够不间断地种植、补栽;绿化植物原则选取当地适生的乡土乔灌草种。
1.14.3 项目业主必须在主体工程招标结束后半年内,完成交安、房建、机电等附属工程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招标,基本完成相关配套的土建工程。附属工程尽量提前安排,以减少工序交叉冲突,最大限度减少路面污染。交通安全设施等封闭工程宜在路面开始之前完成;机电工程设备安装调试应留足三个月有效工期,其外场土建工程宜在沥青路面铺筑之前完成。
1.15 全面推行精细管理,消除质量通病。
1.15.1 各项目应有计划、有步骤抓关键技术,解决工程上常见、影响又较大的主要病害,从根本上提高工程质量。省厅将开展高边坡稳定、桥梁隧道混凝土强度、改性沥青、隧道排水等专项治理活动。
1.15.2 为全面提高施工质量的管理工作,规范标准化施工程序作业,强化施工质量监控、安全及文明施工管理,各项目、各单位要严格按本施工质量要点进行施工。
1.15.3 加强文明工地建设。各项目应结合自身特点制定具体的创建标准。达到建设环境安全环保,场地布置合理,出行道路畅通,标牌标识清楚,生活环境卫生整洁,工作环境规范有序,营造出良好的建设工地氛围。
1.16 不断总结、积极推广各项目建设管理中的好经验和做法。
1.16.1 所有重要的单项工程、重要工序和重要部位、关键施工环节,均应采取“首件认可制”。要从“第一段路基,第一根桩基,第一道涵洞,第一片梁,第一个边坡”等分项“首件”工程入手,牢牢把握工序质量控制关口;
1.16.2 本着不破坏隧道进出口原有地表形态,确保结构安全,实现“隧道洞口零开挖”的原则,所有隧道进洞前均应由项目法人组织设计、施工和监理参加,对开挖方案进行现场会审,确定最优施工方案。
1.16.3 为有效解决隧道口及桥头路面开裂等路面早期破损通病,宜在桥头及隧道口设20m长的水泥混凝土错层斜搭板,垫层及以上各路面结构层均“骑”在搭板上;搭板下及离搭板10m范围内路基0-50cm采用8%预拌石灰土或3%预拌水泥土填筑压实。
1.16.4 对路面、特殊桥梁、长大隧道、特殊地质路段治理,或在项目中有普遍意义的或特殊的、新的工序、工艺和施工方法,以及容易出现质量问题的工序、工艺、分项、分部或单位工程等,施工单位应制定有针对性的、详细的、操作性强的“施工作业(技术)指导书”。
1.16.5 桥梁基桩、隧道初支等隐蔽工程在后续工程施工前均应由项目业主委托的检测单位进行“第三方检测”。
1.16.6 路基施工时,施工单位应提前安排涵洞、通道、挡护等影响路基贯通的项目,减少“路基断点”和对路面等后续工程施工的影响。
1.16.7 对于机电、房建、交安等附属工程,项目业主应成立常设的技术管理小组,负责项目业主所属建设项目附属工程的技术指导、设计图纸审查和招标工作。
1.17 项目业主应建立支座、锚具、钢绞线、防水板、土工格栅、沥青等材料管理的“来样封存制”、“盲样送检制”和“产品厂验制”等三项基本制度,杜绝不合格产品进场。各项目抽检试验结果应及时上报省厅和厅质监站,省厅和厅质监站将在网站予以公告。
各种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应按其检验状态和结果、使用部位等进行标识。必须建立详细的水泥、钢筋、钢绞线、锚夹具、支座、土工材料等材料或半成品调拨使用台帐,使之具有追溯性。
1.18 目前部分项目个别标段砼生产不按设计配合比施工的现象较突出。有的设计配合比两档碎石,而实际只有一档;有的拌和机配料仓配备不足,有的砂石材料窜料严重,有的外加剂掺量控制不严,应严格控制。
1.18.1 拌和设备和配料仓应符合合同文件要求,必须有电子计量设施;应严格按照设计配合比进行砼混合料的生产。
1.18.2 应采取有效措施以防配料仓窜料。一是上料的装载机斗宽宜小于每格料仓的宽度;二是宜适当加高配料仓挡板高度;三是加强管理,规范上料行为。
1.18.3 应严格控制外加剂掺量。使用粉剂的,严禁用铁锹等无法准确计量的器皿掺加外掺剂,应预先准确称量盛装,逐盘投放;使用水剂的,应做好浓度的控制和流量计的标定。
1.18.4 砼配合比标识牌应清晰显示以下信息:设计、施工配合比(含外掺剂)、集料实测含水量、各种材料的每盘用量等。
1.19 目前部分项目存在钢筋、钢绞线、波纹管等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存放不规范,锈蚀严重,甚至沾附泥浆的现象。监理工程师应将以下措施的落实情况作为隧道、桥涵构造物开工的必备条件。
1.19.1 钢筋、钢绞线、波纹管等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必须按《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09版)403.04款的规定,存放于高出地面0.5m以上的平台、垫木、钢架或其他稳固支承上,并应有防雨、防污的有效覆盖措施;
1.19.2 隧道、桥涵构造物正式开工前应搭设稳固安全的钢筋、钢绞线、波纹管、钢支撑专用加工棚。加工棚宜修建在地势较高处,棚内地面应高出棚外地坪20cm以上,四周开挖排水沟,保证排水畅通;棚内地面应采用不低于C15号砼硬化,厚度不宜小于10cm。
1.20 有的结构物砼抗压试块制取存在有的无任何标识、养生不到位等不规范现象。
1.20.1 砼抗压强度试块应由施工、监理试验检测人员制取,严禁由劳务人员制取,承包人的砼试块制作应由监理人员见证取样。
1.20.2 制件后应及时标识,试件应有专人管理,并及时建立台帐;
1.20.3 试块拆模后标准抗压强度试件应及时送标养室标养。同条件养生试件应与构件同条件养生,为施工提供依据。
1.21 砼养生不到位是目前我省高速公路建设普遍存在的突出问题,各项目应引起高度重视,加强砼养生管理。
1.21.1 砼浇筑完成后应及时覆盖保湿养生,养生时间不应少于7天。墩柱、桥台、盖梁、梁板等混凝土工程,特别是大型现浇混凝土工程,在开始施工前,施工单位均应根据现场实际分类制订详细的养生方案,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实施。
1.21.2 墩柱、桥台、盖梁、涵台等部位宜尽可能采用在其顶部设置临时水箱,接渗水管,自流养生的工艺。
1.21.3 预制梁及现浇梁腹板外侧和薄壁空心高墩外表面宜采用自动喷淋养生工艺(宜结合设置临时水箱自流养生的工艺)。
1.21.4 预制梁和现浇梁顶板、桥面铺装混凝土、所有的湿接缝及修补混凝土应采用海绵或土工布饱水养生(宜结合设置临时水箱自流养生的工艺)。
1.21.5 冬季施工砼养生注意事项:
1.21.5.1 气温低于+5℃时,应覆盖保温,不得洒水养生。
1.21.5.2 冬季施工(室外日平均气温连续5天低于5℃),砼工程除应按规范有关规定进行施工外,承包人应向监理提交关于冬季砼浇筑及养生的施工方案,详细说明所采用的施工方法和设备,保证砼在浇筑后头7天不低于10℃,无保温养生措施的,应暂停砼施工。
1.21.5.3 冬季施工,梁板预制宜采取锅炉蒸汽养生。小型预制场可考虑简易暖棚保湿养生,但梁体上应配置足够数量的温度计,确保头7天养生温度不低于10℃。
1.22 对下列情况的边坡必须进行特殊设计,要求“一坡一图、一坡一景”,设计单位应提供详细的稳定性验算书及施工要求。
1.22.1 膨胀土边坡。
1.22.2 二十米以上的土质、软质岩、硬质岩与软质岩互层的挖方高边坡。
1.22.3 滑坡等病害地段的边坡。
1.22.4 桥梁的暗坡和上侧边坡。
1.22.5 隧道进出口边仰坡。
1.22.6 环境敏感区、人文景点相邻的公共设施的影响区域。
1.23 桥梁桥面泄水孔应采用垂直形式进行设计,桥下有道路或通航时应设置管道。立交桥桥面、桥台边坡应设计集中排水。伸缩缝附近泄水孔数量要适当加密设计。
1.24 山区高速公路桥梁隧道比例大,桥梁、隧道、路基变化频繁,为保证行车安全和护栏顺适、路容美观,路侧及分隔带安全护栏在实施前,项目业主应组织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现场优化路、桥、隧之间护栏的结构形式、线型,做好衔接。
为保证冰雪、雨雾等气候的行车安全,宜在特大桥护栏侧、特长隧道洞口设置暴闪提示灯。
1.25 对通透性较好的短隧道,宜采用太阳能供电的有源诱导灯代替普通照明。凡设照明隧道均应实现现场手动、自动、远程集中遥控功能,应结合隧道现场环境条件逐洞进行照明设计。
1.26 加强机电设备材料进场检验,设备材料进场必须具备出厂检验报告、合格证、发货单、质保单等,大型设备及批量材料应进行工厂抽检,如:光缆、电缆、情报板、灯具、风机、光端机、计重设备、硅芯管等。设备材料到货,监理应认真核对品牌、型号、规格、产地,检查出厂质量保证资料,凡存在缺陷者,均不得安装。
1.27 要注重机电工程的施工工艺,机电设备安装工艺应特别注意联合接地、机房布线、光、电缆接续、设备和机房布置、端子排和接插件施工及线标制做,要实行严格的工序检验制度,以保证工程质量,凡上道工序不合格,不得进入下道工序。
1.28 根据管理需要完善软件功能,收费系统软件应保证操作方便、统计清晰、拆帐准确、稽查严密,监控系统软件除单机设备功能外,应注重联网监控功能、系统联动功能,为公众提供服务、为管理提供手段,保证软件功能齐全、界面友好、操作方便。
1.29 交通机电隐蔽工程必须及时进行检验(如:基础制作、接地网制作、管道敷设、人(手)孔制作等)。设备安装完成,必须进行单机系统调试,并做好调试记录。系统开通前应进行系统测试。完成全部工程,实现设计的各项功能,进行了系统测试,资料整理完整,方可提交质检申请。
1.30 房建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按《现行建筑施工规范》的要求进行各工序的施工, 坚决杜绝偷工减料现象, 同时项目业主及监理工程师必须按规范要求对用于工程建设的各种材料、砂浆、砼及各种预制件、成品及半成品进行严格的质量控制,按规定数量及频率抽样试验, 对地基基础、主体砌筑、混凝土工程和各隐蔽工程的检查及监督必须按量检查, 并且进行全过程、全天候的旁站监督和指导施工。
1.31 房建工程木门窗使用的材料、材质必须符合设计要求,进场半成品要严格控制质量验收,做到堆放合理,且有防日晒雨淋措施,用材含水率必须控制在规范允许范围之内,严禁超标用。铝合金门窗门窗型材须采用有出厂合格证的产品,成品门窗须经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铝合金门窗框与墙体的接触面必须进行防腐处理。
1.32 目前个别单位交通安全设施标志基础偷工减料现象较严重。监理单位要加强对基础基坑的检查验收,项目业主要加强抽查,厅质站在交工检测时应进行抽检。
2 路基施工篇
2.1 施工准备阶段应按照《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04)的要求进行工程划分,分部、分项工程划分应与现场施工实际情况相符。路基土石方分部、分项工程的划分应根据施工合同段特点,遵循土石方填挖平衡,兼顾桥涵、隧道构造物设置情况划分等原则,宜以桥、隧、涵等构造物为界限桩号(与施工工区的划分相符),以利质量控制和相关试验检测数据的收集整理。
2.2 土石方工程作业点配置的碾压设备的数量、型号及性能是确保路基压实质量的关键因素。承包人应根据土石方施工进展实际情况合理配置施工机械,同时项目法人和监理工程师应加强整平机械和碾压设备配置数量、型号及性能的检查。
2.2.1 土石方工程作业点压路机配置数量应与现场挖掘机数量及性能相匹配以挖掘机斗容量为主要考虑指标。每台斗容量为1m3的挖机宜配置0.8台压路机,每3台斗容量为1m3的挖机应配置2台压路机;平地机每3公里不得少于1台(山岭重丘区高填方路段宜每4台压路机配1台平地机)。
2.2.2 填土路基宜采用功率不小于220KW的推土机和PY160型以上的平地机整平,宜采用自重不小于18T的振动压路机压实。
2.2.3 土石混填路基宜采用功率不小于300KW的推土机整平,应采用自重不小于20T的振动压路机压实。
2.2.4 填石路基应宜用功率不小于300KW的推土机整平,应采用自重不小于20T的振动压路机压实。
2.3 路基挖方段及借土区清表草根、树根必须清理干净,路基开挖线与红线之间的地表及植被不宜扰动。严禁将挖方段的清表土和弃土堆放在坡顶或弃向开挖线外山坡两侧、河道和库区,以免破坏生态环境。
2.4 施工组织设计应充分考虑清表土的综合利用,利用清表土、淤土及时恢复互通区、服务区、分隔带、上下边坡、取弃土场、预制厂的植被。所有清表土、淤泥等可利用的余土应租用临时用地集中堆放,堆放场宜选择在填挖交界处附近等地点,以便路基主体工程完成后运输利用。
2.5 应将半挖半填、填挖交界处按设计和规范要求完成原地面台阶开挖设置工作,作为路基填筑的前提条件,上述地段台阶开挖设置应办理中间交工。台阶宽度不宜小于2米,台阶高度宜1米左右。
2.6 台阶开挖出的土、石不得堆积在开挖处坡脚形成假台阶,应及时推开整平作第一层填料。
2.7 土石方开挖必须放出边线,自上而下进行,不得乱挖超挖,严禁掏底开挖。
2.8 隧道洞渣、石方作为路基填筑材料时,应严格控制填料粒径,未解小到规范要求或难以解小的石料不得用于路基填筑。对于隧道洞渣、石方作为路基填筑的,宜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承包人必备的石料解小设备(如炮机)的型号和数量。
2.9 稻田、水塘、清淤路段等软弱地基路段应先开挖边沟以利排水及降低水位。第一层填土填筑松铺厚度的确定,应以第一层填土填筑后不出现大面积弹簧为原则,宜为60cm左右。
2.10 填方路基第一层填土全幅填筑质量及形象的优劣,将直接影响后续路基填筑的规范性,各项目参建单位应高度重视第一层填土的中间交工验收工作,必须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方可进行后续填筑施工。
第一层填土填筑中间交工验收,应检查路基边线、宽度等主要质量指标,以确保路基线型。
2.11 路基应分层全幅填筑。除陡峭山体的半挖半填、填挖交界低洼处填筑作业面小等路段外,路堤填筑必须放出边线,严格“打格布土”、挂线整平、分层压实。
2.12 填方分段交接处应预留台阶,以利后填段以及分层阶梯搭接,每台阶长度不宜小于1.5m。
2.13 上路堤以下(含上路堤)雨季填筑施工,每填筑层表面,排水横坡(路拱)宜大于4%,以利排水。
2.14 土工格栅铺设是目前高速公路建设质量管理的薄弱环节,应引起参建各方高度重视。
2.14.1 目前部分项目对土工格栅材料质量监控不够重视,土工格栅材料进场质量关亟待加强。施工质检员、监理工程师应严格按抽检频率对其进行盲样送检,其材质、性能、规格必须满足设计要求,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杜绝土工格栅材质以劣充好、规格以低充高的现象。
2.14.2 土工格栅应严格按照设计和规范要求进行铺设。半挖半填、填挖交界处土工格栅铺设应重点检查土工格栅与山体的“锚固”长度(即与山体台阶的搭接长度)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2.14.3 监理工程师和承包人均应逐一建立土工格栅铺设台帐,并逐一明确并落实相应的责任人。承包人、监理工程师应加强对土工格栅铺设作业监控,并逐一保存影像资料。以上资料应作为土工格栅计量的依据。
2.15 路基填筑应加强过程控制及中间交工验收工作。
2.15.1 每种填料的松铺厚度不得超过施工规范和合同文件的要求,压实度需分层检测。每一填筑层压实后的宽度不得小于设计宽度。
2.15.2 为加强过程控制,下路堤施工每完成5层填筑应组织中间交工,交验指标为压实度、纵断高程、中心偏位、横坡度、宽度。除压实度、宽度指标应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外,每5层填筑中间交工检测的纵断高程、中心偏位、横坡度指标允许偏差不宜采用《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规定值,可适当放宽,具体要求由监理工程师确定。
2.15.3 路基填筑过程和每5层填筑中间交工时,宜采用随机抽检挖掘检查的方式对填筑分层厚度、填料及压实度进行检验,发现存在质量问题时应及时责成承包人返工并按合同要求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2.15.4 下路堤、上路堤、路床应分区组织中间交工。
2.16 左、右幅桥台不在同一桩号,桥台处一幅为桥,另一幅为路的路基明显不均匀沉陷的问题是目前我省高速公路普遍存在的质量通病。该区域路基应采取以下措施,主动控制:
2.16.1 如该区域不是分离路基,设计应考虑在左右幅之间增设挡土墙,以利确保该区域路基填筑质量。
2.16.2 该区域宜在桥梁幅梁板安装前组织实施路基幅的支挡工程和路基填筑施工。
2.16.3 承包人应根据该处桥梁、路基施工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工序,制定该区域路基填筑专项施工方案报监理工程师批准后严格按方案组织实施。
2.17 施工便道的设置应考虑尽可能减小对路基工程质量的影响。设置原则如下:
2.17.1 条件允许的,施工便道宜根据地势布设在主线外的一侧,尽可能设置在路基坡脚及小型构造物洞口、桥梁锥坡以外。
2.17.2 设置在填方路基范围内的施工便道,应按主线路基填筑质量标准用合格的填料分层填筑,并应将边坡按1:1坡度分层留台阶,以利于后续路基填筑搭接。
2.17.3 桥涵构造物处上下主线便道附近的路基填筑时,应按1:1坡度分层留台阶,以利桥涵构造物完工通行后该处便道路基填筑搭接。
2.18 路基工程完成后部分原施工便道区域路基、路面出现纵向裂缝是我省高速公路的质量通病。主要原因一是填方路基范围内未经压实的便道最终成为路基的一部分;二是上下主线路基处的便道填缺在填筑之前未进行反挖处理、填缺填筑不规范等。应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处治。
2.18.1 监理工程师和承包人均应逐一建立施工便道台帐,并逐一明确并落实便道处理责任人。承包人应根据便道设置情况制定施工便道专项处理方案报监理工程师批准后严格组织实施,监理工程师必须对便道的处理全过程旁站监控。施工便道处理应逐一保存影像资料。
2.18.2 未按路基标准压实的主线范围内的便道,其周边路基填筑前,必须挖除。
2.18.3 主线范围内的便道周边路基填筑时,应做好与已压实便道的分层搭接台阶处理,搭接长度不宜小于1米。
2.18.4 桥涵构造物处上下主线便道填缺处理前,便道周边路基及便道表面均应挖出硬台阶,分层填筑压实。
2.19 桥梁、涵洞、通道挖基土应及时清理出路基填筑范围。
2.20 必要的临时排水措施是确保路基土石方施工质量,抓好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的重要环节。
2.20.1 为防止雨水冲刷边坡,污染农田、水塘、库区,雨季填方路基两侧顶面边缘及坡脚处宜设置临时挡水埂,凹曲线最低点及其它部位下边坡应设置临时排水槽。
2.20.2 挖方路段施工前及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截排地表水和导排地下水,雨季开挖底面应根据土质情况设置临时排水沟;达到设计标高后必须及时开挖施作路堑边沟。
2.21 路堑边沟质量控制不到位,填挖交界处路堑边沟与路堤排水沟衔接不通畅,路堑边沟沟底盲沟滤水管未引出,路堑边沟沟底顶面与路堤浆砌排水沟沟底顶面齐平,路堑盲沟被全断面封堵,导致盲沟积水无法顺畅排出,没有实现设计意图,是目前普遍存在的质量通病。
2.21.1 路堑边沟不宜在雨季施工。承包人应结合本合同段施工特点和工期要求,制定合理的路堑边沟专项施工方案,并逐级交底至作业班组(劳务队伍)。承包人和监理工程师应高度重视路堑盲沟质量控制,加强检查,确保实现设计意图。
2.21.2 项目法人和监理工程师应在合同文件技术条款和审查承包人施工组织设计时,应明确规定填挖交界处排水工程应先行实施路堑边沟,后实施路堤浆砌排水沟;施作路堤浆砌排水沟时,浆砌排水沟顶面应与路堑边沟盲沟底面齐平,以利路堑盲沟积水顺畅排出,实现设计意图。
2.21.3 上述部位外露的盲沟断面宜采用1~3cm断级配无沙、有孔混凝土封闭。
2.21.4 设计单位应按照上述原则,优化上述部位排水沟设计,并在设计图中明确施工要点。
2.22 桥涵台背不均匀沉降是我省公路建设存在的质量通病,应实行严格的质量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2.22.1 项目法人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应进一步明确承包人台背回填的质量主体责任,工程量清单不宜另行列支台背回填补强加固费用;台背回填未达到设计和规范要求的,其缺陷处理费用应由承包人全额承担。但台背回填材料为透水性材料的,工程量清单应单列其相应台背回填费用。
2.22.2 监理工程师和承包人均应逐一建立台背回填施工台帐,并逐一明确并落实台背回填责任人。承包人和监理工程师加强对台背回填的质量监控。台背回填应逐一保存影像资料。
2.23 承包人应根据本合同段具体情况,遵循利于采用碾压设备分层压实工艺的原则,分别制定肋、柱式、U型桥台、涵洞等台背回填专项施工方案报监理工程师批准后严格组织实施。
2.23.1
所有桥涵低于原地面、无法使用碾压设备的基坑,宜用天然砂砾等透水性材料回填,用水密法密实并配备小型压实机具逐层夯实;采用水密法时,应采取挖排水沟或抽水等措施将灌注水导排出基坑。
2.23.2 桥涵构造物附近路基土方填筑施工,应预留足够长度的台背回填及过渡段,其长度宜大于路基填土高度的2-3倍,以利后续台背回填可用压路机分层压实;同时,将路基横向断面分层预留有效台阶,以利与后续台背回填台阶衔接处理。
2.23.3 肋、柱式桥台台背回填要点:
2.23.3.1 与填方路基相接的肋、柱式桥台台背及锥坡填筑应首选与路基同时填筑的方案,台背及锥坡按台背回填压实标准全幅填筑至台帽底部后再施作台帽。
因工序安排等原因,未台背回填先施作盖梁的,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台背回填密实。一是台帽下应增设挡土墙;二是桥台背和锥坡的回填施工应在梁板架设前同步进行,一次填足并适当加大台前锥坡压实填筑宽度。
2.23.3.2 与路堑相接的肋、柱式桥台台背及锥坡应用透水性材料回填。用小型夯实机具时,分层压(夯)实厚度不宜大于150mm,并应压(夯)实到设计要求压实度。逐层夯实至台帽底部后再施工台帽。
2.23.4 U型桥台构造物台背回填要点:
2.23.4.1 U型桥台台背回填区域为顺路线方向长度,顶部距翼墙尾端不小于台高加2m,底部距基础边缘不小于2m。台背回填区域与路基之间应按本条第2款的要求预留过渡段(示意图如下)
2.23.4.2 设计图纸应明确规定U型桥台台背回填区域的材料应采用砂、砂砾、山渣等透水性材料。
2.23.4.3 U型桥台台背回填应尽可能用压路机碾压,碾压不到的地方必须用小型压实机具夯实。
2.23.4.4 U型桥台台背回填区域应与过渡段同步分层相互交替搭接填筑,搭接宽不小于1m。
2.23.5 拱涵、盖板通道等小型构造物台背回填要点:
2.23.5.1 洞口工程宜与洞身工程自基坑开挖始同步施工;
2.23.5.2 台背回填宜在八字墙完工后逐层全幅填筑;压路机无法碾压的区域须用小型压实机具夯实。
2.23.5.3 台背回填必须在结构物的板、拱和铺底及支撑梁都施工完毕后,且在不影响结构安全情况下对称填筑。
2.23.5.4 拱涵、盖板通道等小型构造物附近路基土方填筑施工时,预留了足够长度的台背回填及过渡段的,其台背回填及过渡段宜按路基施工工艺用压路机分层压实。
2.23.5.5 未按本条第2款的要求预留过渡段的,应将已填筑的路基反挖,反挖的长度为底面距基础边缘不小于2米,并按1:1坡度挖出搭接硬质台阶,台阶宽度不小于1m,该区域必须用透水性材料回填并使用压路机按台背回填压实标准分层压实。上述所有反挖及采用透水性材料所增加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24 路基上边坡处理应按边坡稳定是前提、自然协调是基础、适地适树是原则、长远效果是目的要求进行处理,以达到与周边环境统一和谐。
2.24.1 上边坡开挖完成后应进行全线调查核实,确定各个边坡支护方式。
2.24.2 开挖边坡时要将边坡按坡比修整好,从上往下逐级将边坡修整到位,每一个挖方段第一级边坡开挖修整完成后在进行下一级边坡施工前必须进行交验。
2.24.3 土质和软石边坡坡顶及坡侧修整成大圆弧过渡,过渡范围为1.5m,二级及二级以下边坡修整成自然山包型。
2.24.4 多级边坡平台外侧边修整成小圆弧过渡,使坡面曲化成线流线型。
2.24.5 二级及二级以下挖方边坡宜不设截水沟和平台沟,雨水采用坡面散排。
2.24.6 三级及三级以上挖方边坡的平台沟不得露出平台,短边坡平台沟引向后侧山体植被内隐蔽;长边坡平台沟水引向坡面踏步与急流槽组合沟内,排进路基边沟。当石方路段上边坡平台沟爆破困难时,可采用砖砌成型混凝土罩面的形式予以替代。
2.24.7 截水沟应优化设计,截水沟施工需经发包人、监理人和设计代表共同现场核实确定后方可进行。
2.24.8 边坡开挖前应对边线放样,严禁采用开挖神仙土的方法,边坡每开挖一级,应将边坡整形一级,如果土层比较松散,宜将整个边坡提前防护到位,边坡不允许留有松动危石。
2.24.9 对风化程度较低的新鲜岩面,其侧面开口端折线棱角需用风镐凿平,达到平顺。
2.24.10 如多级坡的侧面植被生长良好,而清表工作又未造成破坏性的可不必修整圆顺,保持原有的植被。
2.25 下边坡处理
2.25.1 互通区内下边坡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宜作缓坡处理。
2.25.2 在填筑过程中每填2m应对坡面进行修整。修整后边坡宜陡于设计坡度0.3-0.5%,以保证超压宽度。
2.25.3 挖机整型过程中将超填未经压实部分(高速公路要求为500mm)沿坡度方向挖除,同时用挖机斗拍实坡面;
2.25.4 路基填筑2m后立即安排开挖出排水沟土沟,同时将下边坡护坡道部分进行修整,修整过程中注意与原地面的自然衔接,开挖排水沟时做到线形圆顺,接水接沟自然。
2.26 边坡绿化应结合施工天气情况和待种植物种类确定种植时间,而不应盲目随从工程进展进行,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选适宜植物生长的时间种植,以确保成活率。(具体施工技术要求详见附件)边坡绿化
2.27 红砂岩路基填筑应严格控制填料粒径,采用大功率碾压设备。具体施工技术要求详见附件。
2.28 填砂路基填筑应严格控制砂的质量和用水量。具体施工技术要求详见附件。
附件1:边坡绿化技术指导意见
附件2:红砂岩路基施工技术指导意见
附件3:填砂路基施工技术指导意见
附件4:软土地基加固施工技术指导意见
附件5:溶洞、暗河地段路基施工技术指导意见
附件1:
边坡绿化技术指导意见
1 喷播植生
1.1 播种季节
1.1.1 应在图纸规定的季节正常播种、施肥和覆盖。如图纸未规定具体日期时,应在当地生长季节进行播种、施肥和覆盖。
1.1.2 在刮风天不应播种,也不应在过湿的土地播种。
1.2 准备好地表面、坡面
坡面处理措施:对于一般坡面应进行常规处理——刷除多余土方、平整竖向冲沟、耙松光滑坡面表土,对于坡率大于1:1的陡坡应对坡面进行特殊处理——沿等高线开挖凹槽、植沟或蜂窝状浅坑。
1.3 喷播材料配比
采用适宜混生互补的草种与肥料、粘合剂、保水剂、内覆纤维材料、色素及水等按一定比例放入混料罐内。
1.4 喷播方法
1.4.1 承包人应事先将采用的机具和播种方法通知监理工程师,必要时承包人应在工程开始前作工艺野外试验。
1.4.2 通过搅拌器将混合液搅拌至全悬浮状后,按最佳着地点(射液抛物线最高点后1~3m范围内)要求均匀喷播在欲建边坡裸地,形成均匀覆盖层保护下的草种层。
1.5 铺设无纺布及浇水养护
施工完成后,铺设无纺布覆盖,并浇水养护。
2 厚、中、薄层基材客土植生
2.1 铺植季节
除非图纸上另有标明或监理工程师指示,厚、中、薄层基材客土植生应根据不同草(灌)种在当地最适宜的季节进行铺植。
2.2 坡面整理
为了进行岩质坡面厚、中、薄层基材客土植生,应清理边坡上的杂物,并对坡面作简易休整。边坡特别凸起的地方必须削掉,特别凹陷的地方必须用石块填补,使坡面大致平顺,另外坡顶和可视断面也应一并修整,以保持整个边坡线条明畅。
2.3 挂网施工
完成边坡修整后,严格按设计文件和有关技术规范要求,打锚杆、铺挂铁丝网。
2.3.1 锚杆:锚杆正方形布设,纵横间距2m×2m,要求与坡面成70-90度,锚杆采用风钻打孔,孔偏差不大于5cm,锚杆采用M30水泥砂浆固定。
2.3.2 铁丝网:铁丝网用锚杆固定,三绞节机编网之间采用14#~16#铁丝捆扎连接。
薄层基材客土植生无打锚杆、挂网施工步骤。
厚层基材客土植生+植生袋需在铁丝网下敷设种植土肥料配合比的植生袋,间距按施工设计图要求施工。
2.4 备客土基材
为了确保基材喷射施工后不产生剥离、流失、开裂等现象,并具有保水、保肥、透气特性,有利于草灌生长,种植基材加工时应严格执行设计文件提供的基材配方。
2.4.1 种植土干燥后运至加工处理场内,采用粉碎机粉碎至粉细土状,并进行筛分以保证最大粒径小于10mm。
2.4.2 在筛分后的种植土内掺入泥炭土、谷壳、锯末、水泥、PH缓解剂、有机长效肥、全效复合肥(成分为N:P:K=15:15:15)、保水剂(PR-3005s型进口产品)、粘合剂(PAM-A30型进口产品)后,用搅拌机搅拌均匀备用。
2.4.3 加工处理好的基材,必须在使用前加强保管、避免雨淋,防止受潮。
2.5 客土基材的喷射
完成边坡挂铁丝网施工并经质量检测合格后,严格按设计要求,采用专用机械喷射种植基材。
2.5.1 基材喷射施工可分块实施,根据设计要求厚层基材客土植生基材厚度8~10cm,中层基材客土植生基材厚度6~8cm,薄层客土植生基材厚度3~5cm。
2.5.2 施工控制:在喷射施工时,在坡面上每100㎡用钢筋设一铺土厚度指示桩标示喷射厚度,确保种植基材的厚度和均匀性。
2.6 种子喷播施工
基材喷射施工完成后,采用喷播植生技术在施工坡面喷播植草(灌);或者将种子与种植基材搅拌均匀后,用喷射机械均匀喷播种子层。
2.6.1 喷播材料配比
采用适宜混生互补的草(灌)种与肥料、粘合剂、保水剂、内覆纤维材料、色素及水等按一定比例放入混料罐内。
2.6.2 喷播方法
2.6.2.1 承包人应事先将采用的机具和播种方法通知监理工程师,必要时承包人应在工程开始前作工艺野外试验。
2.6.2.2 通过搅拌器将混合液搅拌至全悬浮状后,按最佳着地点(射液抛物线最高点后1~3m范围内)要求均匀喷播在欲建边坡裸地,形成均匀覆盖层保护下的草(灌)种层。
2.7 铺设无纺布及浇水养护
施工完成后,铺设无纺布覆盖坡面,并浇水养护。
2.8 补充栽种乔、灌木
当因季节不合适而采用纯草种喷播时,或喷播后乔、灌木成活率及生长情况不符合设计要求时,应在适当的季节,根据附近自然植被生长情况和播种乔、灌木生长情况,按1~2株/㎡要求在施工坡面挖坑栽种乔、灌木、进行养护,确保边坡植被恢复的长期效果
附件2:
红砂岩路基施工技术指导意见
1 红砂岩分类
1.1 崩解性指标
红砂岩在野外初判后,送至试验室终判,红砂岩终判的主要指标是红砂岩的浸水崩解性。将红砂岩在105℃温度下烘干后,冷却至室温并浸入清水中观察其结果:
1.1.1 若红砂岩在24小时内崩解成泥状、渣状、渣泥状或渣粒状者,该红砂岩为一类红砂岩,这类红砂岩的性质与普通粉质土无区别,用来填筑路堤时可按一般填土路堤对待;
1.1.2 若红砂岩在24小时内崩解成大块状、块状、块粒状或粒状者,该红砂岩为二类红砂岩,用来填筑路堤时可按土石混填路堤对待;
1.1.3 若红砂岩在24小时内不崩解,或仅在某些尖棱尖角处有少量崩解,且崩解量不大于总量的1 % ,该类红砂岩为三类红砂岩,这类红砂岩的性质与普通岩石无区别,用来填筑路堤时可按一般填石路堤对待。
1.2 红砂岩的强度指标
红砂岩的强度指标主要与施工难易及碾压时是否压碎有关,是以天然状态下单轴饱水极限抗压强度Ra 表征。
1.2.1 单轴饱水抗压强度Ra = 2~10MPa 视为一类红砂岩(泥质);
1.2.2 Ra = 10~15MPa 视为二类红砂岩(硅质);
1.2.3 Ra > 15MPa 视为三类红砂岩。
如果强度指标与崩解性指标不相符时,以崩解性指标为准。
2 路堤填筑
2.1 总体原则
2.1.1 应用范围
以下路段不得采用红砂岩填筑:
2.1.1.1 路堤高度超过20m路段;
2.1.1.2 构造物回填区;
2.1.1.3 填挖结合段;
2.1.1.4 原地面陡坡段;
2.1.1.5 浸水路堤、地下水位以下及低洼易积水地段;
2.1.1.6 一类和二类红砂岩只作为高速公路93、94区填筑。
2.1.2 控制指标
路基填筑过程中应严格控制以下指标:(1)粒径≤25cm;(2)松铺碾压层厚≤40cm,路床范围内的松铺碾压层厚≤30cm;(3)最佳含水量一般在8~12%。对于一类红砂岩,采用重型击实试验,对于二类红砂岩,采用表面振动仪试验;(4)压实度。
2.2 填前准备
路堤填筑前,要进行填前碾压,即改造地形、清除表土及地面附着物,并将原地面碾压至要求的密实度。
2.3 崩解处理
为消解大粒径红砂岩的活性,应对粒径超过100cm的红砂岩进行崩解处理,处理办法如下:将爆破或开挖出来的红砂岩填料运至专门的崩解场地,并不加遮盖地裸露于大气、阳光和雨水中持续8~15天(气温高取低值,气温低取高值)以完成崩解处理。期间如果晴朗无雨天气持续超过2天,应对红砂岩浇水,以加速崩解和消除活性的过程。
上述红砂岩的崩解处理只包括一类和二类红砂岩。
判断红砂岩是否完成崩解的方法:粒径在50~70cm的大块新解红砂岩块,经崩解出来若干天后,表面出现大量裂缝并有大部分碎石岩块崩解,以脚掌推动时,大岩块裂成碎堆岩块,即认为红砂岩的崩解处理已完成。
2.4 布料、耙压、整平
不同类型的红砂岩不得在同层填筑。
用推土机将红砂岩填料推平,并以履带碾压再以松土齿耙松。经耙压3~6次后,再采用羊足碾振压3~5遍,行驶速度控制在2~3km/h,由监理工程师检查红砂岩最大粒径是否满足要求,如不满足,则继续耙压。对其中个别没崩解的或靠压实设备无法压碎的坚硬岩块,予以剔除或人工破碎。
采用平地机由两侧开始向路中间推进,往返3次来对红砂岩路基进行整平。
2.5 碾压
耙压后的红砂岩应尽快碾压。并在碾压前适当洒水。
碾压前要严格控制含水量,应控制在最佳含水量±1%范围。
当红砂岩填料的粒径和松铺厚度符合要求后,用拖式振动压路机(50T以上羊足碾)振压3~5遍,行驶速度控制在2~3km/h;接着用振动压路机碾压4遍,行驶速度控制在3~4km/h,从两侧路基边沿向路中推进,压路机碾压轮重叠不少于40~50cm。
经压实度检验后的压实层在下一层填筑前,应采用羊足碾振压一遍,形成凹凸面,以保证上下层间的联结。
2.6 压实检测
采用压实度检测与压实沉降差法来检测路基压实质量。
压实度检测方法可采用灌砂法或灌水法(水袋法)。
压实沉降差法:首先在压实后的填石路堤纵向布点,点位间距离8 m左右,横向间距视现场情况而定,应避免在突出的大石上和压路机不能到的地方布点。在布好的点位上用油漆做醒目的标记,测量测点高程。然后用击振力50T振动压路机作碾压检测(碾压参数: 车速2. 0~4. 0 km /h,频率30 Hz)。然后用测量各测点高程,各测点在碾压前后的高差就是测点的压实沉降差。压实沉降差单点值应小于5 mm,检测频率为每2 000 m2检测12 点。在压实面积不足200 m2时,至少检测4点。红砂岩路堑上路床0~30cm范围内换填适宜填料时不能用红砂岩 ,其路床底部30~80cm必须为新鲜岩面,且0~30cm范围内使用CBR值不小于8﹪密实性好的路基填料封面,以避免大气雨水对红砂岩的侵蚀,降低基底的承载力。
2.7 不均匀沉降控制
为缩短沉降周期,在下列情况下应采用强夯处理,以控制不均匀沉降。
2.7.1 上、下路堤顶面;
2.7.2 填土厚度超过10m的路堤,每5m强夯一次;
2.7.3 半填半挖路段的路基,每5m强夯一次。
3 路堑开挖
3.1 爆破技术方案
在红砂岩路基石方爆破施工中,要根据地形和地质上的客观条件,充分利用各种爆破方法的特性,因地制宜的选用爆破方法,有计划的进行土石方爆破。
3.1.1 爆破选取的原则
3.1.1.1 首先根据石方集中的程度来考虑爆破方法,其次根据地形的变化,路基设计横断面的形状以及地质条件所能允许的爆破规模,进行全面规划,从石方集中的地方开始选炮位做爆破准备。
3.1.1.2 充分利用岩石的崩塌作用,从路基面开挖创造阶梯。
3.1.1.3 综合利用小炮群,分段分批爆破。
3.1.1.4 由于红砂岩为软岩石路基材料,考虑到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情况,在开挖中,以小型松动爆破为主。对石质挖方边坡采用小炮爆破,对风化严重节理发育的岩层宜采用小炮微差爆破。
3.1.2 钻孔、爆破
钻孔必须采用外径80~120 mm的潜孔钻机,根据断面高度和超深确定钻孔深度。
石方爆破的关键就是保证出渣的片石小于25 cm ×25 cm。在爆破施工中,为减小边坡所受损害,采用光面爆破,起爆时应保证预裂孔先于主爆孔起爆100 ms 以上。
3.2 路堑边坡
为保证边坡的完整和稳定,开挖前,根据地形地貌,做好路堑排水,防止雨水渗入开挖的边坡;为减少红砂岩的暴露面积和时间,应及时覆盖开挖边坡。
4 其他
本规范中未提及或未明确的内容以现行路基施工技术规范为准。
附件3:
填砂路基施工技术指导意见
1 试验
1.1 填砂路基原材料试验项目:(1)颗粒分析;(2)界限含水量;(3)CBR承载比;(4)最大干密度;(5)天然含水量;(6)有机质含量。
1.2 填砂路基原材料的质量要求:
1.2.1 含有树根、草皮和易腐朽物质的砂不得用于路基填筑;
1.2.2 含有沼泽、淤泥的砂不得用于路基填筑;
1.2.3 有机质含量小于5%;
1.2.4 液限小于50%,塑性指数小于26;
1.2.5 路堤填料最小强度和最大粒径要求:
项目分类
| (路面底面以下深度) | 填料最小强度 (CBR)(%) | 填料最大粒径 (mm) |
| 上路堤(0.8~1.5m) | 4.0 | 150 |
| 下路堤(>1.5m) | 3.0 | 150 |
1.2.7 粒径:细砂与中砂,建议细度模数在1.8~2.8之间;
1.3 砂的最大干密度确定方法:
承包人应采用标准击实重型击实法作为砂的最大干密度确定方法。
1.4 砂的含水量试验方法:
试验方法、程序以及试验精度、试验资料的整理应该符合《公路土工试验规程》(JTG E40-2007)土的含水量标准试验方法烘干法中的要求,但可采用微波炉代替烘箱,并且应使用瓷皿作为盛样皿,烘干时应采用高温档,时间一般为15分钟,对每个砂源采用微波炉代替烘箱进行含水量试验前先应进行对比试验。
1.5 压实度的检测方法:
采用大容积1000cm3的环刀进行压实度检测,检测时应将压实层表面10~20cm铲掉后再进行检测。
2 施工
2.1 清理场地:
路基用地范围内的树木等均应在施工前砍伐或移植,路基用地范围内的垃圾、有机物残渣及原地面以下的草皮、农作物的根系和表土应予以清除。场地清理完成后,应全面进行填前硬化使其密度达到规定的要求。承包人在开工前应提前做好地基土的最大干密度试验。
2.2 填砂施工流程:
2.3 施工机械包含:
2.3.1 运输机械
可采用8吨以上双后轴自卸车。
2.3.2 摊铺机械
每一作业段应采用两台TY140或以上型号的推土机进行摊铺,并配合PY180或以上型号的平地机进行整平。
2.3.3 压实机械
必须采用YZ20型或以上型号的振动压路机,每个作业段配备2台。
2.4 最佳压实含水量:
施工含水量在10%~15%之间,比较适合于压实。
2.5 施工作业段长度:摊铺的厚度、宽度、横坡度的控制
2.5.1 施工作业段长度:建议填砂时一个作业段的长度按400~500米控制;
2.5.2 松铺厚度:砂的松铺系数平均在1.13左右,松铺厚度不能超过40cm;
2.5.3 摊铺宽度:为确保对路基的充分压实,填砂路堤填筑的摊铺宽度应确保宽出设计宽度50cm;
2.5.4 施工横坡度:填筑第一、二层砂时,施工横坡度控制在1.5%以上,逐层填高后,施工横坡度可适当减小。
2.6 压实方法:
采用振动压路机时先慢后快,用高频率,低振幅的方法进行振压,碾压速度控制在2~4km/h,碾压时轨迹重叠宽度不小于1/3轨迹宽,采用静压2遍,振压8~12遍,压实度能达到90%以上。
3 路段的有关要求
3.1 各取砂场的砂如含泥量、细度模数相差较大都应单独进行不小于200m(单幅路基)的试验段,并将试验结果报驻地办审批;
3.2 现场试验应进行到有效地使该种填料达到规定的压实度为止。试验时应记录压实设备的类型、最佳组合方式、碾压遍数及碾压速度、工序,每层材料的松铺厚度,材料的含水量等,试验结果报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即可作为施工控制时的依据。
4 填砂路基的验收办法
填砂路基的填筑应根据规范的规定和试验段完成后监理批准的铺筑原则进行分层填筑,每层填筑结束后,旁站监理根据规定的检测频度进行压实度抽检;对每一层砂的含水量、宽度(保证每侧超宽填筑不小于50cm)、松铺厚度、压实遍数,旁站监理要检查控制。
填砂路基每五层要进行中线、宽度及高程检测并办理《检验申请批复单》,各压实度分区或分项工程完工后应办理《检验申请批复单》,由驻地办组织中间交工验收和评定并对计量证书进行签证。
填砂路基完工后要进行沉降观测,按每100~200设一点每天观测一次沉降情况,直到不再发生沉降(以每3天观测值变化小于1mm为准)时,才可进行中间交工验收和下道工序的施工。
填砂路基实测项目
| 序号 | 检查项目 | 规定值或允许差 | 检查方法和频率 | ||
| 1 | 压实度 | 上路堤 | 0.8~1.5m | ≥94 | 按JTG F10-2006检查每1000m2,每压实层检测2处 |
| 下路堤 | >1.5m | ≥93 | |||
| 2 | 纵断面高程 | 10 | 每200m测4断面 | ||
| 3 | 中线偏差 | 50 | 每200m测4点 | ||
| 4 | 宽度 | 不小于设计值 | 用尺量每200m测4处 | ||
| 5 | 边坡 | 不陡于设计值 | 抽查每200m测4处 | ||
5.1 高液限土指土的液限含水量ωL≥50%的土,按照《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的要求,这样的土不得直接作为路堤的填料,需要使用时应经过必要的技术处理。常见的高液限土有高液限粉土(MH)和高液限黏土(CH)。其中具有代表性的有膨胀土(CHE)及红粘土(MHR)均属于高液限土。对于高液限土施工前必须进行土工试验,具体试验项目有:CBR、液限、塑限、稠度、颗粒大小、自由膨胀率和矿物成分。
5.2 对于湿黏土、红黏土和中、弱膨胀土作为填料直接填筑时应满足:填料液限在40%-70%间且CBR满足规范要求;碾压时填料稠度控制在1.1-1.3之间;压实标准可比施工规范的规定值降低1%-5%,具体数值必须根据不同土质等情况通过试验确定,土质的最大干容重应按湿土法制件;不得作为路床、零填及挖方0-800mm内的填料。
5.3 路基填筑前做好临时排水,截除流向路堤的水,排水沟应挖至比原地面低500-800mm且保证贯通以疏干地表水。填筑过程中做到当天的土随挖随运随压实,路基横坡应放大至5%以上,填筑松铺厚度应控制在300mm内。
5.4 路基挖方前做好截水沟截除流向坡面的地表水,挖方做到用多少挖多少。边坡不得一次性挖到位,应预留500mm待路堑完成时再分段削去。对于完成的坡面要及时防护,以防暴晒或浸水。
5.5 对于不能直接用于填筑的高液限土必须经过改良试验确定掺料用量方可作为路基的填料,改良的机理无非是通过降低含水量使其强度提高,同时又降低塑性指数,提高水稳性。常见的改良掺料为石灰、粉煤灰和水泥。在施工过程中重点应控制所掺量是否与试验室设计一致,土块粒径是否满足要求(通常将16mm粒径的土块控制在15%以内)。对于需改良的高液限土应采用路拌法施工。
附件4:
软土地基加固施工技术指导意见
软土地基是指压缩层主要由淤泥及淤泥质土、吹填土、杂填土或其他高压缩性土层组成的地基。我们认为,只要外荷载加在土基上,就有可能出现有害的过大变形和强度不够等问题,使建筑物出现下沉、裂缝甚至破坏,这种地基都应视为软土地基。由于软土地基引起的几个大问题是:路基下沉造成路堤失稳;桥头路堤与桥台的沉降差造成的跳车;软基沉降量超过工后允许范围等。
软土地基施工前应探明软土的分布范围并对土样进行必要的土工试验以确定处治方案。软土地基路堤施工应尽早安排使地基固结稳定,在施工过程中还要加强观测,尤其是稳定性及沉降的观测。根据软土地基加固的深度可为浅层处治和深层处治两种。其分类、适用范围、原理及作用和质量控制要点见下表:
| 分类 | 处理 方法 | 适用范围 | 原理及作用 | 质量控制要点 | |
| 浅层处治 | 换填 | 软土厚度小于2.0m | 以碎石、素土等强度高的材料置换地基表层软弱土来提高持力层承载力。 | 1、软土必须清除干净彻底。 2、换填材料的质量必须合格。 | |
| 抛石 挤淤 | 常年积水,排水困难,极软塑流塑状态下厚度小于3.0m的软土层 | 在软土的液性指数大于1,土壤处于流塑的流体状态时通过片石挤淤的方法使所填片石能迅速沉到软土底的硬层上形成持力层。 | 1、确定软土的物理性能,当淤泥较厚较稠时慎用此法。 2、片石质量是关键,通常大于400mm且不易风化的片石为宜。 3、挤淤时从高往低或中间往两边挤以确保所有淤泥挤出路基外。 4、露出水面后用压路机等压实设备振实使片石稳定。 5、在已稳定的片石层上铺填一层碎石使其嵌入片石缝中,反复进行使填石密实,其标准参照石方填筑。 | ||
| 砂(砾)垫层 | 软土层小于3.0m,力学性能好,路基稳定性及施工后沉降满足要求 | 利用软弱地基的硬壳层,通过采用砂(砾)垫层与排水固结法综合处治路基。 | 1、垫层为中粗砂,含泥量不大于3%。 2、摊铺厚度在250mm-350mm之间。 3、压实机具自重在60-100KN。 | ||
| 深层处治 | 排水固结 | 袋装砂井 | 软土层较厚,挖除或其它处治法不经济合理的黏质土层 | 在软弱的地基中设置砂井作为竖向排水体,在堆土加载的情况下使土体中的水沿竖向排出土体,从而达到加速土体固结和地基的沉降并因而使地基强度增加。 | 1、砂井的直径、深度和井距是保证质量的关键。 2、砂的质量应保持干净干燥,确保良好的透水性。 |
| 塑料排水板 | 软土层较厚的黏质土层,尤其是缺砂及超软地基中 | 以排水板代替砂井起到排水作用。 | 1、板距和板长是控制的重点。 2、对塑料板要有良好的抗折、抗拉和抗老化能力,并对环境不造成污染。排水板的滤膜是排水效果好坏的关键,其物理力学必须满足要求。重点控制其渗透系数、抗拉及撕裂强度、延伸率、有效孔径。 | ||
| 真空预压 | 通常与砂井或塑料排水板共同使用 | 利用薄膜密封技术,在膜下形成真空使薄膜内外形成气压差,地基在此压差下进行排水固结。 | 1、密封沟的施工是关键,通过密封沟来截断透水层的来水达到排出密封土体内水的作用。 2、密封薄膜的厚度为0.12-0.17mm,抽真空时膜下压力控制在80Kpa以上。 3、加压中加强观测,尤其是孔隙水压力、真空压力、深层沉降及水平位移。 | ||
| 深层处治 | 挤密加固 | 砂(碎石)桩 | 在软弱黏土地基中 | 通过砂(碎石)桩与原地基构成复合地基,砂(碎石)桩在其中起排水和置换作用。 | 1、重点控制桩的直径和成桩质量(砂桩的密实性和碎石桩的贯入深度)。 2、原材料质量必须符合规范要求。 |
| 加固土桩 | 在较厚的软弱黏土地基中 | 以水泥、石灰、粉煤灰等材料作为固化剂的主剂,利用深层搅拌机械和原位软土进行强制搅拌,经过物理化学作用生成一种特殊的具有较高强度、较好变形特性和水稳性的混合柱状体。 | 1、加固前必须经过成桩试验确定各种试验参数。各种原材料必须符合规范要求。 2、重点控制桩距、桩径、桩长及桩的强度。 | ||
| 强夯 | 在已填筑的路基上 | 将很重的夯锤从高处自由落下给土体以冲击和振动,从而提高地基的强度,降低土体的压缩性。 | 1、施夯前必须进行试夯以确定各试验参数。 2、重点控制落锤高度、锤重和落距。 | ||
附件5:
溶洞、暗河地段路基施工技术指导意见
1、对于溶洞及暗河段路基施工首先必须详细核查溶洞、暗河分布情况、地形、地表水及地下水的活动规律,以此确定处治方案。对于较大的溶洞、暗河可采用桥梁或涵洞跨越。这里着重探讨非桥涵跨越时的溶洞、暗河地段路基施工技术。
2、对于溶洞、暗河顶板够厚且经设计验算能满足填筑要求的可以不作处理,按一般路基填筑方法施工。
3、对于无水或季节性流水的溶洞或暗河可直接用碎石、砂砾石或片石等回填密实,再在上面铺土工布做反滤层。
4、对于常年有水流的溶洞及暗河,施工前应充分探明溶洞及暗河的地基承载力,避免因溶洞承载力不足造成对路基的损害,对承载力不足的溶洞或暗河应采取注浆或施做承载板。施工应在雨季来临之前,处理时应保证溶洞及暗河内的水不能影响路基的稳定,也不能使流出的水浸泡路基以免造成路基变软强度下降,最有效的办法是将流出的水用暗沟、盲沟或渗沟排出路基保证路基最小填筑高度范围内不受水的影响。盲沟的设置应充分考虑到雨季时能顺利将水流排出而不至于造成壅塞形成对路基的影响。为防止溶洞或暗河等地下水对路基填土的影响,可在盲沟或暗沟上方设置土工布反滤层来隔绝毛细水的上升。
5、对于挖方区的溶洞或暗河应充分探明其分布及水流走向,可以通过排水沟或截水沟将水引出,同时施做硬防护以稳定边坡。
6、不管溶洞及暗河在填方区、挖方区还是边沟范围,其处理的关键是如何将水流引至路基范围以外,避免对路基造成直接影响,因为水是公路工程病害的罪魁祸首。
7、对于溶洞或暗河路段的施工还应加强观测以确保质量和安全。
3 桥梁工程篇
3.1 钻孔桩钻孔注意事项:
3.1.1 应高度重视钻孔桩开孔至成桩前的桩位控制工作,测量放样须做到“一放二复三报检”,须埋十字护桩加强日常检校。
3.1.2 部分承包人钻孔记录不规范、不完整,难以全面反映实际工况和地质变化。钻孔前应按设计资料绘制地质剖面图,钻孔作业应分班连续进行,随时捞渣留样验证,原始记录表必须逐桩逐机现场记录,真实记录停钻、换杆、维修、事故、进尺、地质变化等有关情况。
3.1.3 当地质情况与地质剖面图严重不符以及遇溶洞、流沙地质等异常情况时,应及时告知设计单位完善设计。
3.2 钻孔桩清孔注意事项:
3.2.1 不得以加深钻孔深度的方式来代替清孔。终孔后灌注砼前必须进行二次清孔,宜以孔底沉淀物厚度和泥浆指标作为清孔的主要控制指标。
3.2.2 第一次清孔应在起钻前基本清除沉碴,清孔结束时泥浆比重指标不得高于规范规定(1.03~1.1)的上限要求;
3.2.3 二次清孔应持续至砼到场后结束。砼灌注前二次清孔后泥浆比重不应低于1.03,但不得高于1.1,孔底沉淀物厚度应符合设计或规范要求。
3.2.4 为提高清孔效率,清孔过程可在(反循环)泥浆回流槽内或在(正循环)泥浆泵周围用筛网拦截部分泥浆携带的细砂。
3.3 下基桩钢筋笼前,宜在其上安装强度不低于C25的小碎石砼滚轮,以保证钢筋笼保护层厚度。
3.4 浇筑桩基水下砼除应严格按照规范要求施工外,还应注意以下主要事项:
3.4.1 砼拌和场和砼浇注现场应配置备用电源;
3.4.2 砼拌和生产及运输速度应满足桩孔在规定时间内灌注完毕。灌注时间不得长于初盘砼的初凝时间。易坍地层及地质软硬交界处应适当放慢灌注速度。
3.4.3 应严格控制集料级配和施工配合比,确保砼和易性。砼运输车接料口应设置筛网有效剔除砼中掺杂超大粒径集料和水泥结块。
3.4.4 砼入漏斗前的坍落度应严格控制在18-22cm。
3.4.5 初始砼量应保证初始埋深不少于1m,每次提升导管时应测量砼面标高,保证导管埋深不小于2m,不大于6m。每次拔管时应检查导管内情况;
3.4.6 临近灌注结束时,宜采用提高漏斗高或抽吸泥浆的方法,以防范因砼压力差不足,翻浆不顺,导致堵管;
3.5 桩基砼浇筑前宜采取以下措施防止钢筋笼上浮:
3.5.1 砼浇筑前,应采取有效措施使钢筋笼与护筒固定牢固。
3.5.2 灌注砼过程,宜适当提升导管,以尽可能减小砼浇筑对钢筋笼产生的上浮力。
3.5.3 当钢筋笼有开始上浮迹象时,应立即停止浇注,查找原因,加以解决。
3.6 挖孔桩安全施工要点:
3.6.1 有流砂、涌泥、涌水、高压缩性淤泥层、流塑淤泥层的地质状况,不得采用人工挖孔桩方案;原设计钻孔桩改为挖孔桩,必须经设计单位和监理工程师批准。
3.6.2 桩孔必须每挖深50至80厘米就护壁一次,严禁只下挖不及时护壁的冒险做法。第一节护壁要高出孔口25厘米作孔口周围安全踢脚拦板。
3.6.3 使用的电葫芦、吊笼必须是合格的机械设备,同时应配备自动卡紧保险装置,以防突然停电。支承架应加固稳定,使用前必须检查其安全起吊能力。不得用人工拉绳子运送工作人员或脚踩护壁凸上下桩孔。桩孔内必须放爬梯或设置尼龙绳,并随挖孔深度增加放长至工作面,作求急之用。
3.6.4 下孔人员必须戴安全帽。
3.6.5 挖出的土石方应及时运走,孔口四周2m范围内不得堆放余泥杂物。
3.6.6 成孔或作业下班后,必须在孔的周围设不低于80厘米高的护栏或盖孔口板。
3.7 挖孔桩砼浇筑应注意以下主要事项:
3.7.1 如果渗水量过大(地下水上升速度参考值:>6mm/min时),积水过多不便排干,则必须采用导管法水下灌注砼。
3.7.2 挖孔桩砼浇筑宜尽可能采用导管法水下灌注砼工艺。挖孔桩砼浇筑采用干灌工艺时,常因砼离析,平仓、振捣不到位导致病害桩。
3.7.3 采用干灌砼工艺的,宜成孔后及时灌注砼。成孔后未及时灌注砼的,应在灌注砼前再次进行孔底检验,抽干孔底积水并清除沉碴。首盘砼宜适当增加水泥用量或减小水灰比。
3.8 深水钻孔桩施工要点:
3.8.1 覆盖层较浅或遇裸露倾斜岩面时,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工作平台稳定,并重点解决护筒如何与岩面结合处理,解决泥浆渗漏及护筒偏移。
3.8.2 深水桩基施工应在护筒沉放时解决好导向定位,尤其是在水深流急时充分考虑到水流的作用对定位的影响。
3.8.3 工作平台顶标高应充分考虑异常气候的影响留有足够的高度高出水面,确保工作连续及施工安全。
3.8.4 工作平台方案应充分考虑套箱下沉及封底方案,尽量让二个方案能够完美结合。
对于深水桩基由于钢护筒长度较长,应注意控制钢护筒的垂直度,安装时护筒根据工作平台上的导向架下沉,尤其要控制好护筒对接时的垂直度,避免对接时中间出现拐点,确保埋设的钢护筒不偏位。
3.9 桩基施工应尽早进行成桩无破损检测,以利及时查找问题,总结经验,改进工艺,避免出现病桩,提高后续成桩质量。
3.9.1 建设单位应严格社会检测机构准入,加强对桩基检测单位检测质量的管理和监督检查。
3.9.2 检测单位应在接到经监理确认的桥梁基桩检测前情况记录表后,开始桩检工作。检测工作应由监理人员见证检测。
3.9.3 检测单位应严格按照JTG/T F81-01-2004《公路工程基桩动测技术规程》的规定对声时值和波幅值出现异常的部位应采用水平加密、等差同步或扇形检测等方法进行细测,结合波形分析确定桩身混凝土缺陷位置及其严重程度,并保存细测数据。
3.9.4 桩检完成后检测单位应当场签发现场检测临时报告,并经旁站监理及施工人员签收。并应于7d之内发送正式报告,报告接收时应建立签字手续。
3.9.5 施工单位对桩检结果有异议,需第三方检测单位复检时,应事先告知原检测结果,复测时应通知监理、施工、原检测单位人员都到场,共同参与。
3.10 高墩施工注意事项:
3.10.1 在开工前,应制订专项施工方案及模板支架结构验算书报监理审批。
3.10.2 加强墩身线形控制。每节模板安装后,应检测模板顶面标高、中心及平面尺寸。
3.10.3 砼浇筑时应进行位移观测,作好观测记录,应严格控制墩身的竖直度或斜度,发现偏差立即予以纠正。
3.11 支座垫石施工应逐个进行测量放样,宜采用钢模;浇注成型后,必须逐个复测检查,严格控制顶面标高及平整度,不合格的须返工。
3.12 桥梁预制厂建设原则
3.12.1 梁板预制宜集中预制,承包人应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确定桥梁预制厂的座数和位置报监理审批后实施。原则上不允许将桥梁预制场设置在路基红线范围内,如确有需要,应设置在已达标高的路基地段并须报经监理人批准。
3.12.2 预制厂的各种生产生活设施应布局合理,各类机具设备摆放有序,防排水系统完善,场区道路必须进行硬化,确保道路畅通。预制厂应设立工程简介牌、施工场地平面布置图、安全文明施工标语等。
文明施工,安全生产的总体要求详见综合篇。
3.12.3 龙门吊轨道基础施工前必须检测基底的地基承载力,根据施工时合理荷载重量计算确定基础宽度和厚度及合理的配筋,确保基础稳固。
3.12.4 梁体存放场地应平整夯实,四周开挖排水沟,确保场地内不积水。先行做好存梁场地布置,存梁场地要求整平压实,排水畅通,预防地基沉陷造成梁板断裂。
3.13 预制梁台座注意事项:
3.13.1 预制台座顶面(特别是大型T梁及箱梁)宜采用钢板铺设,钢板厚度不宜小于4mm,钢板接缝应打磨平顺。
3.13.2 重复使用的预应力梁台座两端基础应根据预制梁张拉后集中荷载计算作扩大、加深处理;T梁及箱梁台座宜布筋加强。
3.13.3 梁场应设置完善的排水系统,避免台座基础浸泡,不均匀沉降开裂。
3.13.4 应根据预应力梁起拱值,合理设置反拱。
3.13.5 施工过程中应定期对底模进行检查,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3.14 梁长≥16m的预制梁板不得采用气囊作内模。梁长<16m的预制梁板采用气囊作内模的,气囊安装必须设置环向和囊顶纵向定位筋,环向定位筋间距不宜大于60厘米,以防气囊上浮或横向偏位导致顶板和侧板厚度不足。气囊作内模的梁板,应在梁顶预留孔径不小于1cm的检测孔,以检测顶板厚度。
3.15 小箱梁预制不宜在顶板浇筑后立即解除防止内模上浮的反压装置,以防内模反作用力在砼强度形成前使箱梁内孔顶板倒角处出现裂缝。应对措施一:宜在完成底、腹板砼浇筑后,顶板浇筑前逐段解除反压装置;措施二:拆除内模后解除反压装置。
3.16 梁体砼浇筑时,梁端锚固区、横隔板端头砼及T梁马蹄处易漏浆导致蜂窝露骨,应采取以下措施提高梁板预制质量。
3.16.1 应加强模板质量和模板安装质量的检查,及时更换变形模板,尤其要防止拼缝不严和各种预留孔洞封堵不密实造成漏浆而影响砼浇筑质量。
3.16.2 为防止梁底漏浆,可推广以下作法:在设置台座时,用槽钢或角钢作为台座包边槽口向外,用直径略大于槽口尺寸的高强橡胶管填塞,利用侧模顶紧橡胶管有效止浆。
3.16.3 宜在梁端锚固区增设附着式振捣器,以利梁端砼振捣密实。
3.17 目前我省先简支后连续结构预应力梁顶板张拉槽口处顶层纵、横向钢筋未有效恢复连接的问题较突出,施工、监理单位应高度重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解决。
3.17.1 施工单位在制定梁板预制方案时,应明确先简支后连续结构预应力梁顶板张拉槽口处顶层纵、横向钢筋的下料、安装及恢复连接的具体方法和措施;监理工程师应重点审查施工方案是否明确上述针对性的方法和措施及其可操作性。
3.17.2 施工单位在预制梁开工前,应就上述部位钢筋制安对钢筋制安班组进行专项技术交底。
3.17.3 宜在顶板全厚度预留张拉槽口,负弯矩张拉完成后全断面浇筑恢复,以避免槽口底层砼因厚度薄难以保证砼质量的问题。
3.17.4 该部位顶层纵、横向钢筋下料时,应考虑预留足够的恢复连接长度。张拉槽四侧模板宜采用一块双梳板(图1)与一块单梳板(图2)进行组合拼装。
安装方法:(图3)
顶板双层钢筋网绑扎结束后,首先安装双向梳板,用双梳板的一侧固定下层钢筋网,下层钢筋网用垫块加以固定,并确保钢筋保护层厚度;然后用单梳板与双梳板的另一侧来固定上层钢筋网,并用扎丝固定即可。
优点:
◆便于拆装模板;
◆钢筋位置、间距、保护层便于控制;
◆保证了槽口砼的密实度,确保了后续张拉的质量和安全;
◆对后续的槽口钢筋焊接提供方便,保障焊接质量。
负弯距张拉时,将顶层钢筋弯起;张拉、压浆结束后,将顶层钢筋调直复位,焊接恢复。
3.18 对于砼强度不合格或存在严重质量缺陷,按《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评定不合格的梁板,不得以单梁静载试验结果作为梁板质量是否合格的评判标准,应予以废除。
3.19 宜采取以下措施解决部分桥梁防撞墙、伸缩缝预埋漏减或钢筋方位不准确的问题。
3.19.1 应在边梁及端梁预制时,按设计位置准确定位预埋钢筋,并与梁体钢筋点焊固定,防止砼浇筑时预埋钢筋产生偏位,以确保防撞墙钢筋、伸缩缝钢筋与预埋筋的准确有效联接。
3.19.2 防撞墙钢筋宜尽可能一次性整体预埋到位。
3.20 当梁板部分钢筋位置冲突时,不得随意切割,钢筋避让应遵循普通钢筋让位于预应力钢筋,次要钢筋让位于主要钢筋的原则。当无法避让时,可适当改变冲突处钢筋加工形状。
3.21 应加强钢筋制安监控,有效遏制偷减钢筋行为。
3.21.1 施工、监理单位在进行钢筋制安工序检查时,不仅要检查钢筋的间距,还要重点检查钢筋数量和规格;
3.21.2 宜在梁板预制台座或绑扎台座上准确标记出构造钢筋的位置,以有效确保钢筋安装位置的准确并避免缺失钢筋。
3.22 预应力张拉施工注意事项:
3.22.1 孔道安装:
3.22.1.1 应严格按设计坐标进行孔道定位,并采用井字架或U型卡固定,确保孔道定位准确、牢固;曲线段应加密固定,每50cm设置一道定位筋。
3.22.1.2 孔道接长应采用大一号的管道作接头管,接头管的长度宜30-50cm,两端密封,以防漏浆;混凝土浇注前,应使用塑料撑管穿波纹管,以防止砼浇注时管道变形。混凝土养生时,应封闭孔口,以防水和其他杂物灌入孔道。
3.22.2 穿索:
施工监理单位应加强对预应力束穿索的监控。应将钢绞线编束后整体穿索。张拉压浆前应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已穿索的钢绞线锈蚀。坚决杜绝因负弯矩孔道堵塞而作假索的现象。
3.22.3 预应力张拉设备在施工前必须由具有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校核标定。千斤顶一般使用6个月或200次后,以及在使用过程中出现不正常现象时,应重新校核标定。
3.22.4 理论伸长量计算:
3.22.4.1 制订张拉专项方案时,不得采用图纸假定的弹性模量值计算理论伸长值。因每批次预应力筋实际弹性模量不同(不是固定值),故应根据每批次预应力筋实际弹性模量计算理论伸长值。以免无异常情况,因张拉时量测的实际伸长值超出假定的理论伸长值±6%,而编造虚假张拉记录。
3.22.4.2 θ(从张拉端至计算截面曲线孔道部分切线的夹角之和)的取值,应区分预应力筋曲线孔道是平弯、竖弯还是平、竖弯叠加;
3.22.5 预应力张拉
3.22.5.1 张拉时间宜实行强度和龄期双控,不宜张拉过早,以免因砼收缩徐变导致预应力损失过大。
3.22.5.2 正、负弯矩预应力束的张拉顺序应严格按设计要求进行。设计无规定时,应遵循先长束,后短束,对称均衡原则。
3.22.5.3 锚头部位砼出现裂纹时,应立即停止张拉,查明原因。
3.23 孔道压浆注意事项:
3.23.1 宜采用带排气阀的压浆嘴进行压浆施工。
压浆嘴与排气阀应应按设计要求埋设安装;当设计未作要求时,一般压浆嘴宜安装在需压浆结构物的下部或预应力筋管道较低的部位;排气阀(管)宜安装在待压浆结构物的上部或预应力筋管道较高的部位。(见示意图)并与预应力筋管道同步安装埋设。
3.23.2 压浆用的水泥浆,除应满足强度和粘结力的要求外,应具有较大的流动性和较小的干缩性、泌水性。
3.23.3 对于水平孔道,灌浆顺序应先灌下层孔道,后灌上层孔道。对于竖直孔道,应自下而上分段灌注,每段高度视施工条件而定,下段顶部及上段底部应分别设置排气孔和灌浆孔。灌浆压力0.5~0.7 MPa为宜。灌浆应缓慢均匀地进行,不得中断,并应排气通畅。
3.23.4 孔道较长时宜采有真空吸浆法压浆,当采用真空吸浆法进行管道压浆时,应对真空吸浆工艺进行必要的试验,并制定方案报监理工程师审批。真空吸浆法压浆应待封锚的水泥浆强度满足要求后,方可进行。
管道压浆采用真空辅助压浆。采用真空泵抽吸预应力孔道内的空气,使孔道压力稳定在-0.06~-0.08MPa的真空度,然后在孔道的另一端用连续式压浆泵以不超过0.6MPa的压力将拌制好的浆体压入预应力孔道,以提高孔道压浆的密实度。
由一端压入浆体,当另一端喷出的稀浆变成浓浆时(与进浆口浓度相同),关闭出浆口,继续压浆,当压力达到0.5~0.6MPa时,且持压3min后关闭进浆口,待浆体初凝不流动时拆卸浆阀,以确保孔道内浆体饱满密实。
3.24 部分梁体长短不一,究其原因主要是封端砼尺寸控制不严。施工监理单位应重视封端质量控制,一是要抓好封端模板的安装,封端模板安装应形状规则,端面垂直,尺寸准确;二是非异型梁及斜交梁,封端宜采用定型制做的专用钢模。
3.25 凿毛不到位是我省砼构造物施工普遍存在的问题,应着力解决。
3.25.1 梁体湿接缝、湿接头处新老砼结合面的充分凿毛应作为梁体吊装前中间交工的必备条件。
3.25.2 为了保证凿毛的效果并减轻劳动强度,拆模后应及时按施工规范要求进行凿毛处理。
3.25.3 宜推广采用手持式小冲击钻,自加工两个钻头,一个钻头为扁平状、一个钻头为尖头状,扁平钻头用于梁端头砼凿毛,尖头钻头用于翼缘板及横隔板处砼凿毛。
3.26 梁体存放支垫的位置应与梁支座受力区域相符。梁体分层堆放时,不得超过两层,上层梁体的重心应位于下层梁体的腹板范围之内,并且及时支撑牢固。尤其是T梁存放要有完善的防倾倒措施。
3.27 梁板吊运注意事项:
3.27.1 梁片吊运安装前,应进行全面检查并办理中间交工;
3.27.2 梁板运输车应为平板运梁车;梁片装车时,应严格控制梁的重心线与车辆纵向中心线的偏差,梁片应按设计支点放置。
3.27.3 梁板起吊、安装过程中,应始终保持梁体处于简支状态;梁体平移时,两端应同时进行,平稳匀速,防止梁体受扭、倾斜甚至倾覆。
3.27.4 架桥机架梁作业时应“慢加速、匀移动”,尽可能减少架桥机对桥墩墩顶的水平冲击力。
3.28 目前有的项目桥梁支座供货厂家准入管理不严,有的支座到货质量检验控制不严,有的支座甚至在交工验收前就已破损。各项目应加强支座进场质量管理和支座安装质量控制。
3.28.1 项目建设单位应加强对桥梁支座厂家的项目准入(或材料招标)管理,坚决杜绝中介供货商将质量低劣的支座“贴牌”,以次充好供货的现象;避免不注重信誉、制造工艺落后、能力差、水平低的“作坊式”支座厂家进入本项目供货。
3.28.2 项目建设单位宜确定合理的支座指导价格,以利支座质量控制。
3.28.3 施工、监理、建设单位应把好支座进场质量控制关,坚持盲样送检。监理、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抽检频率,对进场的支座进行盲样送检,支座各项技术指标必须满足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检测不合格者坚决清退出场。同时应加强盲样送检过程的廉政监察工作,确保桥梁支座盲样送检检测结果公正、准确。
3.28.4 对不合格支座的供货厂家和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社会检测机构,应依据合同进行处罚并及时报告省厅和厅质监站。
3.29 部分桥梁支座安装质量差是我省高速公路建设的质量通病,各项目应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支座安装质量控制。
3.29.1 施工单位应逐桥落实梁板及支座安装责任人和责任制,项目业主和监理机构应逐桥落实梁板及支座安装监控责任人,重点对支座密贴性进行检查,并及时履行签字手续,坚决杜绝目前部分桥梁梁板及支座安装“以包代管”(完全委托吊装队伍安装,无人监控)的现象。
施工及监理单位应重点加强对支座安装质量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处治。
3.29.2 支座安装前应再次对垫石外观质量、坐标、高程及顶面平整度进行检查,凡不合格的垫石应坚决返工,以杜绝因垫石坐标错误,高程及顶面平整度差而用水泥粉、水泥砂浆、废旧钢板填塞支垫支座的现象。
3.29.3 垫石检查质量合格后,应在垫石上精确标识支座中心位置。
3.29.4 部分桥梁四氟乙烯滑板支座失效(不锈钢板不滑动,支座剪切变形)是支座安装的主要质量通病,究其原因,主要是滑板支座涂抹硅脂油后,其上梁板安装就位时易横向偏移,部分施工单位有意不按设计要求涂抹硅脂油。
故尤其要重点加强滑板支座安装控制。一是施工单位编制梁体吊装专项方案时,应制订有效措施预防和解决滑板支座涂抹硅脂油后,其上梁板安装就位时易横向偏移的问题;二是监理、施工单位应重点加强梁体吊装前滑板支座是否按设计要求涂抹硅脂油和梁体吊装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抓好事先控制,确保梁板吊装的安全。
3.30 梁片架设到位后应立即采取支撑防倾覆措施。尤其是T梁吊装就位后应立即采取用方木支垫横隔板底部并用木楔楔紧等措施防单梁倾覆,同时应立即焊接部分横隔板、翼缘板接缝钢筋,加强横向联系,确保安全。
3.31 目前我省部分先简支后连续结构的桥梁梁体安装就位后桥梁顶面纵、横坡不平顺,单梁受力处于非设计的不良状态。究其主要原因,一是临时支座横向不水平,导致梁体倾斜;二是临时支座顶面高度控制不严,导致梁顶面高程与设计要求差异大;三是有的梁预制时横坡设置与设计相反或梁安装错误;等。上述问题将影响桥梁的使用寿命,应引起高度重视。
3.31.1 应高度重视临时支座顶面高程的控制。架梁前应逐一检测垫石和盖梁顶面临时支座支点处的高程,根据测量结果和每片梁梁底设计高程计算临时支座高度,以确保梁体安装后梁体顶面纵向平顺,横坡准确;
3.31.2 先简支后连续的桥梁宜选用经济适用,易拆除的砂箱(筒)作临时支座;严禁用木块、砂袋、强度低的砼块作临时支座。
3.31.3 设计图纸应明确湿接头、湿接缝的浇筑、负弯矩索张拉以及拆除临时支座的顺序。必须严格按设计要求进行体系转换及时拆除临时支座。
3.32 桥梁湿接缝环形钢筋应封闭焊接成环,确保湿接缝钢筋制安实现设计意图。
3.33 上部构造先简支后连续处砼浇筑和橡胶支座安装注意事项:
3.33.1 湿接头不宜使用硬质模板作底模,宜采用砂箱类结构等易拆除的底模,底模顶面宜高出橡胶支座顶面,以利支座自由剪切变形和日后更换。
3.33.2 在浇筑翼板湿接缝时,宜在墩顶处预留作业槽口,以便作业人员下至盖梁及时拆除临时支座和湿接头模板。
3.34 现浇梁拆除支架应从跨中开始对称向两头对称均匀拆卸,以便使桥体重量对称、均匀地由两端支座平均承担,同时预防梁体因受力不均匀产生裂纹。
3.35 部分现浇箱梁梁底砼内粘有木屑、砂粒和黏土混合物,甚至有的梁底层钢筋被木屑、砂粒和黏土混合物是我省高速公路现浇箱梁质量通病,宜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治理。
3.35.1 部分现浇箱梁钢筋、模板制安时间长,宜在箱梁上人员进出口区域设置脚底杂物清理措施,模板安装切锯木板时应采取措施避免木屑掉入箱梁箱体中。
3.35.2 底模安装时必须在箱梁纵坡低处开口,以利浇注砼前将沉积的木屑、砂粒和黏土混合物等杂物从底模开口处清洗清理出箱内。杂物全部清除后封闭底模开口。
3.36 连续箱梁浇筑次序宜为先底、腹板、再浇顶板,两次浇筑的时间间隔应尽量缩短,以避免腹板出现竖向收缩裂缝。
连续箱梁或连续刚构桥梁合拢段施工应按设计要求尽量避开高温季节,宜在一天中最低气温时完成。
3.37 对连续刚构桥应加强施工方案的论证,采取切实可行的施工工艺。挂篮悬浇施工,须在腹板内侧模板二分之一高度处开观察窗,确保混凝土浇注的质量;箱梁三向预应力筋应按照先竖向、再纵向、后横向的次序进行张拉施工,由于挂篮的原因,竖向预应力筋也要优先张拉不少于50%的数量,竖向预应力筋必须采用二次张拉工艺;跨中合拢段及相邻两段底板设计单位须做特殊防崩裂设 计,合拢段宜采用外钢骨架锁定,钢骨架构造由设计单位设计;悬浇施工跨中预拱度设置方案由监控单位提出,项目现场管理机构汇同监理、设计人员及有关专家共同讨论后执行。
3.38 挂篮悬臂浇筑施工质量控制要点
3.38.1 挂篮重量不大于设计规定,一般设计重量应为最重悬浇梁段重量的0.3~0.5倍左右。
3.38.2 施工单位必须对挂篮进行验算,设计、监理单位必须严格复核,确保挂篮的刚度和抗倾覆系数达到如下设计要求:挂篮最大变形<2cm,挂篮抗倾覆系数>2;
3.38.3 挂篮拼装后,必须对挂篮进行加载试验,试验荷载不得小于1.2倍最大设计荷载,最大级加载试验时间不得小于最大设计荷载浇注时间,一般要求不小于24小时。
3.38.4 挂篮两端必须对称施工,施工荷载(含挂篮自重)不允许超过设计施工荷载的重量,以保证根据荷载计算各节段施工预留拱度并与设计预留拱度统一,保证箱梁线性和应力变化与设计相符;
3.38.5 砼施工时,严格按照先底板,后腹板,再顶板,先前端、后尾端的原则浇筑;
3.38.6 施工过程中必须进行挠度观测,施工前依据预留拱度值预留每节箱梁预留拱度,在两端底板浇筑完成后重新调整,砼浇完毕后、张拉完毕后,详细记录挠度数据做为下一块段预留拱度计算依据。
3.39 桥面铺装施工注意事项:
3.39.1 桥面铺装施工前必须对梁顶面高程进行复测,若与设计标高有误差,应综合考虑确保桥面铺装厚度和纵横坡等因素进行调坡,调坡方案须监理审批后方可实施。
3.39.2 水泥砼铺装层厚度不得小于设计值。宜在梁顶面预埋桥面铺装层钢筋网定位钢筋(纵、横间距50cm~100cm的短钢筋),严格控制铺装层钢筋的标高定位,确保钢筋网竖向位置控制在设计值偏差范围内。
3.39.3 连续箱梁或连续刚构应在现浇段支架拆除后进行桥桥面铺装,以免边跨桥面铺装出现横向裂缝。
3.39.4 对于沥青复合铺装桥面,在沥青层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对水泥砼表面进行处理粗糙度,除掉浮浆,加强层间联结。
3.40 伸缩缝预埋钢筋缺失、槽口清理凿毛不到位、伸缩缝钢筋与预埋钢筋未有效联接、砼强度未达要求过早开放交通是部分桥梁(仿)毛勒伸缩缝安装存在的质量通病。
3.40.1 伸缩缝安装前应重点检查预埋钢筋数量及方位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如漏埋钢筋,应制定植筋方案报监理工程师批准后严格实施。
3.40.2 伸缩缝槽口应清理干净,充分凿毛,以利新老砼有效结合。
3.40.3 伸缩缝钢筋与预埋钢筋应有效联接,焊缝长度和焊缝质量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3.40.4 应充分考虑温度对伸缩缝宽度的影响。伸缩缝安装定位时的间隙,应根据安装时的气温按设计和产品说明书的要求计算确认并调整(可按照温度每升高(降低)1℃,上部梁体每100m自由伸长(收缩)1mm,进行近似计算)。
3.40.5 伸缩缝砼宜掺入适量的聚丙烯纤维或钢纤维,禁止使用早强剂。养生必须在七天以上且回弹强度达到90%,方可开放交通。
3.41 应加强连续刚构桥施工期间的测量监控。连续刚构合拢后,应对全桥梁顶标高按不大于5×5m控制进行测量,按照测量标高,由设计单位对护栏及桥面混凝土铺装的标高重新优化设计,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进行护栏及桥面铺装施工。对于主跨大于等于100m的高墩连续刚构桥,项目法人应安排从通车开始至运营后三年进行结构连续监测。
4 隧道施工篇
4.1 隧道工程文明施工,安全生产的总体要求详见综合篇。
4.2 洞口场地与临建工程应编制专项方案(含施工平面布置图)报监理工程师批准。洞口场地与临建工程应结合工程规模、工期、地形特点、弃碴场和水源等情况合理布置,严禁将临时房屋布置在受洪水、泥石流、塌方、滑坡及雪崩等自然灾害威胁的地方,严禁将高位水池建在隧道洞顶之上。
4.3 隧道施工自进洞之日至二衬完成之日,应实行严格的24小时人员、机械设备进出洞登记管理制度。洞口应设置岗亭并配备专人专岗设卡实行交通管制,岗亭用房面积不宜小于4平方米。洞内人员登记采用分工种分类挂牌至岗位牌,单洞岗位牌面积不宜小于2.4×1.2平方米。
4.4 边、仰坡开挖前需复测地形,地形变化大时应重新调整方案。及时施作洞顶截水沟,确保排水畅通。
4.5 应严格按设计支护参数及施工规范要求施作边、仰坡支护,加强边、仰坡支护施工自检和监理质量监控,杜绝偷工减料现象。边、仰坡支护施作时应根据实际情况设置泄水孔,以利坡面稳定。
4.6 边、仰坡支护为确保边、仰坡稳定的永久结构,严禁拆除。永久保留边、仰坡支护应作为制定洞口绿化方案的前提条件。
4.7 洞口长管棚施工注意事项:
4.7.1 施作长管棚套拱时,应采取有效措施使套拱基脚落在稳固的基础上。
4.7.2 应加强对长管棚角度和长度、规格、数量以及注浆孔大小间距等检验。相邻钢管的接头前后错开不宜小于1m,同一横断面内的接头数不宜超过50﹪;当采用分段连接时,可采用长4~6m钢管,并用套管连接,丝扣长度不宜小于15cm。
4.7.3 压浆应严格按操作规程作业,防止爆管导致人身伤害。注浆顺序应按照由低至高,由下往上,隔孔交错进行。注浆压力应符合设计要求,持压15分钟后方可停止注浆。应认真填写注浆记录,若注浆压力达不到设计值,应及时分析原因,改进作业,采取调整浆液浓度等措施满足设计要求。
4.8 明洞衬砌施工注意事项:
4.8.1 明洞开挖后基底必须进行承载力测试,达不到设计值的应进行有效处理,确保地基承载力满足设计要求;
4.8.2 应尽早施作明洞衬砌,二衬台车在暗洞部分施作了2模二衬后,宜退出来施作明洞,确保隧道洞口安全。
4.8.3 明洞双层钢筋之间的间距和保护层的厚度应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
4.9 为解决明洞与暗洞交接处漏水的质量通病,应采取以下措施予以治理:
4.9.1 铺设暗洞第一环衬砌防水板时,应将防水板延伸至明洞范围内,预留长度以超出套拱长度并满足与明洞防水板有足够的搭接长度为宜;
4.9.2 明暗交接处的沉降缝应采取可靠的防水措施。
4.9.3 宜将明洞与暗洞的沉降缝设置在套拱中间部位;
4.10 明洞铺设防水板前,应将钢钉、铁丝等尖锐物清除干净,以确保防水板完好;
4.11 明洞拱圈砼达到设计强度后,由人工对称分层夯实回填至拱顶以上1m,方可采用机械回填。
4.12 洞门施作完成后,应及时安排边仰坡及洞口周围的绿化,确保通车时洞口与周围自然状况浑然一体。
4.13 隧道掘进施工应加强地质工作,重视超前地质预报。当前方地质出现变化迹象或接近围岩分界线时必须用地质雷达、超前小导坑、超前探孔等方法先探明隧道的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情况,方可进行开挖。
4.14 隧道掘进施工应加强跟踪地质调查。开挖后隧道地质素描记录能为后续掘进施工和隧道运营管理提供准确真实的隧道实际地质状况原始资料。每循环开挖后应及时按《公路隧道施工技术规范》(JTG F60-2009)附录E《隧道地质素描图》作好地质构造核对和记录工作。
4.15 应高度重视监控量测指导施工的重要作用。监控量测工作应结合开挖、支护作业的进程,按要求布点和监测,及时分析、处理和反馈。应根据量测数据处理结果,及时提出调整和优化施工方案和工艺,确定二次支护时间。围岩变形和速率较大时,应及时采取安全措施。
4.16 隧道施工内环境对施工质量、安全和施工人员的健康有着重要影响,必须保证洞内空气质量良好,照明充足,道路平整、排水畅通。凡独头掘进超过150米的隧道必采用机械通风。项目法人应结合项目特点在合同文件中明确具体的要求,并在施工中加强检查,严格控制。
4.17 应根据隧道地质条件、断面大小、结构形式、工期要求等选择适宜的开挖方案。实际掘进施工原则上应遵循设计开挖方案,如设计与实际不符应及时调整开挖方案并报监理工程师批准。
4.18 合理的开挖方式和每循环进尺是确保掘进安全的关键环节,应严格控制。常采用的开挖方式有全断面开挖、台阶法开挖、环形开挖留核心土等。
4.18.1 Ⅰ、Ⅱ级围岩采用全断面开挖,为确保光面爆破效果,每循环进尺不宜超过3.5m。
Ⅲ级围岩采用全断面开挖, 为确保掘进安全和光面爆破效果, 每循环进尺不宜超过3m。
4.18.2 Ⅳ级围岩宜采用台阶法开挖,为确保掘进安全,每循环进尺不宜超过2榀钢支撑的间距;下台阶应在上台阶初支喷射砼强度达到设计强度的70%后方可开挖,宜左右错开施工,严禁每次掘进长度超过2榀钢支撑的间距,并及时支护,钢支撑必须落在稳固的基岩上并用锁脚锚杆固定。
为切实做好作业面各道工序合理施工,初期支护及时闭合成形,台阶长度宜控制在30m左右。上下台阶平行作业时,必须确保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
4.18.3 Ⅲ级围岩采用台阶法开挖的,每循环进尺不宜超过3m,台阶长度宜控制在50m左右。
4.18.4 Ⅴ级围岩宜采用环形开挖留核心土法,每循环进尺一榀钢支撑间距,核心土面积应不小于整个断面面积的50%,严格控制各台阶长度、循环进尺、左右台阶错开长度、上下台阶高度。上台阶预留核心土长度宜控制在3~5m;中台阶长度宜控制在2~3 m,且左右侧错开2~3m;下台阶和仰拱应及时跟进,仰拱与下台阶距离宜控制在15~25m。核心土与下台阶开挖应在上台阶支护完成且喷射砼强度达到设计强度的70%后进行。
下台阶开挖边墙时应采用“马口”跳槽开挖,开挖时左右边墙应错开施工,“马口”的宽度不应小于2榀。
4.18.5 大跨度、围岩稳定性特别差的隧道(我省很少见),可考虑采用中隔壁法、交叉中隔壁法、双侧壁导坑法等掘进方法,应严格按规范要求实施,确保安全。
4.19 超前小导管施工注意事项:
4.19.1 应加强对钢管的长度、规格,数量,注浆孔大小间距等检验,管尾端应与钢支撑焊接牢固,与下一环超前小导管的搭接长度必须满足设计要求。
4.19.2 应严格按设计要求和操作规程压浆,认真填写注浆记录,注浆顺序应按照由低至高,由下往上,隔孔交错进行。注浆压力应符合设计要求,持压15分钟后方可停止注浆。
4.20 施工前应按围岩级别进行钻爆设计,并根据实际爆破效果对爆破设计参数进行调整,开挖轮廓线应考虑预留周边围岩变形量。
4.21 炮眼的角度、深度、密度、垂直度达不到设计要求和装药量不合理是导致超欠挖的主要原因。超挖导致围岩应力集中且难以回填密实,欠挖将减小衬砌厚度,将影响隧道使用寿命,为严格控制超欠挖,光面爆破应遵循“多打眼、打好眼、少装药、装好药”的原则:
4.21.1 根据放线点勾画出整个隧道轮廓,对周边眼、辅助眼、掏槽眼、底板眼的位置进行标记。辅助眼行距应布置均匀,轮廓线形状尽可能与隧道轮廓线形状一致,以利光面爆破层厚度均匀。
4.21.2 应根据围岩特点选择合理的周边眼间距,光面爆破周边眼间距应比其它爆破方式间距小(即适当加密周边眼)。
4.21.3 施工质检员和监理工程师应加强对炮眼角度、深度、密度和垂直度的检验,尤其要加强对边墙周边眼钻孔质量的监控。炮眼精度应严格控制在《公路隧道施工技术规范》(JTG F60-2009)规定之内:
掏槽眼眼口间距误差和眼底间距误差不大于5cm;辅助眼眼口排距、行距误差均不大于5cm;周边眼沿隧道设计轮廓线上的间距误差不得大于5cm,眼底不超出开挖断面轮廓线10cm,眼深误差不大于10cm。
4.21.4 严格控制周边眼的装药量,应使药量沿炮眼全长合理布置,宜采用小直径药卷和低爆速炸药。
4.22 双连拱隧道施工,为有效地抑制中隔墙的变形,后开挖一侧的中隔墙和主洞之间的空隙宜回填密实或做好支撑。主洞爆破设计时应尽量避免最小抵抗线方向指向中隔墙,中隔墙宜采用沙袋、竹排、废旧轮胎、橡胶等必要的保护措施。
4.23 隧道开挖后应及时按规范规定的频率采用激光断面仪进行隧道净空检查,对于破碎围岩,此项工作宜在初喷后进行。
超欠挖超过规范要求的,应及时查找原因,调整钻爆参数。及时处理欠挖,拱脚、拱墙以上1米范围内严禁欠挖。
4.24 开挖出渣及敲除危石后应立即初喷,封闭围岩,以策安全。初喷应分段、分片、分层、由下而上进行,厚度控制在3~4cm。
4.25 超挖部分必须在复喷时采用同级砼回填密实。严禁超挖地段,用木板、石棉瓦、包装袋、片石等作为受喷面,使初期支护与围岩脱离(出现空洞),使初期支护不能与围岩共同作用。
4.26 锚杆、钢支撑、钢筋网片、喷射砼厚度偷工减料是目前部分隧道施工中常见的质量通病。应严格按照设计的支护参数和施工规范进行初期支护,确保初期支护质量。
4.26.1 初期支护原始施工记录必须包括系统和锁脚锚杆数量、长度及实际布置图、钢支撑规格及实际间距、钢筋网格间距和实际设置图等资料,并经施工质检员、监理工程师逐级签认存档。同时应保存喷射砼前的影像资料。
4.26.2 为有效杜绝系统锚杆偷工减料现象,系统锚杆尾部应点焊包缠反光材料的小钢筋头,小钢筋头长度以喷射砼后外露清晰可视为宜,以利监理机构、项目业主和督查单位检查清点锚杆数量(铺设防水板前将小钢筋头敲入喷射砼内或以砼平齐)。此项要求应作为今后隧道工程质量控制的一项强制性要求。
4.26.3 应埋设钢筋头作为喷层厚度检测标志,以控制喷层厚度;
4.26.4 为杜绝初期支护偷工减料现象,质监机构、项目业主、监理机构、施工单位应采用适当方式(确保结构安全),不定期地对初期支护进行破坏性抽检,检查支护参数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是否偷工减料,检查上述原始施工记录的真实性,并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4.27 初期支护其它注意事项:
4.27. 1 系统锚杆施工应在初喷后立即进行,并尽可能垂直岩层层面打入,保证围岩加固的有效范围,锚杆应与钢拱架联成一体。
4.27.2 钢筋网绑扎搭接长度不得小于30d(d为钢筋直径),并不得小于一个网格长边尺寸;钢筋网应与锚杆或其他装置连接牢固,随受喷岩面起伏铺设;
4.27.3 钢支撑联接钢板厚度、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联接处应避开拱顶位置;钢支撑安装应垂直于隧道中线,钢支撑基脚必须落在牢固的基础上,应清除底脚下的虚渣及其它杂物,脚底超挖部分应用喷射砼填充。锁脚锚杆(管)应按设计要求设置,并与钢支撑焊接牢固。
4.28 仰拱施工注意事项:
4.28.1 软弱围岩地段,应及时施作仰拱,及时封闭成环;
4.28.2 仰拱必须开挖至设计标高,仰拱施作前应清除积水、杂物、虚碴,对超挖部分采用同级混凝土回填。
4.28.3 仰拱钢筋钢及钢支撑应严格按照设计和规范要求安装牢固,坚决杜绝擅自拆除仰拱钢筋、钢支撑等偷工减料现象。仰拱钢筋安装,特别是墙脚部位钢筋安装应严格控制好两层钢筋之间的间距和保护层厚度,避免因两层钢筋之间的间距过小而减小仰拱有效抗弯截面。
4.28.4 仰拱回填应按设计要求进行,不得用洞渣、虚土随意回填。
4.28.5 仰拱横向盲沟透水管应按设计要求进行埋设,地下水丰富地段宜适当减小间距。
4.29 隧道防水板施工应严格执行初期支护中间交工验收制度。
4.29.1 施工、监理单位应采用激光断面仪检测、取芯等手段对初期支护厚度、净空尺寸、平整度。等质量指标进行检测验收,杜绝超欠挖现象;
4.29.2 同时,项目法人应委托第三方检测,采用地质雷达检测等手段对初期支护厚度、钢支撑间距、背后是否存在空洞等质量指标进行检测。
4.29.3 初期支护喷射砼表面应整平,凹凸不平面的深跨比不大于 1:6;对钢筋等尖锐的突出物要清除,以防扎破防水板。
4.29.4 初期支护中间交工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防水板铺设施工。
4.30 目前我省已建成运营的部分高速公路项目不同程度地存在隧道渗漏水现象。隧道防排水施工质量的好坏,将直接影响隧道的正常营运和使用寿命,应高度重视。
4.31 目前,部分隧道施工对排水管埋设普遍不够重视,应加强以下关键环节质量控制。
4.31.1 隧道环向排水管应紧贴渗水岩壁,设置圆顺、牢固;纵、横向排水管应有足够的泄水坡。当地下水相当丰富时,应适当加密环向排水盲管。
4.31.2 纵、环、横向排水管均应严格按设计要求采用变径三通(四通)连为一体,纵、横向排水管应严格按设计要求外裹一层无纺土工布。
4.31.3 施工、监理单位应加强排水管安装工序的检验验收,并应有相应的工序检查验收资料。排水管埋设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防水板铺设施工。
4.32 防水板铺设注意事项:
4.32.1 部分项目对防水板原材料质量监控不够重视,防水板材料进场质量关亟待加强。防水板、土工布的材质、性能、规格必须满足设计要求。防水板、土工布进场后,施工质检员、监理工程师应严格按抽检频率对其进行盲样送检,断裂拉伸强度(常温 Mpa ≥16)、扯断伸长率 (常温 % ≥550)、撕裂强度 (KN/m ≥60 )等主要技术性能指标应符合《高分子防水材料第1部分:片材》GB18173.1-2006),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4.32.2 防水板应采用无钉铺设工艺,表面应平顺并有一定松驰量。
4.32.3 防水板焊接铺设应尽量减少接头,采用双缝爬焊,焊缝搭接宽度不应小于10cm,两侧焊缝宽度不应小于2.5cm,不得焊焦、焊穿、漏焊。焊缝应进行气密性检查,充气压力为0.15Mpa并保持恒压时间不少于2分钟。
4.32.4 在衬砌钢筋、各种预埋管件设置、二衬挡头模板安装等工序作业时,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坏防水板。
4.32.5 二衬砼浇筑前,施工质检员和监理工程师应严格检查防水板的完好性,如有破损、撕裂,应及时修复。尤其要加强预留洞室处防排水施工质量的检查。
4.33 施工缝、沉降缝处的橡胶止水带、止水条安装工艺:
4.33.1 止水带应采用钢筋卡夹死固定,不得在止水带上进行穿孔固定;二衬砼挡头板拆模后,应及时将另一半止水带、钢筋卡凿出并按设计要求修正调整到位。
4.33.2 止水条安装:可在安装二衬挡头模板时,采用宽度与止水条相同,厚度为止水条厚度的一半矩形木条安装在止水条的位置,待二衬拆模形成了止水条预留槽后,安装止水条。严禁使用钢钉固定。
4.34 隧道二衬存在矮边墙厚度不足、双层钢筋间距不准确、错台、拱顶裂缝、拱顶二衬背后空洞等质量通病。同时,还存在二衬滞后问题。应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
4.34.1 隧道施工组织设计应科学合理,二衬宜及时跟进,以策安全。软弱围岩地段,初支收敛变形基本稳定后二衬应及时跟进,Ⅴ级围岩(仰拱应及时封闭成环)二衬距掌子面不宜超过50米,Ⅳ级围岩二衬距掌子面不宜超过80米;Ⅲ级围岩二衬距掌子面不宜超过150米;Ⅱ级围岩二衬距掌子面不宜超过200米。?
4.34.2 矮边墙施工前,应再次检查欠挖处理是否到位,尤其要加强拱脚、墙脚以上1米内关键部位的检查,发现欠挖及时处理,杜绝因欠挖导致二衬砼厚度不足的现象。
4.34.3 二衬钢筋安装时,应严格控制好两层钢筋之间的间距和保护层厚度,尤其要重点检查墙脚部位两层钢筋之间的间距和保护层厚度,避免因两层钢筋之间的间距过小而减小二衬有效抗弯截面。同时,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避免损坏防水卷材。
4.34.4 应采用全断面液压钢模衬砌台车施作二衬,台车强度、刚度和稳定性应满足施工要求,台车钢面板厚度不得小于10mm,侧模和底脚应设置足够数量的丝杆。二衬砼浇筑前,施工质检员应严格检查台车丝杆、撑杆等支撑点是否牢固,避免浇筑砼时台车顶、侧模位移导致二衬错台。
4.34.5 为防止拱顶二衬与初支之间存在空洞,在拱顶应按设计要求预埋注浆管,并及时注浆处理。
4.34.6 二衬施工缝处拱顶裂缝产生的主要原因是台车就位与上一模二衬搭接时,上一模二衬砼强度低,作业人员操作不当、野蛮作业,上一模砼被台车顶模过度顶压,导致搭接部位砼顶裂。避免此现象的发生,一是台车就位与上一模二衬搭接时,顶模与上一模二衬顶靠即可,不得过度顶压;二是合理安排工序,须待上一模二衬砼一定强度(不小于8Mpa)后方可进行下一模台车就位顶靠作业。
4.35 二衬施工完后,应委托第三方采用地质雷达按拱顶、拱腰、边墙脚5条线进行检测,检测二衬厚度、二衬与初期支护之间是否存在空洞。应采用保护层测厚仪对原设计已布筋的二衬进行钢筋保护层和钢筋间距检测。发现质量问题应及时处理到位。
4.36 隧道预留洞室的初支、二衬不按设计要求补强,射流风机等机电设备悬挂处二衬不按设计要求补强钢筋,预埋管道堵塞等是隧道施工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应加强质量控制。
4.36.1 应根据图纸按桩号顺序填写预留预埋工程明细表,施工前应对预留洞室、射流风机等机电设备悬挂处初支及二衬的设计补强要点进行技术交底。
4.36.2 预留洞室处的初期支护必须按“开挖一个,补强一个”的原则,与主洞初期支护同时施作。预留洞室、射流风机等机电设备悬挂处二衬补强钢筋应严格按图纸安装,杜绝遗漏和偷工减料,确保营运安全。施工质检员和监理工程师应加强检查,并应保留影像资料。
4.36.3 应重视机电管道预埋工作,防止堵塞。机电管道预埋时,应在管道内预穿并保留牵引铁丝。
4.37 隧道砼路面厚度不足、平整度差是隧道砼路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4.37.1 砼路面施工前,应检查纵、横向盲沟内透水管是否被压碎破损,是否按设计要求包裹土工布;浇筑路面时,应采取土工布等隔离措施,以防水泥浆下渗造成盲沟堵塞,确保排水设施完好。
4.37.2 应重视隧道砼路面质量控制,宜采用与水泥砼路面相同的机械设备和施工工艺。质量控制要点详见路面施工要点。
4.38 防火涂料施工以包代管,原材料不合格、涂层厚度不足、粘结性差(起鼓、脱落)是隧道装饰工程存在的突出问题。
4.38.1 应严格把好防火涂料进场质量关。进场的防火涂料必须具备产品检验证书、产品合格证书;防火涂料进场后,施工质检员、监理工程师应严格按抽检频率对其进行盲样送规定的检测机构进行检验,耐水性、耐酸性、耐碱性、耐冷热循环、耐火性等主要质量指标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混凝土结构防火涂料》(GA98-2005)。
4.38.2 喷涂前宜用高压水冲洗二衬表面粘附的灰尘;中、长以上隧道应用工业清洗剂将二衬表面粘附的隧道施工设备排放的油烟灰洗刷干净;并用纯水泥浆刷二衬表面,以增强防火涂料的附着力,防止喷层起鼓脱落。
4.38.3 喷涂设备应采用专用喷涂配套设备——重力式喷及空压系统或高压无气砂浆喷涂机。
4.38.4 施喷前,宜在施喷基面上设置若干个喷厚标志桩点;施喷过程应加强厚度检测,确保喷层厚度达到设计要求;
4.38.5 喷涂作业时,台车应贴反光膜应对隧道进行交通管制,确保洞内作业安全。
5 路面工程篇
5.1 场地建设要点
5.1.1 监理工程师应对场地面积、硬化、防排水设施等关键部位进行检查验收。
5.1.2 拌和场、碎石加工场地必须考虑环保因素。
5.1.3 场地硬化
基层集料场地用厚15cm以上水稳结合料进行硬化,场区道路用厚20cm以上水泥混凝土硬化。面层集料场地硬化用15cm的水稳结合料加8cm的水泥混凝土或沥青混凝土。
5.1.4 料场排水要求
场地内要有良好的排水措施,分隔仓内应纵横向设置渗沟,且应有不小于2%的坡度。渗沟应与场地排水明沟相通,在堆料仓前后应设置排水明沟。
加工场地中的落料区应高于原场地15cm以上,且应设不低于5%的外流坡度。在落料区外侧,应设置连续的盖板明沟,阻止水向场地漫流。
5.1.5 集料堆放
不同规格的集料要严格分档、隔离堆放,严禁串料、混堆,各档料之间设置高于2m的隔离墙(顶宽不得小于80cm)。同时,隔离的高度应随时保持比两侧料脚高1m以上。堆料过程严禁用细集料与粗集料分层铺设作为堆料便道。面层粒径4.75mm以下的集料必须进防雨棚存放。
5.1.6 成品集料的防污染措施
场内道路经常洒水除尘。
基层集料与面层集料加工场地应分开布设,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基层集料加工过程中的扬尘对成品集料的污染。加工地点与集料堆放场地应保持一定距离,且应处于该地区下半年经常性风向的下风口。
5.2 材料
5.2.1 集料
5.2.1.1 碎石质量控制办法
建设单位应在高速公路沥青路面碎石材料采购中,推行碎石料场审批制,从宏观上根据各施工单位的工程规模,本着因地制宜、就地取材的原则控制宕口数量。面层集料来源一个施工单位只能由一个宕口供应。
监理工程师根据各项目的具体情况,在宕口的材质、储量、场地条件、交通运输条件、设备配制等方面制定相关要求,施工单位严格遵守执行。施工单位及监理工程师全过程地对产品的开采、加工严格进行控制。
报批程序:(1)初步选择宕口位置;(2)检测岩性、材料技术指标及估算储量;(3)完成宕口的评估报告;(4)上报监理工程师审批;(5)监理工程师批复(建设单位核定);(6)正式开采。
5.2.1.2 碎石生产必须保证生产的成品料各项技术指标满足规范要求,加工要求如下:
5.2.1.2.1 确保片石洁净。采用人工配合机械喂料,片石在剔除风化石、泥土、树根等杂质后方可进入喂料器。
5.2.1.2.2 基层、沥青面层碎石破碎必须采用二级或二级以上联合破碎设备,严禁单独使用颚式破碎机,在喂料口应配备不小于1.5m长度泥土分离器的振动喂料机(泥土分离器中漏孔孔径不得小于2cm,漏孔的总面积比例不得小于50%),振动筛应至少有2套。
5.2.1.2.3 沥青面层的碎石加工应经过整形破碎,配置的联合破碎设备中必须设置冲击式整形破碎设备,以保证集料的颗粒形状接近立方体颗粒。
5.2.1.2.4 沥青面层碎石破碎机的振动筛宜与沥青拌合楼的振动筛筛孔一致,并根据振动筛的振动频率相应调整筛子的倾斜度,如果振动筛倾斜度无法调整,可适当调整筛孔尺寸,以达到两者的筛分效果基本相同。
5.2.1.2.5 沥青面层碎石加工,必须经过干法除尘和水洗工艺。采用水洗工艺时优先选用滚筒式除尘设备清洗,改变水洗方式需经建设单位认可,并要建立汇水池和污水处理系统。
滚筒式水洗法工艺基本流程图
5.2.1.2.6 在正式进行生产前,必须进行试破,待各项技术指标检验合格后经监理工程师批准方可进行大规模生产。
5.2.1.2.7 各结构层不同料源的集料规格应统一,且用于底基层、基层的集料规格应不少于四档,用于沥青上基层、中下面层的集料规格应不少于五档,用于沥青上面层集料不少于四档。具体分档规格见下表。
集料分档规格
| 基层、底基层 | 0-4.75 | 4.75-9.5 | 9.5-19 | 19-31.5 | / |
| 沥青层 | 0-2.36 | 2.36-4.75 | 4.75-9.5 | 9.5-13.2 | 公称粒径大于13.2mm的规格由建设单位统一规定 |
5.2.2 填料
5.2.2.1 可使用低标号的水泥充当部分填料。
5.2.2.2 拌和机的粉尘严禁回收利用。
5.2.3 沥青、改性沥青与乳化沥青
5.2.3.1 沥青仓储及验收
沥青应专车专罐运输储存,对于沥青的前期进场仓储质量控制,监理工程师须提前介入,派驻人员进行全程监控。沥青发货时,供应商应通知监理工程师到现场进行监督,监理工程师应在抽样后,对沥青罐的罐口加贴封条,注明沥青的启运时间、吨位,各方签署姓名,施工单位应作好接收准备,接收时应见沥青罐封条完好方可卸货。
5.2.3.2 改性沥青、乳化沥青
5.2.3.2.1 制造改性沥青的供货商应提供主要外加剂的掺量和产出比,供货商在提供改性沥青的报告中应提供基质沥青的质量检验报告。
5.2.3.2.2 在现场加工改性沥青、乳化沥青时,监理工程师须对关键环节进行监控,包括改性剂的品牌、添加量、成品的主要技术指标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5.3 配合比设计及控制
5.3.1 级配碎石、水泥稳定粒料应采用多种方法比选进行配合比设计及施工过程质量控制。
5.3.2 级配碎石、水泥稳定粒料配合比应在不少于二种可行的配合比中比选最优配合比。
5.3.3 沥青混合料应采用马歇尔、Superpave等多种设计方法进行相互对比,选择最优方案。
5.4 施工
5.4.1 路床交验
5.4.1.1 施工单位须有效清除混凝土铺装层的浮浆层。
5.4.1.2 路基单位须在完成路床全部施工工作并准备齐全交验资料,自检合格后方可进行路床交验。路床交验时,由监理工程师组织,建设单位、路基、路面施工单位参加,每次路床交验连续路段最小长度不小于1公里,如遇到构造物之间路段长度小于1km,则按实际长度交验。
5.4.1.3 设计部门必须在施工图纸中明确路基及路面各结构层的设计弯沉值。
5.4.2 底基层、基层施工
5.4.2.1 白站拌和楼控制室须配备加水计量控制装置,以便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调整用水量。料仓间必须加高金属分隔板,防止上料过程串料,且在分隔板上端加设硬质橡胶类隔板,以防止装载机在上料过程中的损坏隔板。
5.4.2.2 在试验路段施工中,施工单位可选用多种配合比、机械组合的方案进行实施,从中确定最佳方案报监理工程师审批。
5.4.2.3 水泥稳定碎石拌和时,水泥剂量应按设计值控制,不宜强制规定加大水泥剂量。
5.4.2.4 水泥稳定粒料基层养生时,根据气候条件可采用复合土工塑料薄膜、保水性较好的透水无纺土工布、喷洒透层等养生方式。
5.4.2.5 对水泥稳定粒料基层,7-10天可取出基本完整芯样即可。
5.4.2.6 施工时加强过程控制,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必须安排专人随时跟踪检测松铺厚度、压实厚度、压实度、平整度及铺面的均匀性,发现问题立即处理。
5.4.3 透层、粘层施工
5.4.3.1 必须选用智能型自动沥青洒布机作业。沥青洒布宽度3-6m。
5.4.3.2 透层采用高渗透乳化沥青,技术指标如下:
高渗透乳化沥青技术指标表
| 试验项目 | 透层用阳离子乳化沥青PC-2 | ||
| 破乳速度 | 慢裂 | ||
| 粒子电荷 | 阳离子(+) | ||
| 筛上残留物(1.18mm筛) | ≯0.1 | ||
| 稀释液粘度(水:乳液=1:2.5) | |||
| 沥青标准粘度计 | 8~20 | ||
| 恩格拉粘度E25 | 1~6 | ||
| 与矿料的粘附性,裹复面积 | ≮2/3 | ||
| 闪点(开口式)(℃) | ≮90 | ||
| 蒸发残 留物性质 | 蒸发残留物含量(%) | ≮50 | |
| 针入度(25℃ 100g 5s)(0.1mm) | 80~300 | ||
| 延度(15℃) (cm) | ≮40 | ||
| 溶解度(三氯乙烯)(%) | 99 | ||
| 常温储存稳定性 | 1天 | ≯1 | |
| 5天 | ≯5 | ||
5.4.4.1 施工时必须保证路面干燥、洁净。
5.4.4.2 选用智能型沥青及碎石同步洒布机,碎石应干燥、洁净,满布率控制在60%-80%,且不存在碎石叠加现象。
5.4.5 沥青层施工
5.4.5.1 选择3000型及以上型号的间歇式拌和楼。
5.4.5.2 拌和楼必须逐盘打印生产记录,作为计量的依据之一。
5.4.5.3 经常性进行电子秤、测温计的校正检查工作,发现偏差及时纠正。
5.4.5.4 路面各结构层在试验路段完成并经监理程序认可后,方可进行大面积施工。严格按试验路段确定参数指导日常施工,压实度评定不合格路段必须返工处理,下层厚度评定不合格路段采用对应增加上层厚度方式进行处理。
5.4.5.5 施工单位指定专人对每个工作台班混合料种类和生产量进行统计,记录各规格集料、填料、沥青用量,计算实际配合比;记录各温度计实测值变化范围及异常变化;每车料有相应摊铺记录(出料、到场、摊铺、碾压时间及对应温度、具体施工桩号),与施工厚度和抽提结果等参数进行校核。
5.4.5.6 沥青层横接缝处理应采用熨平板对横缝处已铺沥青混合料进行预热,再按规范要求进行接缝施工。
5.4.5.7 建设单位应协调各相关施工单位,加强对已完工作面的保护。当交叉施工无法避免时,由监理工程师监督各施工单位制定并落实防污染措施。
5.4.5.8 在结构层碾压阶段,分隔带边缘、桥涵隧道接头处、摊铺机纵缝处等部位,应适当增加碾压遍数,保证路面压实度等技术指标满足规范要求。
5.4.5.9 建设单位应制定成品保护和处罚措施,严治污染和破坏。若造成污染,由责任人负责清除;若造成破坏,由路面施工单位进行恢复。所发生的费用由责任人三倍承担。
5.4.5.10 加强过程控制,各沥青结构层施工前,应由建设单位组织,安排检测单位采用雷达等先进设备对下承层油面厚度进行检测,根据检测结果提出处理方案。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必须安排专人随时跟踪检测松铺厚度、碾压遍数、温度、平整度及铺面的均匀性,发现问题立即处理。
5.4.6 桥面铺装沥青层施工
5.4.6.1 桥面水泥混凝土防水结构层施工中,在横坡低侧设置10cm以上排水明沟,明沟中间预留泄水孔。在横坡高侧使用橡胶止水带粘贴在路缘石上,有效降低边缘渗水机率。
5.4.6.2 桥面清理采用精铣刨、抛丸等处理工艺,处理完成表面干燥后,立即进行防水层施工。
5.4.6.3 防水层施工前,路面施工单位应仔细检查桥面有无空鼓情况,发现情况及时上报监理工程师。
5.4.7 隧道内沥青铺装层施工
5.4.7.1 隧道面板表面应采用机械钢丝刷、抛丸或精铣刨方式。
5.4.7.2 长度1000m及以上隧道中必须用温拌沥青混合料,减少有毒气体排放对施工人员的身体伤害。
5.4.8 长大纵坡路面施工
5.4.8.1 长大纵坡路段应增设爬坡车道。
5.4.8.2 路面结构类型应通过试验研究确定,上、中面层设计成骨架密实结构,如SMA、Superpave、高模量沥青混合料等结构类型或结构设计时,适当增加中面层的厚度。
5.4.8.3 沥青混合料设计时可采用GTM、旋转压实法成型试件。应选用改性沥青、橡胶沥青等高温性能良好的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