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文 件 分 发 明 细 | ||||||||||||||
| 受文部门 | 份数 | 受文部门 | 份数 | 受文部门 | 份数 | 受文部门 | 份数 | |||||||
| 文 件 制 修 订 记 录 | ||||||||||||||
| 修订日期 | 文件版本 | 修订页次 | 修订条款 | 修订摘要 | 拟定 | 审批 | ||||||||
| 2013/12/18 | V1.0 | / | / | 新制订 | 吕祯森 | 吴顺发 | ||||||||
为规范长泰基地保洁人员的现场卫生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长泰基地的日常卫生清理、维护和管理工作。
3 、管理职责
3.1行政专员负责监督车间、办公室及公共区域的卫生工作实施情况,负责对各保洁人员工作的评比及考核。
3.2保洁人员按要求做好主管区域清洁卫生工作。
4、 管理要求
4.1、卫生包干制度
4.1.1、保洁人员对于各厂区各区域进行分区分片管理,各保洁对自己负责区域每天进行日常清洁、整理归位,行政专员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4.1.2、清洁标准可参照本规定及其他专项规定。
4.2、现场卫生管理
4.2.1、地面、墙面、固定物清洁
4.2.1.1、地面清洁、无灰尘、无垃圾、无污迹、无积水、无死角。
4.2.1.2、墙壁(角)和天花板清洁、无污染、无蛛网、无死角。
4.2.1.3、门窗明亮干净、无积灰、无污迹、无蛛网。
4.2.1.4、照明、杀菌灯具保持清洁,无灰尘积压。
4.2.1.5、水池及地下水道清洁、排水畅通、无阻塞现象。
4.2.1.6、楼梯通道畅通。
4.2.1.7、车间四周责任区内清洁、无垃圾、无烟蒂。
4.2.1.8、厕所、洗手处保持清洁干净、地面无积集水、墙面无污迹。
4.2.1.9、灭火器、饮水机、花盆表面保持干净
4.3、检查与考核
4.3.1、行政专员负责对保洁所负责的各区域卫生工作进行内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进行纠正,对于屡劝不改的将进行调离岗位处理并计入个人每月的工作绩效考核。对于综合评比第一名的保洁可以适当提报考核进行奖励。
4.4、保洁工作纪律及工作安排
4.4.1、保洁上班时间为六天八小时,保洁上班时间统一为上午7:30-11:00下午12:30-17:00超出加班的由行政专员统一提报加班申请单,行政专员做成周末轮流加班表(原则上礼拜天车间如有上班保洁人员也需要上班)保洁严格按照加班表进行上班。
4.4.2、保洁人员上班不迟到、不早退,准时上下班。需要请假的按照人事相关规定进行请假。对于上班发现有怠工、离岗等违纪现象时,第一次口头警告、第二次将调离工作岗位。
4.4.3、遵纪守法,不允许以任何的方式及方法将公司的物品带出厂区,一经有此类现象发生时。一律开除处理。
5、附则
5.1、本规定经人力行政总监核准后即生效实施,由长泰管理部负责解释并监督执行;
5.2、有关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相关文件进行相应修订;
| 5.3、本规定从公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及修订权归长泰管理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