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沪建建(2003)617号
各区(县)建委(建设局),各有关局(集团、总公司),外省市沪办建管处,各工程项目建设、设计、施工 、监理单位,各建材生产、经销单位:
依据《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管理条例》,并经上海市批准(沪府[2003]65号),现公布《上海市禁止或者生产和使用的用于建设工程的材料目录》(第二批),请按照执行,具体实施和监督工作由上海市建筑材料发展应用管理办公室负责。
有关执行中情况请与上海市建材业管理办公室联系。
特此通知。
上海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二○○三年八月十六日
上海市禁止或者生产和使用的用于建设工程的材料目录(第二批)
| 序号 | 材料名称 | 禁止或者的范围和内容 | 发文单位、相关文件名称和编号 |
| 1 | 普通单玻建筑外门窗 | 禁止在新建节能建筑中使用 | 市建委“关于印发《上海市‘十五’期间建筑节能实施纲要》的通知”(沪建建[2002]691号) |
| 2 | 50(含50)mm系列以下单腔结构型材的塑料门窗 | 禁止在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中使用 | 市建委“转发建设部《关于发布化学建材技术与产品的公告》的通知”(沪建建[2001]第0586号) |
| 3 | 聚醋酸乙烯乳液类(含EVA乳液)外墙涂料 | 禁止在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中使用 | 市建委“转发建设部《关于发布化学建材技术与产品的公告》的通知”(沪建建[2001]第0586号) |
| 4 | 氯乙烯-偏氯乙烯共聚乳液类外墙涂料 | 禁止在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中使用 | 市建委“转发建设部《关于发布化学建材技术与产品的公告》的通知”(沪建建[2001]第0586号) |
| 5 | 粘土烧结砖(包括实心粘土砖、多孔和空心粘土砖) | 围墙(含临时围墙)禁止使用粘土砖 建设工程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 | 市《上海市禁止和使用粘土砖管理暂行办法》(2000年第90号令) |
| 6 | 普通单排孔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 | 在新建住宅框架填充内墙中单独使用; 禁止在住宅外墙填充墙体中不采取抗裂、保温措施的单独使用 | 市建委“关于印发《封底多排孔混凝土小砌块填充墙应用技术导则》的通知”(沪建建[2002]525号); 市建管办、市建材办《关于加强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若干暂行规定》(沪建建管[2001]002号) |
| 7 | 包装水泥 | 预拌混凝土搅拌站和预拌砂浆、混凝土砌块、预制混凝土构件企业及其他水泥制品生产企业禁止使用包装水泥;2003年7月1日起在本市外环线内、郊区(县)所在镇和“一城九镇”内的建设工程(包括市重点工程)禁止使用包装水泥;2004年1月1日起,本市所有城镇区域内的建设工程禁止使用包装水泥 | 市建委等10个委办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本市散装水泥的意见》(沪建建[2002]813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