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适用范围:适用于各种不易设置锚杆的松软土层及软土地基支护工程。
3.22.1 工程概况
3.22.2 施工准备
监理要点:
1.核查分包单位质量管理体系、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1)核查质量管理体系
1)施工单位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及管理部门的年审结果。
2)施工单位质量目标、质量管理机构设置、人员职责、质量管理制度等。
3)项目经理和主要管理人员是否具备合法执业资格等。
4)施工单位业绩。
(2)核查安全管理体系
1)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施工许可证。
2)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人员职责、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执业资格。
4)特殊作业工人操作资格证书是否合法效。
2.施工方案审核
(1)审批程序审核。
根据《建筑施工组织设计》(GB/T 50502)的规定,施工单位内部编写、审批程序如下:
1)施工组织设计应由项目负责人主持编制,可根据需要分阶段编制和审批。
2)施工组织总设计应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应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授权的技术人员审批;施工方案应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批;重点、难点分部(分项)工程和专项工程施工方案应由施工单位技术部门组织相关专家评审、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
3)由专业分承包企业施工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和专项工程施工方案应由专业承包单位的技术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授权的技术人员审批;有总承包单位时,应有总承包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核准备案。
4)规模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专项工程施工方案应按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审批。
5)经修改或补充的施工组织设计应重新进行审批。
(2)内容审核。
1)施工组织总设计一般包括工程概况、总体施工部署、施工总进度计划、总体施工准备与主要资源配置计划、主要施工方法、施工总平面布置等方面的内容。
2)单位施工组织设计一般包括工程概况、施工部署、施工进度计划、施工准备与资源配置计划、主要施工方案、施工现场平面布置等方面的内容。
3)施工方案一般包括工程概况、施工安排、施工进度计划、施工准备与资源配置计划、施工方法及工艺要求等方面的内容。
4)审核重点:施工组织设计是否符合国家、地方现行的相关工程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工程施工合同合招标投标文件;工程设计文件等。
(3)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审批时间不应超过15天。
(4)开工前需要报审的资料:施工组织总设计、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首道工序施工方案、专项施工方案等。
3.材料检验
(1)钢管或型钢:钢材的品种、规格等应符合设计要求,其技术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检验要求同 4.13钢结构制作细则
(2)焊接材料:焊接材料的类型等应符合设计要求,其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检验要求同4.13钢构制作细则
4.机具设备检查
(1)机具设备型号、规格、数量、性能参数、状态是否满足正常施工需要。
(2)大型机械设备,如起重机械等检测、备案手续。对于起重机械设备尚应检查起重机械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
(3)现场计量器具,如经纬仪、水准仪、磅秤、钢尺、压力表等的性能、精度是否符合施工要求,是否按规定的检验周期由法定计量部门检验标定。
5.作业条件检查
(1)围护排桩应施工完毕,并经监理验收合格。
(2)施工单位在钢结构支撑半成品加工完成、运至现场后,应进行自检,合格后应报监理验收,并分类码放整齐。
(3)原建筑物、道路及地下设施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4)部分基坑已挖至支撑设置深度。在地下水的土层开挖基坑时,应做好降低地下水位的工作。
(5)施工单位应做着施工技术交底工作,并书面技术交底记录。
3.22.3 施工过程
1. 施工操作要点
(1)支撑平面布置形式应符合设计要求。一般常用的形式有角撑式、对撑式、框架式、边框架式以及环梁与边框架或两种以上组合形式。
(2)支撑的竖向布置形式,主要应根据基坑深度、围护排桩墙种类、挖土方式、地下结构各层楼面或底板的位置等确定。支撑的层数由排桩墙的刚度和受力情况而定,以使不产生过大的弯矩和变形为合适。设置的标高要避开地下结构楼板的位置。一把宜布置在楼面上下不小于600mm,以便于支模浇筑地下结构时换撑。采用机械挖土时,支撑竖向间距不宜小于4m。
(3)支撑结构施工,基坑开挖应按“分层开挖,先撑后挖”的原则进行。
(4)钢支撑木身安装程序:焊围囹、托架→安装围囹→安装横向水平支撑安装立柱及与纵、横水平支撑固定→在围囹与排桩间的空隙处用C20混凝土填充。
(5)为使支撑受力均匀,在挖土前宜先给支撑施加顶力(预应力)。预应力可加到设计应力的50%~60%。方法是应千斤顶在围囹与支撑的交接处加压,在缝隙处塞进钢楔锚固,然后撤去千斤顶。
(6)在支模浇筑地下结构时,拆除上一道支撑前应先换撑。换撑位置可设在下部已浇筑完并达到一定强度的结构上。应先设置换撑,再拆除上层支撑,以保证受力可靠、安全。
(7)在施工阶段应对支护、支撑结构的位移、沉降和侧向变形进行观测,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加固处理。
2. 监理要点
(1)巡视检查钢管或型钢、焊接材料等原材料质量,避免使用未经检验或不合格的材料。
(2)巡视检查施工工艺操作过程是否符合施工方案、设计及规范标准规定,是否存在质量缺陷、隐患等。
3.22.4 分项工程检验批验收
1. 验收程序和组织
砼3.1 基坑人工挖土细则
2. 检验标准
钢支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标准见表3.22-1所列
钢支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标准 表3.22-1
| 项目 | 序号 | 检验项目 | 允许偏差或允许值 | 检验方法 | 检验数量 | |
| 单位 | 数值 | |||||
| 主控项目 | 1 | 支撑位置;标高 平面 | Mm Mm | 30 100 | 水准仪 用钢尺量 | 全数检查(每道支撑不少于3带你) |
| 2 | 预加顶力 | KN | ±50 | 油泵读数或传感器 | 全数检查 | |
| 一般项目 | 1 | 围囹标高 | Mm | 30 | 水准仪 | 每转角处及支撑节点处都应量测 |
| 2 | 立柱桩 | 见相应桩施工检验标准 | 见相应桩施工检验标准 | 见相应桩施工检验标准 | ||
| 3 | 立柱位置;标高 平面 | Mm Mm | 30 50 | 水准仪 用钢尺量 | 全数检查(每道支撑不少于3带你) | |
| 4 | 开挖超深(开槽放支撑不在此范围) | Mm | <200 | 水准仪 | 每30~50m2不少于1点。开槽放支撑可以不遵守此规定 | |
| 5 | 支撑安装时间 | 设计要求 | 用钟表估测 | 全数检查 | ||
(1)钢管或型钢、焊接吃腌料出厂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复验报告。
(2)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3)施工记录。
(4)钢支撑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3.22.5 成品保护
巡视检查要点:
(1)施工场地坡度应小于0.01.地基承载力应大于85kpa。
(2)桩机周围5m范围内应无高压线路。
(3)桩机起吊时,吊物上必须栓溜绳。人员不得处于桩机作业范围内。
(4)桩机吊物情况下,操作人员不得离机。
(5)遇恶劣天气时应停止作业。必要时应将桩机卧放在地面上。
(6)施工现场电器设备必须保护接零,安装漏电保护器。
(7)当排桩墙施工所造成的地层挤密、污染对周边建筑物不利影响时,应制定可行、有效的施工措施后,才可进行施工。
3.22.6 安全管理
巡视检查要点:
(1)围护钢板桩的钢支撑必须随基坑土方开挖逐层及时设置,不得在基坑全部开挖完后在设置。
(2)深基坑支护上部应设安全护栏和危险标志,夜间应设红灯标志。
(3)操作人员严禁攀登支撑或支护上下,严禁将支撑当脚手架使用,支撑或支护上不得放置重物。
(4)在设置支撑(支护)的基坑中使用机械挖土时,应防止碰坏支撑(支护),或直接压过字换成(支护)结构的支撑杆件。在基坑(槽)、管沟上边行驶,应复核支撑(支护)强度,必要时应进行加固。
(5)支撑(支护)的设置应遵循由上到下的程序,支撑(支护)的拆除应遵循由下而上的程序,防止基坑失稳坍塌。
3.22.7 相关标准
(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
(2)《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
(3)《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 1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