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深化学校管理改革,认真落实山东省素质教育会议精神,引导和激励广大教师更加爱岗敬业、无私奉献,不断增强工作、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特制定教师教育教学综合考核评价方案。
一、考核对象
全校在职在岗的全体教职工。
二、考核内容及办法
考核从道德规范、教学常规、研究与提高、教育教学效果、工作量、特色工作等方面进行千分制考核。
(一)道德规范(120分)
1、政治表现(20分)
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自觉抵制各种错误思潮和腐朽思想文化的影响;拥护中国党的领导,在大是大非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教师、领导评议各占25%,计10分。每学期领导、教师进行一次评议,分别按1:1比例分A、B两档,A2.5分、B2.25分。政治学习笔记每学年检查两次,每次不少于5篇,3000字。分别按1:1比例分A、B两档,A2.5分、B2.25分,不交者不得分,此项规定适应于以下各项上交材料的检查。
2、师德修养(20分)
遵守教师职业道德,为人师表,举止文明端庄;团结同志,顾全大局,服从领导,关心集体,维护学校荣誉;公正、公平、严谨客观地行使监督评议职责,以自己良好的思想和道德风范去影响和培养学生。
教师、领导评议各占25%,计10分。每学期领导、教师进行一次评议,分别按1:1比例分A、B两档,A2.5分、B2.25分。日常表现情况占50%计10分。依据滕州市教育局关于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的处理办法,每违反一条减5分;教学事故处理办法,根据事故等级分别扣5分、3分、2分。
3、遵纪守法(20分)
认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以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影响和引领学生,不准单纯以学习成绩评价学生,不准公开排列学生考试名次。
按对相关制度的遵守情况及领导、教师的评议、学生问卷情况分档计分。领导、教师的评议各占25%,计10分。每学期领导、教师进行一次评议,分别按1:1比例分A、B两档,A2.5分、B2.25分。每学年四次学生评教,每次按1:1比例分档计分,A1.25分 B1分;查阅资料5分。
4、出勤(60分)
计分办法按《洪绪中学教工考勤制度细则》执行。
(二)教学常规(250分)
1、计划总结(10分)
教学教研计划应符合学情、教情。符合课改新理念;教学总结应对典型课例、教学方法、教学能力、学法指导等教学行为进行深刻的反思。
按学科计划和总结的科学性、实效性、针对性分档计分。每学年四次检查,按1:1比例分档计分,A2.5分,B2.25分。
2、备课(80分)
按滕州市教研室制定的备课要求执行。
(1)常规备课60分。按备课常规要求进行评分,平时抽查占70%,期末占30%。每年8次,每次按1:1比例分档计分,文化课:A7.5分B7分;艺体综合课:A8.5分,B8分。(2)集体备课20分,按照集体研讨记录、备课、作业、试题、教学内容的同步情况,每学年四次检查,按1:1比例分档计分,A5分B4.5分;
3、课堂教学(120分)
按滕州市教研室制定的课堂教学要求执行。
按教学常规评分:每学年举行两次最佳一堂公开课,同组教师评议占40%,每次按1:1比例分A、B两档,文化课:A24分,B22分;艺体综合课:A25.6分,B23.6分;领导终结性评价占40%,按1:1比例分A、B两档,文化课:A48分,B44分;艺体综合课:A51.2分,B47.2分;学生评教占20%,一年四次,每次按1:1比例分档计分,文化课:A6分,B5.5分;艺体综合课:A6.4分,B5.9分。
4、作业(40分)
按滕州市教研室制定的相关标准执行。
从作业质量、数量、批改、分析记录和分层次作业等几方面评审,随机抽查占50%,期末抽查占40%,学生问卷占10%。(无作业的学科将权重折入备课、课堂教学和教学成绩)。作业每学年8次检查,每次按1:1比例分档计分, A5分,B4.5分。
(三)研究与提高(120分)
1、教材研究(40分)
可以通过限时命制试题和限时制作导学案的方式来考察教师对《课标》和教材的研究和掌握情况。每位教师每学年要命制一份任教年级的试题,一份非任教年级的试题,可根据实际情况分段命制。
试题的命制要遵循《课标》、基于教材,凸显教材的重、难点,一份好的试卷要体现基础性、趣味性、综合性、生活性、开放性和人文性,全面考查学生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做到理念和实际相符,结构和分值合理。
限时制作导学案主要是考察教师对导学目标的把握、重点难点的确立、导学策略的实施和导学手段的运用、当堂达标题目等情况。
每学年命制两份试题,按任教年级命制题占70%,非任教年级命题占30%。学校组织评委打分,按1:1比例分档计分,A20分,B18分,上级采用的试题定为A级;限时备课,学校组织评委依据市教研室评分标准打分,按1:1比例分档计分,A20分,B18分。上级评选的优秀教案定为A级。
2、培训提高(80分)
(1)文化、理论测试(20分)
教师每学期都要参加单位统一组织的文化、理论测试,测试内容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新课程理论、教法学法、教育法规、所教学科的文化知识等。
按考试成绩折合20分计入量化。
(2)听课评课(30分)
积极参加听课评课活动。听课记录要及时反映教学过程,对授课教师对教材教法的理解与使用,对学生学法的指导和学习策略的培养等项目进行评价,对所听的课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每学期至少听课20节,从数量、记录内容、评课稿等方面分档计分,节数和质量占20分,每学期进行一次检查,按1:1比例分档计分,A10分,B9分,每少1节扣2分;评课稿占10分,按1:1比例分档计分,A10分,B9分。
(3)业务学习(20分)
根据所教年纪的特点,从自身实际出发,定期阅读教育名著、教学刊物,借助博客网络开展教研活动。做好学习笔记,写好学习心得,并把所学的资料整理。积极参加教研组、备课组组织的各种业务活动。
按数量、质量分档计分。业务学习笔记每学年检查两次,每次不少于5篇3000字。分档计分,A10分、B9分。
(4)现代教育技术掌握水平(10分)
充分利用现代教育技术辅助教学,能够熟练地使用学校现有的现代化教学器材。
能熟练使用学校现有的电教设备,依据使用情况分档计分。通过学生问卷和学校记录,按1:1:1分档计分,A10分,B9分,C8分。
(四)教育教学效果(380分)
1、德育工作(20分)
所有班级任课教师都是德育工作的主体,既教书又育人;把德育工作渗透到日常管理和教育教学中;班级学生能熟记并遵守《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中小学生守则》,有健康的兴趣爱好和良好的行为习惯,班风正、学风浓,无违法犯罪现象;班级学生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实现全面发展。
每学期由政教处按班级量化得分折合10分计入量化,每年两次。任教同班级教师得分相同,任教多班教师得分取平均值。任教班级有违法犯罪的,该项记0分。
2、学生综合素质(360分)
(1)体能素养(20分)
每学期由教导处组织对学生的写字、阅读理解能力进行测试,对学生的视力进行测评。每次按1:1比例分档计分,A10分,B9分,任教同班级教师得分相同,任教多班教师得分取平均值。
(2)学科成绩(320分)
a.统考课教师(320分)
b.艺体及综合实践素质(344分)
音体美及综合实践活动课按测评成绩记分。(学校单独制定艺体综合课工作实绩考核办法)
(3)学生巩固率(20分)
按班级学生巩固率情况分档计分,以一个教学班为单位,任教班级无辍学计20分,每辍学1人减1分,任教同班级得分相同,任教多班级教师得分取平均值。
(五)工作量(70分)
1、工作量按节计分,每节计1分。
2、备课以实际上交备课为准,每节备课计0.5分。备课次数不能超过课时数。
3、上课节次以级部安排的课时为准,晚自习不计入工作量。
4、作业:批阅助学,语文每课1次,每周2次,作文每周每班2次计入,数学4次,英语4次,理化各3次。政、史、地、生每周2次,每次计0.5节。作业次数=每周次×班数
5、晨读每周计2节、课间操每周计1.5节,教研组长每周计1.5节,备课组长每周计1节,级部主任每周计2节,班会、大扫除各计1节。
6、工作量二次赋分后纳入总分。
(六)特色工作(40分)
遵循教育规律,注重发现和培养学生特长,激发学生潜能,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市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各级各类竞赛,为集体争得荣誉;教师参加各级举办的公开课、优质课、教研论文评比活动,积极开展课题研究工作,在县级以上立项并取得重大成果。
1.指导学生参加国家、省、地、县奥赛并取得三等以上奖励的,分别计国家5分、省4分、地3分、县2分。2.指导学生或运动队参加枣庄市比赛进入前6名、滕州市比赛进入前3名、街道第1名,分别计5分、3分、1分;省级及以上计6分,专项比赛减半计分。3.指导学生参加文艺比赛或方队演出,进入枣庄市前6名、滕州市前3名、街道第1名,分别计5分、3分、1分;省级及以上计6分。4..其他情况参照以上条款执行。5.以上各类比赛是指由各级教育主管部门、教学研究部门主办的,学校统一组织参加的活动;学校统一组织参加的其他部门组织的活动减半计分;同一项活动按最高奖项计分。
公开课、教研论文、优质课、骨干、能手、明星、课改标兵等评选,分别按国家5分、省4分、地3分、县2分、校1分计分。教研论文必须由各级教育主管部门、教学研究部门组织评选并颁发证书,或在正式刊物上发表的,此项按最高奖项计分,不重复计分,非教育主管部门主办及未发表的减半计分。
课题研究分别按国家5分、省4分、地3分、县2分、校1分计分。未结题的减半计分,参与者减半计分。
(七)其他工作(20分)
1、综合评优,分别按国家10分、省8分、地5分、县3分、街2分、校1分计分。非教师节期间评优减半计分。
2、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全校性工作和重大活动,学校组织的活动每次分档计分,A2分,B1分,不参加者不得分。
三、考核结果的使用
考核结果是教师聘任、晋升以及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考核为优秀等次的,在教师岗位聘任、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评选优秀先进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考核居末位人员应予落聘。
1、师德考核的确定:教学人员以本考核办法中一级指标“道德规范”、“教学常规”、“工作量”和“教育教学效果”考核结果之和确定;非教学人员师德的考核,依据上级文件学校制定实施细则。
2、教学实绩的确定:依据本考核办法中一级指标“道德规范”中的“出勤”、“教学常规”、“研究与提高”、“教育教学效果”和“工作量”考核结果确定。教学实绩等级比例的确定参照《滕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02—2003学年度教师教学工作实绩考核的通知》(滕教函字『2003』52号)文件精神执行。
3、年度考核结果的确定:本考核结果即为教师年度考核结果。优秀级比例严格控制在15%以内。领导干部与一线教师单独考核、单独计算优秀比例。
4.绩效工资的使用:
依据《洪绪中学绩效工资发放办法》执行。
2009年12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