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条 为提高暗挖工程风险管理控制力度,规范暗挖工程临时支撑拆除管理程序,特建立临时支撑拆除审批制度。本制度适用于第二项目管理中心所管的北京地铁10号线二期工程。
第二条 临时支撑拆除前,应由施工单位现场值班技术人员、专职安全人员对施工现场作业安全条件进行自检,自检合格满足拆除条件时,由值班技术人员向拆除工班班长签发拆除审批表,并报现场监理确认。
1、根据施工需要进行临时支撑拆除时,由施工单位编制专项拆除方案或包括临时支撑拆除方案的二衬施工方案,制定有针对性的技术措施、安全作业保障措施和应急预案。
2、编制的专项施工方案报监理单位审批并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同意意见后方可实施临时支撑拆除施工。拆除顺序严格按照施工方案要求进行。
3、各种应急物资已到位,抢险应急的设备齐全并状况良好。
4、对现场的临时支撑拆除安全技术交底已完成,施工现场所需人员、设备和材料工具齐全,满足现场拆除施工需要。
5、经监测,施工现场初期支护变形已稳定,地表沉降已稳定。
6、临时支撑拆除过程中加强地面沉降及洞内拱顶沉降和收敛的监测,如遇沉降超出设计要求时,应及时采取措施,分析原因,调整施工方法,必要时采取加固措施,确保隧道安全。
临时支撑拆除审批表
| 工程名称 | 工程部位 | |||
| 拆除范围(里程) | ||||
| 拆除作业前检查内容: 1、拆除范围情况 拆除范围符合施工方案 □ 拆除范围不符合施工方案 □ 2、作业面安全条件情况 作业通道、安全防护、安全警示标志符合要求 □ 作业通道、安全防护、安全警示标志不符合要求□ 3、施工现场初期支护变形,地表沉降情况 已稳定 □ 不稳定 □ 4、对现场的临时支撑拆除安全技术交底情况 已完成 □ 未完成□ 5、施工现场所需人员、设备和材料工具情况 齐全,满足现场拆除施工需要 □ 不齐全 □ 6、、应急抢险物质储备情况 满足应急抢险要求 □ 不满足应急抢险要求 □ | ||||
| 值班技术员 签署意见 | 满足安全拆除条件,同意进行临时支撑拆除 □ 不满足安全拆除条件,不同意进行临时支撑拆除□ 值班技术人员(签字): 年 月 日 | |||
| 作业工班班长 签认 | 作业工班班长(签字): 年 月 日 | |||
| 现场监理确认 | 现场监理(签字): 年 月 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