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共4页 第1页 委托编号:
| 委托单位 | 委托日期 | |||||||
| 工程名称 | 检验日期 | |||||||
| 使用部位 | 样品数量 | |||||||
| 样品名称 | 代表数量 | |||||||
| 生产厂家 | 样品状态 | |||||||
| 规格型号 | 检验依据 | GB16915.1-2003 | ||||||
| 试 验 方 法 | 标志 GB16915.1-2003/8 防触电保护 GB16915.1-2003/10 耐老化和防潮 GB16915.1-2003/15 绝缘电阻和电气强度 GB16915.1-2003/16 通断能力 GB16915.1-2003/18 正常操作 GB16915.1-2003/19 机械强度 GB16915.1-2003/20 耐热 GB16915.1-2003/21 螺钉、载流部件和连接 GB16915.1-2003/22 爬电距离、电气间隙 GB16915.1-2003/23 绝缘材料的耐非正常热、耐燃 GB16915.1-2003/24 | |||||||
| 使 用 设 备 | 序号 | 名称 | 测量范围 | 精度 | 使用及状况 | |||
| 1 | 游标卡尺 | 0-150mm | 0.02mm | □正常 | ||||
| 2 | 触电检验显示仪 | —— | —— | □正常 | ||||
| 3 | 标准恒温恒湿养护箱YH-40B型 | —— | —— | □正常 | ||||
| 4 | 交流耐电压测试仪AN9605W-A型 | 0.20-5.00KV | ±1.5%设定值+10V | □正常 | ||||
| 5 | 智能绝缘电阻测试仪AN9671型 | 0.2-1000MΩ | ±10% | □正常 | ||||
| 6 | 电控负载柜及开关插座寿命机 | 4~63A | 1.5级 | □正常 | ||||
| 7 | 空气热老化试验箱401B型 | 200℃ | ±1℃ | □正常 | ||||
| 8 | 灼热丝试验仪DJY-ZR-A型 | 0-1000℃ | —— | □正常 | ||||
| 9 | 摆锤冲击试验机DYD-BC-A型 | —— | —— | □正常 | ||||
| 10 | 球压仪DJY-QY-A型 | —— | —— | □正常 | ||||
| 备注:以下试验记录中“√”表示通过,“×”表示未通过。 | ||||||||
审核: 试(检)验: | ||||||||
共4页 第2页 委托编号:
| 检验项目 | 标准要求 | 试样A | 试样B | 试样C |
| 标 志 | 开关应有如下标志,并标在主要部件上: — 额定电流(A); — 额定电压(V); — 电源性质符号; — 生产厂或销售商的名称、商标或识别标志; — 型号(可以是产品目录编号)。 | |||
| 显示“通”位置的短直线,对跷板开关,应是垂直于转轮的转动轴的。 | ||||
| 标志应经久耐用,清晰明了。 | ||||
| 防触电保护 | 开关应设计成:当开关在按正常使用要求安装和接线后,甚至在那些不用工具便可拆下的零件被拆除后,其带电部件仍是不易触及的。 | |||
| 耐老化和防潮 | 开关应具有耐老化性能。 将开关按正常使用要求安装好,且置于具有环境空气成分和压力的大气并自然通风的加热箱里进行试验。加热箱内温度为70℃±2℃。试样在加热箱里存放7d(168h)。经上述处理之后,将试样从加热箱里取出,并在室温和相对湿度为45%~55%之间的环境下放置至少4d(96h)。试样不应有无附加放大的正常或纠正视力可见的裂痕,其材料不应发粘变腻。判断方法如下: 用干粗布包着,以5N的力压在试样上。 试样不应留有布痕,试样材料不应粘住布片。 | |||
| 开关应能经受得住正常使用时可能出现的潮湿。 不用工具即可拆下的部件要拆下并与主要部件一起经受潮湿处理;在此处理期间,弹簧盖要打开。潮湿处理在潮湿箱里进行,潮湿箱里空气相对湿度应维持在91%~95%之间。放置试样之处的空气温度维持在40℃±2℃。将试样放进潮湿箱之前,使试样达到这个温度。 — 防护等级等于IPX0的开关:2d(48h) | ||||
| 绝缘电阻 (500V 1min) | 连接在一起的所有极与本体之间,开关要处于“通”位置 ≥5MΩ | |||
| 依次在每个极与连接到本体的所有其他极之间,开关要处于“通”位置 ≥2MΩ | ||||
| 电气强度 (50Hz 2000V 1min) | 试验开始时,施加的电压不大于规定值的一半,然后,迅速升至2000V。试验期间,不应出现闪络或击 — 连接在一起的所有极与本体之间,开关要处于“通”位置 — 依次在每个极与连接到本体的所有其他极之间,开关要处于“通”位置 | |||
审核: 试(检)验: | ||||
共4页 第3页 委托编号:
| 检验项目 | 标准要求 | 试样A | 试样B | 试样C |
| 通断能力 | 1.1倍额定电压,1.25倍额定电流,功率因数为0.3±0.05,30次/分,操作200次,不得持续闪弧或有影响继续使用的损坏。 | |||
| 正常操作 | 额定电压,额定电流,功率因数为0.6±0.05,30次/分,操作40000次,试验后,试样不应出现: — 不利于继续使用的磨损; — 外壳、绝缘衬垫或隔层损坏,致使开关不能在操作; — 电气连接或机械连接松脱; — 如果标明了起动元件的位置,起动元件与动触头二者位置的不一致。 | |||
| 机械强度 | 跌落高度:100mm 试样要经受9次冲击,这些冲击要均匀分布在试样上,但不冲击敲落孔。冲击方法如下: — 对A部位进行5次冲击:在中心处冲击一次试样水平移动后,在中心与边缘之间的最不利点各冲击一次;然后,在试样绕其垂直于胶合板的轴线转动90°之后,在类似点上各冲击一次。 — 对B部位(如适用)、C部位和D部位,冲击4次 — 两次冲击在胶合板朝两个方向中的每个方向转动60°之后,向试样上能够进行冲击的两个侧面中的每个侧面冲击。 — 两次冲击在试样绕其垂直于胶合板的轴线转动90°之后,而且,胶合板朝两个相反方向中的每个方向转动60°之后,向试样上能够进行冲击的两个侧面中的每个侧面冲击。 试验之后,试样不应损坏,尤其是带电部件不应变为易触及部件。 | |||
| 耐 热 | 将试样置于温度为100±2℃的加热箱里1h。 试验期间,试样不应出现会不利于继续使用的变化,而且,如果有密封胶,密封胶不应流失到使带电部件外露。 试验之后,试样冷却至接近室温。当试样按正常使用要求安装好之后,即使以不超过5N的力施加标准试验指,标准试验指也不能触及通常是不易触及的带电部件。 试验之后,标志应仍清晰可读。 | |||
| 将待试部件的表面置于水平位置,并用20N的力将直径为5mm的钢球压着该表面。 将试验负载和支撑装置置于加热箱里足够长的时间,以保证试验开始之前,负载和支撑装置已达到稳定的试验温度。 试验温度:125±2℃ 试验时间:1h之后,将钢球从试样上取下,在10s之内,将试样浸入冷水,使之冷却至接近室温。量出钢球压痕直径,此直径应不超过2mm | ||||
审核: 试(检)验: | ||||
共4页 第4页 委托编号:
| 检验项目 | 标准要求 | 试样A | 试样B | 试样C |
| 螺钉、载流部件和连接 | 传递接触压力的螺钉或螺母应与金属螺纹旋合。 | |||
| 螺钉和铆钉均应锁紧以防止松动或旋转。 | ||||
| 载流部件包括端子,均应为符合标准要求的金属制成。 | ||||
| 爬电距离 (mm) | 触头分开时,被分隔的带电部件之间 ≥3 不同极性的带电部件之间 ≥3 带电部件与下列部位之间: — 绝缘材料部件的易触及表面; — 已接地的金属部件,包括接地电路 — 用以固定底座、盖或盖板的螺钉或器件 ≥3 | |||
| 电气间隙 (mm) | 触头分开时,被分隔的带电部件之间 ≥3 不同极性的带电部件之间 ≥3 带电部件与下列部位之间: — 绝缘材料的易触及表面; — 已接地的金属部件,包括接地电路 — 用以固定底座、盖或盖板的螺钉或器件 ≥3 | |||
| 绝缘材料的耐非正常热 、耐燃 | a将载流部件和接地电路部件保持在正常位置所必需的绝缘材料部件,要以850℃;但将接地端子保持在安装盒里正常位置所必需的绝缘材料部件,要以650℃ b虽然与载流部件和接地电路部接触,但不是将它们保持在正常位置所必需的绝缘材料,要以650℃ —无可见火焰,又无持续灼热; —在灼热丝撤走后30s之内,开关上的火焰和灼热熄灭。 —绢纸不应起火,松木板不应烧焦。 | 试样G | 试样H | 试样I |
审核: 试(检)验: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