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收费标准的通知
鄂价工服规[2012]149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物价局、住建委:
为进一步规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行为,适应工程造价咨询市
场发展需要,促进工程造价咨询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价格法》、《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149号令)和
《湖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省311号令)的有关规定,
经研究,现将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通知如下:
一、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是指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接受委托,对建设
项目投资、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工程造价纠纷案件鉴定等提供专
业咨询服务,并出具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的活动。
二、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当依法取得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并
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行业准则、业
务操作规程为委托人提供服务。
三、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应当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有偿和委托人
付费的原则。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内容、方式、计价模式及收费金额
与支付方式,由委托人与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
同》中约定。
四、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属于重要经营性服务价格,实行
指导价管理,价格的制定和调整由省物价局负责。收费项目和收费标
1
准见《湖北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附件1)。附件所
列收费标准为基准价,具体收费额按差额定率分档累进方法计算。工
程造价咨询企业与委托人可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工程造价咨询业
务的具体情况以及管理成本,以基准价为基础,在上下20%的浮动
幅度内协商确定收费。
五、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实施收费前,应按规定到同级价格主管部
门办理《湖北省服务价格监审证》,并在营业场所的显著位置公示服
务项目、收费标准等内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六、工程咨询造价企业有未按规定公示服务项目、收费标准;超
出指导价浮动幅度制定标准或收费;分解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
围或自立名目等乱收费;不按规定提供服务而收取费用;不按规定申
请或者伪造、涂改、转借《湖北省服务价格监审证》等情形之一,由
价格主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本通知自2012年9月1日起执行。《省物价局、省建设厅关于
调整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鄂价工服规[2011]23号)
同时废止。
附件:1.《湖北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收费标准表》
2.《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主要内容》
2
附件1:
湖北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收费标准表
划分标准(费率‰)
| 序 号 | 咨询项目收费基数 | 500万元以内 (含500万 元) | 500-3000万元 (含3000万元) | 3000-6000万元 (含6000万元) | 6000-10000万 元(含10000万 元) | 10000万元 以上 | 说明 |
1、本表收费以
2工程项目设计概算审核概算价1.00.80.60.40.2
单项工程为基数,
| 3 | 清 单 计 价 | 工程量清单编制或审核概算价4.53.52.51.20.5 控制价(标底价)编制控制价 (不含工程量清单编制)(标底价) 3.52.31.20.80.5 控制价 ⑴基本收费送审工程造价5.04.01.50.80.3 (标底 价)、工 ⑵追加收费审减(增)额8% 程结算审 核 | 实行差额定率累进 计费。 2、表中“控制 价(标底价)、工 程结算审核”“工 程预算、结算、标 底审核”项目的计 费方式为⑴+⑵。 3、按基本收费 |
标准计费不足3000
| 4 | 额 计 | 工程预 算、结算、 | ⑴基本收费送审工程造价5.04.01.50.50.2 | 元的,按3000元计 费。 |
标底审核
5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工程造价12.09.07.56.04.0
6竣工决算编制或审核项目投资总额3.0
7工程造价纠纷案件鉴定申请鉴定标的12
注册造价工程师300元/小时8计时收费
造价员180元/小时
附件:2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主要内容
一、工程项目设计概算编制。
根据初步设计文件,按设计概算编审规程的要求编制设计概
算,出具相应的咨询成果文件;若需要调整概算时,可协助委托
单位调查分析导致调整的原因,编制调整概算,出具相应的咨询
成果文件。
二、工程项目设计概算审核。
对委托方提供的设计概算文件,按设计概算编审规程的要求
进行审核,若委托方需要,还可就投资控制向委托方提供咨询,
出具相应的咨询成果文件。
三、清单计价。
编制:根据施工图设计文件,按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要求
编制工程量清单,出具相应的咨询成果文件;
审核:对委托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按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的要求进行审核,出具相应的咨询成果文件。
控制价编制:根据委托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按工程量清单
计价规范的要求编制控制价(标底价),出具相应的咨询成果文件。
控制价审核:对委托方提供的控制价(标底价),按工程量清
单计价规范的要求进行审核,出具相应的咨询成果文件;
结算审核:在工程竣工后,根据施工合同对施工单位报审的
工程结算进行审核,出具相应的咨询成果文件。
四、定额计价。
预算、标底编制:根据施工图设计文件,按现行消耗量定额
和费用定额编制工程预算、标底,出具相应的咨询成果文件。
预算、标底审核:对委托方提供的工程预算、标底,按现行
消耗量定额和费用定额进行审核,出具相应的咨询成果文件;
结算审核:在工程竣工后,根据施工合同对施工单位报审的
工程结算书进行审核,出具相应的咨询成果文件。
五、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
确定工程造价控制目标,制定工程造价控制办法,编制资金
使用计划,审核工程计量支付并提供付款建议,审核工程变更费
用,审核索赔与现场签证费用,进行成本分析与造价控制目标的
动态调整,提供人工、材料设备、机械等方面的价格信息咨询,
审核已完工程的结算,提供工程造价的控制与管理方面的其他技
术咨询服务。针对上述各项服务内容出具相应的咨询成果文件。
六、施工决算编制或审核。
根据委托方提供的项目建设项目技术、经济资料编制建设项
目竣工决算,出具相应的咨询成果文件。
七、工程造价纠纷案件鉴定。
根据司法、仲裁机关提供的案件资料,对涉案的工程造价进
行专业的分析和判断,按司法、仲裁程序和要求出具司法鉴定报
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