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 本
湖南城市学院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
湖南省双峰县
二○○三年十一月
第一章 总则……………………………………………………………………………………………………………………………………………1
第二章 社会经济发展战略………………………………………………………………………………………………………………………1
第三章 县域城镇发展战略……………………………………………………………………………………………………………………5
第四章 城镇化水平预测………………………………………………………………………………………………………………………6
第五章 城镇体系结构规划…………………………………………………………………………………………………………………6
第六章 县域重要城镇规划…………………………………………………………………………………………………………………7
第七章 土地利用与城乡建设控制区管制…………………………………………………………………………………………………7
第八章 基础设施工程规划…………………………………………………………………………………………………………………8
第九章 社会化服务设施规划………………………………………………………………………………………………………………10
第十章 历史文物古迹保护规划……………………………………………………………………………………………………………………12
第十一章 旅游发展规划…………………………………………………………………………………………………………………………………12
第十二章 环境保护规划……………………………………………………………………………………………………………………………………13
第十三章 综合防灾规划…………………………………………………………………………………………………………………………………17
第十四章 近期建设规划…………………………………………………………………………………………………………………………………18
第十五章 规划实施的措施…………………………………………………………………………………………………………………………18
第十六章 附则……………………………………………………………………………………………………………………………………………19
第一章 总 则
第1.01条 为了正确指导县域城镇的建设和发展,实现全县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推进县城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协调县域基础设施建设,促进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和合理利用,促进城镇与乡村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规划。
第1.02条 本规划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令《村庄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建设部颁发的《城镇体系规划编制审批办法》、《县域城镇体系规划编制要点》(试行)以及其它关于城镇规划和建设的法规、规定、技术标准、规范,结合双峰县城镇发展建设的实际情况而制定的。
第1.03条 本规划的范围为双峰县行政区域范围。
第1.04条 本规划期限为2001年—2020年,其中近期到2005年,中期至2010年,远期至2020年。
第1.05条 本规划指导思想及原则
1.本次规划指导思想为立足现实,放眼未来,有利于城乡人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的提高,有利于县域产业的合理布局和整体效益,有利于双峰县城乡社会、经济和生态环境协调发展以及近期效益与长远利益。
2.坚持区域整体化发展原则。强调区域整体化发展,加强区域经济网络的整体性、空间发展的整体性、城乡发展的整体性、时间发展的整体性。
3.坚持可持续发展的原则。确定适度的人口规模,构筑宜人的生活环境。制定合理的产业结构和适度的产业规模。维护自然生态系统,构筑综合性多功能的绿色空间。注重提高社会设施,基础设施的共享程度,提高设施的利用效率。
4.坚持现代化导向原则。紧紧围绕实现现代化的奋斗目标,以促进城市的现代化为核心,以推进经济发展由量的扩张向质的提高转变为主线,从各个领域全方位大力推进工业化、城市化,推进城市化与产业结构调整。
第1.06条 本规划是双峰县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发展战略在空间上的具体体现,经双峰县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通过,省批准后即具有法律效应。作为统筹安排区域基础设施和社会设施,引导和控制全县城镇化进程以及县域城镇的合理发展和布局,指导各级城镇规划编制的依据。
第1.07条 县域各镇村镇体系规划应服从本规划,县域内其它专项规划应与本规划相衔接。
第二章 社会经济发展战略
第2.01条 战略指导思想和目标
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紧紧抓住结构调整这条主线,调整经济结构,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全力实施“项目兴县、工业兴县”和“超常规、跨越式”发展战略,促进县域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紧紧围绕推进农业产业化、工业化、城市化进程,加快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以科技进步为动力,以全球范围内新一轮产业结构调整和沿海地区产业升级为契机,“突出工业、优化农业、搞活流通、扩大城镇、夯实基础、快速发展”,不断提高国民经济整体素质和市场竞争能力。利用现有基础和发展优势,扩大县城规模,壮大县城实力,提高县城质量,将双峰县城建设成双峰区域的“发展级”和现代化的中心城市。推进农业产业化、推进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
第2.02条 发展战略目标
1、总体目标:在优化结构、提高效益的基础上,国内生产总值到2008年比2000年翻一番,2015年翻两番,2020年人均国内生产总值接近3000美元。综合经济实力和市场竞争力明显增强,基本实施工业化,建成完善的市场经济和更具活动力的的开放型经济体系;城镇人口比重大幅度提高,工农差别、城乡差别和地区差别扩大的趋势逐步好转;社会保障体系比较健全,社会就业比较充分,家庭财产普遍增加;社会主义民主更加完善,法制更加健全;人口素质明显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使经济不断发展、社会不断进步、生活不断提高、生态不断改善,实现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
2、经济发展: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2001年到2005年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增长7%左右,2006年到2010年,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3%左右,2010年总值达到83亿元(按2000年可比口径计算,下同),人均9022元;后十年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增长工10%以上,到2020年,总值达到228亿元,人均24200元,经济结构不断优化。一、二、三次产业结构2010年调整到21:42:37,2020年调到12:45:43。高新技术产业快速增长。高新技术产品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比重2010年达到18%,2020年达到32%。科技开发投入不断增加。研发投入占有内生产总值比重2010年达到1.2%,2020年达到2%。
3、社会进步。社会结构不断改善,社会事业全面发展。城市化水平2010年达到34%,2020年达到45%。非农产业从业人员占全部从业人员比重2010年达到58%,2020年达到75%。基础设施日趋完善。等级公路网密度2010年达到每百平方公里38公里,2020年达到48公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率2010年达到85%,2020年达到92%。城镇从业人员医疗养老、失业三项基本保险覆盖率2010年达到85%,2020年达到100%。每千人拥有执业医生2010年达到以1.5人,2020年达到2人。
4、人民生活。城乡居民收入大幅提高,相对差距进一步缩小。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10年达到10000元,2020年达到18000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10年达到4200元,2020年达到9000元。人民生活质量明显改善。城乡居民恩格尔系数2010年降到38.23%,2020年降到30%。居民出行更加便利。每百户拥有私人汽车2010年达到3辆,2020年达到7辆。社会信息化程度显著提升。居民家庭电脑普及率2010年达到20%,2020年达到45%。农村生活能源逐步用煤、电、液化气、沼气等取代薪华,农村生活能源薪柴替代率2010年达到80%,2020年达到100%。精神生活更加丰富,居民娱乐、教育和文化支出占消费支出比重2010年提高到18%,2020年提高到24%。
5、人口素质:全县总人口重到有效控制,全县人们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明显提高,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适龄青年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显著增加。全县总人口2010年控制在92万人以内,2020年控制在97万人以内;初中毕业生升学率2010年达到85%,2020年达到95%;高等教育毛入学率2010年达到20%,2020年达到38%;人均预期寿命2010年达到73岁,2020年达到75岁。
6、生活环境:生态保护和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城市逐步实现生态化、园林化,生活环境显著改善。森林覆盖率2010年达到48%,2020年达到50.19%;城市人均拥有公共绿地面积2010年达到10平方米,2020年达到18平方米;城市空气质量达标率2010年达到85%,2020年达到95%;集中式生活用水水源达标率保证100%。社会主义法制更加健全,社会秩序显著改善。公众安全感指数2010年达到以70%,2020年达到85%。
双峰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主要预期目标
| 类别 | 序号 | 指标名称 | 单 位 | 双峰 | |||
| 2000年 实际 | 2005年 预期 | 2010年 预期 | 2020年 预期 | ||||
| 经济发展 | 1 | 国内生产总值 | 亿元 | 32.75 | 45.5 | 83.0 | 228 |
| 2 | 人均国内生产总值 | 元 | 3695 | 4977 | 9022 | 24200 | |
| 3 | 三次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 | 48.5:24:27.5 | 33:35:32 | 21:42:37 | 12:45:43 | ||
| 4 | 研发投入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 | % | 0.2 | 0.6 | 1.2 | 2.0 | |
| 5 | 高新技术产品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比重 | % | 2.0 | 8.0 | 18.0 | 32 | |
| 社会进步 | 6 | 城市化水平 | % | 16.4 | 24 | 34 | 45 |
| 7 | 非农产业从业人员占全部从业人员比重 | % | 38 | 45 | 58 | 75 | |
| 8 | 每千人执业医生数 | 人 | 1.0 | 1.2 | 1.5 | 2.0 | |
| 9 | 等级公路网密度 | 10 | 21 | 38 | 48 | ||
| 10 |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率 | % | 0 | 60 | 85 | 92 | |
| 11 | 城镇人业人员三项保险覆盖率 | % | 46 | 60 | 85 | 100 | |
| 人民生活 | 12 | 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 | 元 | 5285.8 | 7746.2 | 10000 | 18000 |
| 13 | 农村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 | 元 | 2413 | 2607.5 | 4200 | 9000 | |
| 14 | 恩格尔系数 | % | 47.7 | 45.0 | 38.23 | 30 | |
| 15 | 居民人均娱乐、教育和文化支出占消费支出的比重 | % | 11.3 | 13 | 18 | 24 | |
| 16 | 居民家庭电脑普及率 | 台/百户 | 3 | 10 | 20 | 45 | |
| 17 | 居民家庭私人汽车普及率 | 辆/百户 | 0.2 | 1.5 | 3 | 7 | |
| 18 | 农村居民生活能源薪柴替代率 | % | 58 | 68 | 80 | 100 | |
| 人口素质 | 19 | 初中毕业生升学率 | % | 51 | 65 | 85 | 95 |
| 20 | 高等教育毛入学率 | % | 11.2 | 18 | 28 | 42 | |
| 21 | 人口平均预期寿命 | 年 | 71 | 71.5 | 73 | 75 | |
| 生活环境 | 22 | 森林覆盖率 | % | 38 | 43 | 48 | 50.1 |
| 23 | 城市人均公用绿地面积 | m2 | 3 | 5 | 10 | 18 | |
| 24 | 城市空气质量达标率 | % | 70 | 80 | 85 | 95 | |
| 25 | 集中式生活饮水水源达标率 | % | 88 | 90 | 100 | 100 | |
| 26 | 公众安全感指数 | % | 50 | 60 | 70 | 85 |
1、提升工业产业结构,大力推进新型工业化
①培育和壮大支柱产业。
②坚持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
2、加快发展服务业,提高服务业的现代化水平
3、加快城镇化和农业产业化进程,全面繁荣城乡经济
①加快城镇化进程。坚持县城与中心镇协调发展,逐步形成分工有序、功能互补、布局合理的城镇体系,推进城镇化进程,提高城镇化水平。
②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
③加快乡镇工业小区建设,积极发展农村服务业。
④完善农业与农村经济的支持保护体系。
4、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夯实经济社会发展基础
①加强交通网络建设,建设大交通。
②加强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建立稳定的能源保障体系。
③加快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建立有效的防洪抗旱与饮用水供应体系。
④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功能配套的市政设施体系。
⑤加强信息网络建设,建立高效、快捷的现代化信息体系。
5、加快创新步伐,增强经济发展活力
①健全现代市场体系。
②继续深化企业改革。
③大力发展民营经济。
④加快职能创新。
6、千方百计扩大就业,不断改善人民生活
①努力拓宽就业渠道,妥善解决就业与再就业问题。
②不断改善人民生活条件,提高生活水平。
③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提高人民抗御各种风险的能力。
④深化分配制度改革,防止收入分配差距过分拉大。
⑤继续抓好贫困农村的扶贫攻坚,实现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7、积极发展开放型经济,不断提高国际、国内竞争能力
①全方位加快与国际惯例接轨。
②进一步扩大商品和服务贸易。
③进一步扩大招商引资。
8、坚持科教兴双和可持续发展,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①继续实施科教兴双战略。
②进一步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9、切实加强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营造经济社会发展的良好环境
①发展社会主义民主。
②健全社会主义法制。
③加强精神文明建设。
第三章 县域城镇发展战略
第3.01条 城镇发展的指导思想
以理论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以全面实现小康社会和现代化为目标,加强中心城镇建设,加快其它小城镇改革步伐,形成结构合理,配套完善、功能明确,发展协调的城镇网络,以加快双峰城镇化进程,全面提高城镇整体素质。
第3.02条 城镇发展战略原则
1、整体效益原则
依据群体最优的指导思想,处理好全县域城镇发展矛盾,调整好城镇布局与产业结构,尤其处理好城镇间的功能协调问题。
2、优势互补原则
依据县域内每一城镇的各自自然条件,资源禀赋及经济社会发展程度不同,加强城镇间的协作充分发挥各自优势。
3、坚持可持续发展原则:重视区域协调发展,合理利用资源,保护耕地、节约用地,最大限度地协调资源、环境与发展的关系,力求经济、社会、资源与环境效益的协调统一。
第3.03条 城镇发展方针
坚持提质扩容,扩大城镇的辐射带动作用,大力发展中心城镇——双峰县城,积极发展重点建制镇,合理建设一般建制镇,积极扶持中心村,在撤乡并镇过程中应控制乡镇发展条件,保证其生存条件,创造城镇聚集条件,特别应注重城镇质量的提高,应加速城镇化水平的提高和城乡一体化进程。
第3.04条 城镇发展的总体战略目标
建立一个适宜双峰县域城镇发展要求,等级规模完善,空间布局合理,功能组织协调的县域城镇体系结构。
第3.05条 城镇化目标
2005年24%、2010年34%、2020年45%。
第3.06条 城镇结构目标
至20204年末,全县将形成一个县城、二个中心城镇、五个一般建制镇、八个集镇的城镇结构。
第3.07条 城镇空间结构目标
至2020年末,全县将形成“一心一环”的城镇空间结构,“一心”指双峰县城这一核心,“一环”指沿环县域公路的城镇走廊。
第3.0 城镇化质量目标
规划期内城市住宅人均居住面积达到25m2;自来水普及率达100%;燃气普及率达80%;垃圾无害化处理和污水集中处理分别达到80%和60%;城市垃圾处理实现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人均道路面积达到12m2以上;绿地率达到30%;城市防洪标准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生态环境有明显改善,城镇环境质量有明显提高,城镇特色更加突出。
第3.09条 城镇发展战略
1、中心聚集,四周辐射
“极化一点,带动一环”,进一步强化县城的核心作用,加强其建设,提高对周边城镇经济辐射作用,县城以建设成湘中经济区的物资贸易和交流中心之一,娄、邵、冷经济区的重要中心城市之一为目标,充分发挥其对外的辐射作用。
2、点轴开发,均衡发展
以县城、洪山殿、三塘镇为重点,以320国道为主轴,形成以交通轴线扩张为总框架,形成“点”、“轴”构架,通过“点”的中心辐射和“轴”的带动作用,均衡各片区的城镇发展。
第3.10条 城镇建设战略阶段
1.近中期(现在—2010年),城市化水平由现在的16.9%提高到34%,提高县域中心城镇规模等级,通过320国道,S210省道,潭邵高速公路建设形成便捷的城镇之间的交通网络,提高小城镇规模和实力,促进农村城市化进程。
2.远期(2010—2020年),城市化水平达45%,提高中心城镇规模,同时突出城镇服务功能,把它建成区域性的交通、商贸、信息中心,实现产业和技术的区域转移和扩散,促进周边地区发展,加快三塘铺、洪山殿等重点镇的发展,加快县城周边及环状发展轴沿线的小城镇建设。
第四章 城镇化水平预测
第4.01条 城镇化水平预测的原则
1.坚持现代化导向原则
2.坚持可持续发展原则
3.坚持城镇化与工业化互促并进原则
4.坚持城乡一体化发展原则
5.坚持改革推进、开放带动原则
6.坚持科学规划、分类指导原则
第4.02条 县域总人口规模为
近期:2005年91万人
中期:2010年93万人
远期:2020年97万人
第4.03条 县域城镇化水平为
2005年:城镇人口21.0万人左右,城镇化水平达到24%
2010年:城镇人口28.0万人左右,城镇化水平达到34%
2020年:城镇人口40.0万人左右,城镇化水平达到45%
第五章 城镇体系结构规划
第5.01条 城镇等级规模结构(详见附表1)
1.城镇体系按职能分为四个等级:县城,中心镇(三塘铺、洪山殿)、一般建制镇、集镇。
2.城镇体系按规模划分为4个等级:10万以上城镇1个(县城),3—10万人城镇2个(三塘铺、洪山殿镇),1—3万人城镇6个(荷叶镇、蛇形山镇、花门镇、青树坪镇、甘棠镇、杏子铺镇),1万人以下城镇7个(梓门桥镇、走马街镇、井字镇、石牛镇、锁石镇、印塘镇、沙塘镇)。
第5.02条 城镇职能结构(详见附表2)
县域各城镇按其主要职能划分为综合型、工贸型、工矿型、边贸型、农业型、农贸型、旅游型、农工型8类。
第5.03条 城镇体系空间结构
至2020年双峰县域城镇体系将形成“一心一环”的城镇体系空间结构。
1.一心:指双峰县城(双峰县域的政治、经济、文化、信息、科教中心,规划建成区域的物资贸易和交流中心,以发展高附加值的农副产品加工、食品加工和小农机生产为特色的娄、邵、冷湘中经济区重要的中心城市之一)。
2.一环:指沿县域环线公路各等级分明、职能分工明确,特色鲜明的城镇,构成的相互促进、相互协调的城镇群。
第六章 县域重要城镇规划
第6.01条 双峰县城是双峰县域的政治、经济、文化、信息、科教中心,规划建成区域的物资贸易和交流中心,以发展高附加值的农副产品加工、食品加工和小农机生产为特色的娄、邵、冷湘中经济区重要的中心城市,规划2005年人口规模为10.0万人,用地规模为950.0公顷,2020年人口规模为18万人,用地规模为1800公顷。
第6.02条 三塘铺镇是双峰县域的次中心,西南部的中心镇和交通枢纽,以发展不锈钢产业、“三铸”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农产品深加工和服务业为主的全国小城镇综合改革试点镇,规划2005年人口规模为2.5万人,用地规模为242.5公顷,2020年人口规模为4.5万人,用地规模为450公顷。
第6.03条 花门镇是以边际贸易为主,以农产品精深加工,加工松脂油加工、饲料加工、食品加工、竹木加工为辅的边贸型城镇规划2005年人口规模为0.8万人,用地规模为84公顷,2020年人口规模为1.8万人,用地规模为180公顷。
第6.04条 荷叶镇是以旅游服务业、商业为主的湘中旅游文化名镇。规划2005年人口规模为0.8万人,用地规模为78.4公顷,2020年人口规模为2.0万人,用地规模为200公顷。
第6.05条 杏子铺镇是以无公害生态农业为主,以农副产品深加工和旅游服务业为辅的农业型城镇。规划2005年人口规模为0.8万人,用地规模为72公顷,2020年人口规模为1.5万人,用地规模为150公顷。
第6.06条 洪山殿镇是以发展矿产业、加工业和物资流通为主的工矿型城镇,规划2005年人口规模为2.0万人,用地规模为200公顷,2020年人口规模为3.5万人,用地规模为350公顷。
第七章 土地利用与城乡建设控制区管制
第7.01条 稳定耕地面积,保护基本农田,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开发后备土地资源,实现耕地总量平衡,并略有增加。
第7.02条 加快城镇化建设,加强土地整理,引导迁村并点工作,将居住分散的自然村向人口集中的中心村子城镇集中,加强分散的土地整理。
第7.03条 至2020年城镇建设用地控制在3900公顷以内,城市建设用地人均指标控制在100m2以内,小城镇建设用地人均标准控制在90-100m2之间,各城镇建设用地规模控制规划见附表3。
第7.04条 城乡建设控制区管制
农业用地管制
基本农田保护区:区内耕地主要用于粮、油及蔬菜生产和良种繁育或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区内的耕地擅自改变用途。
一般农田区:区内的土地主要用于农业生产及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使用,控制区内的农田不得擅自转变用途。
园地区管制
园地区内土地主要用于栽植桑树、果树、茶树,不得擅自转变用途,严禁各类建设占用名、特、优、新种植园用地。
林业用地区管制
林业用地区内土地主要用于栽植用材林、经济林和防护林等林木,不得擅自改变用途。区内宜林荒草地应分期开发成林地,逐步消灭荒山、疏林和灌木山坡,提高森林覆盖率。
风景名胜区管制
风景名胜区内的自然景观资源和人文景观资源是旅游业可持续发展的载体和基本保证。应保护好风景名胜区生态环境,优先实施环境绿化,保护植被景观,注意旅游开发强度,风景区内禁止开山采石、取土制砖。
水源涵养区管制
根据水源地分布,制定水源涵养林和水土涵养林,按水源涵养要求进行保护,实施封山育林,防止水土流失。禁止有害物体直接排入水体。
水域管制
制定地面水环境功能区划,严格保护水源地,遵循饮用水源保护区规定,作为饮用水水源的水库、河流水体水质应达到II类以上标准。加强水环境综合治理,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减少农药、化肥用量。
沿路建设控制
公路沿线建设原则上依托城镇,中心村集中临线成团布置用地,不宜沿公路线发展。城乡居民点后退公路边沟距离,应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第八章 基础设施工程规划
第8.01条 公路
1.规划原则与指导思想
双峰县公路建设本着先重点、后一般和经济合理的原则,逐步对现有公路交通体系进行改造,使全县形成一个交通便捷,顺畅的公路交通体系。
2.公路网络结构规划
双峰县公路网络大体可分为四个层次:
第一层次:运输主干道,指贯穿县域南北的潭邵高速公路、S210省道、横穿县域东西的G320国道及S314省道。
第二层次:杏子铺—梓门桥(三级)
县城—石牛—衡阳(三级)
甘棠—三塘铺—青树坪—花门(三级)
第三层次:指县域环线公路,环线建设与城镇密切结合,沟通杏子铺—其它形山—淇山殿—甘棠—三塘铺—青树坪—花门—石牛—荷叶—井字—沙塘—梓门桥—杏子铺(四级)
第四层次:一般乡镇公路,为乡镇网生产、生活交通的普通公路。
3.公路站场规划
根据各乡镇发展情况适当增建公路客运站和货运站,主要布置在各中心镇和建制镇,客运站等级为二级,并在城区和主要乡镇建设停车场。
第8.02条 铁路
修好洛湛铁路,建好县级客货运火车站、洪山殿火车站、三塘铺火车站。
第8.03条 电力
逐步建成完善的220千伏和110千伏网架,满足电网安全、稳定、调度灵活的运行要求,至2020年,建成永丰220KVA、110KVA输变电站,梓门、青树坪、太和平110KVA输变电站及蛇形山、鞍山、杏子铺、荷叶、石牛、花门、十竹、三塘铺、甘棠、走马街、朝阳35KVA输变电站。全县形成220KV输电网,110KV输电网,35KV输电网,10KV中压配电网,220/380V低压电网体系。
第8.04条 电信
1.规划对城区电信局进行扩容和技术改造升级,其它镇区设电信分局。
2.积极推动信息产业的发展,规划期内CDMA数字移动通信网,GSM数字移动通信网,数据通信分组交换网,无线寻呼网覆盖全县,规划期未上网,用户达总人口的10-15%。
3.至2020年,全县交换机容量将达到25万门,电话普及率达30%,加快宽带多媒体网络建设。
4.在规划期内,所有交换均设计为程控数字交换局,传输手段全部采用光缆传输。
第8.05条 给水规划
(1)加强各城镇供水水源的保护和水质监测,必要时增加水厂处理设施,保证水质。
(2)扩建县城和建制镇的水厂规模,使县城和建制镇的供水普及率达到90%以上。
(3)规划期内,县城和重点建制镇的供水管网应改造为环状管网,其他镇有条件时改造为环状管网。
第8.06条 排水规划
(1)县城及重点建制镇应完善排水管网,其他建制镇应建设排水设施。
(2)排水管网的布置应尽量利用现状排水沟渠系统,不打乱原有汇水区域,尽量分散排放,排水出口不作为饮用水源的水体。
(3)排放污水较严重的工业企业,必须进行技改,增加污水处理设施,达标后方能排放。
(4)县城设污水处理厂,其他建制镇因地制宜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城镇污水处理率达80%以上。
第8.07条 燃气规划
燃气供应近期采用液化石油气和人工煤气,远期采用天然气,县城及重点城镇发展管道燃气,城镇燃气管网布置必须严格执行《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93)》。
第九章 社会化服务设施规划
第9.01条 规划原则
1.系统规划原则:建立多个服务子系统,构筑社会服务体系有机整体,形成社会化服务网络。
2.平衡发展原则:根据人口规模和空间分布平衡布设各类服务设施。
3.等级分明原则:对不同的服务对象规划相应标准的服务设施,合理配置资源。
第9.02条 教育规划
1.指导思想
高举理论伟大旗帜,以《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不断深化教育改革,优化教育结构,调整学校布局,改善办学条件,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推行素质教育,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
2.发展目标
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大力发展高中阶段教育,不断提高全民受教育水平和劳动者素质,逐步形成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办学、管理、投资机构和运行机制,逐步形成与双峰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办学主体多元化,各类教育结构合理、有机衔接、协调发展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教育体系。
3.发展规划
1)全面推行素质教育,实现教育手段现代化,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教师素质得到全面提高。
2)2020年,双峰县城各类高中(包括普高、职高)普及高中教育,大力发展短期技术培训和再就业教育;建制镇应设初中、小学以满足居民需要,重点建制镇应设高中、职业中学,有条件的一般建制镇可设高中。
第9.03条 文化科技规划
全县应建立市、镇、中心村、村四级文化站。双峰县设影剧院、文化馆、图书馆、艺术馆、博物馆、科技馆、展览馆、文化中心站;重点建制镇应设电影院、文化宫、图书馆、展览馆、科技馆;一般建制镇应设录相室、图书馆、文化站、科技站;集镇设文化室;大中型企业单位应设文化活动中心。
第9.04条 医疗卫生规划
1.指导思想与发展战略
以理论、党的基本路线和“十六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和湖南、省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两个决定及其一系列、坚持公益性、福利性的社会主义卫生事业性质,坚持改革与发展,坚持“以农村为重点、预防为主,中西医并重,依靠科技进步,动员全社会参与”的工作方针,积极推进卫生改革,加快发展卫生事业。到2005年,在全县建立起比较完整的卫生服务、医疗保障、卫生执法监督的卫生体系,医疗机构配套改革基本完成,卫生机构规划布局基本合理,卫生执法监督基本形成,使城乡居民都能获得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基本医疗卫生保健,形成“防保在村街,小病在区域医院,大病直到县城”的格局,使人民健康水平有所新的提高;到2020年,全县卫生体系更加健全完善,城乡居民获得基本医疗卫生保健,主要指标达到或接近国家先进水平。
2.建设和完善市、镇、村(居委会)三级医疗卫生机构。双峰县城设卫生学校、中心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医院、医生防疫站;一般建制镇设普通医院;集镇设卫生院;村庄设医疗点。
第9.05条 体育规划
双峰县城应设县级体育中心(含标准田径运动场);重点建制镇设、体育次中心:一般建制镇和集镇设运动场。
第9.06条 保险、社会福利及民政事业规划
1、职工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覆盖率达100%。县城设福利院、火葬场、殡仪馆、其余镇、中心村应设敬老院,推进遗体火化制,城镇死亡人口火化率应达100%。
2、全面推进人寿、财产等保险事业,双峰县城设保险分公司总站:重点建制镇设保险分公司;一般建制镇设保险站。
第9.07条 商贸流通业规划
1.指导思想
以同志“发展才是硬道理”的理论为指导,进一步思想,开拓创新,依托现有优势,优化市场结构,大力发展专业市场,特色市场,边贸市场和上档次、上规模的综合市场,进一步完善市场管理,提高市场竞争能力和辐射能力,使我县逐步形成区域内的物流通中心。
2.发展规划
1)建好县城永丰镇物流中心,加快县城市场建设步伐,提高集散能力和辐射能力。
2)以建制镇为重点,抓好农村市场和边贸市场建设。
3)加快布局合理、购物环境优良、具有现代商业特色的零售网点建设步伐。
4)拓宽县内工农业产品的外销渠道。
5)抓重点市场和重要商业网点建设。
第9.0 双峰县域各级社会服务设施配置详见附表4。
第十章 历史文物古迹保护规划
第10.01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对县域内各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按绝对保护区、严格控制区及建设协调区三个区域范围进行保护。
第10.02条 充分挖掘和保存传统文化和历史遗产,注重历史文化的延续性,弘扬文化特色,有效地保护文物古迹和史迹,把双峰建设成为既经济繁荣又富有地方文化特色的现代化城市。
第10.03条 坚持保护和利用相结合的原则,把文物保护与发展旅游结合起来,以历史遗迹与文物促进旅游发展,以旅游业繁荣养护历史遗迹文物。
第10.4条 重点保护曾国藩故居富厚堂国家级文物,保护和修缮洛阳考古建筑群,宋代陶器遗址,西汉陶器遗址,元代陶器遗址,春秋战国墓等。
第十一章 旅游发展规划
第11.01条 旅游发展指导思想
根据双峰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计划纲要的精神以及县委县关于全县旅游业带动山区社会、经济的发展。增强区域观念,加强区域合作,加强与周围地区和周边旅游景点的联系,互相协作,共同发展,协调组织旅游线路,形成区域和聚焦效益,促进旅游事业的共同发展。
树立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思想,在保护旅游资源的基础上进行有效的开发,以保护促开发,以开发促保护,促进旅游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完善交通、通信、购物、餐饮、住宿、娱乐、文化、体育等配套设施的建设,增强综合接待能力,全面提高旅游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第11.02条 规划原则
以重点景区为主导,全面开发县域内各类具有旅游价值的景区和景点,特别是要加强山区和产业旅游资源的开发,努力形成山林生态旅游,特色产业旅游,文化旅游、休闲度假旅游综合一体而独具特色的旅游风景体系。
坚持旅游资源开发与客源市场需求紧密结合的原则,根据市场需求,选择适当的旅游开发项目,全面规划,远近结合,分期实施,逐步提高。
突出重点,突出特色,突出经济效益,坚持“保护为主,保护和开发相结合”的原则,保护好自然生态环境和历史文物古迹,防止旅游公害和环境污染,杜绝破坏性的开发建设,做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三者的统一。
第11.03条 旅游发展目标
将双峰县建成集游览、观光、度假、购物等旅游活动于一体的接待设施先进,服务水平一流,环境优美的省内旅游地。
第11.04条 旅游规划布局
根据双峰县旅游资源的分布特点以及规划交通条件,规划形成“一线四区”的发展格局
1.一线指:南岳—曾国藩故居—九峰山森林公园—蔡和森纪念馆—江口风景区—双峰县蔡和林纪念馆—邵阳崀山这一精口旅游线。着力打造湖南第五条旅游黄金线:长沙—韶山—溪口库区—曾国藩故居—南岳衡山。
2.双峰综合旅游区
以双峰县城为中心,发展文化、经济和生态旅游,并建立旅游商贸中心和旅游服务中心。
3.名人故里旅游区
以参观名人故居,怀念名人为特色,主要景点有:曾国藩故居、蔡畅故居、秋瑾婆家等。
4.九峰山森林公园旅游区
以九峰山自然山体、森林为主要景观特征,开发形成内容丰富,配套完善的生态旅游区。
5.水府庙风景
以自然山体,水库为主要景观特征,开发形成内容丰实,配套完善的生态旅游区。
第11.05条 旅游产品开发
旅游产品着重特色开发,从本地特色出发,开发名人故里系列、山水系列、遗址系列、农产品系列产品,尽量与其他旅游区的旅游产品不雷同。
第十二章 环境保护规划
第12.01条 规划指导原则
①坚持经济开发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与“三同步”的原则。
②坚持生态持续是基础,经济持续是条件,社会持续是目的原则。
③坚持科教兴县,依靠科技进步和科学管理的原则
④坚持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量和而行原则
⑤采用长远规划与短期阶段规划相结合的原则
⑥坚持依法行政,强化环保执法力度的原则
⑦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
第12.02条 环境保护目标:遵循可持续发展战略,环境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以县域整体环境保护为基础,工业发展与生态保护并重,避免人为破坏,逐步使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至2020年,双峰县域总体环境有明显改善,环境污染基本得到控制,城镇环境质量得到明显的提高。
第12.03条 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及质量目标
双峰县地表水域功能分区及水质目标
| 区域类别 | 范 围 | 现状功能 | 规划功能 | 环境质量 | 执行标准GB3095-96 | |
| 功能区类别 | 2010年 | 2020年 | ||||
| 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 及其他需要特殊保护的 无公害农业区 | 总体规划 范围 | 各类自然资源及珍稀物种保护、旅游观光 | 自然保护及风景旅游 | 一类 | 一级 | 一级 |
| 县及县以上的城市、 农村地区 | 城镇总体 规划范围 | 城市居民区、 郊区、乡村、农地 | 居住、商业、文教、行政办公区及一般工业区 | 二类 | 二级 | 二级 |
| *工矿区工业区 | 城市总体 规划范围 | 经县环保局批准的 特殊工业区 | 特殊工业区 | 三类 | 三级 | |
双峰县地表水域功能分区及水质目标
| 水域名称 | 水域保护类别 | 2005年 | 2010年 | 2020年 |
| GB3838-88水质类别 | GB3838-88水质类别 | 0B3838-88水质类别 | ||
| 涟 水 | 特殊保护水域 | I-Ⅱ | I-Ⅱ | I |
| 重点保护水域 | Ⅲ | Ⅱ一Ⅲ | Ⅱ | |
| 一般保护水域 | Ⅳ | Ⅲ | Ⅲ | |
| 涓 江 | 特殊保护水域 | I-Ⅱ | I-Ⅱ | I |
| 重点保护水域 | ⅡI | II-Ⅲ | Ⅱ | |
| 一般保护水域 | Ⅳ | IⅡ | Ⅲ | |
| 测 水 | 特殊保护水域 | I-Ⅱ | I-Ⅱ | I |
| 重点保护水域 | Ⅲ | Ⅱ-Ⅲ | Ⅱ | |
| 一般保护水域 | Ⅳ | Ⅲ | Ⅲ | |
| 沫 水 | 特殊保护水域 | I-Ⅱ | I-Ⅱ | I |
| 重点保护水域 | m | Ⅱ一ⅡI | Ⅱ | |
| 一般保护水域 | Ⅳ | Ⅲ | Ⅲ | |
| 水 库 | 特殊保护水域 | I-Ⅱ | I-Ⅱ | I |
| 重点保护水域 | Ⅲ | Ⅱ—Ⅲ | Ⅱ | |
| 一般保护水域 | Ⅲ | II—Ⅲ | Ⅲ | |
| 丘陵小区小河 | 特殊保护水域 | I-Ⅱ | I-Ⅱ | I |
| 重占保护7k域 | Ⅳ | ⅡI | II | |
| 一般保护水域 | Ⅳ | Ⅲ | Ⅲ |
双峰县城镇噪声功能分区及环境功能目标 等效声级Laeq:dB
| 适用区域 | 功能类别 | 范 围 | 2005年 | 2010年 | 2020年 | 标准 类别 | |||
| GB3096-93 | GB3096-93 | ||||||||
| 昼间 | 夜间 | 昼间 | 夜间 | 昼间 | 夜间 | ||||
| 双峰县各乡镇 | *特别需要安静区 | 疗养院、高级别墅、高级 宾馆、医院、学样 | 50 | 40 | 50 | 40 | 50 | 40 | 0类 |
| 行政机关、居民区 | 大院、文教机关、居民区、乡村居民区 | 55 | 45 | 55 | 45 | 55 | 45 | 1类 | |
| 工业、居民混合区 | 居住区、商业、工业混杂区 | 60 | 50 | 60 | 50 | 60 | 50 | 2类 | |
| 工 业 区 | 工业布局区域 | 65 | 55 | 65 | 55 | 65 | 55 | 3类 | |
| 城市交通干级 | 城市汽车站、火车站、交通千线道路(铁路)两侧区域 | 70 | 55 | 70 | 55 | 70 | 55 | 4类 | |
第12.06条 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及处理处置环境目标
双峰县城镇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及处理处置环境目标
| 适用范围 | 固体废弃物种类 | 环 境 现 状 | 环境规划目标 | 环境规划目标 | |||
| 1994 综合利用率(%) | 处理处置率(%) | 2010年综合 利用率 | 2020年综合 利用率 | 2010年处理 处置率 | 2020年处理 处置率 | ||
| 县城工业区 | 工业固体废弃物 | 14.8 | 0.5 | >70 | >90 | 100 | 100 |
| 乡镇及工业区 | 工业固体废弃物 | 14.8 | 0.5 | >40 | >60 | 100 | 100 |
| 工 矿 区 | 工业固体废弃物 | 14.8 | 0.5 | >30 | >50 | ≥80 | ≥90 |
| 乡镇居民区 | 生活垃圾 | 0 | 100 | 30 | 50 | 100 | 100 |
| 农村居民区 | 生活垃圾 | 0 | 100 | 30 | 50 | 100 | 100 |
| 风景名胜区 | 生活垃圾 | 0 | 100 | 30 | 50 | 100 | 100 |
双峰县自然生态保护功能分区及基本环境目标
| 适用区域 | 双峰县(山地丘陵区、平原区、水库区 | ||
| 自然条件分区 | 山地丘陵区域 | 平 原 区 域 | 水 库 区 域 |
| 自 然 特 点 | 1.气候温和湿润 | 1.气候温和湿润 | 1.气候温和湿润 |
| 2。坡度大于45的坡地多 | 2.坡度大于25坡地面积小 | 2.水面大 | |
| 3,耕地面积小 | 3.森林面积大 | ||
| 4.耕地面积小 | 4.耕地面积大 | ||
| 现有森林覆盖率48%—60% | |||
| 发 展 方 向 | 1.用材林及材产品加工增值 | 1.商品粮及加工增值 | 1.发展渔业不产及其加工业 |
| 2.经济林、药材 | 2.经济作物及加工增值 | 2.保证水力发电及农田灌溉 | |
| 3.林特产品加工增值 | 3.牧、副、渔业及加工增值 | 3.周围及上游造林绿化 | |
| 4.畜牧业及畜产品加工增值 | 发展生态农业 | 4.周围及上游发展生态农业 | |
| 5.河谷平原农业及农产品加工 | |||
| 环境 保护 要点 及 目标 | 1.提高森林覆盖率 | 1.防止水土流失 | 1.控制周围及上游水土流失 |
| 2.计划造林、计划采伐 | 2.控制农药化肥污染 | 2.控制周围及上游工业污染 | |
| 3.荒山造林承包50年不变 | 3.防止工业及乡镇企业污染 | 3.控制周围及上游农药化肥污染及重金属污染 | |
| 4.加强水土保持严禁毁林种地 | 4.防止乱占耕地 | 4.控制沿岸生活污染及船泊污染 | |
| 5.控制农药化肥污染 | 5.营造防护林带 | 5.实现周围及上游造林绿化 | |
| 6.保护野生动物 | 6.建立生态农业体系 | 6.防止泥沙淤泥 | |
表 2.6 双峰县环境治理战略重点与目标
2001年-2020年环境
| 治理战略重点与布局 | 2001-2020年重点治理内容 | 2001-2020年主要治理目标 | 主 要 对 策 |
| 重点行业污染治理 | 能源工业污染防治 冶金工业污染防治 化工工业污染防治 建筑工业污染防治 | 实现结构布局合理,资源配置优化 实现科技进步和清洁工艺及清洁生产 实现从末端治理向全过程控制转变 大幅度减少能源资源消耗及三废达标排放 | 实施县以上工业废水排放总量控制 实施县及县以上工业废气排放总量控制实施县及县以上工业废渣产生量控制 加强重点污染源治理和日常环境管理 |
| 重点区域污染治理 | 全县工业区环境综合治理 | 实现结构和布局合理及资源配置优化 实现工业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实现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 加强重点工业区的规划及综合治理 大力推广先进科学技术及清洁工艺和清洁生产,节约资源,能源,降低消耗及三废排放 |
| 重点城市污染治理 | 双峰县城综合整治 | 实现经济结构产业布局资源配置优化 实现环境基础设施,环境管理的完善和加强,实现统一规划,合理布局,配套建设,综合整治 | 实施统一规划,合理布局,配套建设加快污水处理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市燃料气化率,控制汽车尾气及垃圾增长 |
| 重点水域污染治理 | 涟水、渭水、测水、沫水及中小型水库污染治理,扭转水环境质量和水生生态恶化趋势 | 实现四水水域水质功能目标 实现饮用水源保护规范化,法制化 大幅度削减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防止水库淤积 有效控制有机物排放量的增长,合理施用 农药,化肥 实现城市和工业区排污总量控制 | 加强重点污染源治理,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加强地表水环境保护的规划和综合整治,加强城市和居民区饮用水源的法制保护和管理,加强四水流域城镇下游重点污染江段综合治理 |
| 重点支流污染治理 | 涟水、渭水、测水、沫水的重点支流水污染治理 | 实现严重污染支流的综合整治,恢复其水质功能目标和自然环境生态平衡 | 加强涟水、渭水、测水重要支流的水污染综合治理与环境管理,调整产业结构与布局 |
| 无公害农业重点 区域生态保护 | 加强涟水、渭水、测水流域上游丘陵、山区生态植被保护。有效防治水土流失,中小水库区生态环境保护和水污染防治 | 实现涟水、渭水、测水上游和大中型水库区域的造林绿化和水土保持,水污染控制及生态环境保护 | 加强涟水、渭水、测水等上游水土保持,造林绿化,科学与法制管理,加强大小型水库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和水污染控制 |
第12.10条 生活垃圾收运与处理规划
城镇生活垃圾容器的位置要固定,符合方便居民和不影响景观要求,服务半径不超过70米。城镇垃圾应分类回收、分类采用填埋焚烧或堆肥方式处理。垃圾填埋场选址需位于城镇饮用水源下游,对周围环境污染较小的位置。
第12.11条 城镇公共厕所规划
县城和重点建制镇的公共厕所建设应符合《城市环境卫生设施标准(CJJ27-)》的要求,力争达到二类以上标准。县城人流较多的街道和商业闹区道路每300-600米设置一座公共厕所,一般街道按间距小于900米设置,其他城镇一般按常住人口2500-3000人设置一座建筑面积一般为30-50平方米。
第十三章 综合防灾规划
第13.01条 在双峰县城设立防灾救灾指挥中心,统一协调指挥全县防灾救灾工作。
第13.02条 防洪规划
(1)与区域排洪系统协调,按《防洪标准》(GB50201-94)修建防洪系统,特别是防洪堤,县城100年一遇防洪标准修建,其他城镇按20-50年一遇防洪标准修建洪建。
(2)做好泄洪区防患与安置工作,依照原有自然沟渠和泄洪系统,修筑排洪渠,形成较完善的排洪系统。
第13.03条 抗旱排涝规划
增建水库支渠和电灌、电排站,同时引用和推广先进技术,搞好中小水库的节水、节能工作,提高水资源的利用率,使旱涝保收耕地达到85%以上。
第13.04条 消防规划
1.在双峰县城消防中队,各重点建制设消防站,在全县普及消防教育,提高人民消防意识和减灾能力,完善消防设施,城镇规划应考虑消防通道,城镇建设必须进行消防审批。
2.利用各乡镇水厂供给的自来水做为消防水泊,自然水面、水库、鱼塘、农田灌溉渠道等作为消防辅助水源,并增设消防车取水平台或消防取水泵、输水管线等消防取水设施。
3.利用各乡镇水研制的给水管网或高位水池、水库、水塔等设消防给水管和消火栓,消火栓间距不大于120米。
第13.05条 在县城设立气象局,做到灾害早报预报,早预防。城镇建筑必须安装避雷装置,进行防震处理。
第十四章 近期建设规划
第14.01条 近期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镇化水平,重点发展县城、三塘铺、洪山殿、花门、荷叶、杏子铺等城镇。
第14.02条 近期至2005年,全县人口规模为91万人,城镇化水平为24%,城镇人口发展到21.0万人。
第14.03条 至2005年国内生产总值达到70亿元,年递增9%左右,地方财政收入达到2亿元年均递增10%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1.3亿元,年均递增12%,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5亿元,年均递增20%,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以内,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内。
第14.04条 按照“合理分工、优势互补、适当集中、规模经营”的原则,着力抓好以潭邵公路、302国道、S210省道、S314省道为轴线,以永丰高科技园,三塘铺不锈钢工业园,杏子生态农业科技园为重点的“三点三线”建设,重点建好高新技术工程、水泥二厂扩建的建材工业工程、以农机机电贸易城、劲松机械厂、县氮肥三、县磷肥厂为重点的机化工业工程,以电力为重点的能源工业工程,以永丰酱园为重点的食品高效农业工程,以开发绿色产品为重点的无公害农业工程,以曾国藩故居开发为重点的旅游业工程,以潭邵高速公路、洛湛铁路、S210省道、S314省道为重点的交通工程。
第十五章 规划实施的措施
第15.01条 深化户籍管理改革,实行积极的人口迁移城镇的户籍。
1.户籍管理改革:改革、完善户籍登记制度,逐步规范户口类型,实行以迁入地管理为主的管理手段,按常住地登记户口。允许农村人口在保留土地的前提下进入城市或小城镇,使他们无后顾之忧,当他们在城区居住一定年限或是有了固定的工作后应对其户口进行农转非。实行户口随职业地转移,凡在小城镇有合法职业或生活来源的,均可申请到小城镇落户。同时加强对暂住人口的管理。
2.人口迁移引导:用法规、措施引导和鼓励农民进城,给农民以进城居住的机会与条件。结合市区与小城镇建设,在今后人口集聚的空间导向上吸引农村人口向市区及重点小城镇集中,对进城的农民给予一定的经济优惠。
第15.02条 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引导要素集聚的用地
1.建立有偿土地使用流转市场:促进农业生产逐步走向规模经营,推进机械化和农业科技管理水平,改变传统的小农经济生产方式。对实际已从事非农活动,其经济收入大部分来源于非农行业的农业人口,应允许其不再承包土地。
2.健全土地有偿使用制度;通过合理的土地市场,将用地成本核算到企业生产成本中,鼓励企业节约用地、集中发展,发挥土地使用的规模效益和集聚效益。对农村集体所有土地应严格控制土地生产性质变更,确保耕地和农业生产的稳定。
3.加强农村住房用地管理:通过规划手段,集中划居住宅区用地,严格控制用地指标,鼓励农民建经济公寓住宅等措施,合理利用土地资源。
第5.03条 深化投资改革,实行城镇建设多元化投资
1.资金筹集:首先,在坚持以地方自由资金为主体的基础上,扩大本地银行信贷业务量,吸纳本地居民手中游资,增加金融储备。其次,积极引进外资,推动地方经济发展。
2.投资:对优势产业及高精尖技术型产业投资倾斜,在投资分配上以中心城市为重点保证其建设资金。小城镇建设则以合理、高效为本,对弱小落后的小城镇建设适当扶持。加强基础产业、教育、文化、卫生、环保等事业的投资。
第15.04条 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实行强有力的社会保障。
建立可靠的社会保障体系,以就业、入学、养老、医疗、治安、最低生活保证费、扶贫、打击各种犯罪为重点,要加大力度确保社会稳定、文明、人民安居乐业。
第15.05条 加强组织领导,实行科学管理
1.要强化规划的实施和管理,严格依法建设,把城镇规划管理逐步纳入法制化的轨道。
2.培养基层规划队伍,搞好乡(镇)长、县(市)长和技术员的培训,提高城镇建设和管理水平,维护规划的权威性,防止规划随领导人的变动而随意变改,按长官意志办事。
3.城镇建设是一项综合性的工作,应加强各级有关部门的合作,确保城镇建设各项工作的科学决策,有序推进。
4.要搞好宣传,全方位的开展城镇建设宣传教育。
第十六章 附则
第16.01条 本规划成果包括规划文本、规划图纸、规划说明书、专题报告、基础资料汇编。规划文本和规划图纸是上报的正式文件,经批准具有法律效力。规划说明书、专题报告、基础资料汇编均为规划附件,是城镇体系规划的技术性文件,是规划文本和规划图编制的依据及解释。
第16.02条 文本斜体加粗部分方字为强制性条文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违反本规划所确定的强制性内容,必须严格执行,若需调整修改,必须进行专题论证,并按法定程序报批。
第16.03条 本规划由双峰县负责实施,双峰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委会和省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
第16.04条 本规划由双峰县公布,由双峰县建设、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向全县人民进行宣传和解释。需要调整时,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有关规定进行。
第16.05条 本规划自湖南省批准之日起生效,并开始实施。
附表1
县域城镇体系等级规模规划表
| 城镇名称 | 规模其城镇人口(万人) | 等级 |
| 县 城 | 18 | 一级 |
| 三塘铺镇 | 4.5 | 二级 |
| 洪山殿镇 | 3.5 | 二级 |
| 蛇形山镇 | 1.8 | 三级 |
| 花 门 镇 | 1.8 | 三级 |
| 荷 叶 镇 | 2.0 | 三级 |
| 杏子铺镇 | 1.5 | 三级 |
| 青树坪镇 | 1.8 | 三级 |
| 甘 棠镇 | 1.0 | 三级 |
| 梓门桥镇 | 0.8 | 四级 |
| 走马街镇 | 0.8 | 四级 |
| 井 子 镇 | 0.5 | 四级 |
| 石 牛 镇 | 0.5 | 四级 |
| 锁 石 镇 | 0.5 | 四级 |
| 印 塘 镇 | 0.5 | 四级 |
| 沙 塘 镇 | 0.5 | 四级 |
县域城镇体系职能结构规划一览表
城镇
| 名称 | 类 型 | 主 要 职 能 | 职能 等级 |
| 县域 | 综合型 | 政治文化经济中心,信息服务中心,商贸流通中心,高新技术产业,化工,绿色农产品加工 | 县城 |
| 三塘铺 | 工贸型 | 工农贸经济区的商贸中心,以不锈钢、 “铸造”业、高新技术产业为主 | 中心城镇 |
| 洪山殿 | 工矿型 | 矿产业、加工业、流通 | 中心城镇 |
| 花门镇 | 边 贸 | 农产品加工、加工、商贸、高效农业 | 一般镇 |
| 荷叶镇 | 旅游型 | 旅游业 | 一般镇 |
| 杏子 铺镇 | 农业型 | 无公害生态农业 | 一般镇 |
| 青树 坪镇 | 综合型 | 高效农业、加工、建材、商贸 | 一般镇 |
| 甘棠镇 | 农贸型 | 高效农业、农产品加工、商贸 | 一般镇 |
| 蛇形山 | 工矿型 | 煤炭 水泥 石膏 建材 | 集镇 |
| 梓门 桥镇 | 农工型 | 优质特色农业、化工、建材、塑料、农机 | 集镇 |
| 走马 街镇 | 农工型 | 建材、塑料、五金、能源、印刷 | 集镇 |
| 井子镇 | 农业型 | 高效农业、中药材 | 集镇 |
| 印塘镇 | 农业型 | 优质农业、蔬菜基地 | 集镇 |
| 锁石镇 | 农贸型 | 农业、水产养殖、药材生产基地、商贸 | 集镇 |
| 石牛镇 | 农工型 | 农业、药材生产基地、加工、采矿 | 集镇 |
| 沙塘镇 | 农业型 | 高效农业、中药材 | 集镇 |
双峰县各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规划表
| 序号 | 城镇 名称 | 近期(2005年) | 中期(2010年) | 远期(2020年) | |||
| 人均建设 用地(m2/人) | 城镇建设用 地规模(ha) | 人均建设 用地(m2/人) | 城镇建设用 地规模(ha) | 人均建设 用地(m2/人) | 城镇建设用 地规模(ha) | ||
| 1 | 县 城 | 95 | 997.5 | 100 | 1350 | 100 | 1800 |
| 2 | 三塘铺 | 97 | 242.5 | 100 | 350 | 100 | 450 |
| 3 | 蛇形山 | 100 | 130 | 100 | 150 | 100 | 180 |
| 4 | 花 门 | 105 | 84 | 102 | 153 | 100 | 180 |
| 5 | 荷 叶 | 98 | 78.4 | 100 | 150 | 100 | 200 |
| 6 | 杏子铺 | 90 | 72 | 95 | 114 | 100 | 150 |
| 7 | 青树坪 | 106 | 84.8 | 100 | 150 | 100 | 180 |
| 8 | 甘 棠 | 105 | 68.3 | 100 | 85 | 100 | 100 |
| 9 | 梓门桥 | 102 | 46 | 100 | 65 | 100 | 80 |
| 10 | 走马街 | 95 | 42.8 | 100 | 65 | 100 | 80 |
| 11 | 井 子 | 110 | 27.5 | 105 | 35 | 100 | 50 |
| 12 | 印 塘 | 105 | 26.3 | 100 | 35 | 100 | 50 |
| 13 | 镇 石 | 100 | 25 | 100 | 35 | 100 | 50 |
| 14 | 石 牛 | 105 | 26.3 | 100 | 35 | 100 | 50 |
| 15 | 沙 塘 | 105 | 26.3 | 100 | 35 | 100 | 50 |
| 16 | 洪山殿 | 100 | 200 | 100 | 280 | 100 | 350 |
| 合 计 | 97.8 | 2229 | 100 | 3157 | 100 | 3900 | |
双峰县县域各级社会化服务设施配置表
| 类 别 | 项 目 | 双峰县 | 重点建制镇 | 一般镇 | 中心村 | 基层村 |
| 一、行政管理 | 1.、派出所 | ● | ● | ● | — | — |
| 2.法庭、检察 | ● | — | — | — | ||
| 3.建设、土地管理机构 | ● | ● | ● | — | — | |
| 4.农、林、水、电管理机构 | ● | ● | ● | — | — | |
| 5.工商业、税务局(所) | ● | ● | ● | — | — | |
| 6.粮管局(所) | ● | ● | ● | — | — | |
| 7.交通监理站 | ● | ● | — | — | — | |
| 8.居委会、村委会 | ● | ● | ● | ● | ○ | |
| 二、教育机械 | 9.高等院校 | ● | — | — | — | — |
| 10.成人业余学校 | ● | ○ | — | — | — | |
| 11.特殊学校 | ○ | — | — | — | — | |
| 12.科研设计机构 | ○ | — | — | — | — | |
| 13.高级中学、职业中学 | ● | ● | ○ | — | — | |
| 14.初级中学 | ● | ● | ● | ○ | — | |
| 15.小学 | ● | ● | ● | ● | ○ | |
| 16.幼儿园、托儿所 | ● | ● | ● | ● | ○ | |
| 三、文化科技 | 17.新闻出版、广播电视 | ● | ○ | ○ | — | — |
| 18.文化站(室)、青少年之家 | ● | ● | ● | ○ | ○ | |
| 19.影剧院 | ● | ● | ● | — | — | |
| 20.灯光球场 | ● | ● | ● | — | — | |
| 21.体育场(馆)、展览馆 | ● | ● | ○ | — | — | |
| 22.科技站 | ● | ● | ● | — | — |
| 四、医疗保健 | 23.综合医院 | ● | ○ | — | — | — |
| 24.专科医院 | ● | — | — | — | — |
双峰县县域各级社会化服务设施配置表
| 类 别 | 项 目 | 双峰县 | 重点建制镇 | 一般镇 | 中心村 | 基层村 |
| 四、医疗保健 | 25.休疗养院 | ● | ○ | — | — | |
| 26.卫生院(所、室) | — | ● | ● | ● | ||
| 27.防疫、保健站 | ● | ● | ● | — | — | |
| 28.计划生育指导站 | ● | ● | ● | ○ | — | |
| 五、商业金融 | 29.百货店 | ● | ● | ● | ○ | ○ |
| 30.食品店 | ● | ● | ● | ○ | — | |
| 31.生产资料、建材、日杂店 | ● | ● | ● | — | — | |
| 32.粮店 | ● | ● | ● | — | — | |
| 33.煤店 | ● | ● | ● | — | — | |
| 34.药店 | ● | ● | ● | ○ | — | |
| 35.书店 | ● | ● | ● | ○ | — | |
| 36.银行、信用社、保险机构 | ● | ● | ● | ○ | — | |
| 37.证券、信托投资 | ● | ○ | — | — | ||
| 38.饭店、饮食店、小吃店 | ● | ● | ● | ● | ○ | |
| 39.旅馆、招待所 | ● | ● | ● | — | — | |
| 40.理发、浴室、洗染店 | ● | ● | ● | ○ | — | |
| 41.照相馆 | ● | ● | ● | ○ | — | |
| 42.综合修理、加工、收购店 | ● | ● | ● | ○ | — | |
| 六、集贸设施 | 43.粮油、土特产市场 | ● | ● | ● | — | — |
| 44.蔬菜、副食市场 | ● | ● | ● | ○ | — | |
| 45.综合市场 | ● | ● | ● | — | — | |
| 46.燃料、建材、生产资料市场 | ● | ● | ○ | — | — | |
| 47.畜禽、水产市场 | ● | ● | ○ | ○ | — |
| 七、其它社会化服务设施 | 48.公园 | ● | ● | ○ | — | — |
| 49.游园 | ● | ● | ● | ○ | — |
双峰县县域各级社会化服务设施配置表
| 类 别 | 项 目 | 双峰县 | 重点建制镇 | 一般镇 | 中心村 | 基层村 |
| 七、其它社会化服务设施 | 50.广场 | ● | ● | ○ | — | — |
| 51.社会停车场 | ● | ● | ● | ○ | — | |
| 52.汽车站(客运、管运) | ● | ● | ○ | — | — | |
| 53.供配电 | ● | ● | ● | ● | ● | |
| 54.供水 | ● | ● | ● | ○ | — | |
| 55.邮政局(所、代办点) | ● | ● | ● | ● | — | |
| 56.电信局(所、代办点) | ● | ● | ○ | ○ | — | |
| 57.污水处理 | ● | ● | ● | ○ | — | |
| 58.垃圾处理 | ● | ● | ● | ○ | — | |
| 59.殡葬设施 | ● | — | — | — | — | |
| 60.消防、防洪 | ● | ● | ● | ○ | — | |
| 61.福利院 | ● | ● | ● | ○ | — | |
| 62.人才(信息)市场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