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治理体系建设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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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0一八年四月
一、编制目的
为贯彻落实《******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指导意见》(甘安委发电〔2016〕5号)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念,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建立企业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全面排查、识别、评估安全风险,落实风险管控责任,采取有效措施控制重大安全风险,对企业风险点实施标准化管控;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全面排查、及时治理、消除事故隐患,对隐患排查治理实施闭环管理;建设信息平台,利用信息化手段对企业双重体系运行情况实施动态、精准监管,提升安全生产工作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是在作业场所存在的岗位作业风险、安全管理、环境条件基础上,综合考虑作业岗位风险等级、安全管理风险等级、环境管理等级的因素,进行风险评估分级,并据此有针对性地采取相应的管控措施。
通过建立起完善、有效运行的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全面推进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有效促进企业实现信息化管控,实现标准化、信息化的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提高企业本质安全生产水平。
二、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工作流程
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分以下四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
成立以企业法人为组长的工作组,收集和研读相关资料,熟悉分级方法和工作步骤,开展初步现场调查,熟悉矿山生产工艺流程和工作场所概况,编制风险分级评估方案。
(二)实施阶段
依据风险分级评估方案开展现场调查,了解各岗位作业人员生产过程所存在风险因素和企业安全管理现状,环境管理状况,汇总、分析准备和实施阶段所得的资料、数据,通过计算、分析得出关键岗位风险分级管控标准、矿山安全管理风险分级标准、特殊作业场所风险分级标准。
(三)编制分级报告阶段
在前期量化分析的基础上,编制风险分级报告,根据矿山风险等级、管理和环境评估状况,提出有针对性的管控措施建议。
(四)管控与公告
矿山企业针对风险分级管控措施,建立管控手册,在重点工作区域张贴风险公告,向岗位人员发放风险告知卡。
三、风险分级工作任务及实施
(一)准备阶段
1、成立工作组
公司成立以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组。明确此项工作开展的主责部门(牵头、督导及考核)、责任部门及相关参与部门,应履行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响应及风险管控过程中应承担的职责。并将职责分工要求纳入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考核,确保实现“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的风险管控。
2、收集与安全生产风险有关信息
⑴矿山概况
**********************成立于2015年5月12日,******工商行政管理局为其核发了《营业执照》,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公司类型为个人独资企业,经营范围为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砂石料开采及销售。
采石场位于******省******市******区******乡龙泉村,行政区划隶属于******市******区******乡管辖。采石场东距G312线0.5km,距离******市******城区25km,交通运输条件便利。
采石场目前拥有砂石料露天采场一处、破碎筛分系统一套,年处理砂石料10万m3,产品主要销往******、******等地。
采石场《营业执照》、《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等证照齐全。
企业正常生产期间有员工16人,其中管理人员2人,特种作业人员电工、电焊工各1人,装载机驾驶员2人,各岗位作业人员均持证上岗。
企业成立了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配备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均经培训合格,并取得了资格证书;制定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编制了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经专家评审通过后上报******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进行了备案;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专项费用,为职工配发了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购买了工伤保险。
⑵矿山作业风险调查
岗位作业人员风险调查
调查企业岗位人员设置及岗位职责:岗位从事作业内容及范围,岗位作业人员个人基本条件,岗前培训情况,劳动防护使用情况等。
调查岗位作业人员作业活动过程,调查作业过程操作使用的设备设施,对开采过程、劳动过程和生产环境中存在的风险因素进行辨识,分析危险因素来源。
收集岗位作业人员所涉及的教育培训情况,岗位作业适用的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资料。
咨询岗位作业人员生产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意外情况。
矿山企业特殊场所风险调查
调查边坡管理:边坡管理机构或人员的设置情况、专项应急措施、边坡监测系统、边坡检查及日常管理情况。
调查防排水管理:管理机构的设置、地质条件、防排水措施、防排水设备管理情况。
矿山企业安全管理风险调查
调查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的基本条件:建设程序及证照、安全标准化开展情况、安全管理机构及人员配置、工伤保险、安全生产费用投入使用情况、应急管理、作业生产系统管理情况等。
调查矿山企业安全管理情况: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程序文件、安全生产记录、相关图纸、安全教育培训、外包单位管理、应急演练工作开展、风险公示情况等。
调查矿山总平面布置,工业场地、破碎筛分站。
调查采剥工程管理:开采方式、采场管理、铲装作业。
调查矿山运输:矿山道路状况、运输车辆、排水沟、照明设施、道路车档、避险设施、警示标志等。
调查机电设备管理:机电技术资料、供电线路、供电电压、变电所、接地保护、设备运行管理等。
3、确定风险因素,编制风险识别报告。
(二)实施阶段
1、采用的风险分析方法介绍
⑴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法——LEC
美国的K·J·格雷厄姆(Keneth.J.Graham)和G·F·金尼(Gilbert.F.Kinney) 研究了人们在具有潜在危险环境中作业的危险性,提出了以所评价的环境与某些作为参考环境的对比为基础,将作业条件的危险性作为因变量(D),事故或危险事件发生的可能性(L)、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率(E)及危险严重程度(C)作为自变量,确定了它们之间的函数式D=L×E×C。
根据实际经验他们给出了三个自变量的各种不同情况的分数值,采取对所评价的对象根据情况进行“打分”的办法,然后根据公式计算出其危险性分数值,再按危险性分数值划分的危险程度等级表,查出其危险程度的一种评价方法。这是一种简单易行的评价作业条件危险性的方法。
L--发生事故可能性大小
| 分值 | 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
| 10 | 完全可以预料 |
| 6 | 相当可能 |
| 3 | 可能,但不经常 |
| 1 | 可能性小,完全意外 |
| 0.5 | 很不可能,可以设想 |
| 0.2 | 极不可能 |
| 0.1 | 实际不可能 |
| 分值 | 暴露在危险环境中的频繁程度 |
| 10 | 连续暴露 |
| 6 | 每天工作时间内暴露 |
| 3 | 每周一次,或偶然暴露 |
| 1 | 每月一次暴露 |
| 0.5 | 非常罕见地暴露 |
| 分值 | 发生事故产生的后果 |
| 100 | 大灾难,许多人死亡 |
| 40 | 灾难,数人死亡 |
| 15 | 非常严重,一人死亡 |
| 7 | 严重,重伤 |
| 3 | 重大,致残 |
| 1 | 引人注目,需要救护 |
| D值 | 危险程度 |
| >320 | 极其危险,不能继续作业 |
| 160—320 | 高度危险,要立即整改 |
| 70—160 | 显著危险,需要整改 |
| 20—70 | 一般危险,需要注意 |
| <20 | 稍有危险,可以接受 |
安全检查表法(Safety Checklist Analysis,缩写SCA)是依据相关的标准、规范,对工程、系统中已知的危险类别、设计缺陷以及与一般工艺设备、操作、管理有关的潜在危险性和有害性进行判别检查。适用于工程、系统的各个阶段,是系统安全工程的一种最基础、最简便、广泛应用的系统危险性评价方法。
为了找出系统中的不安全因素,把系统加以剖析,列出各层次的不安全因素,然后确定检查项目,以提问的方式把检查项目按系统的组成顺序编制成表,以便进行检查或评审,这种表就叫作安全检查表。安全检查表是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和查明各种危险和隐患、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实施,及时发现并制止违章行为的一个有力工具。由于这种检查表可以事先编制并组织实施,自20世纪30年代开始应用以来已发展成为预测和预防事故的重要手段。
安全检查表的优缺点:
a.能够事先编制,故可有充分的时间组织有经验的人员来编写,做到系统化、完整化,不致于漏掉能导致危险的关键因素;
b.可以根据规定的标准、规范和法规,检查遵守的情况,提出准确的评价;
c.表的应用方式是有问有答,给人的印象深刻,能起到安全教育的作用。表内还可注明改进措施的要求,隔一段时间后重新检查改进情况;
d.简明易懂,容易掌握;
e.只能作定性的评价,不能给出定量评价结果;
f.只能对已经存在的对象评价。
安全检查表的编制
安全检查表应列举需查明的所有会导致事故的不安全因素。它采用提问的方式,要求回答“是”或“否”。“是”表示符合要求,“否”表示存在问题有待于进一步改进。所以在每个提问后面也可以设改进措施栏。每个检查表均需注明检查时间、检查者、直接负责人等,以便分清责任。安全检查表的设计应做到系统、全面,检查项目应明确。
编制安全检查表主要依据是:
a.有关标准、规程、规范及规定。为了保证安全生产,国家及有关部门发布了各类安全标准及有关的文件,这些是编制安全检查表的一个主要依据。为了便于工作,有时将检查条款的出处加以注明,以便能尽快统一不同意见。
b.国内外事故案例。搜集国内外同行业及同类产品行业的事故案例,从中发掘出不安全因素,作为安全检查的内容。国内外及本单位在安全管理及生产中的有关经验,自然也是一项重要内容。
c.通过系统分析,确定的危险部位及防范措施,都是安全检查表的内容。
d.研究成果。在现代信息社会和知识经济时代,知识的更新很快,编制安全检查表必须采用最新的知识和研究成果。包括新的方法、技术、法规和标准。
2、确定风险等级
⑴确定矿山作业岗位风险等级
通过对岗位作业人员作业活动过程调查,结合作业场所的工程分析、现场调查、环境分析等全面识别岗位作业过程中,所存在的各种风险因素;通过LEC法,判定风险因素等级,由此来确定岗位作业人员风险管控层级。
矿山企业应根据矿山生产实际,确定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作业现场危险性较大的作业岗位数量。为有效落实风险管控,结合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法——LEC法,将作业岗位风险等级划分为四个级别:
表1: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岗位风险分级
| 风险等级 | 危险程度 | D值 |
| 一级(红) | 极其危险,不能继续作业 | >320 |
| 二级(橙) | 高度危险,要立即整改 | 160-320 |
| 三级(黄) | 显著危险,需要整改 | 70-160 |
| 四级(蓝) | 一般危险,需要注意 | <70 |
⑵确定矿山特殊场所风险等级
根据国家安监总局《关于严防十类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的通知》(安监总管一[2014]48号)要求,结合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实际,在安全管理过程中,应重点加强对特殊场所(边坡、防排水等)的分级管控。为有效落实矿山特殊场所风险管控,结合安全检查表法——SCA,以检查表的形式,对矿山企业特殊场所安全管理现状进行评分得出T值,根据T值大小,将矿山特殊场所风险等级划分为四个级别,如下表:
表2: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特殊场所风险分级
| 风险等级 | 分值(T) |
| 一级(红) | T<7 |
| 二级(橙) | 7≤T<8 |
| 三级(黄) | 8≤T<9 |
| 四级(蓝) | T>9 |
⑶确定矿山安全生产管理风险等级
为有效落实矿山安全管理现状的风险管控,结合安全检查表法--SCA,以检查表的形式,对矿山企业安全管理体系现状进行评分,得出G值,根据G值大小,将矿山安全管理风险等级划分为四个级别,如下表:
表3: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安全管理风险分级
| 风险等级 | 分值(G) |
| 一级(红) | G<70 |
| 二级(橙) | 70≤G<80 |
| 三级(黄) | 80≤G<90 |
| 四级(蓝) | G>90 |
四、风险管控
矿山企业应根据确定的风险等级,将风险点逐一明确管控层级(公司、车间或部门、班组、岗位),落实具体的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具体的管控措施(包括制度管理措施、人员教育培训、应急管理措施等)。
表4: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风险分级管控措施
| 序号 | 风险类别* | 风险等级 | 管控层级 | 管控措施 | 责任单位 | 责任人 |
| 1 | 一级 | 公司 | ||||
| 2 | 二级 | 车间 | ||||
| 3 | 三级 | 班组 | ||||
| 4 | 四级 | 岗位 |
五、风险公告与警示
公布本单位的主要风险点、风险类别、风险等级、管控措施和应急措施,让每名员工都了解风险点的基本情况及防范、应急对策。对存在安全生产风险的岗位设置告知卡,标明本岗位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后果、事故预防及应急措施、报告电话等内容。对可能导致事故的工作场所、工作岗位,应当设置报警装置,配置现场应急设备设施和撤离通道等。同时,将风险点的有关信息及应急处置措施告知相邻企业单位。
表5: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卡
| 岗位名称 | 矿用自卸车司机 |
| 设备编号 | 01 |
| 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 | 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主要包括车辆伤害、边坡滑坡及坍塌、高处坠落、机械伤害、物体打击、粉尘和噪音等危险有害因素。 |
| 造成车辆伤害的主要因素 | 1.车辆带病运行(制动失灵、安全装置及指示灯失效等); 2.道路不符合设计规范,如弯道转弯半径小、坡度不合格等; 3.驾驶员无证驾驶、疲劳驾驶等; 4.驾驶员未佩戴有效的安全防护用品、未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程; 5.雨季或冬季路面湿滑,路面或车辆未按季节变化采取防滑措施; 6.超载、雨雪天气路况不好等; 7.安全设施失灵或安全设施不到位; 8.精力不集中; 9.违章作业、酒后驾车; 10.矿车运输过程中,人员挤伤、碰伤等; 11.道路维修不及时或维修质量差; 12.信号不明确; 13.车速过快; 14.其他。 |
| 应急处置措施 | 迅速抢救伤员,保护事故现场;应立即向现场负责人及矿山负责人员报告。 |
(一)隐患排查
1、准备工作
⑴组织机构
成立以矿山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各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各科室或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矿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应以全体员工为基础,以形成自上而下的组织保障。
⑵建立制度
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必须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所有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范围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承担相应职责。制度需要明确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求、职责范围、防控责任,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明确责任分工:
主要负责人:督促、检查本矿山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是全矿隐患排查治理的第一责任人,负有组织和领导责任;
分管安全负责人:协助主要负责人实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组织矿级的隐患排查;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为隐患排查工作办事机构,汇总分析隐患排查的数据,负责上报;
车间、部门:负责各自职责范围内的隐患排查;
班组:班组长是班组隐患排查治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各自职责范围内的隐患排查;
岗位人员:负责所在岗位的隐患排查。
根据国家、行业、地方有关事故隐患的标准、规范、规定,编制事故隐患排查清单,明确和细化事故隐患排查事项、具体内容和排查周期。
明确隐患判定程序。
明确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的处理措施及流程。
组织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结果的评估。
组织开展相应培训,提高从业人员隐患排查治理能力;
⑶全面培训
在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治理铺开工作之前,应对有关人员进行初步的培训,使其掌握“谁来干?干什么?如何干?工作质量标准”等内容。隐患排查的主体是矿山的所有人员,包括从领导到一线员工直到在矿山工作范围内的外部人员,以保证排查的全面性和有效性。
2、实施排查
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建立公司、车间(部门)、班组、岗位4级隐患排查体系,明确一级抓一级,一级向一级负责的隐患排查制度。
⑴岗位查隐患
岗位实行一班三检,在作业前、作业中、作业后对设备和环境进行检查发现隐患立即停止施工,及时排除,不能立即排除的,及时上报班组长。每班应认真填写隐患排查记录,具体内容见各岗位排查表,例如《车辆安全检查表》(附件1)。
⑵班组查隐患
班组长也实行一班三检,一个班组包含几个作业面,班组长采取巡回检查方式,负责本班组的作业现场的隐患排查,分为铲装组(挖掘机、装载机、液压破碎锤)、运输组、维修班(电气焊)、辅助组(洒水、排水)。每班应认真填写隐患排查记录,具体内容见《班组长现场带班记录》(附件2)。
⑶车间(部门)查隐患
各车间负责本车间内多个班组的隐患排查,由车间主任、副主任、车间安全员实施,每天(班)至少一次,每天应认真填写管理人员隐患排查记录(附件3)。
安全部负责全矿的安全隐患排查,由安全部的人员实施,每天(班)至少一次,每天(班)应认真填写管理人员隐患排查记录。安全部具有处罚权,可以对隐患所在单位实施处罚。
财务科负责本部门的安全隐患排查,比如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是否满足法律法规的要求等,发现隐患及时上报至安全部。
技术部门负责排查水文地质,图纸技术资料等方面的隐患,发现隐患及时上报至安全部。
其他部门应按照职责分工,排查职责范围内的安全隐患,发现隐患及时上报至安全部。
⑷公司级查隐患
主要负责人或分管安全负责人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每旬开展一次生产现场覆盖面100%的隐患排查。可以对隐患单位直接进行处罚。填写《金属非金属露天开采矿山安全生产检查表》(附件4)
上述隐患排查内容应包含: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专业检查包括:边坡、供电系统、排水系统、运输系统、紧急通讯系统、油库、其他重要设备和装置。
3、排查结果的分析总结
⑴隐患等级判定
所有不能立即整改的隐患都要汇总上报到安全部,安全部进行初步判定为一般隐患或重大隐患,认为为重大隐患的由安全部组织技术人员和专业人员进行再次判定,判定结果为重大事故隐患的,经分管负责人和主要负责人批准后生效。
非煤矿山企业有下列情形的,判定为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未按规定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或者未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
未按规定如实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
矿井超过核定的生产能力、生产强度或者生产定员组织生产的;
交通运输工具、农业机械存在超速、超载、超限运输或者违法载人、无牌行驶、无证驾驶行为的;
特种作业人员以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现场管理人员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冒险蛮干或者强令作业人员冒险作业的;
生产经营单位未制定、落实教育培训计划或者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知识和能力考核不合格,或者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
停工停产停业整顿和技改期间擅自组织生产经营或者建设施工的;
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和劳动者身体健康的工艺、设备、原材料或者生产经营国家明令淘汰、禁止生产的产品的;
新建、改建、扩建的生产经营性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未按规定经设计审查,擅自建设或者未经验收合格投入生产和使用的;
重大危险源未按规定安装泄漏报警、监控预警、安全联锁等装置或者系统,不能实现实时有效监测监控的;
⑪采用不正当手段致使监测、监控、联锁、报警、保险等装置或者系统不能发挥正常作用的;
⑫非法开采、超层越界开采矿产资源或者关闭取缔后仍非法生产或者非法从事其他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的;
⑬作业场所有毒有害物质种类、浓度和强度超过规定范围而没有及时按规定报告,也未采取相应处置措施的;
⑭生产经营单位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个人的;
⑮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未轮流现场带班,煤矿、非煤矿矿山领导未执行带班制度并与工人同时下井、升井的;
⑯对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执行不力,致使存在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问题不能及时解决或者拒不执行相关执法部门下达的安全监察指令的;
事故发生单位对较大以上事故的防范和整改措施逾期未落实的;
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有关规定和安全生产保障需要落实安全生产经费投入、挤占或者挪用安全生产经费的;
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构成重大事故隐患的情形。
⑵存档告知
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当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填写矿山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记录(附件5),并进行隐患等级判定,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并将事故隐患定期向从业人员通报。
⑶统计分析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月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分析内容包括:
隐患排查是否覆盖了要求的范围和类别;
隐患排查是否做到了“全面、抽样”的原则,是否做到了重点部门、高风险和重大危险源适当突出的原则;
隐患排查发现:包括确定隐患清单、隐患级别以及分析隐患的分布(包括隐患所在单位和地点的分布、种类)等;
(二)隐患治理
1、一般隐患治理
⑴现场立即整改
一般隐患中有些隐患如明显的违反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的行为,这属于人的不安全行为式的一般隐患,排查人员一旦发现,应当要求立即整改,并如实记录,以备对此类行为统计分析,确定是否为习惯性或群体性隐患。有些设备设施方面的简单的不安全状态如安全装置没有启用、现场混乱等物的不安全状态等一般隐患,也应要求现场立即整改。
⑵限期整改
有些一般隐患难以做到立即整改的,则应限期整改。由排查人员立即上报至班组、车间(部门)或公司,汇总到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根据隐患难度大小,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发出《隐患整改通知书》(附件6)。
内容中需要明确列出如隐患情况的排查发现时间和地点、隐患情况的详细描述、隐患发生原因的分析、隐患整改责任的认定、隐患整改负责人、隐患整改的方法和要求、隐患整改完毕的时间要求等。
限期整改需要全过程监督管理,除对整改结果进行“闭环”确认外,也要在整改工作实施期间进行监督,以发现和解决可能临时出现的问题,保证按期整改完成。
2、重大隐患治理
制定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
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
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重大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的安全防范措施
生产经营单位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生产储存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情况评估
治理工作结束后,组织本矿山的技术人员和专家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情况进行评估,评估主要针对治理结果的效果进行,确认其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确认对隐患及其可能导致的事故的预防效果。
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后的工作
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后并经过评估,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提出恢复生产的书面申请,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恢复生产经营。申请报告应当包括治理方案的内容、项目和安全评价机构出具的评价报告等。
告知
矿山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向从业人员通报,每月统计分析,做出本月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结论。
3、隐患治理措施
⑴工程技术措施
工程技术措施的实施等级顺序是直接安全技术措施、间接安全技术措施、指示性安全技术措施等;根据等级顺序的要求应遵循的具体原则应按消除、预防、减弱、隔离、连锁、警告的等级顺序选择安全技术措施;应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和经济合理性并符合国家有关法规、标准和设计规范的规定。
根据安全技术措施等级顺序的要求,应遵循以下具体原则:
消除:尽可能从根本上消除危险、有害因素;如采用无害化工艺技术,生产中以无害物质代替有害物质、实现自动化作业、遥控技术等;
预防:当消除危险、有害因素有困难时,可采取预防性技术措施,预防危险、危害的发生;如使用安全阀、安全屏护、漏电保护装置、安全电压、熔断器、防爆膜、事故排放装置等。
减弱:在无法消除危险、有害因素和难以预防的情况下,可采取减少危险、危害的措施;如局部通风排毒装置、生产中以低毒性物质代替高毒性物质、降温措施、避雷装置、消除静电装置、减振装置、消声装置等;
隔离:在无法消除、预防、减弱的情况下,应将人员与危险、有害因素隔开和将不能共存的物质分开;如遥控作业、安全罩、防护屏、隔离操作室、安全距离、事故发生时的自救装置(如防护服、各类防毒面具)等;
连锁:当操作者失误或设备运行一旦达到危险状态时,应通过连锁装置终止危险、危害发生;
警告:在易发生故障和危险性较大的地方,配置醒目的安全色、安全标志;必要时设置声、光或声光组合报警装置。
⑵安全管理措施
安全管理措施往往在隐患治理工作受到忽视,即使有也是老生常谈式的提高安全意识、加强培训教育和加强安全检查等几种。其实管理措施往往能系统性地解决很多普遍和长期存在的隐患,这就需要在实施隐患治理时,主动地和有意识地研究分析隐患产生原因中的管理因素,发现和掌握其管理规律,通过修订有关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贯彻执行来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七、附件部分
(一)风险分级管控相关表格
附件1:采石厂主要风险分级
采用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法,对采石场生产过程中涉及的主要风险进行分析,划分管控等级,详见《采石场主要风险分级表》。
采石场主要风险分级表
| 序号 | 伤害类型 | 危险性描述 | 危险性分值 D=L×E×C | 风险等级 | |||
| L | E | C | D | ||||
| 1 | 坍塌 | 露天采场边坡失稳、地面建(构)筑物等由于地基深陷、外力因素等导致坍塌,造成人员伤亡和设备损坏。 | 3 | 6 | 15 | 270 | 二级 |
| 2 | 物体打击 | 高处落下的物体、高速运转的机械甩出物料造成作业人员伤害。 | 1 | 6 | 15 | 90 | 三级 |
| 3 | 机械伤害 | 机械设备作业人员碰伤、挤伤等。 | 3 | 6 | 15 | 270 | 二级 |
| 4 | 车辆伤害 | 各类铲装、运输设备造成人员碰伤。 | 3 | 6 | 15 | 270 | 二级 |
| 5 | 高处坠落 | 人员在高度大于2m的工作平台处作业时坠落。 | 3 | 6 | 15 | 270 | 二级 |
| 6 | 触电 | 电气设备、设施防护缺失或失效造成人员电伤害。 | 3 | 6 | 15 | 270 | 二级 |
| 7 | 火灾 | 电焊、明火、电气等引起火灾 | 3 | 3 | 40 | 360 | 一级 |
| 8 | 容器爆炸 | 机修作业时使用的氧气、乙炔瓶等受撞击爆炸。 | 1 | 6 | 7 | 42 | 四级 |
| 9 | 水灾 | 暴雨等恶劣天气引发洪水。 | 3 | 0.5 | 40 | 60 | 四级 |
| 10 | 淹溺 | 作业人员在蓄水池等处作业时溺水 | 3 | 6 | 15 | 270 | 二级 |
| 11 | 粉尘 | 采装运输环节产生粉尘对人体造成职业伤害。 | 3 | 6 | 3 | 54 | 四级 |
| 12 | 噪声振动 | 工程机械作业时噪声振动对人体造成职业伤害。 | 3 | 6 | 3 | 54 | 四级 |
| 13 | 高温 | 作业人员长时间在高温环境下作业导致中暑。 | 3 | 3 | 15 | 135 | 三级 |
边坡风险分级管控标准
| 单元 | 项目 | 评价内容 | 分值 | 计分方法 | 考核方式 | 得分 | ||
边坡 管理 (10分) | 1.综合管理 | 设立边坡专(兼)职边坡管理组织或人员。 | 0.5 | 未设置边坡管理组织或人员,不得分。 | 查阅边坡管理组织设立文件、人员任命文件。 | 0 | ||
| 有边坡稳定专项措施及滑坡应急预案。 | 0.5 | 未制定专项措施或应急预案,不得分。 | 查阅边坡稳定专项措施及滑坡应急预案。 | 0.5 | ||||
| 大、中型矿山或边坡潜在危害性大的矿山,应建立边坡监测系统,对边坡应进行定点定期观测,对存在不稳定因素的最终边坡应长期监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还应每5年由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一次检测和稳定性分析。 | 1 | 未建立边坡监测系统并定期观测,不得分;建立边坡监测系统但未定期由中介机构进行边坡检测或稳定性分析,不得分。 | 查阅边坡稳定监测及维护记录,查阅由中介机构编制的边坡稳定性检测或稳定性分析报告。 | 0 | ||||
| 对采场工作帮应每季度检查一次,高陡边帮应每月检查一次,不稳定区段在暴雨过后应及时检查。 | 1 | 未按要求对工作帮边坡进行检查的,不得分。 | 查看工作帮边坡检查记录。 | 0 | ||||
| 2.日常管理 | 按要求对第四系表土进行剥离;台阶高度、台阶坡面角、生产台阶的高度、安全平台宽度、清扫平台宽度、运输平台宽度以及边坡角符合设计要求。 | 3 | 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1分,扣完为止。 | 查阅矿山设计资料、开采现状图纸、评价报告,并现场核对。 | 3 | |||
| 及时清理平台上的疏松岩土和坡面上的浮石,边坡浮石清除完毕之前,其下方不应生产;人员和设备不应在边坡底部停留。 | 2 | 平台上有疏松岩土或坡面上有浮石,未及时排险,该项不得分。 | 现场检查 | 2 | ||||
| 不应在境界外邻近地区堆卸矿(废)石,增加边坡荷载。 | 0.5 | 矿(废)石堆放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 现场检查 | 0.5 | ||||
| 在采场境界外围修筑截水沟,拦截外部地表水,并保持截水沟畅通,避免水流直接冲刷边坡。 | 1 | 未在可能向采场内汇集雨水的地段挖设排水沟、截水沟,不得分。 | 现场检查 | 1 | ||||
| 各项得分明细: | ||||||||
| 单元 | 综合管理(3分) | 安全管理(7分) | ||||||
| 实际得分 | 0.5 | 6.5 | ||||||
| 不涉及项分数 | ||||||||
| 实际总得分:7分 | ||||||||
| 安全管理风险等级:二级 | ||||||||
| 单元 | 项目 | 评价内容 | 分值 | 计分方法 | 考核方式 | 得分 | ||||
| 防排水(10分) | 1.管理机构 | 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矿山应设置防排水机构。 | 0.5 | 未设置防排水机构,不得分。 | 现场检查 | 0.5 | ||||
| 大中型深凹露天矿设专职水文地质人员,建立水文地质档案。 | 0.5 | 未设专职水文地质人员并建立水文地质档案,不得分。 | 查阅任命文件,查看水文地质档案。 | 0 | ||||||
| 2.地质条件 | 水文地质条件 | 0.5 | 水文地质条件不清楚,不得分。 | 查看水文地质资料 | 0.5 | |||||
| 侵蚀基准面 | 0.5 | 工业广场位于侵蚀基准面以下,不得分。 | 现场检查 | 0.5 | ||||||
| 3.防排水措施 | 按设计要求修建截水沟,且截水沟保持畅通。 | 2 | 未挖设排水沟、截水沟,不得分;排水沟有堵塞每发现一处口0.5分,扣完为止。 | 现场检查 | 1 | |||||
| 露天采场的总出入沟口、平硐口、排水井口和工业场地等处,都必须采取妥善的防洪措施。 | 1 | 未采取防洪措施,不得分。 | 现场检查 | 1 | ||||||
| 边坡岩体存在含水层并影响边坡稳定时,应采取疏干排水措施,疏干过程中出现陷坑、裂缝以及可能出现的地表陷落范围,应及时圈定、设立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 2 | 未采取疏干排水措施,导致出现陷坑、裂缝,不得分。 | 查阅地质勘查报告等相关地质资料,现场检查。 | 1 | ||||||
| 4.防排水设备 | 按设计布置排水泵和排水管。 | 2 | 未按设计要求布置排水设施,不得分。 | 查阅矿山设计,现场检查。 | 2 | |||||
| 集水池应采取防护措施,防止人员坠入。 | 0.5 | 集水池未采取防护措施,不得分。 | 现场检查 | 0.5 | ||||||
| 雨季前应对排水设备、设施和排水设备供电系统进行专项检查。 | 0.5 | 雨季前未按要求进行专项检查,不得分。 | 查阅检查记录,现场检查排水系统。 | 0.5 | ||||||
| 各项得分明细: | ||||||||||
| 单元 | 管理机构(1分) | 地质条件(1分) | 防排水措施(5分) | 防排水设备(3分) | ||||||
| 实际得分 | 0.5 | 1 | 3 | 3 | ||||||
| 不涉及项分数 | ||||||||||
| 实际总得分:7.5分 | ||||||||||
| 安全管理风险等级:二级 | ||||||||||
| 单元 | 项目 | 评价内容 | 分值 | 计分方法 | 考核方式 | 得分 | ||||||
一、基本条件(15分) 一、基本条件(15分) | 1.建设程序及证照 | 矿山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满足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相关资料真实、齐全,保存完整。 | 1 | 缺少与“三同时”相关的资料,如开发利用方案、矿山安全设施设计、开采设计及审批文件等,均不得分。 | 现场检查档案材料。 | 1 | ||||||
| 生产矿山应具有营业执照、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基建矿山应具有营业执照、采矿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 1 | 证照不齐全,不得分。停产。 | 现场查验证照原件。 | 1 | ||||||||
| 2.安全标准化 | 矿山应全面开展以岗位达标、专业达标为支撑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并做到持续改进。 | 1 | 达不到安全生产标准化相应等级,不得分;未进行有效运行、持续改进的,扣0.5分。 | 现场查验标准化等级证书或公示文件;查阅标准化运行的各类资料、记录、台账等。 | 1 | |||||||
| 3.安全管理机构及人员 | 矿山应设立专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2人,并按规定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每班必须确保有专职安全员在岗。 | 0.5 | 未设立专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数量不足的,不得分。 | 查阅企业专职安全管理机构的设立文件及人员任命文件,查阅安全员值班工作记录。 | 0.5 | |||||||
| 特种作业人员应按有关规定经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 0.5 | 特种作业的人员未持证上岗、各类特种作业人员配备不齐全,不得分。 | 查阅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件及台账。 | 0.5 | ||||||||
| 4.工伤保险 | 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交纳安全生产责任险或风险抵押金。 | 1 | 未按规定为职工交纳工伤保险,同时未交纳安全生产责任险或风险抵押金,不得分。 | 查阅工伤保险、安全生产责任险、风险抵押金凭证或保单。 | 0.5 | |||||||
| 5.安全投入 | 矿山应按照有关规定,足额提取并依规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使用情况及原始记录应存档备查。 | 1 | 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投费用提取和使用,安全投入不足的,不得分。 | 查阅企业安全费用提取及使用文件规定,查看财务明细。 | 1 | |||||||
| 6.应急管理 | 制定综合应急预案和与矿山风险特点相适应的专项应急预案,并经过评审和备案。 | 0.5 | 未制定矿山企业综合应急预案及专项应急预案,或应急预案未经评审备案,不得分;应急预案未及时更新,扣0.3分。 | 查阅应急预案及评审、备案证明。 | 0.5 | |||||||
| 与邻近的矿山救护队或者其他应急救援组织签订救护协议。 | 0.5 | 未签订救护协议的,或救护协议已过期未及时续签,该项不得分。 | 现场查阅救护协议原件。 | 0.5 | ||||||||
| 7.生产系统 | 实行自上而下、分台阶(层)开采,台阶高度不超过设计要求。 | 3.5 | 未按设计进行自上而下、分层(台阶)开采,长期“一面墙”生产,该项不得分,关停。台阶高度超过设计、平盘宽度不足的,停产整改,定期复查验收,验收不合格,关停。 | 矿山现场检查。 | 2 | |||||||
| 查阅矿山设计资料、开采现状图纸、评价报告。 | 1.5 | |||||||||||
| 与相邻矿山开采安全距离应符合设计要求。 | 1 | 与相邻矿山安全距离不足,开采相互影响,不得分。 | 现场检查 | 1 | ||||||||
| 查阅矿山设计资料、开采现状图纸、评价报告。 | ||||||||||||
| 相邻的小型露天采石场开采范围之间最小距离应当大于300米。对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双方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指定专门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 | 1 | 与相邻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距离不足,开采存在相互影响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未采取安全技术措施的,该项不得分。 | 现场检查 | 1 | ||||||||
| 查阅矿山设计资料、开采现状图纸、评价报告。 | ||||||||||||
| 采用机械铲装、机械二次破碎,严禁使用二次爆破的方式破碎大块矿岩。 | 1 | 未采用机械铲装、机械二次破碎,或采用二次爆破破碎大块,均不得分。 | 现场检查,询问作业人员 | 1 | ||||||||
| 危险性较大的设备、设施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出具合格的检测检验报告,并在检测检验有效期内。 | 0.5 | 应当定期检测检验的设备、设施未进行检测检验,或检测检验报告过期,每台(套)设备扣0.2分,扣完为止。 | 现场检查在用主要设备设施,查看设备设施统计台账、主要设备设施检测检验报告。 | 0.5 | ||||||||
| 矿山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技术进步,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装备,及时淘汰陈旧落后及安全保障能力低的安全防护设施、设备与技术,不应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设备及工艺。 | 1 | 对照国家安监总局下发的淘汰设备及工艺目录,发现一项,不得分。 | 现场检查 | 1 | ||||||||
二、安全管理(13分) 二、安全管理(13分) 二、安全管理(13分) | 1.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程序文件 | 矿山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 0.5 | 未按规定建立或未有效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得分;未定期修改,与生产实际不相符,每一处扣0.1分,扣完为止。 | 查阅安全生产责任制,现场询问或考试。 | 0.5 | ||||||
| 矿山要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安全生产会议、安全生产检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生产技术管理、安全设施和设备管理、安全费用提取与使用、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安全技术措施审批、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职业卫生管理、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奖惩、安全生产档案管理等制度。 | 1 | 制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每缺一项,扣0.2分,扣完为止。 | 查阅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 1 | ||||||||
| 矿山要建立健全各类安全操作规程。 | 1 | 未制定各类安全技术规程、操作规程,不得分;制定的规程与矿山生产实际不相关,不具有指导性,每一处扣0.2分,扣完为止。 | 查阅安全技术规程、操作规程。 | 1 | ||||||||
| 2.安全生产记录 | 矿山应保存完整以下安全生产记录:培训记录、安全生产会议记录、法定检测记录、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记录、安全设备设施和装置维护和校验记录、应急预案及演练记录、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交记录等。 | 2 | 保存的安全生产记录文件每缺少一项扣0.3分,扣完为止。 | 查阅安全生产各类记录文件。 | 2 | |||||||
3.图纸 | 矿山应保存完整以下图纸,并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更新:地形地质图、采剥工程年末图、防排水系统及排水设备布置图、开采现状图(至少半年更新一次)。 | 0.5 | 未绘制与生产实际相符的开采现状图,不得分;其余图纸缺少一项扣0.1分,扣完为止。 | 现场勘查,查阅图纸 | 0.3 | |||||||
| 开采现状图中应清楚标记矿区范围和最终开采境界线,及时真实反映矿区周边相关设施(如重要工业和民用设施,及水利、铁路、输电线路设施和古文建筑等)现状。 | 0.5 | 每项不符合要求扣0.2分,扣完为止。 | 现场检查,查阅图纸 | 0 | ||||||||
| 4.安全教育培训 | 矿山应每年制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实行全员安全教育培训,确保全员培训合格,“三项岗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 0.5 | 未制定年度培训计划,或未按计划执行教育培训,不得分。 | 查阅培训计划及培训相关资料 | 0.5 | |||||||
| 新员工“三级”培训、重新上岗和调整工作岗位培训、职工每年再培训等培训记录保存完整。 | 0.5 | 未对职工进行各类培训,培训记录不清晰、完整,不得分。 | 查阅各类培训记录。 | 0.5 | ||||||||
| 5.外包单位 | 矿山外包工程应当由取得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相应等级资质的承包单位承担。承包单位及其项目部应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有关工程技术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加强对施工项目部及施工过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并对工程质量负责。承包单位及其项目部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应急救援预案等。 | 1 | 外包单位不具备相应资质或证照不齐全,不得分,外包单位停止施工;其余各项出现不符合项,不得分,停产整改。 | 查阅外包队伍经安监部分审查备案的相关材料。 | 1 | |||||||
| 发包单位应当与承包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 1 | 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的,不得分,停产整改;签订的合同或协议各自职责不明确的,不得分,重新签订。 | 查阅承包合同、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 1 | ||||||||
| 6.应急管理 | 矿山企业应制定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风险性较大的重点岗位应制定现场处置方案;应急预案应经过评审,并向当地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 0.5 | 发现一项不符合,扣0.1分,扣完为止。 | 查看应急预案、评审记录、备案证明。 | 0.5 | |||||||
| 矿山企业应制定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 0.5 | 发现一项不符合,扣0.1分,扣完为止。 | 查看演练记录。 | 0.5 | ||||||||
| 矿山企业必须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临近专职救援队签订救援协议,配备必要的应急装备、物资,危险作业必须有专人监护。 | 0.5 | 发现一项不符合,扣0.1分,扣完为止。 | 查看文件、救援协议、危险作业记录。 | 0.5 | ||||||||
| 7.风险公示 | 必须在企业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在存在安全生产风险的岗位设置告知卡,分别标明本企业、本岗位主要危险危害因素、后果、事故预防及应急措施、报告电话等内容。 | 0.5 | 未设置风险公告栏,扣0.3分,未发放岗位风险告知和安全操作卡,扣0.2分。 | 现场查看 | 0.5 | |||||||
| 必须在重大危险源、存在严重职业病危害的场所设置明显标志,标明风险内容、危险程度、安全距离、防控办法、应急措施等内容。 | 0.5 | 发现一项不符合,该项不得分。 | 现场查看 | 0.5 | ||||||||
| 必须在有重大事故隐患和较大危险的场所和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标志,标明治理责任、期限及应急措施。 | 0.5 | 未张贴风险标志,不得分。风险标志每缺少一项要义,扣0.1分。 | 现场检查 | 0.5 | ||||||||
| 必须在工作岗位标明安全操作要点。 | 0.5 | 未张贴岗位安全操作要点,不得分。岗位安全操作要点,每缺少一项要义,扣0.1分。 | 现场检查 | 0 | ||||||||
| 必须及时向员工公开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决定、执行情况和整改结果。 | 0.5 | 未公开不得分。 | 查看记录 | 0.5 | ||||||||
| 必须及时更新安全生产风险公告内容,建立档案。 | 0.5 | 未能及时更新不得分。 | 现场检查、查看档案。 | 0 | ||||||||
| 三、总平面布置(7分) | 1.总平面布置 | 矿区内所有存在坠人危险的钻孔、井巷、溶洞、陷坑、泥浆池和水仓等,均应加盖或设栅栏,并设置明显的标志和照明。行人和车辆通行的沟、坑、池的盖板,应固定可靠,并满足承载要求。设备的裸露转动部分,应设防护罩或栅栏。 | 2 | 每发现一处缺少相关防护设施的危险区域,扣0.5分,扣完为止。 | 现场检查 | 1 | ||||||
| 要害岗位、重要设备和设施及危险区域,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 1 | 每发现一处缺少安全警示标志,扣0.3分,扣完为止。 | 现场检查 | 0.4 | ||||||||
| 2.工业场地 | 工业场地内主要建(构)筑物布置位置不应受洪水、泥石流、滑坡等地质灾害影响。 | 1 | 工业场地受到洪水、滑坡影响,不得分。 | 现场勘查工业场地及周边环境。 | 1 | |||||||
| 矿区道路、有轨运输与无轨运输交叉处、有轨运输行人通行处等危险路段应按规定设置限速和警示标志。 | 1 | 危险地段未设置限速和警示标志,不得分。 | 现场检查 | 1 | ||||||||
| 3.破碎站 | 小型露天采石场距工作台阶坡底线50米范围内不得从事碎石加工作业。 | 1 | 工作台阶坡底线50m范围内存在碎石加工作业,不得分。 | 现场检查 | 1 | |||||||
| 破碎系统应设置除尘装置;入料口应设置牢固可靠的挡车设施,挡车设施的高度应不小于各种运输车辆最大轮胎直径的2/5。 | 1 | 破碎系统未设置除尘装置,扣0.2分;入料口未设安全车挡,扣0.3分。 | 现场检查 | 1 | ||||||||
四、采剥工程(30分) 四、采剥工程(20分) | 1.开采方式 | 台阶高度、平台宽度、台阶坡面角、终了边坡角等采剥要素应与设计一致。 | 5 | 未按设计要求进行自上而下、分层(台阶)开采,长期“一面墙”生产,扣2分,矿山关停。台阶高度超过设计、平盘宽度不足的,停产整改,定期复查验收,验收不合格,关停。 | 矿山现场检查 | 5 | ||||||
| 查阅矿山设计资料、开采现状图纸、评价报告。 | ||||||||||||
| 不能采用台阶式开采的小型采石场,应当自上而下分层顺序开采。 | 5 | 应当自上而下分层顺序开采但未分层开采,不得分。定期整改不合格,关停。 | 矿山现场检查 | 5 | ||||||||
| 查阅矿山设计资料、开采现状图纸、评价报告。 | ||||||||||||
| 2.采场管理 | 露天矿边界应设可靠的围栏或醒目的警示标志,防止无关人员误入。 | 3 | 未设置围栏或警示标志,不得分;部分地段设置了围栏及警示标志,得0.5分。 | 矿山现场检查 | 0 | |||||||
| 露天矿边界上2m范围内,可能危及人员安全的树木及其他植物、不稳固材料和岩石等,应予清除。 | 2 | 未清理露天边界2m范围内可能危及人员安全的危险源,不得分。 | 现场检查 | 2 | ||||||||
| 采场坡面倾向不得与岩层倾向一致。 | 2 | 采场坡面倾向与岩层倾向一致,不得分。 | 查阅矿山地质报告、矿山设计,并现场检查。 | 2 | ||||||||
| 3.铲装作业 | 作业前进行洒水降尘。 | 1 | 作业场所未进行洒水降尘,不得分。 | 现场检查 | 0 | |||||||
| 铲装设备能力应能满足生产要求,必须与台阶高度相匹配。 | 2 | 铲装设备与台阶高度不匹配,不得分;现场使用的铲装设备与设计不符,或未经安全性和生产能力论证,不得分。 | 查阅铲装设备合格证及说明书,并现场检查。 | 2 | ||||||||
| 采装工作面要平整,设备整洁,电缆管线摆放整齐,平盘无积水。 | 2 | 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2分,扣完为止。 | 现场检查 | 2 | ||||||||
| 挖掘机汽笛或警报器应完好。进行各种操作时,均应发出警告信号。夜间作业时,车下及前后的所有信号、照明灯应完好。 | 2 | 汽笛或警报器缺损,扣0.2分;夜间作业信号、照明设置缺损,扣0.3分。 | 现场检查 | 2 | ||||||||
| 两台以上的挖掘机在同一平台上作业时,挖掘机的间距:汽车运输时,应不小于其最大挖掘半径的3倍,且应不小于50m(小型采石场挖掘机的间距应当大于铲装机械最大回转半径的2倍);机车运输时,应不小于二列列车的长度。 | 2 | 挖掘机间距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 现场检查 | 2 | ||||||||
| 上、下台阶同时作业的挖掘机,应沿台阶走向错开一定的距离;在上部台阶边缘安全带进行辅助作业的挖掘机,应超前下部台阶正常作业的挖掘机最大挖掘半径3倍的距离,且不小于50m。 | 2 | 挖掘机安全距离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 现场检查 | 2 | ||||||||
| 装车时,不应检查、维护车辆;驾驶员不应离开驾驶室,不应将头和手臂伸出驾驶室外。 | 1 | 现场检查发现违规现象,不得分。 | 现场检查 | 1 | ||||||||
| 运输设备不应装载过满或装载不均,也不应将巨大岩块装入车的一端,以免引起翻车事故。 | 1 | 现场检查发现装车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 现场检查 | 0 | ||||||||
五、矿山运输(18分)
| 五、矿山运输(18分) | 公路运输 | 路面宽度、坡度、缓和坡段长度、转弯半径应符合设计要求;路面平整,不允许出现长1m,宽度0.1m的坑包;路面整洁,无积水,无冰雪、无浮土、无杂物、无落石,并采取防尘措施。 | 2 | 现场检查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扣1分,扣完为止。 | 查阅矿山设计,并现场检查。 | 1 | ||||||
| 配备必要的养路设备,对道路进行养护。 | 1 | 未配备养路设备,或道路未及时养护,不得分。 | 现场检查 | 0 | ||||||||
| 运输道路内侧应设水沟,外侧设车档,且水沟及车档应满足安全要求。 | 2 | 缺少排水沟、车挡,不得分;水沟及车挡部分不满足要求,酌情扣0.5或1分。 | 现场检查 | 1 | ||||||||
| 矿内各种道路,应根据具体情况(弯道、坡道、交叉路口、危险路段)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 1 | 危险地点未设置警示标志,每一处扣0.5分,扣完为止。 | 现场检查 | 1 | ||||||||
| 夜间运输作业的矿山,应设置照明设施,主要运输路段两侧及转弯、交叉处要有夜间识别的反光标识。 | 1 | 夜间运输无照明设施、反光标识,不得分。 | 现场检查 | 1 | ||||||||
| 山坡填方的弯道、坡度较大的填方地段以及高堤路基路段,外侧应设置护栏、挡车墙等。 | 3 | 应设置护栏、挡车墙的地点未设置护栏及挡车墙,不得分;设置的护栏或挡车墙不连续,扣1分。 | 现场检查 | 2 | ||||||||
| 卸矿地点应设置牢固可靠的挡车设施,并设专人指挥。挡车设施的高度应不小于该卸矿点各种运输车辆最大轮胎直径的2/5。 | 1 | 卸矿地点未按要求设置挡车设施,不得分。 | 现场检查 | 1 | ||||||||
| 严禁超载,禁止对车厢进行加高处理,严禁抛洒。 | 1 | 运输设备超载、加高车厢、抛洒严重,该项均不得分。 | 现场检查 | 0 | ||||||||
| 运输车辆应符合设计要求,禁止使用报废车辆运输。 | 3 | 使用报废车辆,不得分。运输车辆未经检测检验合格,每一台扣1分,扣完为止。 | 查阅设备统计台账和车辆检测检验报告,现场核对。 | 3 | ||||||||
| 驾驶室外平台、脚踏板及车斗不应载人;不应在运行中升降车斗。 | 1 | 发现违规现象,该项不得分。 | 现场检查 | 1 | ||||||||
| 正常作业条件下,同类车不应超车,前后车应保持适当距离。生产干线、坡道上不应无故停车。 | 1 | 发现违规现象,该项不得分。 | 现场检查 | 1 | ||||||||
| 不应采用溜车方式发动车辆,下坡行驶不应空档滑行。在坡道上停车时,司机不应离开;应使用停车制动,并采取安全措施。 | 1 | 发现违规现象,该项不得分。 | 现场检查 | 1 | ||||||||
六、机电管理(10分) 六、机电管理(10分) 六、机电管理(10分) | 1.机电技术资料 | 设备应登记在册,主要设备各项技术资料齐全,并按规定存档。 | 1 | 未建立矿山在用设备登记台账,技术资料不齐全,不得分。 | 查阅设备统计台账,现场检查。 | 0 | ||||||
| 主要设备要有保养、运行、检修、交的维修指南及手册。 | 0.5 | 主要设备保养、维护、检修不及时,带病工作,不得分。缺少主要设备的相关指南及手册,每一项扣0.2分,扣完为止。 | 查阅主要设备的维修指南及手册,现场检查。 | 0 | ||||||||
| 2.供电线路 | 存在夜间作业的采矿场供电线路不宜少于两回路;有淹没危险的采矿场主排水泵应由双重电源供电。 | 1.5 | 供电线路单回路,扣0.5分;有淹没危险的采场未设置双重电源,扣1分。 | 现场检查 | 1 | |||||||
| 存在夜间作业的采场、运输道路、破碎站等作业区域应有良好的照明设施。 | 0.5 | 夜间作业无照明设施,不得分;照明效果不良,扣0.3分。 | 现场检查 | 0.2 | ||||||||
| 移动式电气设备使用矿用橡套软电缆。 | 0.5 | 未使用矿用橡套软电缆,不得分。 | 现场检查 | 0.5 | ||||||||
| 从变电所到采矿边界的供电应使用固定线路。 | 0.5 | 供电未使用固定线路,不得分。 | 现场检查 | 0 | ||||||||
| 架空线电力线路边导线至建筑物的最小距离,满足下列要求: 线路电压35kV,最小距离3.0m; 线路电压3~10kV,最小距离1.5m;线路电压3kV以下,最小距离1.0m。 | 0.5 | 安全距离不满足要求,不得分。 | 现场检查 | 0.5 | ||||||||
| 3.供电电压 | 行灯或移动式电灯的电压不高于36V。 | 0.5 | 电压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 现场检查 | 0.5 | |||||||
| 露天采场照明使用电压为380V/220V。 | 0.5 | 照明电压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 现场检查 | 0.5 | ||||||||
| 金属容器和潮湿地点作业,安全电压不得超过12V。 | 0.5 | 电压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 现场检查 | 0.5 | ||||||||
| 4.变电所 | 变电所应有的避雷系统。 | 0.5 | 变电所缺少避雷系统,不得分。 | 现场检查 | 0.5 | |||||||
| 有防火、防潮及防止小动物窜入带电部位的措施。 | 0.5 | 缺少相关措施,不得分。 | 现场检查 | 0.5 | ||||||||
| 过流和欠压保护装置符合实际要求,并动作灵敏可靠。 | 0.5 | 缺少过流和欠压保护装置,或不能动作灵敏可靠,不得分。 | 现场检查 | 0.5 | ||||||||
| 设备与电缆标志牌齐全。 | 0.5 | 标志牌不齐全,不得分。 | 现场检查 | 0 | ||||||||
| 5.接地保护 | 矿山电气设备、线路必须有可靠的避雷、接地装置,并定期进行检修。 | 0.5 | 缺少可靠的避雷、接地装置,或未定期检修,不得分。 | 现场检查 | 0.5 | |||||||
| 36V以上及由于绝缘损坏而带有危险电压的电气装置、设备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和构架等应接地。 | 0.5 | 未做到有效接地,不得分。 | 现场检查 | 0.5 | ||||||||
| 接地线应采用并联方式;露天矿接地装置的电阻应每年测定一次,记录测定结果。 | 0.5 | 接地线不符合要求,或接地电阻未定期检测,不得分。 | 现场检查 | 0 | ||||||||
| 6.运行管理 | 有齐全可靠的机电防护设施和安全警示牌,机械设备传动部件应设置防护罩或遮栏。 | 0.5 | 缺少安全警示牌、防护罩或遮拦,每一处扣0.2分。 | 现场检查 | 0 | |||||||
| 用电设备应有专用的受电开关;停电和送电应有工作牌。 | 0.5 | 用电设备未使用专用受电开关,停、送电无工作牌,不得分。 | 现场检查 | 0.5 | ||||||||
| 电气设备可能被人触及的裸露带电部分,设置保护罩或遮栏及警示标志。 | 1 | 未设置保护罩或遮栏及警示标志,每一处扣0.3分,扣完为止。 | 现场检查 | 1 | ||||||||
| 供电设备和线路的停电和送电,应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 | 0.5 | 未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不得分。 | 查阅停电、送电工作票制度,现场检查。 | 0.5 | ||||||||
| 在电源线路上断电作业时,该线路的电源开关把手,应加锁或设专人看护,并悬挂“有人作业,不准送电”的警示牌。 | 0.5 | 未设置专人看护,或缺少警示牌,不得分。 | 现场检查 | 0.5 | ||||||||
| 及时清理平台上的疏松岩土和坡面上的浮石,边坡浮石清除完毕之前,其下方不应生产;人员和设备不应在边坡底部停留。 | 2 | 平台上有疏松岩土或坡面上有浮石,未及时排险,该项不得分。 | 现场检查 | 2 | ||||||||
| 不应在境界外邻近地区堆卸矿(废)石,增加边坡荷载。 | 1 | 矿(废)石堆放不符合要求,得分。 | 现场检查 | 1 | ||||||||
| 在采场境界外围修筑截水沟,拦截外部地表水,并保持截水沟畅通,避免水流直接冲刷边坡。 | 1 | 未在可能向采场内汇集雨水的地段挖设排水沟、截水沟,不得分。 | 现场检查 | 0 | ||||||||
| 各项得分明细: | ||||||||||||
| 单元 | 基本条件(15分) | 安全管理(13分) | 总平面布置(7分) | 采剥工程(30分) | 矿山运输(18分) | 机电管理(17分) | ||||||
| 实际得分 | 14.5 | 11.3 | 5.4 | 25 | 13 | 11.2 | ||||||
| 不涉及项分数 | ||||||||||||
| 实际总得分:80.4分 | ||||||||||||
| 安全管理风险等级:三级 | ||||||||||||
附件1:车辆安全检查表
车辆安全检查记录
| 车辆类型: 车牌号: 年 月 日 | |||||
| 检查情况 检查项目 | 是否符合要求 | 故障说明 | 检查项目 | 是否符合要求 | 故障说明 |
| 1.全车玻璃 | 12.离合及换挡操作 | ||||
| 2.玻璃刮水器 | 13.转向机构 | ||||
| 3.后视镜 | 14.发动机工作情况 | ||||
| 4.全车门锁 | 15.仪表指示 | ||||
| 5.全车车灯 | 16.车辆内饰 | ||||
| 6.轮胎及备胎 | 17.车辆悬挂及减震器 | ||||
| 7.车底有无油、水泄漏 | 18.车辆外观 | ||||
| 8.车辆内外清洁 | 19.里程 | ||||
| 9.发动机有无部件发生泄漏 | |||||
| 10.发动机皮带 | |||||
| 11.制动效果 | 检查人: | ||||
| 要 求: | 检查项目共分19项,经检查属正常情况的项目,在对应的空栏用“√”表示;否则用“×”表示,并在“故障说明”栏写明。每月5日前交相关部门存档。对于出现故障的部位,必须立即处理,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凡不认真检查者,每次处罚100元。 | ||||
班组长现场带班记录
年 月 日
| 人签字 | 职 务 | ||
| 班 次 | 时间 | 时 分 | |
| 检查地点 | |||
| 安全生产 状况 | 1、正常 [ ] 2、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 ] 3、事故 [ ] | ||
| 上班工作建议 落实情况 | |||
| 本班发现的一般隐患及处理情况 | |||
| 本班重大隐患处理情况 | |||
| 下班需注意事项和工作建议 | |||
| 人签字 | 职 务 | ||
| 时间 | 时 分 | ||
管理人员隐患排查记录
编 号: 检查人:
| 检查时间 | 年 月 日 |
| 检查项目 或 部 位 | |
| 检查记录: | |
| 处理意见: | |
| 整改情况: 复查时间: | |
附件4:金属非金属露天开采矿山安全生产检查表
一、基本条件
| 序号 | 检查项目 | 检查内容 |
| 1 | 建设程序及 证照 | 矿山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满足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相关资料真实、齐全,保存完整。 |
| 生产矿山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基建矿山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采矿许可证; | ||
| 2 | 安全标准化 | 矿山应全面开展以岗位达标、专业达标为支撑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并做到持续改进。 |
| 3 | 安全管理机构及人员 | 矿山应设立安全管理机构,配备的专职管理人员不少于2人,并按规定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每班必须有专职安全员在岗。 |
| 特种作业人员应按有关规定经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 ||
| 4 | 工伤保险 | 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交纳安全生产责任险或风险抵押金。 |
| 5 | 安全投入 | 矿山应按照有关规定,足额提取并依规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使用情况及原始记录应存档备查。 |
| 6 | 应急管理 | 制定综合应急预案和与矿山风险特点相适应的专项应急预案,并经过评审和备案。 |
| 与邻近的矿山救护队或者其他应急救援组织签订救护协议。 | ||
| 7 | 生产系统 | 实行自上而下、分台阶(层)开采,台阶高度不超过设计要求。 |
| 与相邻矿山开采安全距离应符合设计要求。 | ||
| 相邻的小型露天采石场开采范围之间最小距离应当大于300米。对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双方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指定专门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 | ||
| 采用机械铲装、机械二次破碎大块矿岩。 | ||
| 危险性较大的设备、设施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出具合格的检测检验报告,并在检测检验有效期内。 | ||
| 矿山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技术进步,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装备,及时淘汰陈旧落后及安全保障能力低的安全防护设施、设备与技术,不应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设备及工艺。 | ||
| 8 | 其他 |
| 序号 | 检查项目 | 检查内容 | |
| 1 |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程序文件 | 矿山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 |
| 矿山要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安全生产会议、安全生产检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生产技术管理、安全设施和设备管理、安全费用提取与使用、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安全技术措施审批、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职业卫生管理、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奖惩、安全生产档案管理等制度。 | |||
| 矿山要建立健全各类安全操作规程。 | |||
| 2 | 安全生产记录 | 矿山应保存完整以下安全生产记录:培训记录、安全生产会议记录、法定检测记录、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记录、安全设备设施和装置维护和校验记录、应急预案及演练记录、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交记录等。 | |
| 3 | 图纸 | 矿山应保存完整以下图纸,并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更新:地形地质图、采剥工程年末图、防排水系统及排水设备布置图、开采现状图(至少半年更新一次)。 | |
| 开采现状图中应清楚标记矿区范围和最终开采境界线,及时真实反映矿区周边相关设施(如重要工业和民用设施,及水利、铁路、输电线路设施和古文建筑等)现状。 | |||
| 4 | 安全教育培训 | 矿山应每年制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实行全员安全教育培训,确保全员培训合格,“三项岗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 |
| 新员工“三级”培训、重新上岗和调整工作岗位培训、职工每年再培训等培训记录保存完整。 | |||
| 5 | 外包单位 | 矿山外包工程应当由取得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相应等级资质的承包单位承担。承包单位及其项目部应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有关工程技术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加强对施工项目部及施工过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并对工程质量负责。承包单位及其项目部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应急救援预案等。 | |
| 发包单位应当与承包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 |||
| 6 | 应急管理 | 应制定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风险性较大的重点岗位应制定现场处置方案;应急预案应经过评审,并向当地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 |
| 应制定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 |||
| 必须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临近专职救援队签订救援协议,配备必要的应急装备、物资,危险作业必须有专人监护。 | |||
| 7 | 风险公示 | 必须在企业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在存在安全生产风险的岗位设置告知卡,分别标明本企业、本岗位主要危险危害因素、后果、事故预防及应急措施、报告电话等内容。 | |
| 必须在重大危险源、存在严重职业病危害的场所设置明显标志,标明风险内容、危险程度、安全距离、防控办法、应急措施等内容。 | |||
| 必须在有重大事故隐患和较大危险的场所和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标志,标明治理责任、期限及应急措施。 | |||
| 必须在工作岗位标明安全操作要点。 | |||
| 必须及时向员工公开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决定、执行情况和整改结果。 | |||
| 必须及时更新安全生产风险公告内容,建立档案。 | |||
| 8 | 其他 |
| 序号 | 检查项目 | 检查内容 |
| 1 | 总平面布置 | 矿区内所有存在坠人危险的钻孔、井巷、溶洞、陷坑、泥浆池和水仓等,均应加盖或设栅栏,并设置明显的标志和照明。行人和车辆通行的沟、坑、池的盖板,应固定可靠,并满足承载要求。设备的裸露转动部分,应设防护罩或栅栏。 |
| 要害岗位、重要设备和设施及危险区域,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 ||
| 2 | 工业场地 | 工业场地内主要建(构)筑物布置位置不应受洪水、泥石流、滑坡等地质灾害影响。 |
| 矿区道路、有轨运输与无轨运输交叉处、有轨运输行人通行处等危险路段应按规定设置限速和警示标志。 | ||
| 3 | 破碎站 | 小型露天采石场距工作台阶坡底线50米范围内不得从事碎石加工作业。 |
| 破碎系统应设置除尘装置;入料口应设置牢固可靠的挡车设施,挡车设施的高度应不小于各种运输车辆最大轮胎直径的2/5。 | ||
| 4 | 其他 |
| 序号 | 检查项目 | 检查内容 |
| 1 | 开采方式 | 台阶高度、平台宽度、台阶坡面角、终了边坡角等采剥要素应与设计一致。 |
| 不能采用台阶式开采的小型采石场,应当自上而下分层顺序开采。 | ||
| 2 | 采场管理 | 露天矿边界应设可靠的围栏或醒目的警示标志,防止无关人员误入。 |
| 露天矿边界上2m范围内,可能危及人员安全的树木及其他植物、不稳固材料和岩石等,应予清除。 | ||
| 采场坡面倾向不得与岩层倾向一致。 | ||
| 建立民用爆炸物品的领用、清退台账,数量要吻合,账目要清楚。 | ||
| 运送民用爆炸物品的车辆应保证设备的完好、安全、整洁,严禁带病作业。 | ||
| 3 | 铲装作业 | 作业前应进行洒水,减少扬尘。 |
| 铲装设备能力应能满足生产要求,必须与台阶高度相匹配。 | ||
| 采装工作面要平整,设备整洁,电缆管线摆放整齐,平盘无积水。 | ||
| 挖掘机汽笛或警报器应完好。进行各种操作时,均应发出警告信号。夜间作业时,车下及前后的所有信号、照明灯应完好。 | ||
| 两台以上的挖掘机在同一平台上作业时,挖掘机的间距:汽车运输时,应不小于其最大挖掘半径的3倍,且应不小于50m(小型采石场挖掘机的间距应当大于铲装机械最大回转半径的2倍);机车运输时,应不小于二列列车的长度。 | ||
| 上、下台阶同时作业的挖掘机,应沿台阶走向错开一定的距离;在上部台阶边缘安全带进行辅助作业的挖掘机,应超前下部台阶正常作业的挖掘机最大挖掘半径3倍的距离,且不小于50m。 | ||
| 装车时,不应检查、维护车辆;驾驶员不应离开驾驶室,不应将头和手臂伸出驾驶室外。 | ||
| 运输设备不应装载过满或装载不均,也不应将巨大岩块装入车的一端,以免引起翻车事故。 | ||
| 8 | 其他 |
| 序号 | 检查项目 | 检查内容 |
| 1 | 公路运输 | 路面宽度、坡度、缓和坡段长度、转弯半径应符合设计要求;路面平整,不允许出现长1m,宽度0.1m的坑包;路面整洁,无积水,无冰雪、无浮土、无杂物、无落石,并采取防尘措施。 |
| 配备必要的养路设备,对道路进行养护。 | ||
| 运输道路内侧应设水沟,外侧设车档,且水沟及车档应满足安全要求。 | ||
| 矿内各种道路,应根据具体情况(弯道、坡道、交叉路口、危险路段)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 ||
| 夜间运输作业的矿山,应设置照明设施,主要运输路段两侧及转弯、交叉处要有夜间识别的反光标识。 | ||
| 山坡填方的弯道、坡度较大的填方地段以及高堤路基路段,外侧应设置护栏、挡车墙等。 | ||
| 卸矿地点应设置牢固可靠的挡车设施,并设专人指挥。挡车设施的高度应不小于该卸矿点各种运输车辆最大轮胎直径的2/5。 | ||
| 严禁超载,禁止对车厢进行加高处理,严禁抛洒。 | ||
| 运输车辆应符合设计要求,禁止使用报废车辆运输。 | ||
| 驾驶室外平台、脚踏板及车斗不应载人;不应在运行中升降车斗。 | ||
| 正常作业条件下,同类车不应超车,前后车应保持适当距离。生产干线、坡道上不应无故停车。 | ||
| 不应采用溜车方式发动车辆,下坡行驶不应空档滑行。在坡道上停车时,司机不应离开;应使用停车制动,并采取安全措施。 | ||
| 2 | 带式输送机运输 | 带式输送机两侧应设人行道,经常行人侧的人行道宽度应不小于1.0m;另一侧应不小于0.6m。人行道的坡度大于7°时,应设踏步。 |
| 保护装置齐全可靠,主要包括:防止跑偏、撕裂、断带、过速保护、过载保护、防大块冲击等装置、信号、电气联锁装置和紧急停车装置。 | ||
| 装料和卸料点应设空仓、满仓等保护装置,带有声光报警信号并与输送机连锁。 | ||
| 机头、减速器及其他旋转部分设防护罩。 | ||
| 不得运送规定以外的其他物料及设备。 | ||
| 非乘人带式输送机,严禁人员乘坐。 | ||
| 应及时停车清除输送带、传动轮和改向轮上的杂物,不应在运行的输送带下清矿。 |
| 3 | 其他 |
| 序号 | 检查项目 | 检查内容 |
| 1 | 机电技术资料 | 设备应登记在册,主要设备各项技术资料齐全,并按规定存档。 |
| 主要设备要有保养、运行、检修、交的维修指南及手册。 | ||
| 2 | 供电线路 | 存在夜间作业的采矿场供电线路不宜少于两回路;有淹没危险的采矿场,主排水泵的供电线路不少于两回路。 |
| 存在夜间作业要求的采场、运输道路、破碎站等作业区域应有良好的照明设施。 | ||
| 移动式电气设备使用矿用橡套软电缆。 | ||
| 从变电所到采矿边界的供电应使用固定线路。 | ||
| 架空线电力线路边导线至建筑物的最小距离,满足下列要求:线路电压35KV,最小距离3.0m;线路电压3~10KV,最小距离1.5m;线路电压3KV以下,最小距离1.0m。 | ||
| 3 | 供电电压 | 行灯或移动式电灯的电压不高于36V。 |
| 露天采场照明使用电压为380V/220V。 | ||
| 金属容器和潮湿地点作业,安全电压不得超过12V。 | ||
| 4 | 变电所 | 变电所应有的避雷系统。 |
| 有防火、防潮及防止小动物窜入带电部位的措施。 | ||
| 过流和欠压保护装置符合实际要求,并动作灵敏可靠。 | ||
| 设备与电缆标志牌齐全。 | ||
| 5 | 接地保护 | 矿山电气设备、线路必须有可靠的避雷、接地装置,并定期进行检修。 |
| 36V以上及由于绝缘损坏而带有危险电压的电气装置、设备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和构架等应接地。 | ||
| 接地线应采用并联方式;露天矿接地装置的电阻应每年测定一次,记录测定结果。 | ||
| 6 | 运行管理 | 有齐全可靠的机电防护设施和安全警示牌,机械设备传动部件应设置防护罩或遮栏。 |
| 用电设备应有专用的受电开关;停电和送电应有工作牌。 | ||
| 电气设备可能被人触及的裸露带电部分,设置保护罩或遮栏及警示标志。 | ||
| 供电设备和线路的停电和送电,应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 | ||
| 在电源线路上断电作业时,该线路的电源开关把手,应加锁或设专人看护,并悬挂“有人作业,不准送电”的警示牌。 |
| 7 | 其他 |
| 序号 | 检查项目 | 检查内容 |
| 1 | 综合管理 | 必须落实边坡安全措施。设立边坡专(兼)职边坡管理组织或人员。 |
| 有边坡稳定专项措施及滑坡应急预案。 | ||
| 大、中型矿山或边坡潜在危害性大的矿山,应建立边坡监测系统,对边坡应进行定点定期观测,对存在不稳定因素的最终边坡应长期监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还应每5年由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一次检测和稳定性分析。 | ||
| 对采场工作帮应每季度检查一次,高陡边帮应每月检查一次,不稳定区段在暴雨过后应及时检查。 | ||
| 2 | 日常管理 | 按要求对第四系表土进行剥离;台阶高度、台阶坡面角、生产台阶的高度、安全平台宽度、清扫平台宽度、运输平台宽度以及边坡角符合设计要求。 |
| 及时清理平台上的疏松岩土和坡面上的浮石,边坡浮石清除完毕之前,其下方不应生产;人员和设备不应在边坡底部停留。 | ||
| 不应在境界外邻近地区堆卸矿(废)石,增加边坡荷载。 | ||
| 在采场境界外围修筑截水沟,拦截外部地表水,并保持截水沟畅通,避免水流直接冲刷边坡。 | ||
| 3 | 其他 |
| 序号 | 检查项目 | 检查内容 |
| 1 | 管理机构 | 矿山应设置防排水机构,建立水文地质档案。 |
| 2 | 防排水 措施 | 按设计要求修建截水沟,且截水沟保持畅通。 |
| 露天采场的总出入沟口、平硐口、排水井口和工业场地等处,都必须采取妥善的防洪措施。 | ||
| 边坡岩体存在含水层并影响边坡稳定时,应采取疏干排水措施,疏干过程中出现陷坑、裂缝以及可能出现的地表陷落范围,应及时圈定、设立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 ||
| 3 | 防排水 设备 | 按设计布置排水泵和排水管。 |
| 集水池应采取防护措施,防止人员坠入。 | ||
| 雨季前应对排水设备、设施和排水设备供电系统进行专项检查。 | ||
| 4 | 其 他 |
矿山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记录
年 月 日
| 序号 | 隐患名称及内容 | 是否 重大 隐患 | 检查 发现人 | 发现 时间 | 整改 期限 | 整改 责任人 签字 | 复查 验收人 签字 | 备 注 |
| 1 | ||||||||
| 2 | ||||||||
| 3 | ||||||||
| 4 | ||||||||
| 5 | ||||||||
| 单位负责人(签字): 填表人(签字): | ||||||||
隐患整改通知书
编号:01
机修车间:
经检查,发现你单位存在以下问题:
1、
2、
……
整改要求:
1、
2、
……
以上问题请于 年 月 日前整改完毕,并将整改结果反馈安全生产部。
签发部门: 签收人:
|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
| 整改结果:以上问题已按要求整改完成。 安全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 日期: 年 月 日 |
